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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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一篇】
下一阶段,**镇党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镇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是抓好后续,确保整改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是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二篇】
_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为载体,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县城环境整治力度,力促县城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六个方面上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承担市核、县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承担市核指标2项。
等待验收。在保定本草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共两栋,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一栋主体完工,一栋主体一层。
2、危房改造。__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是:完成270户危房改造任务。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博野县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现已完成改造任务的96%。
(二)承担县核指标项。
__年,市政工程、公共建筑项目计划投资亿元,已完成亿元;总投资亿元,建筑面积万平主米的博阳花园、博雅嘉园、盛世家园小区、兴华鸿景小区、琴园小区、四季花城小区、和谐家园小区、通达园小区、裕丰小区、汇赢中央公馆、博中高层等11个住宅小区进展顺利,完成投资亿元。
1.恒鼎国际商贸城项目。项目投资亿,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投资亿元,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道路、供电、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元旦投入使用。
2.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定河线、博程路(石港高速引线)、县城南环(博爱路),打造工业区路网总体框架,南环已建成公里,其他路段正在征地,预计年内开工建设。
3.谋划星级酒店建设项目。初步确定拆迁粮食局旧楼,建设星级酒店。该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现正着手前期准备工作。
4.博爱路项目。投资1500万元,全长__米。目前已完成勘测,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和征地工作。
5.两场建设项目。抓两场(厂)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投资500万元,建成垃圾转运站一座,垃圾处理率达到70%。
6.县城排水设施改造和排水管网新建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对博明路等既有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硝化棉至污水处理厂、橡胶工业园至博成街、通达泵业至白沙街三条排水管道。现已制定新建排水管网设计方案,正在进行征地和清障。完成对博明路既有管网的清淤改造工作。
7.城区防洪河道整治项目。目前正在清理垃圾,改造工程预计明年开始实施。
8.城区道路改造和综合整治。一是改造兴华南街,已拿出建设方案,正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二是制定《博野县景观大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县城主要街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今年4月初在县城博兴路十字路口安装led电子广告屏1块。县城路灯设施完好,亮灯率达到97%以上。与汇盈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投资530万元,对县城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进行更新和亮化。现正已安装彩虹桥15座,更换部分灯箱广告。
9.小街小巷升级改造。县城目前需改造小街小巷5条,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10.新汽车站项目。总投资亿元,占地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体完工,正在进行扫尾工程,预计11月份投入使用。
11.地下商场项目。现正论证招商。
12.博阳花园。总投资2亿,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现在8栋已竣工,4栋完成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内外装修。新开工3栋,正在进行主体工程。
13.博雅嘉园。总投资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现在三期工程一栋主体完工,完成内外装修,一栋完成3层主体,物业楼完成外装,准备验收。
14.盛世家园小区。一期四栋,基本完工,待验收。
15.兴华鸿景小区。总投资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1号楼正在进行内外装修,2、3、4号楼基本完成,准备验收。5、6、7号楼完成主体,正在进行内外装修。
16.琴园小区。共4栋,内外装修基本完成,准备验收。
17.四季花城小区。7号楼主体完工,正在进行内外装。8号楼主体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修。
18.和谐家园小区。二期共3栋,完成内外装修,准备验收。
19.汇赢中央公馆小区。总投资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一栋正在挖槽。
20.通达园小区。总投资亿,以高层为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基础施工。
21.博中高层小区。总投资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2.裕丰小区项目。总投资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一栋开工,正在进行内外装修。
23.低洼区改造项目。投资亿元,完成石油公司、妇幼家属院改造。现已基本完成拆迁。计划建成4栋住宅楼,现一栋主体完工。
24.旧汽车站改造项目。总投资1亿元,建设面积万平方米。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5.县社大楼改造项目。总投资亿元,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6.商业大楼改造项目。总投资亿。元建设面积万平方米。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7.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我们制定整顿方案,发布公告,对房地产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一是抓基点,强化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优化开发企业结构;二是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源头管理;三是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不护短。对无证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资质管理、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增强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28.完善县城排污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我县排污管网已建成15公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万吨,我县日产生污水5000吨,实际处理污水4000吨,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9.深入实施县城建设“三个一百”(县城面积增加100平方公里、县城人口增加100万人、县级财政收入增加100亿元)工程。认真抓了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县城居民居住条件;整治县城街道环境,突出风貌特色,力促县城面积、人口和财政收入增加。
30.按照“责任、效率、精细、服务”要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县城环境,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解决县城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抓重点,破难点,积极探索城管执法长效机制,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1.开展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区主街主路达到“七无一规范”标准。实施全民参与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城市街道卫生保洁新机制。一方面,制定《博野县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每周动员机关干部上街开展大扫除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包路、科局包段、定岗定员、全天保洁。大力开展“样板街道、样板社区、样板门店创建”活动,引导各社区、住宅小区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发动居民搞好社区容貌整治,督促各门店认真搞好门前三包,形成了搞好环境卫生整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实行街道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方法,对县城兴华北街进行市场运作,向社会发包,探索实施分段分块认养、认购等管理模式,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县城管理。堵疏结合,积极探索“野广告”治理新方法。“堵”就是组织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清除野广告,“疏”就是在县城所有十字路口处设置了广告展示墙,定期更换内容,“野广告”治理初见成效。
32.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市容管理办法,对城管、环卫队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城管队伍实行措施上下班制度,环卫队伍实行“所包面、组包片、人包段”制度,不间断清理整治县城街道环境,县城面貌明显改观。
33.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城管队伍对学校周边乱摆摊点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保障学校周边秩序和通行。
34.坚持依法拆迁。新《拆迁法》实施后,我局对拆迁办进行了重组,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班,以尽快掌握新法,熟练运用。现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项目争跑情况。
今年以来,共争取上级资金万元,已到位。
1、争取中央补助的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333万元;。
2、争取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312万元;。
3、争取省级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13万元。
4、到市住建局村镇处与董芙莲处长联系,争取中央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2万元,争取省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万元。现已到位。
正在申请资金1537万元。
1、申请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申报材料已上报河北省财政厅。
2、与市住建局城建处李振川处长联系,积极谋划县城排水管网新建工程。拟新建管网长度千米,泵站三个,争取中央、省以奖代补资金1237万元,现已填报项目基本情况。
三、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一是加强管理,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严把市场准入、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和施工许可等各个关口,严禁违法项目开工建设。二是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作,打造诚信平台。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内部机制,强化招标投标监管力度,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今年上半年,枣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杜绝了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工程承发包竞争有序。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受理条例》进行了处罚。四是查找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建设工程监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建筑墙改与节能等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五是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工程质量。六是转变管理模式,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针对已往企业抓安全生产只为应付检查和评优的现象,安监站加强施工现场全过程的监管,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对施工坍塌、高空坠落、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安全薄弱环节开展了专项治理,对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工程,限期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工。七是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技术人员自有率,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和市场执行力,切实依据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九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为促进清欠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清欠工作的目标要求,制定了清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按照拖欠工程类别分别制定了清欠计划。截至目前,清欠目标已顺利完成。为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对企业用工行为及工资支付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制定了违规处罚办法。凡在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工程竣工后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的民工工资。
