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汇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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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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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函201991号及保政办函201982号《2019年保靖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们切实履行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严格执法

(一)、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2019年1月至11月全县生猪屠宰量42657头,迁陵屠宰场屠宰量34746头,进场率100%。病害猪178起,已100%的无害化处理。

(二)、对屠宰企业的资质清理。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9]493号)规定,我们以县政府牵头,成立了保靖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保靖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审核清理条件和标准,5月份以前组织开展了企业自查工作,迁陵屠宰场通过一个月的自查,屠宰场的环保不能达标:按商务、畜牧的审核标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毛沟屠宰场放弃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自查。通过商务、环保、畜牧部门联合资格审核清理,迁陵屠宰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迁陵屠宰场场地比较狭小,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猪、牛、羊必须进场集中屠宰,场内生产区规划达不到布局要求,没有单独设置生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且产品与生猪、废弃物在场内还共用一个通道。

二是屠宰场没有具备与屠宰规模相适用的污染物处理设施,现有设施较小且不能正常运行,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排放浓度为/l,ss为1300mg/l,氨氮/l,均严重超标;没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迁陵屠宰场的污水管比县城的污水管网低,不能直接排放进县城区的污水管网,由于进入县城污水管网处理费用高,屠宰场的服务费仅收12元(收13元给屠商每一头退毛血钱1元),屠宰场没有资金交污水处理费用。

三是离居民区太近,有一定程度扰民

(一)清理结果。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小组将各部门的审核意见提交县政府,县政府通过两次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迁陵屠宰场进行搬迁,现在正在规划设计中,地勘阶段;毛沟屠宰场放弃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自查。通过商务、环保、畜牧等部门联合资格审核清理,政府批准取消毛沟屠宰场屠宰资格。

(二)在重大节假日和防防汛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防汛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大酒类管理工作力度,狠抓《条例》落实

当前,酒类管理工作由于责任重大,各级人民政府,相关各职能部门管得严、抓得紧,我们的工作分为两步走:一是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在“3·15”期间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盐政执法,屠宰执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商务系统组织屠宰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做到《条例》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宣传《条例》,《管理办法》,要求他们亮证经营,建立购销台帐,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感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行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万村千乡”农家店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现代化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二篇】

xx年**县商务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和“放心肉”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县商务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

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商务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商务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一是组织人员对菜市场进行值班巡逻,严防“问题肉”流进市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与工商部门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菜篮肉”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

3、农村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初,县商务局开展了农村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根据农村地区生猪屠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肉品流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农村的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杜绝了病害劣质肉品的流通,确保了农村肉食品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肉食品安全意识。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净化农村肉品市场。我们对农村肉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法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现在基础上,明年我们的任务是再建标准“农家店”50个,我们侧重点放在二十一个新农村试点村,使得每个试点村都有“农家店”,积极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通过认真协调、理顺与公安、法院、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屠宰执法的刚度和强度。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xx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1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按照xx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伟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了猪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6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食品安全。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5起,办结率100%。

(二)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保留福润公司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原真诚屠宰厂(天马)、辉润屠宰厂(石羊镇)进行改扩建,将原有7家屠宰厂整合重组至3家,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怎样识别注水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四篇】

我村地处龙泉山脉中段西北面,距离xx区公里。全村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区9个存居民小组总人口1815人。我村农家乐37户,个体经营户3户。

一年来,我村委会在山泉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镇食安办的大力帮助指导,根据我村委会实际情况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委会重点工作来抓。现汇报我村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

我村委会在原有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外,指定村委会“两委”班子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村委会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山泉镇党委政府下发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村委会利用各种宣传资料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工作要求,在主要道路、农家乐多次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对辖区所有生产、销售食品的农家乐,积极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我村委会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为中心,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来抓。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心,邀请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对我村委会常年经营的37家农家乐进行培训,内容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亮证经营、食品安全要求和准入制等。全面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登记制度。使我村委会多年来没有发生一宗食物中毒事故,让群众食得放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上级好评。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五篇】

二0xx年,市商务局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到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了食品消费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现根据《20xx年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章晓红任组长,纪检组长朱保明、程生朔副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

2、明确管理职能,制定了全市流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我局以乐商运(20xx)3号文下发了《xxx市商务局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有计划、有安排地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职能分工,我局承担全市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重点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每月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消费观念,我局把宣传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资金和人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组织宣传活动,完成宣传工作任务。二是结合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放心肉”和“放心酒”知识、法律宣传工作。20xx年在xxx日报商务专栏、华西都市报、xxx晚报、xxx广播电视报、xxx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20余次,共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三是通过市各类工作会议、行业协会,向广大业主宣传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肉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常识,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流通市场检查情况等工作情况。

