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的自查报告【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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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的自查报告【第一篇】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第四条海关和海关工作人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被稽查人的商业秘密,不得侵犯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设置、编制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管3年。

第七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但是应当打印成书面记录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整保管。

第八条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报送有关进出口货物的购买、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库存情况的资料。

第九条海关应当按照海关监管的要求,根据进出口企业、单位和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海关稽查重点,制定年度海关稽查工作计划。

第十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单位(以下简称被稽查人)。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

第十一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组成稽查组。稽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二条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海关稽查证。

海关稽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

第十三条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人员与被稽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四)经海关关长批准,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有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暂时封存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采取该项措施时,不得妨碍被稽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海关对有关情况经查明或者取证后,应当立即解除对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封存。

第十六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的进出口货物有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嫌疑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

第十七条被稽查人应当配合海关稽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被稽查人应当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

被稽查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向海关提供记账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清点账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者开启货物包装。

第二十条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后,应当向海关提出稽查报告。稽查报告报送海关前,应当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第二十二条海关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第二十三条经海关稽查,发现关税或者其他进口环节的税收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稽查人补征;因被稽查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征。

被稽查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照海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封存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稽查排除违法嫌疑的,海关应当立即解除封存;经海关稽查认定违法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经海关稽查,认定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海关通过稽查决定补征或者追征的税款、没收的走私货物和违法所得以及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八条被稽查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依照海关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二)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第三十条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海关总署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施行近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完成了再次修订。

7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增加了包括可以向行业协会收集进出口活动有关信息等在内的基础性措施,并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新条例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所谓的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通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核、检查,以监督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6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说明”中称,海关监管业务量不断增大,进出口企业对通关便利的要求不断提高,海关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的矛盾日益凸显,迫切需要改革传统监管模式,将集中力量实施口岸通关监管调整为分流部分企业(主要是高信用企业)及其货物到事前和事后监管环节来管理,缓解通关监管的压力,即实现海关监管的“前推、后移”。

数据显示,20监管进出口货运量亿吨,这一数字与1979年至19间海关累计监管的进出口货运量大体持平。

新版的海关稽查条例一共作出了19个项修改,包括一些与上位法进行衔接的内容,例如,根据《海关法》规定,对保税货物和减免税货物的稽查期限为“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三年内”,将《条例》中“经海关关长批准”修改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此外,还增加了海关可向行业协会收集进出口活动有关信息,新条例明确,“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行业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信息。”

同时也加入了社会机构的参与程度,海关可以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论的规定;被稽查人委托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稽查的参考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征求意见稿中,“个人”也被加入稽查对象之列,因为《对外贸易法》规定个人也可以从事对外贸易。不过,新版的海关稽查条例中最终并未加入。

稽查的自查报告【第二篇】

http://税务稽查报告案件编号稽查对象名称法定代表人纳税人地址稽查所属期间稽查类型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稽查实施时间稽查人员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年*****月*****日至*****月*****日依法对******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们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调取了该单位**年度至**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及其它涉税资料。在检查过程中,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涉税资料/,我们主要采用了抽查法,全面检查了企业的账簿、会计报表及部分原始凭证,[全面详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对该公司银行账户和往来账户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外调核实,实地查看了该公司厂房、土地/进出货现场(,举例:从房产局**科取得了该公司的售楼登记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商品房销售入住情况,并对部分购房业户进行了访谈)。如果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下达限改通知书,是否采取了突击检查场地、帐务存放地等,要作重点说明,如果有侧重地检查部分税种,也可以说:本次重点检查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代扣代缴)情况。[本段一般很短,说明有关检查方法等基本情况,如果采取了外调和保全措施,突击检查措施等,(一)、检查基本过程及采要做重点和详细的说明,此时可以单独加标题,(二)。