(二)整治县城容貌。制定《博野县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博野县城镇容貌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办法,力促我县县城的容貌、形象、品质实现整体提升,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创新机制,提高县城环境卫生水平。实施全民参与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城市街道卫生保洁新机制。一方面,制定下发了《博野县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每周动员机关干部上街开展大扫除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包路、科局包段、定岗定员、全天保洁。大力开展“样板街道、样板社区、样板门店创建”活动,引导各社区、住宅小区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发动居民搞好社区容貌整治,督促各门店认真搞好门前三包,形成了搞好环境卫生整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实行街道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方法,对县城兴华北街进行市场运作,向社会发包,探索实施分段分块认养、认购等管理模式,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县城管理。堵疏结合,积极探索“野广告”治理新方法。“堵”就是组织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清除野广告,“疏”就是在县城所有十字路口处设置了广告展示墙,定期更换内容,“野广告”治理初见成效。二是建管结合,提升市政设施建设水平。投资500多万元,建成垃圾转运站1个,在县城增设地下垃圾池、垃圾点12个并配备专业运输车辆,垃圾日产日清率达到100%。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实行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市政设施完好。今年以来,共实施县城道路交通标线及停车位施划等交通疏导工程,修复交通标识标线3000余平方米。三是加强施工工地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目前,县城内11个在建工程,全部做到了围挡作业,整洁有序。强化摊位管理,坚持主干道、次干道严控,部分街道有条件放开的原则,今年以来,共清理违章占道180余处、店外经营400余处,基本上杜绝了乱摆乱设、违章占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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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三篇】
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坚决遏制作风飘浮、办事拖拉、纪律松弛等现象,及时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进步强化工作意识、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稳健扎实的工作作风,对于上级通报批评的问题及时做出情况说明并立即整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完善考评方案,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考评。下面是呢子本站网友为您推荐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为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巡察,现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二七区进行了常规巡察。2016年1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二七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敢于担当,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定了八个牵头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区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委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宣传教育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大宣教”的重要内容去抓落实。认真执行中心组学习、“四会一课”等教育制度。2016年区委中心组拟安排廉政方面内容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印发《廉在起跑线》教材,开展“三个一”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纪顾问》手册,《每周一鉴》手机报等媒介和平台,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在监督检查方面,严格落实《中共二七区委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每年听取2次工作汇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并定期督查。强化在元旦春节期间关键节点监督检查,有效构筑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在制度建设方面。大力推行《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实现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述责述廉全覆盖。完善制定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款外出程序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经费开支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发放补贴、超规格接待等现象发生。
2、关于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加强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健全反腐败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和办案协作机制,保证各类案件处理到位,强化案件查办震慑作用。强化有效监督机制运用,继续实施“三卡”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关心干部。在“三转”工作方面。年初已完成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目前正积极探索在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工作。调整清理规范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的分工和兼职,严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兼职外的工作,确保纪检组织负责人专司其职。在加大对党员干部执纪问责力度方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好典型案件的“一案双查”,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关于干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情况。计划2016年上半年提前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健全完善具体的超配干部消化实施方案,对空缺岗位交流补缺,对到龄退休干部,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编制和职数设置。严格执行科级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凡涉及科级干部需要调整的,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上报调整方案。
2、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监督流程,严把资格程序关,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大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工作整改力度,抓好跟踪问效。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区科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认定。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全区80%科级干部的档案初审任务。6月底前,将按要求对涉及到的问题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对档案信息进行严格认定和规范,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部分项目指挥部违规列支考察旅游费用、部分单位大量列支招待费用、部分单位大额列支礼品等问题,区纪委已对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财务部门负责人)、5名村组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12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额退回所领取津补贴。研究制定《二七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二七区拆迁补偿责任清单制度》及重点项目加班、公务接待等具体办法,规范拆迁改造、津贴补贴发放、公务活动等,从制度上防止财务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组织对全区各单位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对违反规定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部分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房屋补偿方面存在问题,区纪委已对侯寨乡罗沟滨河花园项目改造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罗沟村原书记及主任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采取“一项目一教育、一问题一警示”的方法,对拆迁人员和村组干部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活动。对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指挥部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存在腐败和违纪违法情况将严肃处理。
下一步,区委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仅给予违纪干部严肃处理,还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切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紧抓“学”的基础和“做”的关键,通过多种形式专题学,强化引领树典型,严格标准双评议,立足岗位做贡献等措施,教育引导全区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
(二)坚决履行好区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抓好落实。同时,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继续坚持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核查情况,做到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对于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于制度尚不完善的,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及时堵住制度漏洞,筑牢制度防线。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四篇】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9日至8月8日,县市委交叉巡察组对玉皇庙乡开展了为期40天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9月21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向我乡反馈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情况,乡党委书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升站位,高度重视。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召开后,乡党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拥护,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党委书记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会,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问题,提出要求,对重大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分析、评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玉皇庙乡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研究措施,制订方案。一是召开专题会交办整改事项。9月22日,我亲自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7个方面23个小项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二是深入实际,对反馈的问题,我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撰写调研提纲,确定整改措施。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我于9月23日召开党委专题会,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分类汇总,整改方案形成后,党委书记李松勇亲自三次修改,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巡察办。
(四)建章立制,扎实整改。乡党委书记李松勇多次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此次巡察中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乡建立了《玉皇庙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玉皇庙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玉皇庙乡公务灶管理制度》、《玉皇庙乡落实五天四夜工作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二是从整治作风纪律上入手,集中整顿工作纪律,要求所有乡村党员干部、扶贫责任组成员中午禁止饮酒,实行指纹签到,乡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
巡察整改反馈的1个方面23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完善19个制度,开展6项辅导、培训和专题活动。清退资金28490元,在整改过程中,警示约谈了5人、立案查处3起案件,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调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
玉皇庙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整体工作的助力器。
一是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进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紧盯不放落实整改。乡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
