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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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第一篇】

20xx年,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在乌兰察布市安监局相关处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采取统一安排、分类指导、集中培训等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管机构,全面组织申报,及时有效地推动了卓资县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深化宣传,提高职业危害意识。

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结合20xx年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落实任务,严格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

卓资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县辖区内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和检测、检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全县职业健康申报工作,对重点行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相关企业负责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人员培进行训,对申报系统及程序的应用进行讲解,通过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申报工作人员熟悉了申报系统和应用程序,为顺利开展申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结合申报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了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认真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今年共有15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并申报备案,建立了档案和台账,为全县120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了全面体检。20xx年,职业健康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职业病危害申报、防治等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是对业务不熟悉、职业病控制管理难度大、职业健康危害监管检测设备缺乏等等。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出新贡献。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二篇】

我市是全省职业卫生首批“哨点监测县”。按照山东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哨点监测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市的职业病哨点监测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成立了职业病哨点监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并有专职人员4人,配备车辆一部,负责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宣传教育,强化培训

为更好的开展职业病哨点监测工作,我们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四个一”工程、“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卫生现场监督及培训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整理编印了《职业卫生培训材料》和《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印刷1000余本,发放传单,宣传材料5000多份。有真实性的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其接害人员进行培训。20xx年全年共组织培训班五期,培训相关人员达200多人。

(三)调查摸底,掌握现状

按照省、市卫生部门安排,去年我们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职业卫生现在调查和现场核查,20xx年共调查摸底相关企业147家, 并认真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广泛了解劳动者职业病知识知晓情况,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职工健康检查与监护情况。基本摸清了全市苯系物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监督到位,稳步推进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采取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首先选择职业卫生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在此基础上再按“先重后轻、先大后小”的工作思路,由点到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对重点案例本着检查一家整改一家的原则,做到查处一处教育和震慑一片的工作成效。为此,我们针对拒不进行职业健康查体的企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律法规的规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全年共对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5家企业给予了警告,对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极大的推动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成绩

(一)疾控中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按照我们工作分工,监督大队对相关企业下达职业健康查体意见书,告知他们及时与疾控中心联系,安排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查体。然后疾控中心将查体情况反馈给监督大队,及时掌握监测动态和进度。对拒不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和不按照要求进行查体的相关单位由我们监督大队现场督导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20xx年共检测查体1102人。

(二)信息录入完整及时。按照《山东省卫生厅职业病哨点监测技术方案》的要求,我们及时了解掌握了本市的基本情况、产业分布、职业人口指标、职业卫生情况和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及时对疾控中心的查体内容、劳动者健康基本情况、劳动者健康查体和诊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录入。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创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紧密围绕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宣教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除和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强力推动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20xx年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我县通过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截至目前为止,我县一共开展了2次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18家企业。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动宣传人员5人,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1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县城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今年我县对存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了1期专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安监局多次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情况,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五)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已申报企业的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目前,由于园区企业开工企业较少还未申报,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30家的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四篇】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所干部职工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这条主线,将经常性卫生监督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半年来我所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我所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稽查股不定期对各股室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上半年共接到社会举报案件18件,件件有落实。同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依据有关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2、为适应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我所加强了所内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所卫生监督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同时为加强公共场所经营户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意识,提高其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我所对住宿单位、美容美发场所、自来水厂及消毒公司的从业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半年来共培训了800余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充分利用舆论与媒体的这个阵地,定期公布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消费,增强公众和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截止目前,今年上半年共在《省卫生监督信息》发表工作报道文章4篇,“省卫生监督网”发表工作报道9篇、“永州新闻网”发表工作报道3篇,“宁远县政府网”发表卫生监督工作报道10篇,编写“宁远卫生监督简讯”4期。

二、严格许可程序,规范许可管理。

我所根据相关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胃事,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理,对申请资料不全的,一次性详细指导补全手续。并严格进行现场审查,由经办卫生监督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一审核签字后,方可交办公室统一打印发放,上半年,共办理场所卫生许可29宗,均严格按程序操作,无乱发证现象发生。

三、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规范全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活动,加强医疗废物、临床用血的。管理。今年以来,我所继续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将打击无证行医、坐堂行医、游医与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结合起来,严格医疗机构的准入,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范围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法院的联席长效工作机制,多措并举,竭力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截至5月底,协助卫生局对628家村卫生室进行了审评、校验和换发证工作;对62家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学校医务室和4家县直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执业范围进行了监督检查;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31宗;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宗;移交公安局追究非法行医者刑事责任案1件。

2、控制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疫情,落实好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我所会同疾控中心、各乡镇公卫办,对辖区内的50多家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截至5月底,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对存在问题的托幼机构,下达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各医疗单位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疾病控制中心的疫情网络上报进行了检查,并及时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以确保全县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疫情的暴发流行。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证卫生质 量,对辖区内的97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针对问题和隐患出具了3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特别注重对市政供水和自备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突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保证了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高考前夕,宁远卫监所对县城内的宾馆酒店和三所高考考点中学提前进行了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宾馆酒店和各考点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各考点医务室的医疗安全及各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针对各单位存在的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落实考前各宾馆酒店和学校的卫生安全措施,为考生在高考期间的住宿饮用水和医疗安全提供保障。

4、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专门的宣传方案,并组织了实施。

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开展好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病监督的执法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五篇】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万头、牛万头、羊万只、禽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万头、牛万头、禽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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