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整改报告【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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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整改报告【第一篇】

县消防武警支队:为落实“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辽源市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联系学校的实际,我们学校认真开展了消防自查工作。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校舍大部分都是最近几年新建设的,消防设施都是按照最新标准配备,基本符合要求,且建筑结构简单,均为“一”字形或“l”形,有利于应急情况下及时有效地疏散。

2、楼道畅通,位置合理,无严重障碍物封堵。校园周边路径畅通,能保证救援车不受阻碍。

3、在重点部位(如微机房、食堂、学生宿舍等)配备消防灭火器,设备状态正常。

4、人员密集区域(主要为宿舍)去年增加了消防楼梯,应急救援渠道畅通,无封堵和闭塞现象。

5、欠缺:部分校舍、主要是宿舍建造时间教早,走廊过道宽度与现形标准有一定差距;新教学楼内的消防设施没有验收,部分设施没有安装。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图片宣传、知识传授、模拟演习等方法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有效的逃生方法、正确的。操作技能。

2、特别要加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与检查。尤其是现在天气转热,冬季天气较冷用电增多的情况下,要特别强调宿舍“禁用明火、禁接私带电器”的规定,并加强巡查。

3、进一步检修电路,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确保安全。

4、新教学楼内的情况已经向上级有关部门做了汇报,教育局已经作出决定,专门拨款八万元,用于安装消防泵和消防疏散标志等设施。

经典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第二篇】

8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一文,推介武汉“治庸问责”的经验做法。桓台县委书记、县长王可杰阅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认真组织学习。为提高自身的,作一个自查报告:

“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本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表现形式有行政“缺位”、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它与行政“乱作为”一样,都有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是一种失职行为,其危害具有隐蔽性和潜在性的特点。

要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着力搞好“四个排查”: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要在组织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

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今年10月至12月,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区、市)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经典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第三篇】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中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影响党的执政成效的问题,是导致执政能力不高的重要原因。决定提出的这些问题,针对性强,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作自查报告如下: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现实中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都有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些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但他们就是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

其二,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比如,不是依法办事,不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人民服务上,而是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甚至以权谋私,走向腐败。

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这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作为是否在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能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是否从根本上尊重和服从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很显然,领导干部行政作为与不作为,对执政成效影响很大,群众感受深刻。在其位不谋其政,固然有问题;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有时候比不作为的危害还要大。

在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上,《决定》特别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事实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因此,行政积极作为、依法作为,把依法执政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所提倡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执政能力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

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第四篇】

近日,我县各单位纷纷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所在第一阶段动员准备的基础上,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

为了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我所行思想再发动,组织学习有关端正行风政风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同时召开全所民警会议,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如何搞好自查自纠明确了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搞好自查

我们采取民警自查和组织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两种形式进行自查,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通过认真梳理,共整理出12条:

(1)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警容不规范,文明礼貌用语不到位的现象;

(2)在内务管理中,存在物品摆放无序,内务卫生不到位;

(3)少数民警工作标准不高,存在被动学习现象;

(4)为民意识不强,便民服务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警民关系。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不重视业务知识学习,自身素质不高。个别民警不重视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不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执法为民思想意识淡薄,大局意识不强,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差。

2、有些民警办理案件中轻视了处理后的社会效果,达不到教育改正的目的。服务意识不够,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主动,缺乏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认识。

四、整改工作措施

(一)专题研究。我所召开支部会议,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题研究行评整改工作,分析情况,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安排部署。

(三)组织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立项解决和责任制的方法,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整改解决对有关案件线索,认真调查处理。

(四)对个别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问题。通过调查摸底制定出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严禁在执法中不规范、以言代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犯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等问题的发生。

(五)服务意识差的问题。在户籍窗口及值班室醒目位置设置警务公开栏,将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办事时效、收费标准、纪律规定、举报方法等内容公示于众,以便群众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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