三是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五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亿元,目前已收回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亩,房屋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2。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万元,财政评审金额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六篇】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决策过程缺少详细记录,没有全面反映每位参会成员的意见建议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需要表决的事项,严格征求了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情况,以党委会议形式表决,同时由党委秘书认真记录每位成员的发言情况。列席人员不再发表意见建议,不再进行表决。二是组织人员到县委办公室进行了学习,完善并提升党委会议记录标准档次,并且严格按照参会范围组织会议。三是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资料,镇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业务干部、主要领导签字背书,村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背书。
2.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务账目管理知晓率低、坐收坐支的问题。
一是强化农村“三资”监管督查力度,每季度调度一次,督促农村财务及时报账,避免坐收坐支,对报账不及时的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对财务账目进行一季度一张榜公示制度,且时间不少于7天,加大对农廉网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群众知晓率。三是配齐专业人才队伍,今年12月,将一名有5年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员调到经管站,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3.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严格,2016-2017年没有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压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
述职报告。
重要内容。每年党组会至少2次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形势,明确努力方向。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完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按季度细化学习内容,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7月份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理论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修改完善政务微信、网站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员和网评员队伍。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网上信息传播行为,严防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4.关于媒体融合发展滞后,推进融媒体建设缺乏有效针对性措施,没有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融媒体品牌。
一是加强外宣力度,将本地特色农产品、改革创新举措、民生实事通过日报、农业农村报进行宣传,提高了知名度。二是完善人民政府公众号,增加“服务在线”“为民服务”窗口,将计生、民政、城建、市场监管等88个办理事项梳理清晰,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
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的问题。
一是充分做足会前准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检视剖析,主持起草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审阅把关其他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学习研讨、听取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等各环节扎实到位。二是各位班子成员之间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敢于揭短露丑,将批评意见具体化、实例化。接受批评的同志虚心听取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对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组织开展好村级党支部和机关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每名机关干部都要以党建指导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包村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凝心聚力抓党建,提升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能力。开展10期“淬火”工程,涵盖660名党员和积极分子,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凝聚推动发展正能量。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后备干部,今年在“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吸纳党员39名,有效补充了农村党支部新鲜血液。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攻坚克难勇气不足,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力度不够。工作中有时候会有畏难情绪,“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勇气有所欠缺。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我镇招引的项目质量不高、新兴产业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新旧动能转换成效不明显,重复投入多,技改项目少。
(二)关于2017年度双管部门工会福利发放问题。2017年部分双管部门工作人员按镇上机关干部统一管理,签到签退、包村扶贫,发放了工会福利,经巡视整改,我镇决定年底前追回双管部门人员发放的福利。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工作微信群过多,工作落实靠老套路,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情况,以文件贯彻文件,会议贯彻会议现象较为普遍,文山会海并没有减少,基层减负未落实到实处。
三、
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镇党委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提高参与度。
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巡视整改的积极性,让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不仅仅是领导干部和少数部门的事情,而是全镇的重要工作,树立巡视整改没有局外人的意识,切实增强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细化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七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韩庄镇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韩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6个大方面、15个问题、42个具体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韩庄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对我镇的巡察工作,既是对我镇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韩庄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7月6日下午,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并安排部署工作;7月9日,镇党委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随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认领,就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以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李昉同志为组长、镇长韩冰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7月16日,镇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中共韩庄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到各总支、支部、镇直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明确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起直接责任,坚持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问题、各环节都有推进措施,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问题线索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法规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不放过,核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着力推动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镇党委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14项,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防止整改问题的反复和回潮。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八篇】
市委交叉巡察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6月29日至8月8日,县市委交叉巡察组对玉皇庙乡开展了为期40天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9月21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向我乡反馈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情况,乡党委书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升站位,高度重视。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召开后,乡党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拥护,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党委书记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会,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问题,提出要求,对重大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分析、评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玉皇庙乡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研究措施,制订方案。一是召开专题会交办整改事项。9月22日,我亲自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7个方面23个小项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二是深入实际,对反馈的问题,我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撰写调研提纲,确定整改措施。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我于9月23日召开党委专题会,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分类汇总,整改方案形成后,党委书记李松勇亲自三次修改,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巡察办。
(四)建章立制,扎实整改。乡党委书记李松勇多次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此次巡察中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乡建立了《玉皇庙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玉皇庙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玉皇庙乡公务灶管理制度》、《玉皇庙乡落实五天四夜工作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二是从整治作风纪律上入手,集中整顿工作纪律,要求所有乡村党员干部、扶贫责任组成员中午禁止饮酒,实行指纹签到,乡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
巡察整改反馈的1个方面23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完善19个制度,开展6项辅导、培训和专题活动。清退资金28490元,在整改过程中,警示约谈了5人、立案查处3起案件,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调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
玉皇庙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整体工作的助力器。
一是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进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紧盯不放落实整改。乡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
三是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九篇】
我县高度重视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持续狠抓成果运用转化,持续促进全县政治生态修复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扎实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我县制定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关于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认真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出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三大类,41项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中共封丘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新乡市反馈的意见建议10大类,梳理形成我县52项整改任务,202条整改措施。按照省、市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迅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委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多级联动抓落实”的整改责任联动机制,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专项治理事项(共6项)。
