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其工程量清单某章节包含下述内容:①玻璃幕墙指定分包造价60万元,总包单位配合费为5万元。②外围土建指定分包造价50万元,总包单位配合服务费6万元。③总包单位对电梯安装、市政配套工程配合服务费合计12万元。④预留150万元作为不可预见费。⑤总承包单位查看现场费用0.8万元。⑥总包单位临时设施费7万元。⑦依招标方要求,总包单位安全施工增加费2.5万元。⑧总包单位环境保护费0.5万元。⑨招标人要求一项额外装饰工程,该工程不能以实物量计量和定价。招标人估算需抹灰工20工日,计600元;油漆工10工日,计350元。请根据上述资料,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编制相应的项目清单及计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