(三)改成(二)。

(三)(四)]取得措施,相应的下面标题。

(一)(一)、企业基本情况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属于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分支机构及其核算情况);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现在办公地点:********;该公司经营范围:***,***,***。该公司于****年*月*日办理了地方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码为:********,隶属于***地方税务局**局征收管理;于****年*月*日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号码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银行及账号情况:******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企业负责人:***,办公电话:0539-****,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办公电话:0539-****,移动电话:****。该公司现有正式职工****人,年平均拥有临时工***人,[注:如该单位工资水平很高,牵扯企业所得税计算,不管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一定要看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人数]截至2007年底该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二)、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二该公司2006年度账面主营业务收入****元,利润总额元,实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元、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元、车船使用税*****元、印花税*****元、教育费附加***元,代扣代缴**所得税目的个人所得税*****元。该公司2007年度账面主营业务收入****元,利润总额元,实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元/或说明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或企业所得税由****(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缴纳、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元、车船使用税*****元、印花税*****元、教育费附加***元,代扣代缴**所得税目的个人所得税*****元。(三)、该公司自查情况三*****年*月*日,该公司出具了稽查自查报告,于*****年*月*日自查申报缴纳了**(分年度分具体自查应税项目进行说明)***元应纳的***税***元、***税***元、*****元。

稽查的自查报告【第三篇】

按照省局综合业务检查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整体联动,协调配合,认真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夯实了业务管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综合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省局这次在全系统部署开展综合业务检查,检查范围之广、检查程度之深、检查标准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许升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严培健、方端初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我们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反复学习,层层动员,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省局文件精神上来,并相应的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实负责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到这次检查实际上是对业务工作的大检阅、大考验,决心要借这次省局检查的东风,对我们的业务工作进行再夯实、再完善、再提高,使我们的整体业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多方协调,整体联动。

在迎检工作中,我们注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作、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省局检查的相关文件下发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为了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规范,我们要求各科室不能搞单打独斗,要注重整体配合。特别是对一些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各科室都做到了集体研究,一起解决,创造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得整个迎检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

三、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

迎检自查工作普遍采取个人自查、科室互查、分局抽查、市局督查的方式,级级落实,层层把关。检查内容主要是十个方面:资料收集是否完整,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数据衔接是否准确,逻辑关系是否合理,表格内容是否缺项,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税收执法是否违纪,装订归档是否整齐,案卷外观是否整洁。在督查上实行分片负责、挂点督导、相互协调、责任包干、奖惩挂钩的工作制度。

对自查中好的经验进行。

总结。

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自查工作的全面开展为这次迎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不同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该完善的完善该返工的返工该补充的补充该规范的规范;对由于解决问题的条件不充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努力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四、边研究,边探索,边提高。

硬件建设新进展。我局在档案室建设、表格印制、设施配备上加大了资金投入,使整个硬件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建成了一个高标准的档案室,落实了“三专”、“六防”要求,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建立了稽查档案数据库,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迈进了一大步。

业务流程新突破。我们认真结合自查情况,根据省局一系列管理规定,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修订了各类表格,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形成体系。我局还组织编印了《税务稽查实用手册》,为实现税务稽查规范管理提供了指导。

稽查案卷新气象。过去稽查资料管理中存在资料收集、传递不畅,职责不清,突击整理,装订不规范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税收工作的需要。如在自查中发现稽查资料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稽查资料有的装订顺序颠倒、有的逻辑关系不合理、有的目录号码不规范,综合资料部分存在缺项等。因此我局依据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使用等各环节和每份资料的内容、规格、样式做出具体规定,并制作完整的操作流程,制定了严密的标准、岗位责任制和检查、考核机制。通过整改,将稽查资料管理制度中不够完善的加以完善、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落实,将稽查资料和综合资料按新标准、新流程重新进行了规范整理。全局共整理归档资料188本,其中综合资料26本、稽查资料162本,重新分享的“稽查的自查报告【最新8篇】”,特别是票证资料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这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要求高,但是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摸清了情况,全面掌握了黄石地税稽查工作的真实状况,进而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今后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