1.开展民生领域贪腐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财政下拨的社保、教育、卫生、水利、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基层贪污、挪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6年3月,成立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召开了全县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开展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16年以来的两年时间内,持续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亮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震慑教育作用明显。2015年12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26个,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党政纪处分125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下发通报并公开曝光16期;2017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个,处理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下发通报并公开曝光13期。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封丘县严格专项资金审计及支付制度》、《封丘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单位财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技能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事前防范效果明显。
2.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公务用车超编制,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和公车费用畸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公车改革。2016年6月份、9月份举行“一般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会,拍出车辆103辆,拍卖所得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车改后,我县保留一般公务用车9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48辆。二是探索公车监管机制。出台了《封丘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封丘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线索处理办法》,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车身张贴统一化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充分发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作用。公车服务保障平台认真做好保留公务用车维护、更新、调换等工作;及时监测维护平台保留车辆,对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率偏高、耗油量大、车况不允许继续行使的车辆及时提出更换申请,杜绝“带病作业”;制定了《车辆值班制度》、《油料管理制度》、《车管工作“四个严禁”》等5项制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四是严查违规违纪问题。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问题25个,处理4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4人,印发通报14期。
3.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城市交通秩序混乱、项目施工现场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常态化推进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一是开展私搭乱建专项治理。2017年,对照违法建筑台账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27份,强制拆除14处,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二是开展占道专项治理。实行专人专班,对市容环境进行网格化管理。2017年共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980余处,县城区占道经营情况明显好转。三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道路管控和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2017年,对468名酒后驾驶者实施一次性扣12分处罚;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2万辆次;在主要交通路口安装16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信息万条;在黄池路南段、文化路南段、封荆路与封曹路交叉口以及两个浮桥附近均安装限高杆,确保大货车、渣土车禁行,形成了交通秩序严管态势。
4.开展公款吃喝和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派出检查组,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一案双查。2015年12月以来,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起、处理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印发通报4期;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1起,处理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0人,印发通报6期。二是健全规章制度。2016年以来,出台了《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5.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项治理。解决因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转递和归档不及时,造成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并对干部档案中部分材料来源、真实性的鉴别和审核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精神,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了档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6.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信访积案,特别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案件问题,加大问责和违法上访打击力度,切实消除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015年以来,在每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大排查12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55起(次),化解率达到90%以上,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近两年来的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没有发生来自我县的干扰。二是开展积案化解活动。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疑难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活动”、“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和“三年以上信访老户集中化解活动”,切实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消除了一批信访老户。目前,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7起,结案率100%。三是严厉处置非访行为和不作为行为。2015年12月份以来,依法对2名长期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的非访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对28名缠访闹访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我县的依法信访秩序逐年好转。2017年,对11名信访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1人诫勉谈话,4人停职检查,2人行政记大过,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全县通报批评。
(二)专项督查事项(共2项)。
1.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重点解决认识模糊,权责不明,监督不力,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共封丘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封丘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县委书记与各位县委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督促乡、村两级逐级签订。二是开展督导检查。专门成立督导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两个责任”督导,向被督导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每年终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三是严格追责问责。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动真促真动,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50起,处理5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39人;查处领导干部问责案件68起,处理1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1人、组织处理11人。
2.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重点解决不敢担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标准不高、纪律涣散,缺乏进取精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二是严肃处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印发了《封丘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摊派费用”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2015年12月,查处问题39个,处理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4人。2016年,查处问题131个,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17年,查处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下发通报9期。三是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门抽调人员,对全县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三)专题整改事项(共33项)。
1.县委办公室牵头的整改事项(共2项)。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缺位,认识不深,权责不明,监督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清单。研究出台了《中共封丘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梳理县委(党组)主体责任30条,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具体。二是狠抓以案促改。坚持常态化落实和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结合近几年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制定下发了《封丘县以案促改案例汇编》《封丘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对照检查资料汇编》和《封丘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2017年12月中旬,专门召开了警示教育千人大会,充分利用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李恒林,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中心主任院东明典型案件,开展深刻警示教育,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跟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事前防范。2017年,先后组织干部参加全市廉政清风大讲堂活动3次,到省市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36批次,接受警示教育1500余人;针对李恒林、院东明和7起被严厉查处的农村干部典型案例,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609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集中观看《猎与被猎》《岂因趋利忘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四是加强廉政约谈。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县委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县纪委对新调整的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跟进,“两个责任”压力穿透到全县基层股室站所和农村党支部。五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建立县委大督查、纪委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县委督查组,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等对各级党政机关进行明察暗访。县纪委建立乡镇纪委互查、县直单位纪检组轮查等制度机制,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阅兵”、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进行集中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信访、12380举报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群众举报网络,开设“清风封丘”举报专区,公布党风政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使“四风”无处遁形。2017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处理2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6人,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六是“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充分发挥。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4人,其中处理科级干部15人,震慑作用明显。七是加强自身建设。封丘县委在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中,带头加强思想建设,牢记党的宗旨,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及时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有关工作、进行有关事项报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7年8月份,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的要求,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注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在“三重一大”问题研究决策中,存在民主与集中“双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封丘县委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了《中共封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等制度,修订县委常委分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党政班子联席会、四大班子会、县委常委会和党委口的工作推进会议都严格做到依照规则召开。2017年召开2次全会、49次常委会、9次党政联席会、13次四大班子会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如“123344”发展战略、“八项工程”建设、“走千村、进万户、访民情”活动的谋划实施等都是在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上征求意见建议,并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做出决策的;坚持和完善县委集体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先由常委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引入专家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机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决策科学性;深入实施四大班子合力推进工作机制,所有重点工作分解到四大班子每位成员,并明确工作时限,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民主议事范围不断扩大,干事劲头空前高涨。
