房屋安全鉴定指南样例【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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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一篇】

(9月21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根据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房屋使用过程中的修缮、改造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房屋白蚁防治管理。

法律、法规对军队、宗教团体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建工、市容、公安、消防、物价、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宣传房屋安全使用知识,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安全。

第六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

(三)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四)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五)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六)拆改商尝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前款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申请许可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许可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证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应当提供共用人同意变动的证明;。

(五)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申请许可拆改事项不涉及建筑主体的梁、柱、板等支撑结构和基础结构且又没有设计方案的,可以提供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评估报告。

第八条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

第九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报送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结构变动核准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准予许可的房屋拆改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制止,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准予许可的方案施工。

第十一条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资料妥善保管,并依法将房屋使用中需要经过许可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发生更换时,应当依法将建筑资料移交。

房屋再次转让或者出租时,转让人或者出租人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改造、装修房屋前,有权向售房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出让(租)人或者城建档案机构查询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被查询人有义务配合查询。

第十二条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和修缮,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发现违法使用和装修房屋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房屋有幕墙的,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幕墙进行检查、修缮,并将检查修缮结果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单位和商尝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房屋进行安全普查或者抽查。

第十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违法使用或者装修房屋的报告、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报告人或者投诉人。

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二篇】

房屋安全是每一个家庭都应该重视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家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到家庭的幸福与稳定。为了更好地了解并掌握房屋安全排查的方法和技巧,我参加了一次由社区组织的房屋安全排查培训活动。在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有关房屋安全的知识,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以下是我对于房屋安全排查指南的几个重要体会和心得。

首先,在排查家庭的卧室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床铺和电器的安全。床铺是我们每个人每天必不可少的休息地方,然而,许多人对床铺的安全却忽视了。通过培训,我了解到我们应该定期检查床垫和床铺的结构是否牢固,以防止发生床体倒塌或者垫子损坏等意外事故。此外,电器的安全也是不能忽视的。我们要注意检查插座和电线是否完好,并合理使用电器,避免过度使用以及接触潮湿状况。

其次,在客厅和起居区域的排查中,灭火器和逃生通道的设置变得尤为重要。火灾是家庭中最常见的灾害之一,而灭火器的设置是保障家人安全的重要一环。通过培训,我学会了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并掌握了在火灾发生时应该采取的逃生措施。另外,有清晰的逃生通道是及时脱险的关键。在安全排查中,我意识到要保持通道的畅通,不要堆放杂物,以免影响逃生。

然后,在厨房和餐厅的安全排查中,我发现了一些我之前忽略的问题。例如,我们应该及时更换老化的煤气管道,保证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以免发生煤气泄漏和火灾的风险。另外,餐厅厨房中的电器和炉具也需要定期检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此外,我还了解到在烹饪过程中要避免穿着宽松的衣物,以及及时关闭电源和煤气阀门等措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

最后,在卫生间和阳台的排查中,我发现了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例如,卫生间的防滑设施需要保持完好,以避免摔倒伤人。此外,要及时修理漏水和下水道堵塞等问题,防止漏电及地面滑溜。在阳台的安全排查中,我了解到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网,避免阳台摔落的意外发生。此外,阳台上不要堆放杂物,以免堵塞通风口和引发火灾等安全问题。

通过这次房屋安全排查指南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家庭安全十分重要,需要我们细心和耐心去排查和预防。家是我们最重要的港湾,只有将家中的每一个角落都视为潜在的安全隐患,才能真正保障家人的安全。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继续贯彻所学到的安全知识,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排查,为家人的幸福和健康保驾护航。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重视房屋安全,共同为家庭的幸福和安全努力。

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三篇】

以下是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恒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相关介绍:

