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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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

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

市局: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60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及统一部署,**质监局及时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60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统一部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市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青质监特字[20xx]186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锅炉科、锅检所、安检站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60日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工作人员分成三组,分别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并以平质技监字[20xx]58号文件下发到各镇(处)、企业主管部门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明确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强化了责任主体,落实了监管范围及各项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法,落实责任,加大措施,切实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为保证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效果,确保万无一失,**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工作的开展。局长、分管局长深入到工作一线进行督察指导,并承担了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局长董洪全同志负责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柱化肥分公司、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等主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督察,分管局长傅晓虹同志主要负责对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大型超市、游乐场、学校等人群密集区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另外又新增高配置微机1台,以保证检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和信息沟通。

工作重点:

(一)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在活动的第一阶段要求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组织执法人员、检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和学校、幼儿园、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冷库、气体充装单位的148台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检查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40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6家,检查特种设备176台,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1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达了23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安委会。

(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本次活动中查出的隐患,我们采取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完成和指定部门、专人督办的。办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集中开展定期检验工作,自05年12月以来共检验设备52台,定检率提高5%。目前已整治完毕各类隐患19个,剩余12台超期未检设备已落实了定检计划。

三、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一)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对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及气瓶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验情况和使用年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过标准规定年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50只气瓶,按规定做了破坏性处理。

(二)对“六小”企业违法使用“土锅炉”的再整治。安排组织集中统一行为,重点打击查处城乡结合部豆腐作坊、馒头作坊和人口密集区浴室内的“土锅炉”以及承压使用的常压热水锅炉。对发现的6台“土锅炉”进行了破坏性处理或拆除其主要部件,避免“土锅炉”重新投入使用。

(三)对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集中整治。对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责令其停用整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不得使用。对在用未经检验检测的26台特种设备立即进行检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未达100%。

(3)少数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够完善,且未经定期演练。

上述问题将力争在短期内加以解决。

本次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时间短、任务重,工作中不免有漏洞和不足,**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继续从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克服困难,按既定的计划和措施,切实把自己承担的工作做实做好,及时完成隐患整治工作任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3

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4

今年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紧密围绕“广积粮、好积粮、积好粮”粮安工程,积极开展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辖区粮食市场秩序,确保了粮食安全,现就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了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今年xx、xx月份,我局根据市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布置,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储粮安全检查办法》具体操作要求,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粮食数量、质量、储粮安全和账务管理进行了一次细致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管理规范,通过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和粮油安全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粮食库存管理水平。

二、积极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我局围绕“科学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主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了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了粮油质量监管工作。

粮食质量是关系人们身心健康,为此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了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了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环节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做好入库粮食质量检测。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并按照“五分开”的要求,堆放好粮食。

(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出库前,做好出库粮食质量检验,确保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并按照国家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包装物,防止粮食受污染。

(三)加强了储存环节粮食质量监管。督促了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所使用仓储配套设施符合安全储粮要求,要积极开展做好安全储粮基础性工作,采取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双低”科学保粮措施,有效延缓了粮食质量变化速度,经检验,现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品质合格率达100%,宜存率达100%。

(四)加强了军粮质量管理,落实执行了军粮质量检验实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了所供军粮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军粮品质也得到官兵们的认可。

四、开展了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我局组织人员出动了16人次对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询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着重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公示了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使用称量器具是经质监部门校对,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有无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粮食收购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了粮食收购公示制度,没有出显有损害售粮户利益的行为。

(二)加强了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等方面检查。督促了粮食经营者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粮食库存要安全、卫生使用符合有关要求的仓储设施设备,并继续做好粮食经营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要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我县粮食市场秩序。

五、加强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直以来,我局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根据市粮食《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并按照《xx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粮食行业生产领域查隐患、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着重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能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相关职责,并建立和执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三防”制度、等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粮食输送设备,粮食仓房设施,除杂设备、消防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环流熏蒸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防雷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于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落实执行,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有效防范和遏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储粮安全和各项生产作业操作安全。

我县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粮食监督检查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经费短缺,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学习,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够明显等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组织保障。为此,我局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能争取政策上的支持,解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机构不够完善,工作经费欠缺,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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