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岗位职责(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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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执法职责【第一篇】

城管执法部门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规划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九)管委会授予对市政设施的看护管理工作

新增六管理职能:

破墙开店的审批;沙石市场管理;建筑第五立面管理;占道劳务市场的清理和违规流动收购废品行为的查处、流浪乞讨人员的劝离、引导、护送;

城管执法【第二篇】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要求,努力在全国城管系统形成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市的共识,促进城管执法事业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在会上强调,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说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他表示,城市管理要革新执法观念,完善执法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坚持把为市民群众服务作为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提倡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民主方式与法治途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会上,西安市市长陈宝根介绍了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对西安文明执法工作做了专题汇报。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城市的综合执法管理实践,围绕“倡导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会上,代表们还自愿发起了捐款活动,表达对地震灾区人民的关爱。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在讲话时表示,西安市从2005年开始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有4个特点:一是在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科学执法理念。二是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四是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最终达成了《西安共识》,来自全国32个城市的城管执法机关代表共同签署了共识。代表一致认为:城市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同时还要把握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努力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做到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市民营造满意的城市环境秩序。

城管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第三篇】

城管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城管工作职责。

二、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照国家、省、市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规定,依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四、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对户外广告、标志物、装饰物的规范设置和市区机动车辆洗车场点,占用道路停车场点进行审查、审批和管理。

五、参与市容管理规划的制定,对市区的市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参与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核;负责市区各类临时占道(含对涉及公共环境领域的项目和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公益活动和各类宣传形式)的审批和管理。六、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城管接访单元,一、受理下列来信来访

1. 对全区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容、街貌的综合管理,橱窗版匾广告审批;区内道路改造、养护管理;辖区内道路占用、挖掘和绿地占用、/ 树木砍伐的审批和管理;辖区内街路园林绿化的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义务劳动、抗旱防汛、堤坝管理;辖区内街路扫保、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工作;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辖区除运雪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岗位职责《城管工作职责》(https://unjs)。2. 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接待来访人,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三、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四、调查处理已受理的信访案访。五、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

城建局驻信访大厅工作职责 五、受理下列来信来访

1. 对执行国家、省、市有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管理全区土地资产;土地登记发证的申请受理、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地地证年检、分户登记发证等地籍管理基础工作;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监管与协调其他各项城建专项费用的征收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建设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工作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工作、发放工作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质理监督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各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对全区各建设(开发)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全区各建筑施/ 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建筑配件等施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衽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区建筑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环境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及安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全区建材产品应用、节能、住宅产业化工作、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或分段竣工验收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 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接待来访人,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七、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八、调查处理已受理的信访案访。五、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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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第四篇】

城管执法

二、给定资料

1.城管的出现是为了改变“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执法扰民的现象。曾有顺口溜“几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城市管理部门的建立,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多部门职权交叉引起的诸多弊端。

1997年,中国建立了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2002年国务院发文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如今各地都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但由于全国至今没有专门针对城管执法的法律,导致城管工作缺乏一套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因此出现执法主体混乱、执法程序比较随意和暴力执法的现象。

在城市里,人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人群:他们挑着一担水果从大街走到小巷、从小巷走到大街;他们推着一筐蔬菜在居民区叫卖;他们一边招呼顾客,一边又左顾右盼;他们一看到穿制服的城管,一看到城管的车,就如鸟兽散„„他们就是小商贩。

2.2010年2月9日,在重庆市南坪西路被摊贩打伤并住进医院的南坪街道城管大队队员张渝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大学毕业后进入城管队伍,至今5年他挨打不下10次,其中3次受伤入院。

2月10日下午,在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部,记者见到正在接受输液治疗的张渝飞。他说,耳朵的伤缝针后现在疼痛并不明显,头部左后侧现在仍隐隐作痛,曾遭踢打的胸口也感到不适。

张渝飞2004年大学毕业后,通过考试当上城管。他说,从人职那天起就有领导告诉他们,“之所以要补充你们这些大学生进入城管队伍,就是希望通过你们的出色工作,改变社会对城管的一些印象。”