2.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的整改事项(共18项)。
(1)关于违规向企业返还、出借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取消出台的使用土地出让金对企业进行奖励的政策,没有发生向企业返还资金的现象。二是2016年初我县将土地出让金列入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三是建投公司加大对出借资金企业的催缴力度,已对9家企业进行起诉,另外一家企业因有工程款尚未结算,商议由工程款扣除借款。起诉的9家企业中,5家已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欠款企业按照民事调解书上的日期归还欠款;3家企业已下达民事判决书,下一步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1家企业已起诉并开庭审理,尚未下达判决书。截至2017年底,收回借款335万元。
(2)关于未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挂账数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预算外“暂付款”方面:一是加大“暂付款”催收力度,对欠款单位逐个下达催款通知书。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借款,2015年以来没有发生新增借出款项。三是2015、2016、2017年,每年采取对欠款单位下发催款通知书等方式对借出款项逐笔进行清理,分门别类,有序清收。2015年清收36万元,2016年清收1305万元,截至2017年底清收514万元。四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整改,确保借出款项逐年减少。
关于预算内“暂付款”方面:一是由市财政局扣款“普九”化债资金419万元,基金会、农业综合开发、世行二期等三项资金累计358万元,已于2015年12月全部进行清理。二是对于超财力形成的3631万元“暂付款”已于2015年10月份列支。三是对于其他能收回的,如代付粮食风险金利息、股金、国债转贷利息、供销社、病害猪无害化管理资金等形成的“暂付款”264万元,已于2015年12月份进行清理。四是对于单位借款形成的“暂付款”(包括乡镇),已于2015年12月份向相关单位下达了催款通知书。五是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周转金等应予列支的项目,已于2016年12月份报经县政府同意进行账务处理。其中消防队火灾事故借款22万元、力新电力公司借款40万元已于2016年归还。
(3)关于财政收支不实、资金滞留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收支不实方面:对2014年的累计结存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亿元,我们按照均衡入库的原则,已于2016年2月底完成入库。今后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资金滞留较多方面:一是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自2016年起,专项资金直接下达到单位或者乡镇,实行额度管理,除上级明文要求外,不再对财政专户进行实拨资金;对长期结余资金和长期未实施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盘活。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2015年共收回存量资金亿元,已安排使用3360万元,剩余7826万元全部编入2016年部门预算管理。截至2016年底上述存量资金已全部列支。今后,将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文件和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持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统筹使用工作。2016年盘活存量资金亿元,2017年盘活存量亿元,统筹用于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急需支出的重点项目。三是加强对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整改。根据县域内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合理安排科技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648万元;2015年以来,制定出台《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封丘县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封丘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保证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为提高科技计划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4)关于临时预算、超预算支出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起按新预算法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编制我县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提请县人大审议批复后遵照执行。2017年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已于2017年年初提请封丘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已安排布置编制2018年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二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不追加经费性质的支出,严格控制对税务部门的拨款,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发生。
(5)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信息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计基础培训方面,2016年4月份以来,举办会计基础培训2次,全县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方面,制定出台《封丘县会计信息基础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按节点有序推进;成立2个检查小组,在全县财政系统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了会计基础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资金安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重点对“三公经费”实时监控。
(6)关于李庄镇迁建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投标企业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交易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新修订《开评标室管理制度》、《门禁登记制度》、《专家抽取管理制度》,购置新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终端,实行了省内多地区抽取,避免同一地区专家相互串通,评审专家在两道门禁内独立评标,不受外界干扰,确保进场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二是设立项目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在开评标区域安装多路高清电子眼,对交易活动实行无缝隙全程监控,率先在开标区域公开评审现场评审画面。增强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三是逐步实现交易流程统一、交易文件统一、交易运行维护平台统一、交易监控平台统一,实现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7)关于李庄镇滩区迁建管理局违规向中标企业出借资金5000万元,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李庄镇滩区迁建管理局向中标人借出的建设资金5000万元,已从企业工程进度款扣除。中标企业借款时,该企业已实际完成工程量9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进度款7200万元,考虑到增加本地税收,双方一直协商企业所得税缴纳地点事宜,不能开具发票,影响了进度款的正常支付,而工地施工的材料款及民工工资又急需拨付,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按省定时间节点完成迁建任务,按暂借款方式付给承包人工程款5000万元。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已扣除该笔所借款项。二是制定并严格实施了《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迁建工程财务管理。三是邀请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工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更好服务迁建工作。
(8)审计范围没有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被审计对象项目库已建成。包含县四大班子在内的全县601个预算执行单位,按照2015年底资金收支规模分行业、分部门确定审计频次,以达到审计单位的全覆盖。二是开展了对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等列入审计项目计划进行重点审计。目前达到了对全县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及重要领域的专项审计全覆盖。三是制定了审计项目信息共享办法。审计部门利用每周二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强化沟通交流,消除审计盲点,节省审计成本。
(9)审计内容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专项资金全程监督。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格做到“资金流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到哪里”,并要求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落实好上级审计机关“一审双报告”要求。二是强化对审计人员问责。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审计监督的权责清单,并严格依照《国家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责任的有关规定,对审计项目质量问题坚决严肃追究相关审计人员责任,决不姑息,切实把好审计工作质量关。三是健全完善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保密工作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实现了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审计处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正确履行审计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关于审计处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积极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了审计处理处罚行为。二是不断加大审计案件的移送力度。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要求,强化案件移送工作。2015年以来,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6起,其中,2015年6起;2016年8起;2017年元至8月2起。通过不断加大案件线索移送力度,审计震慑作用明显增强。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问责机制。审计项目实施时,把以往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列为主要审计目标,写入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重点关注。同时严格落实《封丘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有关单位90日内,及时检查和了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改报告。对于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以全面整改。
(11)土地整理方面,涉嫌借用资质投标,多个标段违规追加投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设立举报箱、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施工单位涉嫌借用资质招投标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发现部分标段结算时存在委托农民工去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工程款全部转入中标单位。为此,2016年3月,对查实的施工单位进行了严厉通报批评。二是针对多个标段存在违规追加投资情况。经调查,在项目区部分村委会的强烈要求下,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经市主管部门批复后,对部分标段进行了工程变更,增加了工程款。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规定各标段严格按照合同价进行施工,不准增加投资。三是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规定,强化人员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反馈问题得以长效解决。
