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案例)汇聚【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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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一篇】
近日,潼关县根据创卫工作体制要求,向各单位下发了(潼办字201513号文件,实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考核办法》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潼关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全面完成,按照中共潼关、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意见》和《潼关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和达标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考核范围是承担潼关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和乡(镇)。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创卫指挥部下达的阶段工作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各职能工作组工作任务、包联路段任务和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五条参与考核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创卫工作目标任务自觉接受分类定量考核。
第三章 考核机构
第六条创卫考核工作在县创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潼关县创卫办和各职能工作组分级实施。
在阶段考核中,创卫办负责对各职能组和包联路段的牵头单位进行考核。各职能组负责对工作涉及的成员单位和全县承担工作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各包联路段牵头部门负责对其参与单位进行考核。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考核工作采取听情况汇报、查实物资料、实地察看、分类评比、综合评议、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八条随机检查。创卫办及职能工作组对创卫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的督促性检查。
第九条专项检查。创卫办及职能工作组对创卫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达标情况进行的验收检查。
第十条阶段考核。创卫办及职能工作组对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创卫指挥部审定。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创卫办及职能工作组在年度末期对各阶段考核、专项达标检查、随机检查进行的综合评定和排名。
第五章 考核分值设置
第十二条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分类定量考核,采用百分计分、分阶段考核、年终评定等次的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总分由三个部分组成,按照综合积分排出名次:一是任务完成情况综合得分(70分);二是奖惩得分(奖加分20分);三是评议得分(10分)。
任务完成情况综合得分,由创卫办对各职能组、各包联路段牵头单位上报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及全县承担创卫工作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考核得分进行综合平均,折合计算。
奖惩得分,由创卫办按照平时工作通报表扬和批评的情况综合评定计算。
评议得分,由创卫办组织听取县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后综合评定。
各职能组和包联路段牵头部门对乡(镇)、部门、单位的打分结果以百分分形式及时报送县创卫办。
第十四条超额完成阶段性任务或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部门(单位),参照完成情况与指标要求的比值酌情加1—3分。
第十五条对阶段工作启动迟缓、进展慢或不达标的考核对象,经督办(下发督办单)按期达标完成任务不扣分;逾期不达标扣除1—3分,随之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内仍不达标扣分追加为3—5分,同时接受黄牌警告和第二个整改通知书;二次整改还不能如期达标,扣分追加为5—10分,同时接受第二次黄牌警告。
第十六条县创卫办在阶段考核过程中,通过职能工作组、包联路段的牵头部门的上报材料,了解其成员部门(单位),参与部门(单位)完成阶段任务工作情况,对表现较差的,酌情扣分(1—10分)。
第十七条年终考核的记分方法是:结合各阶段完成任务的得分情况和年度总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得分。
第六章 通报奖惩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及阶段考核结果,由县创卫指挥部及办公室以文件或《创卫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并在县级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表彰奖励。
(一)年度考核的.表彰奖励:
1、参与考核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综合分值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并排在前五名的予以表彰奖励。
2、职能工作组综合考核排在前三名的,予以表彰奖励。
3、牵头部门综合考核排在前五名的,予以表彰奖励。
4、牵头部门综合考核前五名的部门(单位),可推荐1—2名该区域参与单位,由县创卫办结合对该参与单位的考核情况提名,经县创卫指挥部审定后,予以表彰。
5、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由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创卫办下达的指标确定表彰候选人,经指挥部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二)阶段考核结束后,结果由县创卫办作出情况通报。
第二十条 批评与处罚。
(一)参与考核的职能工作组、包联路段牵头部门不能如期达标完成任务,县创卫指挥部给予通报批评,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仍不能达标完成任务,由指挥部按照《潼关县创建卫生县城工作黄牌警告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职能工作组、包联路段牵头部门对其成员单位和参与单位中工作落后的,经督办仍然工作不力,要及时上报,由创卫办进行专项督查。
(三)包联路段牵头部门排名靠后者,可上报1—2个后进参与单位,由指挥部予以通报批评。
(四)在年度考核中,参与考核的部门(单位)和乡(镇),综合分值不足75分且排名靠后者,由县创卫指挥部按照分类选出1—3名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罚;随之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仍不能达标完成任务的,由县创卫指挥部按照《潼关县创建卫生县城工作黄牌警告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创卫工作考核纳入各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创卫工作年度考核处在后五位者,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单位主要领导不得评为全年目标责任管理先进个人。