“在我看来,所谓的改变就是依法执法、人性化执法,遇到执法对象谩骂、拉扯、殴打要保持克制。”张渝飞说,让他有些始料未及的是,冲突会是那么多、那么大。

谈起3次入院,张渝飞直说冤枉:2005年7月,在南坪花园路办公室,一名曾遭查处的摊贩冲进办公室,抄起棍棒打伤他的手臂;2009年9月,他在南坪步行街暂扣一游摊的工具架时,遭旁边另一游摊抄扫把打伤头部;这次,又遭人打伤。

虽然受了伤,张渝飞仍不后悔入了这行。他称,城管队伍现在的执法环境复杂,但是正在不断改善。此外现在城管队伍内部也在不断调整,力求挽回社会声誉,得到更多执法对象的理解。

2月10日下午,记者离开医院后,接到张渝飞母亲打来的电话,她称,听说记者要采访张渝飞挨打的事,她有话要说。她称,以前自己对城管的印象也不怎么好,或许是因为儿子干了城管的缘故,她更多地接触城管后,才发现社会对城管这一行当存在很多误解。

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在自家附近看到一名城管在规范路边招牌时,多次劝说店主将灯箱往里面挪一挪,不要挡住行人,但店主就是不肯。此时,城管过去帮着挪动,店主立即举起一根竹棒冲过来,对准城管的手就打了下去。城管躲开,将竹棒握住。不料,店主一下就松了手,叫喊“城管打人”。结果,没有看到此前过程的围观者,一个劲地跟着喊“城管打人”。城管手里拿着竹棒,有口难辩。 张渝飞母亲称,城管队伍除了自己要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外,还需要社会给予更多谅解。

“其实现在的城管队伍,除补充了大量大学生外,管理也规范多了,市政执法有7条禁令:禁说脏话、禁止动作粗鲁、禁止滥施处罚、禁止毁坏当事人的物品、禁止对当事人采取粗暴的强制行为、禁止赌博、禁止在公众场所酗酒划拳。”张渝飞母亲称,儿子曾将这些禁令读给她听,要家人监督,因为如果违规,轻则下岗培训,重则被清出执法队伍。

3.几乎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城管队员都表示,城管难干,不管吧,居民会投诉;管吧,除了面对小商贩的反抗,还要承受社会舆论的指责,这就好比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

作为全国第一个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并与城市管理机构合署办公的城市,深圳曾是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验区。2006年,深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照此决定,以前分散在城管、工商、卫生、环保、文化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21项行政执法权统一集中到最基层的街道综合执法队。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监督。 “执法队员现在管的,差不多就是其他职能部门不愿意管、也不好管的事情”,宝安区的一位街道执法队的负责人说,比如,整治黑网吧本应由文化监管部门负责,取缔黑诊所应由卫生部门负责,查处生猪私宰应由食品安全部门负责,拆除违建则应由建设部门负责——这些城市管理中最难啃的骨头,现在统统都交给了城管,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也就集中在城管身上。

街道执法队执法权限看似很广泛,但实际拥有的执法手段却有限。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胡振华分析道,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都是自然人,也包括街头小贩,除了驱赶和暂扣物品外,城管执法队员没有任何其他手段可以达到警告和教育的效果,甚至连查验违法者身份的权力都没有,在城管与小贩的对抗中,绝大多数的流血冲突就发生在这一环节。

最初的城管大队,人员主要从各个单位借调,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负担。活动经费除了每次检查前由当地政府拨出专款以外,其余的靠各单位摊派。

时至今日,城管实际上已发展成为职责最宽泛的机构,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工商、停车、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等等十三四个方面、近300项职能于一身。另一个现实是,尽管成立至今已逾十年,仍无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也没有制定过全国性的行业规范。谁来规范、监管和保障这个庞然大物? 4.“我觉得城管的理念有问题。”东方小白这么对记者说。

东方小白是河北一家媒体的从业人员,他很不理解为什么城管要对小商小贩围追堵截。

“如果不摆摊,那些小商小贩可能连生活来源都没有了,他们为生计奔波,却被城管追得东躲西藏,甚至被打骂。”东方小白说,如果没有母亲摆摊,自己也许连大学都读不下来。

东方小白出生在河北省一个县城,父母都是普通工人。1996年,东方小白考上大学,弟弟在读高中,但这个时候,父母双双下岗,一家人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为了维持这个家,母亲加入小商贩的队伍,在自家楼下一个自发形成的市场中卖菜。早晨四五点就去批发蔬菜,一天忙碌下来收摊回家往往都在晚上十点之后。辛苦自不必说,遇到城管,还要迅速地连人带菜躲进小胡同,等城管走了再出来继续卖。 就是靠着母亲卖菜的收入,东方小白和弟弟相继完成学业。