二是规范了工作,我们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使许多被忽视或悬而未决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并为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锻炼了队伍,通过迎检既检验了稽查队伍的战斗力,同时也是一次岗位大练兵活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强化了协调意识。各科室进一步认识到抓工作不能搞单打独斗,必须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上下同心、形成合力,这不仅可以取长补短,而且是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

我们还有两点切身的体会:

一是认识高度决定工作力度。通过这次迎检,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清醒地认识,无论从业务基础还是管理水平来说,都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省局这次综合业务检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为地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力剂。许多干部由衷地说:这些事都是我们应该做的,现在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今后做起来也很容易。正是认识得到了高度统一,我们才舍得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大投入,彻底改变了原来那种“重收入轻管理、重人事轻业务”的倾向。

二是人的素质决定管理实效。这次迎接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好人好事,充分展示了地税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精神风貌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思想境界。许多老同志老当益壮,与年轻人一样加班加点,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许多同志克服家庭的各种困难,坚守工作岗位;有的副手在主要领导出差期间,不计名不计利,主动挑起工作重担;更多的同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全力投入工作。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境界、这种责任感、这种事业心,我们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稽查的自查报告【第四篇】

二、多方协调,整体联动。

三、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

四、边研究,边探索,边提高。

我们还有两点切身的体会:

二是人的素质决定管理实效。这次迎接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好人好事,充分展示了地税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精神风貌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思想境界。许多老同志老当益壮,与年轻人一样加班加点,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许多同志克服家庭的各种困难,坚守工作岗位;有的副手在主要领导出差期间,不计名不计利,主动挑起工作重担;更多的同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全力投入工作。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境界、这种责任感、这种事业心,我们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稽查的自查报告【第五篇】

按照省局综合业务检查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整体联动,协调配合,认真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夯实了业务管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综合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省局这次在全系统部署开展综合业务检查,检查范围之广、检查程度之深、检查标准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许升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严培健、方端初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我们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反复学习,层层动员,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省局文件精神上来,并相应的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实负责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到这次检查实际上是对业务工作的大检阅、大考验,决心要借这次省局检查的东风,对我们的业务工作进行再夯实、再完善、再提高,使我们的整体业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迎检工作中,我们注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作、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省局检查的相关文件下发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为了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规范,我们要求各科室不能搞单打独斗,要注重整体配合。特别是对一些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各科室都做到了集体研究,一起解决,创造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得整个迎检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

迎检自查工作普遍采取个人自查、科室互查、分局抽查、市局督查的方式,级级落实,层层把关。检查内容主要是十个方面:资料收集是否完整,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数据衔接是否准确,逻辑关系是否合理,表格内容是否缺项,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税收执法是否违纪,装订归档是否整齐,案卷外观是否整洁。在督查上实行分片负责、挂点督导、相互协调、责任包干、奖惩挂钩的工作制度。

对自查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自查工作的全面开展,为这次迎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不同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该完善的完善,该返工的返工,该补充的补充,该规范的规范;对由于解决问题的条件不充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努力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硬件建设新进展。我局在档案室建设、表格印制、设施配备上加大了资金投入,使整个硬件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建成了一个高标准的'档案室,落实了“三专”、“六防”要求,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建立了稽查档案数据库,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迈进了一大步。

业务流程新突破。我们认真结合自查情况,根据省局一系列管理规定,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修订了各类表格,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形成体系。我局还组织编印了《税务稽查实用手册》,为实现税务稽查规范管理提供了指导。

稽查案卷新气象。过去稽查资料管理中存在资料收集、传递不畅,职责不清,突击整理,装订不规范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税收工作的需要。如在自查中发现稽查资料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稽查资料有的装订顺序颠倒、有的逻辑关系不合理、有的目录号码不规范,综合资料部分存在缺项等。因此我局依据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使用等各环节和每份资料的内容、规格、样式做出具体规定,并制作完整的操作流程,制定了严密的标准、岗位责任制和检查、考核机制。通过整改,将稽查资料管理制度中不够完善的加以完善、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落实,将稽查资料和综合资料按新标准、新流程重新进行了规范整理。全局共整理归档资料188本,其中综合资料26本、稽查资料162本,重新分享的“稽查的自查报告【最新8篇】”,特别是票证资料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这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要求高,但是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摸清了情况,全面掌握了黄石地税稽查工作的真实状况,进而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今后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

