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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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活动,确保各阶段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重要准则。我局切实贯彻落实好新《准则》、《条例》两部法规,积极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时成立学习领导小组。

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活动,我局为切实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学习,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x为组长,组织委员xxx、纪检委员xxx为副组长,全面组织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两部法规。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党支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全面协调推进学习贯彻工作的开展,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推进有力。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两部法规学习活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实行《准则》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局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两部党内法规,研究全局学习宣传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两部法规,要求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上,党支部书记罗伟平同志从两部党内法规修订前后内涵和外延的变化,进一步传达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特色以及战略意义,要求全体党内干部,尤其是领导党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带头遵守党章以及两部党内法规规定,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创新载体,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共进行了四个阶段的测试,各党员都能通过测试,且成绩十分理想。同时,各党员干部还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在全单位范围内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宣传,让“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行动。还通过制作简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范围,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思想舆论工作的重要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加以宣传。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定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行动上能较好的保持一致,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在未能较好的把两部法规联系到实际的旅游工作当中。面对问题党支部书记罗伟平同志提出:一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法规。二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三要树立工作新标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源城旅游工作上来。全面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持更高标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确保两部党内法规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党员干部义务及要求。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二篇】

党内法规执行效能如何,直接影响党内法规的权威、价值和生命力,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受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水平、法规执行和监督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党内法规的执行效能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增强党内法规执行的刚性约束,用法规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效能,以党内法规的有效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内法规执行效能是党内法规在运行过程中发挥实际效力的程度、效率以及实施后产生的整体效果,是党内法规效力实现的最佳态势,是党内法规执行的各种影响因素,包括执行主体、执行客体、时间、效力、效果、社会影响等共同作用的结果。评价党内法规执行效能,应当以执行过程为逻辑主线,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指标。一是认同性。它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对党内法规的心理认同程度,包括是否全面清楚地知晓党内法规及其主要内容,是否认可党内法规的权威和效力,是否自觉接受党内法规的约束等。二是时效性。它是指党内法规从正式颁布到执行落实之间的时间差,包括党内法规颁布之后是否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是否及时制定措施或调整有关制度行为以适应新法规的要求等。三是准确性。它是指党内法规执行及其结果对法规原旨和立规目的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内法规的目标和要求,是否严格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是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办法等情况。四是有效性。它是指党内法规执行的效果和功用,包括执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能否发挥综合效应,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其他制度红利等。根据以上四个标准,可以对党内法规执行效能进行综合评价,比较精准地找出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以改进提升。

(一)制度虚置导致部分党内法规完全无效。

党内法规制度虚置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党内法规曾经有效,但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已经不能再发挥作用。比如,2012年6月,中共中央部署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从1949—2012年间制定的万余件中央文件中确定出1178部党内法规制度,其中或因适用对象发生变更、或因适用主体不复存在等因素,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是党内法规执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没有下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运动式管理模式大行其道,开始部署时“轰轰烈烈”,到了执行落实环节就没了“后劲”,最后不了了之。三是部分党内法规出台后根本没有得到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得不到落实,与党内法规执行条件不够成熟、缺乏可操作性等有关,也与执行主体不够主动积极、执行过程缺乏督促检查等有关。

(二)象征性执行导致党内法规表面有效。

象征性执行,是指在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采取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制作文本材料等形式化的办法,不切实际、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执行措施。象征性执行有以下三种表现。一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二是用“制度上墙”代替“制度落实”,把法规摆在桌上、挂在墙上,就是没有进到心里;或者用发通知、制定落实意见、开会等形式化的措施来执行党内法规。三是重部署轻执行,以号召代替检查、以信任代替监督,发现问题不去抓、不去处理,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落实党内法规。象征性执行只是披上了执行的“外衣”,打上了执行的“旗号”,其本质是不执行。这不仅无法发挥党内法规的效力和作用,还会助长形式主义的歪风,直接损害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三)选择性执行导致党内法规部分有效。