20xx年度,市商务局认真按照食品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及时处理等制度,保障了七日内办理相关移交案件的规定,对各类举报和提案及时办理,完结率为100%。20xx年,积极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集中整治和宣传活动,及时报送食品安全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联动机制。

1、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我局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商运发[20xx]199号)和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进货渠道、“两章三证”等有关资料的查验,严把了生猪入厂关和肉品出厂关。二是加大源头整治,强化定点屠宰场监管。我们把规范定点屠宰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完善定点屠宰场设置的同时,市县两级深入各定点厂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增强了屠宰场业主依法经营意识,规范了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屠宰厂屠宰情况日报表制度,将屠宰情况分解细化,及时掌握其屠宰情况和经营状况。同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案件。

20xx年,各区市县在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对定点屠宰厂(场)检查90余次,共端掉非法屠宰窝点10个,没收私宰猪肉3000余公斤,并作无害化处理,有力地打击制售注水猪肉的不法行为。

2、把好屠宰出厂质量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要求各定点屠宰厂必须制定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等制度,通过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由于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定点屠宰厂的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对发现的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做到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销售。据统计,今年1-10月,仅华商屠宰厂在畜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共检出各类有问题生猪3538头。其中:无害化销毁处理患猪瘟、猪丹毒、黄疸等严重有害病猪128头,高温处理一般病死猪605头,公母猪271头,伤残猪254头,等级不合格猪2280头。共销毁处理病变有害内脏5520公斤,其中:猪肝1116付、大肠797付、猪肚390个、猪心、肾781个。有效防止了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3、在保证生猪肉品供应的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定点屠宰厂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方面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严把生猪入厂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厂关,确保出厂肉品质量。

1、落实各项措施,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我局分别组织各区市县商务局和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经营者认真贯彻学习,并作出部署安排;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和进行宣传,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放心的酒类商品;积极开展摸底清查,掌握所辖区域的酒类经营网点,摸清其经营方式、业主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注册资金、从业人数、联系方式、经营规模等相关情况,为酒类备案工作和监管工作打好了基础。

2、强化备案登记工作。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编码,实现档案化管理,建立了档案上报制度。截止目前,已完成酒类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4000余户。

3、认真执行《随附单制度》。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市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酒类零售经营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一货一单,妥善保管,严禁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现已向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发放10万份《酒类流通随附单》。

对区县商务局负责酒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为严格实行酒类经营许可证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净化酒类市场。全市商务系统集中对酒类批发企业、连锁超市及商场、餐饮企业等开展酒类执法检查70余次,有效地防止了假冒劣质酒流入市场。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酒类打假行动。

“黄金周”和节假日是居民旅游、购物、娱乐和休闲的重要节日,消费集中,市场繁荣。食品安全工作成为我局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凡节假日来临前,我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地积极、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1、落实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每逢节日,我局都下发。

《关于做好“黄金周”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零售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和餐饮企业,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商品市场。

2、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的检查。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保证市场供应稳定,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市局及县局都要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3、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按照商务部、商务厅的要求,我局安排有专人值班,并启动“黄金周”期间城市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测。

我局按照商务部、省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xx年全市完成了327家“农家店”的建设任务。目前,初步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全市已有321家乡、村级农家店通过市级验收,通过品牌服务企业延伸服务网络方式,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店牌,统一配送货源,有力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方便了农民购物,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保障了农民食品消费安全。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起点高、建设规范,受到省商务厅的充分肯定。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全市商务系统有两项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基层商务部门行政编制少、经费严重不足,致命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和稽查人员,行政执法设备缺乏,急需政府进行配套解决,从根本上落实监管制度。

2、行政执法法律和法规滞后,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迟迟未出台,给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带来监管困难;法律规定农村农民可自宰自食,给广大的农村消费市场食品安全带来管理漏洞,是一个安全隐患;四川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是10多年前出台的法规,计划经济条件下,规范国营公司主体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条例一直未修改。