二是规范了工作,我们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使许多被忽视或悬而未决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并为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锻炼了队伍,通过迎检既检验了稽查队伍的战斗力,同时也是一次岗位大练兵活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强化了协调意识。各科室进一步认识到抓工作不能搞单打独斗,必须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上下同心、形成合力,这不仅可以取长补短,而且是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

我们还有两点切身的体会:

一是认识高度决定工作力度。通过这次迎检,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清醒地认识,无论从业务基础还是管理水平说,都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省局这次综合业务检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为地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力剂。许多干部由衷地说:这些事都是我们应该做的,现在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今后做起来也很容易。正是认识得到了高度统一,我们才舍得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大投入,彻底改变了原来那种“重收入轻管理、重人事轻业务”的倾向。

二是人的素质决定管理实效。这次迎接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好人好事,充分展示了地税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精神风貌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思想境界。许多老同志老当益壮,与年轻人一样加班加点,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许多同志克服家庭的各种困难,坚守工作岗位;有的副手在主要领导出差期间,不计名不计利,主动挑起工作重担;更多的同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全力投入工作。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境界、这种责任感、这种事业心,我们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文档为doc格式。

稽查的自查报告【第六篇】

xx-x:

我局于xx-x年xx月xx日接受了市稽查局对我局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的稽查案件进行的复查,市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我局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均能按照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执法,做到了程序合法,文书较为规范,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处罚适当,注重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但还是有在《税务稽查报告》等文书中表述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执行等问题,在市稽查局给我局提出了问题后,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与我局检查的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一对照,认真整改,切实纠正了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4.对多缴税款的处理表述不准确的情况,今后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总之,我局要求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心,提升稽查形象。

xxx年xx月xx日,xxx水利厅第一稽查工作组对xxx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xx标段进行了工地现场察看、并查阅了工程质检、安全资料。在稽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狠抓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我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各科室部门,及时按照稽查报告及相关规范,对籍察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如下:

一、工程质量与安全:

1、砂石料场堆放的碎石规格5~20mm,20~40mm;已按照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的碎石规格进行整改,配合比检测报告已报批监理机构审核。

2、水泥、粉煤灰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已报监理审批。

3、溢洪闸桥板预制现场钢筋生锈,已进行除锈;预制完成的桥板模板接缝跑浆部位已做缺陷备案。

4、油库位置已转移,远离施工及生活区。

附件:1、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混凝土配合比、碎石检测报告)

2、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水泥、粉煤灰检测报告)

3、钢筋除锈图片

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5日至19日,省环保厅对我市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稽查,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川环境监稽意见〔2015〕1号),提出了整改建议。我局对此次环境监察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赓即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省环保厅《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于7月20日组织华蓥市和岳池县环保局分管领导、监察大队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剖析,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找到问题的症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落实责任。与会人员结合环境监察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整改积极建言献策。

二、逐条整改,狠抓落实

针对省环保厅在稽查中所指出我市、华蓥市和岳池县7个方面的问题,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制订了整改实施方案(附件1),针对稽查中发现的个案进行了整改和立案查处(见附件2)。