选择性执行,是指党组织或党员干部在执行党内法规时,不是原原本本从法规原义出发,而是片面理解、断章取义,对是否执行党内法规、执行的宽严程度和执行效率的高低等问题进行选择。一是以有无好处为选择标准,对自身有利的部分就积极落实,对自身没有好处或有害的部分就不执行或缓执行。二是以难易为选择标准,在执行中求稳怕乱、畏难怕烦,对容易执行的部分就执行,对工作难度大、有一定压力或问责风险的就不执行。三是以上级态度为选择标准,对领导重视、抓得紧、要求严的就执行,对领导重视程度不高或一般性、常规性的就不执行或缓执行。选择性执行,不仅让执行结果变形走样、脱离预期,还会让党员群众对党内法规产生误解和不满。

(四)机械执行导致党内法规执行效果不佳。

机械执行,是指不能准确把握党内法规的原义和初衷,着眼于从字面含义出发,生搬硬套、照抄照搬,导致党内法规执行目标难以实现。一是执行缺乏灵活性。比如根据中央纪委的通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明面上的违规问题少了,但“化整为零”操办酒席、“隔空操作”快递送礼等新形态层出不穷,如果一味死抠法规条文,对号入座,以党内法规字面含义对照日新月异的现实,就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现实问题。二是缺乏创新性。执行中思想保守、方法单一,不重视客观环境或条件的变化,不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缺乏执行法规制度的新方法新手段。三是缺乏准确性。对党内法规的目标、内涵等理解有偏差,对本部门工作研究不深入,貌似严格按制度执行,实际执行结果与要求“南辕北辙”。

(一)执行主体的法治素养是影响党内法规执行效能的首要因素。

有的党员对党内法规“法”的属性、地位、效力等认识不明确,缺乏对党内法规的理论认同。有的党员认为违反党内法规不算违法,把党内法规的硬约束当成“弹力绳”;有的对党内法规重要地位的认识不深刻,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认识不明确,没有把依规治党提到与依法治国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特别是部分党员干部人治思想浓厚,法治观念淡薄,不愿受党规党纪的约束,有的遇事习惯于循惯例、凭经验,喜欢用政策手段、行政手段而不是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有的只重结果不讲程序,喜欢“找关系、走门子”“特事特办”,导致在执行党内法规中打折扣、搞变通,影响党内法规的执行效果。

(二)部分法规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是影响党内法规执行效能的核心因素。

部分党内法规重原则轻规范,内容比较空洞和抽象,与基层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只有定性规定,没有定量的指标要求,可操作性不强。在语言表达上,政治性的概括要求较多,相比法律条文规范、简洁、精准的表述要求还有差距。其次,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党内程序性法规数量较少、体系散乱、不够全面细致。在党内法规制定程序上,发扬民主的途径和形式不够多样,实施后的评估不到位,许多法规没有随着形势变化和时代进步及时清理和修订。另外,还存在制度短缺和配套不足的问题。党内法规四大板块中的基础性主干性法规还不够充实,有关党组织工作法规的内容不健全、法规层级不均衡;党的领导制度多散见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中,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体系;党的组织和决策等方面法规还不完善;缺少相应的配套制度,没有形成完整封闭、有效运行的制度链条或制度体系。

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不认真不严格,存在表面执行、敷衍执行的情况,觉得只要完成了上级规定的任务就万事大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党内规范执行缺乏应有的力度。党内法规的原则性、道德性、抽象性规定较多,有些标准要求不够明确,导致党内法规的要求无法全部落实到位。有些党组织执行党内法规简单化、粗暴化,只注重最终效果或者效率,不严格依照程序办事,导致部分执行偏差和错误处分。

一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到位。有些地方和党组织重任用、轻监管,监督不全面不到位;同级监督有顾虑,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群众监督信息不对称,难以监督;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小官巨贪”“苍蝇”“蚊子”不时被查处,说明对基层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法规的监督方面,也存在不少“空白”和“盲区”。二是监督手段运用不够均衡。党内监督方面,巡视巡查监督手段运用多,但同级监督、单位自主监督力度较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约谈、函询的力度还不够大。外部监督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手段,主要采取群众来信、媒体曝光等传统方式,在利用网络社交媒体、手机app、运用大数据监督等方面的探索不够,发动群众监督的程度还不够广泛和深入。

一是从理论视角明晰党内法规“法”的定位。党内法规体现的是党内的一种规范化、有序化、明确化和可预测性的联系,是作为国家法重要补充的“软法”。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规范党内事务往往涉及国家政务,党内法规的发布也多采取党、政联合发文的形式,对相关社会事务的管理也有“溢出效应”。因此,将法和国家意志力和强制力捆绑的理论,与我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与现代化、多元化的公共治理模式,都是不相适应的。只有摒弃理论上的“画地为牢”,强化对党内法规的理论认同,才能增强执行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