恒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国有企业,恒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大、最专业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拥有庞大的服务网点,恒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高覆盖、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多家公司和机构的认可。恒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将以最专业的精神为您提供安全、经济、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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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情况要做房屋安全鉴定安全鉴定范围: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安全鉴定;3.与砖混多层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7.危险房屋。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设混凝土结构检测鉴定室、幕墙检测室、钢结构检测鉴定室、节能检测室、建筑材料检测室。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从事房屋质量检测,地基工程检测,房屋安全鉴定,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现场施工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鉴定,幕墙检测,钢结构检测鉴定,节能检测、建筑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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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四篇】

甲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委托鉴定的目的要求详见房屋安全鉴定。

委托书。

二、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书内容提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鉴定房屋的原始资料,如实介绍房屋的使用、修缮、加固情况,并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检测。

三、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自甲方正式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向甲方出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费。

四、付款方式。

1、经双方核算,预计鉴定费用为xx元,大写:万。

仟佰拾元整。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支付乙方房屋安全鉴定订金,订金为总金额的60%。

3、余额在领取鉴定报告时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向甲方出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鉴定费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甲方自报告出据七日内未来领取,将视为违约,并将订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乙方。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五篇】

房屋安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只有充分保障了房屋建筑的安全性,才能有利于房屋的继续使用。下文是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房屋结构完损程度或者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六条在用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情形的;。

(四)对承重结构进行拆除或者改造的;。

(五)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出。

房屋属于直管公有房屋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实际使用人提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提出。

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

房屋存在第六条规定情形,危及利害关系人安全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第八条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具备房屋安全鉴定专业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供申请人选择。

申请人可以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中自主选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第九条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应当与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限组织现场查勘作业。

现场查勘作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查勘作业结束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所查勘房屋的安全等级。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危险等级分别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房屋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措施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三条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针对可能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防护预案:。

(一)锤击预制桩施工,距最近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开挖深度为三米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地下隧道、盾构施工,距洞口边缘一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五)地下管线、降低地下水位等其他工程施工中处于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前款所列房屋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对受到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要求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文化体育场馆、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物属于下列情形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设计使用年限过半且仍在使用的,每满十年应当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每满五年应当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前款规定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物,出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能依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由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六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同时,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送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内容纳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资料库,供公众查询。

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复鉴。危险房屋的复鉴工作由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负责。

经复鉴,属于应当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产权人出具《危险房屋。

通知书。

》,在危险房屋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同时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通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本市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采取名录推荐方式。申请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应当向市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申请纳入房屋安全鉴定推荐名录的鉴定机构,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鉴定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五)房屋安全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材料。

第十九条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予以登记并纳入推荐名录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因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场所、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记录并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的情况、受表彰或者因违法被通报查处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推荐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下列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实施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三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在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其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中删除,不再列入推荐名录,并向其上一级资质主管部门通报其违法违规情况:。

(一)申请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查勘作业的;。

(三)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出具鉴定报告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

(四)鉴定结论存在严重错误的;。

(五)未按要求履行信息变更手续的。

第二十四条军产、宗教产及文物建筑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六篇】

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经9月21日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月30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根据12月28日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月12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该《条例》分总则、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7条,自4月1日起实施。

目录。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修改决定。

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七篇】

仪征市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位于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加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我公司符合《仪征市中小工业企业补办土地证、房产证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已向市政府提出补办申请。此次补办房产证的建筑为仓库(________号,________层,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功能为仓库)。现作如下承诺:

我单位承诺对上报的房屋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按照补办流程,将房屋质量安全手续补办到位,如到期未整改到位或未补齐手续,我单位将主动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合格。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镇政府、园区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安全鉴定指南【第八篇】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委托鉴定的目的要求详见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二、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书内容提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鉴定房屋的原始资料,如实介绍房屋的使用、修缮、加固情况,并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检测。

三、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自甲方正式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向甲方出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费。

四、付款方式。

1、经双方核算,预计鉴定费用为xx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支付乙方房屋安全鉴定订金,订金为总金额的60%。

3、余额在领取鉴定报告时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向甲方出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鉴定费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甲方自报告出据七日内未来领取,将视为违约,并将订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乙方。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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