20xx年,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深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通过开展年审工作,对现有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检查,促进硬件改造,管理更加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调整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推行机械化屠宰,依法压缩一批规模小、加工卫生条件差的屠宰场,积极鼓励和扶持品牌企业开设零售专卖店,改变传统经营方式,提高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酒类流通市场要全力推进备案制度,通过加强监管和市场检查,逐步建立和覆盖全市流通市场的质量溯源制,确保全市生猪屠宰及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酒”。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六篇】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xx市消防条例》。下属各单位分别组织职工学习讨论、开展义务消防员演习、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式,在全系统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氛围。通过宣传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粮食局和区安监办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一是要求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下属各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达17次,受教育面达100%。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工作方面的检查达50余次,查出大小隐患20余起,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共计投入整改经费168700元。二是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全系统进行了2次安全大检查,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组织网络,粮食库点,粮食加工企业,经营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和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消防和电器等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2次检查共查出一般隐患4处,主要是:个别单位对外租赁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内配电柜内粉尘较重;上仓梯步锈蚀;部分库点死角区环境卫生较差,清理不够彻底;库区家属生活区租住户乱堆乱放易燃物,存在不安全隐患。结合去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每次检查出的问题都会在下一次检查中看是否进行了整改,效果如何,切实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出的隐患除近期因资金困难不能解决的外,其余的基本整改完毕。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杜绝和预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加大安全措施,加大监控力度,进一步把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全系统安全。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七篇】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八篇】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队员1980多人次,执法车辆540余台次,检查生猪屠宰厂点290多家次,牛羊屠宰厂点户410多户次,抽取肉样9份到石家庄进行了化验检测,没有发现注水肉和含有瘦肉精的肉品。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屠宰案件26起,罚款万元。

我局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源动态监控,共召开风险隐患分析、评估会2次,对畜禽屠宰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一是在偏远乡村部分卖肉户抱有侥幸心理,可能存在私自屠宰生猪的可能。二是果子洼村可能存在私自屠宰羊及制售注水牛羊肉的可能。为此,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屠宰户进行严密监控,严格控制违法屠宰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私屠宰滥宰及制售注水牛羊肉行为,严格予以处罚。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源监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有过违法纪录的屠宰户实行重点监控,不遗漏,不松懈,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解决。

(二)继续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管,要求各厂点加强自律,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规范台帐登记,做到宰前有检查,宰中有检验,宰后有台账,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对违规操作、台账记录及“瘦肉精”检测登记不规范者给予严厉处罚,严重违法违规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三)继续加大对屠宰卖肉户的监管,对临时屠宰的户点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屠宰卖肉户必须进定点厂屠宰,对临时屠宰、偷宰暗销、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黑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法律法规给予最高额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对果子洼羊定点屠宰厂的管理和牛羊屠宰市场的整顿治理。一是要求羊定点屠宰厂严格履行屠宰检验规程,全面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肉品质量。二是对重点牛羊屠宰户实行重点监控,对疑似问题肉现场抽样,送权威部门进行化验,一旦查出制售注水牛羊肉、含“瘦肉精”的肉品等违法屠宰行为,按照《xx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九篇】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取缔私宰屠商,城区统一归口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屠宰,让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本着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人性化的安置办法,重点以疏导、安置、瓦解为主,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2、加强屠宰企业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8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场(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做得好的3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场地建设差,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定点屠宰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坚决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1—9月份,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拘留5人,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家,共缴获“注水肉”、“病害肉”共计9000多公斤。

3、对我市生猪屠宰的运行状态随时进行监控,每月都制订生猪屠宰运行监测表,使生猪屠宰监控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酒类管理工作:

1、对大型超市、专卖店、大型餐饮企业、批发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7月25日晚上,我局酒类、成品油、药品流通管理综合办公室与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对华天酒店、新世界大酒店、皇都ktv等大型娱乐场所进行了酒类安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口酒、红酒、啤酒。在检查过程中,新世界大酒店的新野会ktv经营较规范,具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包厢都贴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并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个别经营不规范,经营的酒类产品无证、无单,包厢又无警示牌,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全程进行跟踪。通过此次夜间突击检查,实现了我市酒类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酒类安全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娱乐场所的酒类消费安全及经营秩序。

2、完善管理机制。规范酒类许可备案档案,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管理,我们组织专人对酒类许可档案、零售备案档案、“放心酒”经营档案、违法查处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归档,建立诚信经营和违规“黑名单”台帐,进行跟踪管理,规范酒类管理行为,提高酒类管理水平。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十篇】

一是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我局由商务执法大队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因人员编制过少,又临时聘用了20名执法人员,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添置了办公设备,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二)有奖举报制度。

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只要举报的违规违法属实,有举报奖励,举报电话:4772668.

(三)宣传、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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