二是从实践角度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党员干部建立法治思维,是实现依法执政、依规治党的前提和基础。要摒弃人治观念和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党章至上、党纪国法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规则意识,加强党规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增强公平和平等意识,破除特权思想和“例外”心理,树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导向。

(二)增强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性。

一是着眼“法治化”,完善党内法规制定程序。一方面明确“谁来立法”,明确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立规权限,减少和避免无权立规、越权立规、重复立规等现象。另一方面要明确“怎么立法”,坚持“开门立法”理念,起草党内法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法规草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注重听取党代会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二是着眼“规范化”,提高党内法规立法质量。加强党内法规的顶层设计,科学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好党内法规建设的相关规划,根据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统筹整个党内法规建设体系,有计划补短板、强基础。不同种类和层级的党内法规要相互协调配合,要与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实现有机协调与衔接。党内法规作为一种广义上的“法”,应当具备类似于国家制定法的功能结构。因此,要借鉴国家法律文本行文表达等方面的经验,平衡好政治性与法律性、抽象性与具体性之间的关系,力求党内法规制定表达规范、措施具体、指向明确,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内法规发布实施后,要认真落实后评估制度,在督促党内法规执行的同时,掌握法规的实施效果,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在党组织内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党内法规的各项制度、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内法规要求用权办事。二是严格标准程序。既要确保执行结果正确,也要坚持程序严谨,保证党内法规执行标准不走样;党内法规有定量要求的要确保达标,只有定性要求的,应当结合实际具体化,形成党员可对照、可操作、可检查、可落实的行为规范。三是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要把党内法规的执行与党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具体工作相结合,让党员和党组织明白“要干什么”和“该怎么干”,并通过专项检查、观摩竞赛、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检验,以提升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内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坚持内外结合,完善监督体系。一方面,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抓好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后的人员融合和工作协调,确保纪法贯通、纪法衔接,推动对执行党内法规的监督全覆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违反党内法规的性质、层次,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与手段。要全面完善党内法规责任制度,运用系统性思维方法,综合处理各方面的具体问题。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外部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创新外部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切实发挥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监督机关的作用,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威力,构建立体化的党内法规监督体系。

二是坚持上下结合,畅通监督渠道。一方面,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巡视巡察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好派驻“探头”作用,加强派驻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用好巡视检查和派驻监督等方法,增强执行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发挥好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保障广大党员对党内法规的知情权和执行监督权,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建立监督信箱、开通监督平台、热线电话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其他专业结构对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三篇】

根据《xx党组纪检组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3月-5月,xx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月活动,活动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市局党组的安排,我支部积极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三个阶段的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活动。活动开展之初,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地安排部署了支部的学习活动,要求全体党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切实增强防腐拒变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这三个月里,全体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扣会议精神传达、案件通报警示教育、党内法规制度学习等形式,重点对中央、省委、行业有关会议精神及近年出台的法规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做到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并有效贯彻落实于实际工作与具体行动中。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制度,学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通过深入的学习和宣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筑牢了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基础,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一)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为保证学习活动不走过场,党内法规学习能落到实处,我支部高度重视这次学习月活动。首先在部门会议上对学习月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支部书记xx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动员部署,带头宣贯落实,就开展学习月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广泛动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切实提高教育针对性。

为营造良好的党内法规学习氛围,支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将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月活动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等会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以及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活动下发的党内法规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副书记上专题党课、网络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注重领导讲课,交流心得体会,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干部在学习月活动中,普遍感到学习内容集中,学习重点明确,学习主题突出,解决问题效果明显。

(三)切实提高教育实效性。

严格把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制度贯彻执行作为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部做到学习活动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切实做到了四个有机结合:一是把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二是把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与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三是把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与学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四是把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与当前主题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党内法规学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绩,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地党内法规教育,真正做到廉洁从政,有效防范系统性廉洁风险。

通过党内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支部党员干部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部将把学习党内法规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树立全体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和工作水平。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四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深入学习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2017年以来,县委先后印发了《县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就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作出统筹安排。