(12)扶贫开发方面,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信息造假套取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抽调相关人员,先后深入5个乡(镇)8个行政村,重点对2013、2014年封丘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进行详实的调查核实,责令培训基地书面报告培训情况。二是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参培学员,档案填写内容不全,针对在此问题,已下发整改责任书,限期予以整改。三是针对封丘县劳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9人培训时间不足,8人名字是亲属所用,教师、职工下乡补助过高的问题,对23400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完毕。同时将该校列入黑名单,取消该单位雨露计划培训资格。四是健全完善有关培训制度,结合省扶贫办出台的培训办法,制定下发了《封丘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乡(镇)级审核环节,村级全程参与培训,控制项目预决算费用,确保项目实施高质量推进。
(13)保障房建设分配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阳光小区、幸福小区、范庄社区等三个保障房小区内悬挂横幅50余幅、每个小区的门岗处及服务中心均设有举报信箱,公开三个小区的监督及举报电话。同时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保障房政策公告,引导群众准守法律法规,打击保障房违规对外转租转借等行为。二是完善手续。严格做到调查人、审批人背书签字,环环相扣。三是建立轮候保障家庭信息数据。结合县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单位,做到轮候家庭信息详实,目前,已录入正在保障及轮候对象4494户家庭信息,定期对外公示,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处理了40户违规转租转借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封丘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消其配租资格。五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所有保障房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做到事事公开、件件透明,确保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14)一些重要岗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抓教育。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教育。二是传导压力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层层分解了责任,传导了压力。三是问题导向抓巡察。紧扣“六大纪律”,亮出巡察监督“利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运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多种方式方法发现问题,通过政治巡察对被巡察部门进行全面“体检”,形成了有力震慑。四是关口前移抓预防。针对教育、政法、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违纪多发高发情况,县纪委向分管该领域的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谈话提示函8份,督促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分管领域的监管力度,查找岗位风险,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2016年,共对13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2017年以来在“清风封丘”微信平台上对典型违纪具体案例曝光26期。2017年8月,对教育、卫生、政法、农林牧水、劳动保障、公安等9个领域分管领导下发廉政提示函,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15)机关事业单位存在违规进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进人管理、严把进人关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是县人社局、县编办联合对个别单位违规安排领导干部和职工亲属到下属单位上班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违规进入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清退。三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印发了《封丘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办事程序。
(16)编制核定、管理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审核,严格入编手续,目前未出现新增超编人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动态调整,合理核定编制。三是积极引导县直机关人员向乡镇分流,解决编制比例失衡问题,促进乡镇工作开展。四是加强计生人员管理,做到了“只出不进”,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五是对事业人员工资套改行政机关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核查、梳理,针对具体情况逐步纠正和规范。六是成立调查组,对城关镇编外用人和教体局借调中小学教师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责成其进行梳理,分门别类拿出整改措施,该清退的清退、该返回原单位的返回,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城关镇已印发文件,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编外的自筹人员进行了分流;县教体局申请,在有空编的前提下,为一部分借调人员理顺了人事编制手续,同时向学校分流了一部分借调人员。
(17)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是经常性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各单位临时借调人员,严格控制从乡镇机关调入或借调人员到县级机关工作。
(18)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机构空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印发了《关于明确封丘县法学会等机构规格的通知》(封编字〔2016〕1号),明确法学会等单位的机构规格。二是为长寿办等5家单位选配了工作人员,目前机构均已正常运行开展工作。三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且办理了入编手续,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开设了独立账户,目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县纪委牵头的整改事项(共7项)。
(1)关于监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每年初,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层层分解了责任、传导了压力;通过层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确保了主体责任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确保了监督责任有支撑、有权威。每年上半年结束,协助县委开展“两个责任”半年督导,对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半年督导,向各单位党委(党组)发送《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函》;每年年终,协助县委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对落后单位进行了现场质询,并由参会人员当场进行了民意测评。二是大力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在节中抽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以及税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全县进行全覆盖式明察暗访。2015年12月以来,共出动300余人次,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个,处理106人。三是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坚持查办案件和通报曝光两手抓,在印发党内通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将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起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2015年12月以来,共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批次,通报问题46个,通报132人次;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批次,通报问题42个,通报76人次。
(2)关于执纪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盯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效形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警示威慑。2015年12月以来,我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个,处理10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4人、组织处理42人。二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12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26个,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2016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处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2017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脱贫攻坚战中两个“专项”和两项“整治”工作,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个,处理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三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强化思想教育引导、优化服务环境、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过错问责为主线,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2015年12月,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39个,处理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4人。2016年,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活动中共对13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下发通报9期。四是实行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制度和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引入案件倒查、错案追究机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规范案件管理。
(3)关于纪检队伍素质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要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职能和定位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和问责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2016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举办封丘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2016年4月、5月分两批组织36名县纪委监察局干部、22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和11名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在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2017年3月份,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授课,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纪律审查业务专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新乡市“公务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全县有公务灶的单位,全部严格实施公务灶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加大查处力度。2015年12月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次,共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起,处理106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违规公款旅游问题1个,处理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10个,处理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6人;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起,处理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印发通报4期。2016年1月份,县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三公”经费超支的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5)关于存在违规摊派费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网站、“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搜集涉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线索。对涉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并追究有关单位的“两个责任”。2017年11月,下发了《封丘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治理违规摊派费用等问题,在活动中共查处各类纪律作风问题22个,处理21人,印发通报5期。
(6)关于领导干部监管体系不健全,致使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报告签字背书,各职能部门做到了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以县廉政教育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了警示和廉政教育的作用。三是在全县党政机关中开展“学《党章》《准则》《条例》,谈理想信念担当”访谈活动,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赴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以学《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访谈活动。