“兄弟两人上大学,前后8年时间,母亲都是这样辛苦过来,没有母亲摆摊卖菜,我和弟弟连大学学费都没有。”东方小白说,直到自己工作一年之后,母亲才结束摆摊的生活,而原来同母亲一起摆摊的人中,很多至今还在过着同以往一样辛苦的生活。

东方小白对城管不允许小商小贩沿街摆摊的做法非常不理解。在他眼中,小摊贩不是城市的污点,是部分穷人的生活来源,不能为了城市的形象驱逐他们。

东方小白所同情的小商小贩,在一些城市往往都是在动荡中讨生活的人群,一声“城管来了”,他们就得夺路而逃。城管的恶名,大多因与这些小商小贩的扯皮纠纷而来。

而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城管工作人员看来,同样头疼。 “按照相关的法规,流动摊贩是违法的,应该取缔。”广东省中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薛飞英说,如果城管不管那些小摊小贩,那就是失职,流动摊贩很快就满大街都是。如果要管,很容易就会跟小商贩起摩擦。

3年前曾是公安局局长的薛飞英在来到城管执法局后发现,城管的工作一点不比公安工作好做。他也同情那些辛苦讨生活的小商小贩,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小商贩又不能不管。

不仅仅是流动摊贩让城管头疼。路面停车管理,生活噪音、油烟污染管理,宠物管理,违章建筑、户外广告标语悬挂管理,都是城管每天工作中所要承担的责任。

薛飞英告诉记者,政府投入大量财力建设一个城市,需要美丽整洁的市容市貌,市民也不希望看到道路被挤占、垃圾乱扔的城市,但城管人员执法时也不能不考虑那些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怎么才能做到让政府满意、市民满意?城管工作人员压力太大。

按照工作要求,在中山市,城管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时,先要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劝导、教育,多次无效后才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可以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 “劝导、教育很不容易。”薛飞英告诉记者,就在中山市的孙文公园门口,大概200多平米的地方,有七八个流动摊贩天天在摆摊,而这个地方每天都有大量中外游客来来往往。为了劝导这些小商贩到合适的地方摆摊,薛飞英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跟小商贩沟通、劝导。 “有些小商贩根本就不听劝导,城管工作人员在多次劝说无效之后也会烦躁。”薛飞英说,但城管工作人员无论如何都不能跟群众发生肢体冲突。

2007年进入城管执法局工作的林立辉也有与薛飞英一样的感受。当年来到福建省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工作时,他的孩子还向他抱怨过这个职业在同学中名声不好。

林立辉的疑问是,城管工作既要照顾市容市貌,也要照顾到民生,这个度该怎么把握? “我们的工作是不让那些违法违规者获得非法利益,但老百姓却不认为有的问题是违法了。”林立辉说,比如有的违章建筑,群众确实需要,但政府的规划又不允许,城管去拆除就会跟群众发生利益冲突。

由于城管所做的工作大多是处罚,直接影响到一些人的利益,冲突自然容易爆发。 2006年8月,北京市海淀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分队在中关村查抄无证商贩时,商贩崔英杰就因为其三轮车被没收而与城管工作人员李志强发生冲突,持刀刺中李志强颈部致其死亡。

2008年1月,湖北天门,50多名城管人员在执法时将路过的一名群众殴打致死。

在河北,一家报社曾经策划了一个小商贩与城管面对面的活动,一些小商贩的代表和城管都愿意参加。但到了活动前一天,这些小商贩纷纷致电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辞了,真实的原因就是怕当面向城管提意见之后被报复。 5.追、跑、查、躲——长期以来,城管与马路摊贩不断上演着“猫鼠游戏”。解决马路摊贩问题就像踩“跷跷板”,一边是城市形象,一边是民生问题,如何寻找其中的平衡点,是一个难题。

近日,南京市在全国率先破局,在新修改并获得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中,将“马路摊点合法化”内容写进条文。此举意在通过放宽“马路经济”的方式,让10000个左右的小商小贩名正言顺地走上街头,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此招一出,激起千层浪。