先后印发等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多渠道公开征求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充分发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和县委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与法有据,确保同中央、省委、市委党内法规制度保持一致。坚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准备县委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制作备案报告、制定说明,年以来,已及时向市委报备文件74件。为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年月,县委印发了《县委办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及时将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县委备案,年县委共收到备案文件件,年收到备案文件件。

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中共县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按照文件要求聘任县委法律顾问,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委办与县委法律顾问签订了聘任合同,并印发了《县委办关于聘任袁中华等2名同志为县委法律顾问的通知》。

当前,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不重视,文件备案暂未做到全覆盖。下一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将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文件备案工作全覆盖。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五篇】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总体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监督、营造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浓厚氛围、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指示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市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科学制定与有效实施并重,促进全市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市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各级党组织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快市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准确贯彻党章的原则和精神要求,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度基本框架,不断完善我市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要科学制定部门和区县规范性文件,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促进“立改废释”相衔接,切实增强制度制定统筹性和计划性。要提高制度制定质量,坚持方向正确、内容科学、程序规范、合法合规,保证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自觉做到下位党内法规制度服从上位党内法规制度,防止随意变通、部门本位和地方保护。

《实施意见》要求,要实现备案全覆盖,健全审查机制,严格备案审查,对违反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位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规定要求制定机关自行修改或废止。建立健全备案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指导。

《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加强巡视巡察,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把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委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动制度落实,增强制度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院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必修课程,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任期法治知识考试内容。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发布机制,建立公开解读宣传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常态化。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搭建党内法规研究平台,建立市级党内法规专家库,努力培养选拔一批党内法规建设领军、骨干、专业人才。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负总责,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考核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使用奖惩挂钩。要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配强力量。加强党内法规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各级党委配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快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党内法规工作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为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六篇】

我苏木高度重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全面深入抓好党qg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落实,逐项对照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1、学习贯彻方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qg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进一步贯彻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贯彻落实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运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去。

1、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党委中心组坚持在学习领会、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宣传教育方面。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专题学习党内法规;邀请内蒙古大***法学副教授、资深律师青格勒图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有效增强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是各项制度的落实需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意识有待提升。

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的目觉,把学习引向深入。把学习贯彻法规制度与工作有机结合,经常性学习、常态化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遵守执行,深刻领会。

二是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切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全过程,通过文艺活动、座谈会及各类培训,贯穿法规制度内容,使牧民群众易于接受。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完蓍相关制度。对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七篇】

我苏木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全面深入抓好党qg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落实,逐项对照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1、学习贯彻方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qg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进一步贯彻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贯彻落实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运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去。

1、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党委中心组坚持在学习领会、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宣传教育方面。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专题学习党内法规;邀请内蒙古大***法学副教授、资深律师青格勒图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有效增强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是各项制度的落实需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意识有待提升。

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的目觉,把学习引向深入。把学习贯彻法规制度与工作有机结合,经常性学习、常态化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遵守执行,深刻领会。

二是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切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全过程,通过文艺活动、座谈会及各类培训,贯穿法规制度内容,使牧民群众易于接受。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完蓍相关制度。对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案例研究范文【第八篇】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履行党内法规执行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尊崇党章同执行党内法规条例贯通起来,积极协助县委全面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聚焦宣传教育,营造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登党内法规全文,及时转载上级纪委监委相关稿件、评论员文章等,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促使广大党员干部逐步形成学习党内法规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将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在干部培训中开设党风廉政建设课程,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宣讲。强化警示教育,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

责,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紧管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党内法规等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责任立足将“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不断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先后x次召开了纪委监委常委会议,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明确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要准确把握好什么工作需要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需要纪委配合协调,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委机关x个监督检查室、x个派驻纪检组全面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自觉性,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个市直单位、x个乡镇街道的“两个责任”规范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狠抓整改落实2018年全年分x个巡查组,开展了x轮巡察,共对x家单位、x个行政村进行了巡察。第x轮巡察从2018年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共对x家单位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x个,其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方面25个,坚持党的领导x个,党的建设缺失x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x个(包含“两个责任”不力x条),提出整改建议x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目前第六轮巡察工作还在进行中。

五、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追责促履责,以问责促担当,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也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责任倒逼落实。20xx年对x名党员干部进行党内问责,通报批评x人,诫勉谈话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x人,其中一把手x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x人;对x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一把手x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x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x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年通报曝光6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案件,在全市上下起到了很强的警示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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