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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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一、及时部署,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建立组织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三、迅速开展工作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五、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六、严格责任追究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第二篇】

按照市综治委20xx12号文件和怀综治委20xx9号文件的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杨亚辉为组长的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类企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经营性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三是工作开展到位,镇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村组、超市、旅馆、网吧、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和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做到隐患排查清楚,突出问题掌握清楚,纠纷原因调查清楚,重要对象登记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绪易激动等重点人员5名,查找消防、火灾隐患2处。

二、强化措施,严管重防,切实消除经营性矛盾纠纷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专班有效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层级管理机制,由镇、村两级协调联动办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挂帅的办法,多措并举,推动各类矛盾隐患的化解,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一般矛盾由村级直接办理,大矛盾由镇综治工作中心直接处理,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隐患4起,有效稳控在基层。

二是重点对象落实包保。对5名重点对象由村、镇直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档案,安排专人,落实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职能部门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转化、稳控。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镇综治办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是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范围,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专班的纪律责任。为促进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解决,建立重大矛盾隐患检查督办制,对解决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三是强化组织的问责处理。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类似事件的村或单位由镇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镇对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镇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发展而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第三篇】

根据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在质检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规定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在本单位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统一思想。

接到文件后,我们及时组织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局文件精神,切实领会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分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组织落实

(一)抓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是关键。我们明确了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原则

我们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排查过程中,有的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工作组就耐心细致地为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得到了群众的有力配合。

(三)找准重点。

根据文件指示,本次活动排查重点是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行政审批以及历史遗留的、长期纠缠没有解决的人事、劳资纠纷等问题引发重复上访、进京上访、闹访缠访等问题。特别是对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我单位工作组成员分头行动,迅速展开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质量检疫部门,为人民群众把好商品、食品质量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此次我积极与当地司法部门、信访等部门配合,通过查找信访部门登记在册上访记录、排查现有上访苗头及对所辖地区产品进行突击大检查等方式,严肃行动。

(四)深人开展领导亲自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

领导定期深入到所管的辖区,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曾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单位领导亲自带队积极约谈了曾经有上访苗头群众,了解到了他之所以有此想法的真正原因,并认真听取了她的诉求,并动员各方力量将矛盾遏制在了萌芽状态,最后使该群众满意而归,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五)及时化解新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及时排查化解新出现的矛盾纠纷,是减少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产生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化解是基础,如果发现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问题,那么将产生新的积案,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行动中,我单位干部对排查出的新矛盾纠纷,做到了及时予以协调和化解,对能够解决的矛盾问题当场予以了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向群众耐心做好了解释工作,并进行备案、上报,配合司法部门予以了协调解决,努力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六)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整个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小区为单位,以社区为基础,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的'恶性事故,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进行了认真摸排分类统计。

一是精心制定了调查问卷,并在社区进行了发放,把调查问卷作为此次大排查的线索之一。

二是随即对群众进行访谈,从群众口中尝试找出可用的信息。

三是设定意见箱为给群众提供有效地申诉渠道。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单位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单位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其一,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防止出现赴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其二,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其三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其三,制订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的发生;

其四,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月定时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前个月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方法创新性不够,排查效率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自己摸索、外出考察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再化解一批突出的、重大的、危险性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今年我乡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坐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立足预警、疏导,做到了对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使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切实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我乡已经全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等人员全部配齐,对于调解的一般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结案了事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工作的发展与完善,主动吸纳行政职能部门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是今年我乡继续实行和完善统一受理、集中管理、分级调处、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及调处中心合署办公等新工作制度,举办了有关于大调解业务培训班,大大增强了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落实大调解工作责任。把矛盾纠纷包干到责任人,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综治工作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矛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

二是考评机制,我乡明确了关于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写进了《维护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中。并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各单位对属于本辖区内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

三是对于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实现了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落实到了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通过整合资源、规范运行,我乡大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末全乡共发生矛盾纠纷21起,调解21起,调解成功21起,成功率达到100%。多次有效的阻止越级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综治宣传月时机对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工作站进行宣传,对于出现的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鼓励当事人积极到工作站和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调解。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人员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行之有效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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