翻开新修订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新加入的一段话引人注目: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段和经营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不影响市容和交通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确定,报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王依群告诉记者,这是南京市有关市容法律法规里第一次出现马路“可以摆摊设点”的表述,也是国内首个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马路摊贩开禁的城市。 据了解,《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已经执行了11年,原来的条文规定:不得在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地段和时间内摆摊设点。而对“没有明令禁止的路段”是否可设摊却一直没作规定。于是,在这些“真空”地段便自发地形成了一些摊位,街道通常也会在这些地段设立一些疏导摊群。但是一遇到市容整治,这些摊点也都因为“占道经营”被要求不许出摊或干脆取缔,但检查一结束又全部出来了。这种运动式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人大就条例修改调研了半年,市容管理局则进行了一年的试点。”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李亚军介绍说,南京对马路摊点从全面禁止到有限开放,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本地下岗和困难人群再就业,需要就业渠道;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商业网点未及覆盖区域,周边的市民需要一个更便利的生活环境。

南京市将路边摊点纳入法制化轨道后,只要是发了证的,无论什么检查或重大活动,小商贩们都可以按规定时间出摊,不用再提心吊胆。这既有利于解决生活困难者的谋生问题,又方便了群众,还有望为城管执法困局提供良好的解决之道,可谓三赢之策。 6.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会长包永江等专家分析说,从表面上看,复杂的执法环境扭曲了“城管心态”。但客观地说,主要矛盾还在于城管队伍缺乏公共管理训练,工作方式简单僵化,预案设计不充分、不科学、不成熟。尤其在处置突发事态、矛盾热点问题时,更是集中暴露出程序不到位、经验不足等问越。

目前国内城市的城管人员大多仍采用现场执法,管理方式传统,更加剧了与市民的正面冲突。一些行政学专家甚至表示,城管事件频发,从本质上说暴露了城管部门的定位不清。“目前的城管职能设置与城市发展现状明显脱节。” 据调查,目前城管都是地方性的执法机构,大多数人不在公务员编制之内,一般还聘有部 分“协管员”,而政府下拨的办公经费有限,城管人员普遍感到待遇低、晋级难,工作缺乏成就感,积极性不高。但迫于考核压力,城管人员往往陷入被动执法,工作容易简单粗暴。据了解,目前许多城市对基层城管人员的考核,往往由市级城管执法局和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合进行。实行“一天一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小结”的制度,考核结果与职级升迁、工资待遇等有直接联系。扭曲的“城管心态”,导致城管执法困难重重,形成与流动摊贩、小门店打城市“游击战”的态势。

山东滕州发生城管冲突事件后,该市城管局长刘新反思说,过去城管部门对新形势下城市

发展和管理规律研究不够,常陷入“为执法而执法”的怪圈。今后如不转变职能,尽快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城管执法将难以为继。

7.2010年1月19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朱子鹭值守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

市执法部门将继续创新管理思路,采取疏堵结合、宽严相济的方式来妥善解决和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朱子鹭表示,2009年集美区执法部门在杏滨、马銮、碑头等片区开辟临时市场后,继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在杏滨街道推行了占道摊贩“挂牌上岗”,还通过召开全体流动摊贩大会,明确了流动摊贩的准入及退出机制,严厉查处流动摊贩擅自转让摊位的现象,取得很好效果。

借鉴此做法,思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执法部门也将结合区情,划出部分区域来管理流动摊贩,采取由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为主管理,允许在二定时间、地点进行经营,并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使广大流动商贩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8.赏夜景、逛夜市、品小吃„„每当夜幕降临,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高架桥下的小商品市

场灯火辉煌,熙熙攘攘。这个由马路市场整体迁建的大型夜市,由政府投资600余万元,面积达两万平方米,成为北仑“夜经济”的一道靓丽风景。

像小商品市场一样,北仑区运用聚摊为市、建市引摊、迁市入场三招,累计斥资2000多万

元,建立摊贩集中疏导点10余个,疏导各类摊贩1167户,使该区中心城区流动设摊基本绝迹。 北仑区域吸纳了50多万流动人口。该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是流动人口消费购物的主

要场所。流动摊贩在给市民带来实惠便利的同时,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该区对长期流动设摊者进行了登记,划出固定地块允许其规范经营,分便民服务、餐饮小吃、蔬菜水果、日用百货等行业,聚摊为市,按经营范围实行分流。