(7)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环节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将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到全县所有农村党支部。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对全县19个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活动,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三是进一步做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围绕落实“五项监督、查究并举”机制,把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选配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员,做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了《封丘县2017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封丘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与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了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了县直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个人、股所责任清单;积极探索乡村小微权力监管模式,2017年9月,《河南日报》民生民情板块专题刊登《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探索》,对封丘县在规范小微权力方面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报道。
4.县委组织部牵头的整改事项(共6项)。
(1)关于干部调整缺乏系统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将县、乡干部调整配备作为“一盘棋”进行统筹考虑,对空缺职位及时进行补充。二是对空缺的乡镇长进行提拔补位,2017年11月已全部配备到位。三是对乡镇空缺的其他副职,结合乡镇长等干部的调整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缺职补位,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历、年龄、性别、来源等结构进行了优化。
(2)关于干部交流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等法规。二是健全交流激励机制,鼓励县直单位干部到乡镇工作,畅通县、乡干部交流渠道。2017年分别从县直单位选派了24名40岁以下新提拔年轻副科级干部和4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黄河滩区迁建一线实践锻炼。三是推进县直单位干部有序交流轮岗,提升干事创业热情。
(3)关于干部监督缺位,组织部门安排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不全面不及时,有的县直单位近20年没有安排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规定,年初及时向审计局下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3至5年内对全县所有单位审计一遍,实现任中审计工作全覆盖。二是结合《年度财政收支审计计划》,下发了2016年、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共对12名县直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结合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安排离任审计,做到凡离必审。
(4)对基层存在的“干部兼职”、“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和及时纠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定期督查基层党员干部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干部在岗情况,工作状态等问题的清查清理,认真整改。二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倒查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组部选人用人检查组反馈意见,对十八大(2012年11月)以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倒查,目前,我县领导干部不存在“带病提拔”情况。三是针对“某初中教务主任不履行请假手续,长达13个月不上班,先提拔为校长,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县教体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5)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没有履行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程序,2013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均未核实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凡提必查”,在对有关人员进行考察期间,由考察组和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合对被考察对象进行了认真审查。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0年5月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组部2014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的对象范围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乡科级干部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县参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做法,把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延伸到了乡科级新提拔干部,要求填写有关事项报告表。
(6)关于超职数干部未完全消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来超职数配备的4名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限,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消化。目前已全部消化。二是对县政府机构改革新超配的14名干部,已经消化12人,剩余2人,结合干部调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再予以消化。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方案规定的机构规格和职数设置配备干部,杜绝超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发生。
(1)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敢转争”实践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通知》,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两个责任”等情况纳入“敢转争”实践活动大督查范围,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让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切实提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锤炼严实作风。2017年,经过明察暗访,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7个,处理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2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干部普遍反映文山会海现象严重,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各类会议,根本没有时间推动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2017年,在脱贫攻坚、滩区迁建、省市规定动作和有关活动开展密集铺排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发文,持续减少文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170号文件,比去年减少5个文号,在2016年度全市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评比中,取得先进位次;以县委名义组织召开大中型会议36次,精简压缩会议10多次,文风会风切实得以精简和改进,全县干部干事氛围风清气爽。
(3)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是通过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目前,健全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29项,乡镇和县直单位相应跟进完善了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89条制度,全县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建立小微权力运行试点,梳理归纳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5大类29项内容,乡镇基层站所的权力清单9大类30项内容一并编印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用权为民”服务手册,把小微权力向社会公开晒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一系列制度层面的廉政风险漏洞堵塞,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廓清。
(4)处置非法集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确保了全县大局稳定。二是摸排。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非法集资类不稳定问题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大排查化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非法集资案件。目前,应举、黄陵、曹岗等乡镇8处翼龙贷乡镇服务网点全部关闭,县城1家服务网点规范整改,确保不吸储、规范经营。三是化解。对全县排查出的34家融资公司实行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家县直单位一对一分包,明确专人专班,强调化解责任,确保大局稳定。四是宣传。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明显提升。五是沟通。第一时间向群众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疏导群众急躁心理,防止群体性上访和极端个人事件发生。六是处置。目前,我县涉及集资群众12149人,资金54345万元。其中我县自立非吸案件22起,涉及群众8539人,资金30315万元,目前已判决10起,判刑12人。皇家珠宝案件资产处置兑付工作基本完成,155人集资群众,已兑付143人,资金548万元,兑付比例91%。
(5)“四风”隐身变异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12月1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监督,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目前,发现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线索6个。
(6)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进一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12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活动。12月25日至29日,专门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所承担的交叉互查乡镇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出问题线索5个,逐一登记,逐一销号,逐一整改。目前,已累计组织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员干部23批次905人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召开专题警示大会20场次,播放廉政微电影27场次,讲授党课20场次,使9000余人次受到了廉政教育。
(7)选人用人导向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前考察、部门专项考评等有机结合的全面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准确衡量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二是注重从滩区迁建、脱贫攻坚、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干部,把综合素养好、能力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年轻干部选配到了领导岗位上来。三是继续推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到扶贫、迁建等工作一线锻炼,形成了后备干部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机制。四是更加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法和程序,提高干部选用工作的民主质量。五是全县范围内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组织了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抵制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干部档案管理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档案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档案审核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审查干部档案,严格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二是对涉嫌造假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研究,对涉嫌造假的材料不予承认,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重新认定并对有关干部进行处理。三是严格落实档案收集、归档相关管理制度,将新增材料及时归档。截至目前,我县共重新核查档案710份,补充材料571份,其中干部履历表419份。