一是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装订的要求对案卷进行装订;二是进一步完善调查笔录等相关的规范性;三是按要求收集证据,注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四是严格执行省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防止出现自由裁量权超标;五是督促受处罚单位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的按每日3%增收罚款;六是依法运用刑事追责、按日连续计罚、限产停产等执法手段,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重点污染源巡查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5〕155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环境保护部门经过认真梳理和筛选,最终确定了2015年全市重点污染源名单54家,其中a类重点污染源30家,b类重点污染源24家。我市制订了《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巡查工作计划》(广市环发〔2015〕62号),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认真填写环境监察巡查记录,做到记录完整、不缺项;二是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求记录在巡查记录本上,及时进行整改或立案查处;三是每次检查必须检查上一次检查提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坚决进行查处;四是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我局制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的通知》(广市环发〔2015〕100号),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巡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限期整改要求等限时进行追踪,督促环境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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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的自查报告【第七篇】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队伍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情况汇报: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规划纳入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落实所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各股室主任创建工作责任。坚持精神文明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环境面貌、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创建内容量化成27个项目,共100分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奖金挂钩,促进职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党政工团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争创文明股室"、"两个效益劳动竞赛"、"青年文明号"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文明风气日渐昌盛。连续两年开展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状况社会问卷调查,被监督单位对我局税收服务工作、行业作风、职业道德三方面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我局领导班子以"四好"、"五强"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订立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规定》等内部规定,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坚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所务公开制度和所务公开栏,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先进党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两项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单位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改革,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运用生动活泼的组织形式,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取得的效果明显好于说教式、填鸭式的刻板的说理教育。

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上上下下一条心,在市地税局领导下,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税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稽查覆盖率较往年有所提高,各项监督工作完成较好。全局对职工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非常重视,把xx年定为本单位"业务素质"提高年,千方百计促进职工素质提高,利用周末进行业务知识讲座,邀请各级专家授课,保证职工专业知识随时更新;掀起"学法日"活动,结合税收执法特点,举办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各股室制定了内部的值班、值日制度,节前、周末所行政领导、工会组织检查,并把股室清洁卫生、内务管理工作同月奖金挂钩。动员职工发挥聪明才智,自己动手美化绿化办公室。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为全所职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坚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监督所加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业务和身体素质,组织各项文娱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坚持常年评选优秀职工和颁发好人好事奖,职工热情参与,效果显著。通过一系列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封建迷信,伪科学及""浸蚀,引导单位文化建设向科学、积极的方向发展。

稽查的自查报告【第八篇】

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稽查人员在对一个稽查对象的税务稽查实施完毕后,报告税务稽查情况和结果的书面文件,是必用的文书,也是审理、处理税务案件的主要依据。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稽查人员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及有关规章,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事项进行税务稽查后,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情况连同作出的处理意见写出的书面报告。税务稽查报告主要反映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情况,它是纳税人税收违法违规问题的文字记录,是依法惩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税务稽查报告应反映以下内容:经检查发现有税收违法事实的,《税务稽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案件来源;

(二)被查对象基本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

(四)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五)查明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

(六)被查对象是否有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七)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八)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检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制作基本要求:

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

1.事实清楚。

稽查报告对稽查事项的评价结论和处理处罚结果,都必须建立在其所涉及的事实基础之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只有事实清楚,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被稽查事项给予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稽查报告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基础就是事实清楚,这是稽查工作和稽查报告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支撑。

2.证据确凿。

认定案件事实,一定要有证据,并且要有确凿的证据。所谓证据确凿,就是说证据是准确无误,并足以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只有找到这样的证据,才能定案。

3.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要得当。

正确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要注意法律、法规、规章效力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我国实行多层级的立法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发布行政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因其制定发布机关的权力等级不同,其效力等级和适用范围也不同,有的内容甚至发生冲突。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就有一个正确选择适用的问题。

4.拟定的处理意见要得当。

员和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因此,对涉税案件的问题定性一定要恰当,能够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

各种税收案件的定性必须有法律明确的规定,法律不明确的,不能定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特别是偷税的定性问题,要紧扣《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否则,不仅会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若出现《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情形时,即使定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也不能处以罚款。在任何情况下,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的罚款,仅仅是一种行政处罚,不能因当事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就不考虑《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特殊规定。

5.行文要规范。

稽查报告要按照总局的统一格式要求,做到规范美观,严肃权威。稽查报告行文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语言文字要字斟句酌,简明扼要,详略得当。语言表达要准确,切忌夸张,并使用规范的文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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