在流动人口聚集区,该区通过建设农贸百货市场,推行定向招标,促使流动摊贩人场经营。投资70万元建成的小山村农贸市场,设有168个固定摊位、30个店面,市场以低廉的租金将原来周边流动摊贩引入其中。目前,该区已建成5个村级农贸、小商品市场,占地面积7100余平方米,容纳摊点650余个。过去,北仑中心城区没有蔬菜批发市场,一些摊贩便在居民区附近自发形成了马路市场,占道扰民,秩序混乱。2009年该区斥资近千万元,新建了一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可容纳蔬菜批发摊点135个、自产自销批发摊点60个,彻底解决了马路蔬菜批发市场扰民难题。

三、申论要求 1.根据全部给定材料,请归纳概括出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超过350字。

2.结合全部给定材料,请谈谈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执法。(20分)

要求:条理清楚,表达简洁流畅,政策具有可行性,不超过400字。 3.结合材料7,请谈谈你对厦门市推出“城管新规”的看法。(20分) 要求:条理清楚,表达简洁流畅,不超过350字。

4.请联系给定材料,整理自己的思考,自拟题目,写1篇文章。(40分)

要求:(1)参考给定材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2)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3)总字数1000—1200字。 1.答案提示

当前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对象敏感。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2)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城市管理的有关条文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现有的法规不够完备,可操作性不强。

(3)执法力量薄弱。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和后勤保障状况与工作任务要求还不适应:一是执法人员不足与执法任务繁重不相适应;二是经费短缺,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三是必需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不足。

(4)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由于城建监察执法队伍是地方组建的,其编制受到限制,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2.答案提示

第一,加强宣传,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积极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创新管理方法,探索建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沿街店面、路面等城区空间实施全方位管理,在时间上实行全程管理,保持管理时间的连续性。把握难点,实施分类治理。

第三,全面提升依法加强城市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经常开展换位思考,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窗口建设,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完善法律支撑体系。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对原有的法规、规章进行修订。重视城市管理中的执法和监督,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依法行政,防止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行为。 3.答案提示

城管与小商贩存在“追逐纠葛”,城管往往置小摊贩的自身情况与市民的实际需求于不顾,这不仅难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和认同,而且还容易激化矛盾冲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市有着相当数量文化不高,年龄偏大的失业、无业人员。在社会保障不足的情况下,摆小摊、做小买卖成为一些人的“糊口之计”。事实上,小摊点、小门面与环境“脏、乱、差”决不是等同关系。分区域、规范化的“小营生”不仅是便民、利民的“亮点”,也是解决就业、积极创业的新途径。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本着求真务实态度。尤其对低收入、需要帮扶盼群体,只有缓解其面临的生存压力、让其体会到城市的温情,才能使他们更好地与这个城市和谐相处。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地进行城市管理,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4.答案提示从“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

城市管理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矛盾集中的焦点,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市容与繁荣、城市“脸皮”与市民“肚皮”、严格执法与构建和谐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由此不断引发的暴力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难题。改革城管模式,从“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显得尤为迫切。我觉得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分散管理型向综合管理型转变。目前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仍停留在单纯的市容管理方面,对其他方面的管理不是职能不全,就是无法可依,客观上容易发生推诿扯皮现象,主观上容易造成执法人员的执法畏难心理。因此,要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跨越,就必须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实现管罚分离,实行城管职能的全方位覆盖。

二从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就是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持走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将管理对象变为服务对象,变一味地堵为疏堵结合;变 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惧怕诤言为开门纳谏。主动上门解难,尽可能使自身的工作方法向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向转变。

三从突击整治型向和谐管理型转变。大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积极与群众沟通,积极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将城管执法管理工作置于阳光下。建设城市便民服务亭所,免费提供给城区生活相对困难人员和下岗工人从事维修、面食、水果等经营摊点,既优化了市容市 貌,又方便了广大群众生活。

四从简单粗暴型向规范精细型转变。良好的城市容貌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良好的城市管理能够促进环境优化、竞争力提升、经济发展。所谓“三分建,七分管”,从一定意义上说明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将管理向街巷和社区延伸,注重对市民人文素养的培养,注重城市发展内涵的挖掘,通过实施市民文明行动和打造城市户外广告景观,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市民整体素质,提高城市管理的市民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为人民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根本任务,从“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是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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