(9)党的组织生活和基层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切实规范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程序;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个下一级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严格把关、会中严格监督、会后抓好整改。二是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建立提醒制度,领导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人要在召开支部会议前,向领导报告,提醒领导按时参加支部会议;加大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会议情况督查一次。目前,各级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每位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都有文字和影像图片等记录。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进行组织整顿;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送党课下基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四是强化党章意识。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将党章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将全县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把专题学党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范围,加大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章的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尊崇党章的良好氛围。五是监督管理好“先进群体”。完善对先进群体的目标引导、规范约束、监督指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日常谈心制度,组织部定期与先进典型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树立正确荣誉观,戒骄戒躁,自我约束,不断成长进步;组织和鼓励先进人物到外地学习,查找差距,明确目标。截至目前,已开展村支部书记五星级评定、党员“聚心”培训等工作,先后组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16次,万场党课下基层1115场次,并对609个村支书进行了轮训。六是配优村两委干部。按照村干部职数1:1的比例,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致富能手、年轻党员、联户代表、退伍军人等能人队伍中推荐、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建立了2003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档案;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工作,排查重点村95个,为制定“一村一案”的换届工作方案、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打下基础。成立49个软弱涣散整顿工作队,每个村下派一名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正在入村开展调研活动,已经摸排后备干部151名,已对全县7个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10)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封丘县乡科级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充分征求各单位党组织意见,综合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思想状态,分类提出解决办法。目前,发放征求意见表85份,梳理出工作缺乏积极性、思想落后、不适应新常态,不敢工作、不愿工作、不会工作等问题干部5人次,共对十八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干部等四类人开展谈心谈话142人次,使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理清了工作思路,激发了工作热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干部多元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和保护好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四是贯彻执行省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
今后,全县将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以市委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突出在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上发力。切实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县委关于推进“123344”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新征程中起好步、走在前,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新业绩。
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第十篇】
好人主义作祟,对分管的工作,在队伍的监督上,直击难点、痛点少,一般意见、建议多,不愿得罪人。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网友给分享的“高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写作指南实用10篇”,希望大家喜欢。
各位领导:
遵照厅政治部、机关党委部署。对照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意见以及总队党支部梳理出来的意见。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剖析根源,找差距、找不足,特别是从主观上、思想上进行自省,找准思想根源上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理论武装在掌握上做得还不够,满足于总支、支部、党小组安排的学习,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缺少系统学习,没有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全球视野、未来发展等进行系统学习。对深层次的丰富内涵理解研读不够,在“严谨”上一知半解,做得不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得不够好,存在为学而学,现学现用,未能做到完全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思之不得、研之不透、行之不难,与组织要求、工作要求有差距。总队党支部对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的意见都已整改到位,但有些问题的整改是长期的,如队伍建设的问题,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本人有差距,队伍管理也有差距。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需要每一位民警都要认真研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方面。一是在发扬共产党人革命精神、斗争精神、一往无前上有差距,在以上率下,“钉钉子”“啃骨头”‘跳起来摘狗头”的精神上不足。在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分管三处、六处工作时间不长,但在一些困难工作的环节,解决措施较为保守,如寄递行业中的“三个100%寄递行业”始终做不到,再如民爆企业技术人员的执照培训,一直困扰我们,如何破题,如何提升我们自身的引导、指导、监管水平值得深思,也需要用啃硬骨头的精神去解决,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前瞻性、创造性不强,在分管派出所期间,针对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如何让基层减负上,调研不够,研究不深。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办法不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三是对新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创新能力不够强,工作要求不高,缺乏主动性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作为总队副总队长顾虑多,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参与少,过问少,意见建议少,担当不够。四是作为总队党总支纪检委员,在抓常态化纪律作风上有差距,没有大胆地履行监督责任,依赖总支书记安排部署,强调纪律,没有做到用“三省吾身”的态度来发现自己和队伍中的不足和短板,监督过于温文尔雅,缺少“辣味”。五是对年轻民警的传帮带做得不好,在指导民警完成工作中,没有全身心毫无保留地将好的传统、好的经验进行传授。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对自己要求不高不严,作为总队副总队长深知自己的言行对民警作风建设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由于长期在业务岗位,党务工作经验不足,满足于不出差错,不跨红线。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为自己树立的标杆不高,对身边的一些言行,小事,小节的潜在危险性警惕不够,有时将自己等同一般民警,如在处理涉稳涉访的个案中,有些民警长期迫于精神紧张,战役一个接一个,很辛苦,在人力情报保障上有缺失,一些民警顾虑多,我们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终未能从机制上解决,我再次分管三处,也没有大的推动,反思自己,在工作作风上离上级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放管服有许多事项在治安,对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都已落实,但在主动关心基层、创造性地落实放管服,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上仍有提升的空间,思考工作怎么符合上级意图想得多,倾听服务对象呼声,满足基层意愿想得极少,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监督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上不够到位。我担任总队党总支的纪检委员,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的监督提醒谈话开展不平衡,方法单一。对民警队伍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不透,常态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扣题不紧,质量不高,究其原因与我个人水平、能力有关,与我没有主动抓监督、勇于抓监督、善于抓监督有关,对标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二、个人家庭亲属情况。
20xx年x月到治安总队工作,期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带队援x一年多时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服从命令听指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自觉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两年多的时间,家里没有办过任何酒席,没有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过生日等借机敛财的情况。妻子x就职于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儿子x已成家另住多年,现供职于x公司普通职员。儿媳x供职于x公司普通职员。女儿x,学生,就读于x。本人及家属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无出入国境情况,也无出入境证件,居住的住房没有变化,20xx年没有接受任何组织的约谈、函询,没有受到问责的情况,没有利用茅台酒、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就个人而言,虽然已作了上述的查摆,但肯定不止这些,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帮助我,我虚心接受并全都认领。上述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一些是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紧,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疲于应付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站位不高,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高度,存在实用主义,急用急学,急学急用的情况,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不能自觉用理论指导解决现实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对新生事物、新热点、新业态缺乏高度关注的热度,缺乏天天学、时时学的精神和劲头。三是缺少放开手脚干的闯劲。治安总队的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虽在一年中分管过四个处,客观上对四个处室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尚不熟悉,自己努力不够,有惰性,存在风来加衣、雨来打伞的情况。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冲劲。四是创新力度不够,在公安机关三十多年自认为轻车熟路,打破常规的思想不强,虽有不甘落后的思想,但大胆探索,借助大数据智能化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短板的意识不够强,致使工作中亮点不多,成效不明显。五是服务不够精准,对基层、对服务对象缺少针对性的调研,特别是疫情所带来的影响,认识仍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措施办法有失精准。六是好人主义作祟,对分管的工作,在队伍的监督上,直击难点、痛点少,一般意见、建议多,不愿得罪人。
四、下步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合格。
一是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训词”不折不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句话十六个字”的总要求,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治安业务的学习,主动掌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勇做民警的标杆,指导好基层,注重研究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苦干实干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稳”字当头,保持高度的灵敏和警惕,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好退役人员等涉稳、涉访群体的风险,依法履行好审批、监管等各项职责,不移位,不缺位,对照“四个铁一般”严格要求。管好队伍,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合力维护好班子团结,带好队伍,为整体提升治安工作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切实转变作风,着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牢固树立务实的观念,凡事认真细致,不浮躁,不被动应付,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尽职履责,讲究工作方法,把陈旧的观念、惰性的思想抛之脑后。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预见性,积极开展调研,提高指导、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平安x建设增光添彩。
(四)严于律己,强化自身廉洁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规章、法规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以身作则,守住底线。自觉净化交际圈、朋友圈。二是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决策,形成决定后,带头执行,抓好落实,不打折扣。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四是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思想侵蚀,加强党性锻炼,做好人民公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以上对照检查如有不透彻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并认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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