第二十一条各职能组、包联路段牵头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对参与部门(单位)、下属单位的创卫工作实行考核奖惩。
第二十二条 《办法》由县创卫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组织管理(8分)
1、贯彻卫生政策(2分)。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的决定》,得1分。爱国卫生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得1分。
2、爱卫会组织(2分)。或副任爱卫会主任,得分。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得分;有检查记录和总结,得分。有相应数量的委员部门,得分;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职,责任落实,得分。
3、爱卫会办事机构(4分)。爱卫会办公室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独立科室,有专职主任,得1分。县爱卫办人员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得分;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室条件,得分;每年活动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得分。每年开展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得分。
4、创建工作(2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得分;措施得力,定期检查落实,得分。创建工作以县带镇(乡),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镇活动,得1分。
二、健康教育(12分)
1、健康机构(2分)。县有健康教育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得分。健教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得分。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得1分。
2、医院健康教育(2分)。抽查1所医院,门诊各候诊区和病房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和资料,得分;医务人员采用不同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得分。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得1分。
3、学校健康教育(3分)。全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得分;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得分。抽查中小学各一所,健康教育有教师、课本、教案、课时、评价,得1分, 每校每缺一项扣分;现场考查中、小学生各10名,健康教育知识及格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分别得分,每降底5%扣分。
4、重点行业和人群健康教育(3分)。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有实施方案,有示范村,得1分。城区主要街道、中心区和各居委会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内容每季度一更改,得1分。抽查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各2个,现场考查职工和居民20人,健康知识及格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分别得分,每降低5%扣分。
5、大众传媒健康教育(1分)。县广播电台有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一次,得分。电视台有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一次,得分。电视台(站)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一次,得分。
6、控烟健康教育(1分)。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得分;县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得分。
三、环境卫生(19分)
1、环卫机构(2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得1分。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得分;环卫人员、经费、设备与本县经济发展相适应,得分。
2、容貌环境(4分)。城区街道平整,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得1分;抽查主次干道各1条、小巷2条,路面无坑凹,得分;排水沟通畅,无污水溢流,得分;无暴露垃圾,得1分;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得分。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得分。河道、水塘无污染和悬浮物,得分。施工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得分。标语、广告牌设在指定地点,得分。
3、街道保洁(分)。街巷道路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实行定人定岗保洁,各分。主干街道及商业区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得分。
4、垃圾清运(4分)。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得2分,未达到的按比例计分。垃圾袋装收集占70%以上,得1分,每降低5%扣分。垃圾箱、果皮箱封闭式,箱体整洁,周围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蝇蛆,得1分,每处有一项不合格扣分。
5、公共厕所卫生(2分)。抽查公厕5座,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设施齐全、地面和便池洁净、无尿碱、无蝇蛆,得分,每座一项不合格扣分。蓄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得分。
6、绿化美化(3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得1分;人均绿地面积达4平方米以上,得分。抽查主次干道各1条,两侧行道树树形整齐,得分;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小品得分。建成一批市、县级“花园式单位”或“绿化先进单位”,得分。
7、农贸市场(2分)。抽查农贸市场1个,划行就市、分摊经营、秩序良好、清洁卫生、基本无蝇,得1分。有佩戴标志的市场管理人员,得分。上、下水设施齐全,得分。有公共厕所并保持清洁,得分。有垃圾池(箱),及时清运,得分。
8、交通秩序(分)。城区交通秩序良好,得分;车辆停放整齐,得分。
9、禽畜管理(分)。有家禽、家畜管理办法,得分。抽查居民区1个,无违章饲养禽畜,得分。
10、城郊结合卫生(分)。主要道路平整,绿化、美化好,得分;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露天粪坑污水坑,得分。
四、卫生基础设施(11分)
1、县城建设(1分)。有上级批准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得分。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得分。
2、垃圾与粪便处理场(4分)。实地检查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粪便处理场,选址、设计科学合理,运用正常,相关资料齐全,得2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得1分;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得1分。
3、垃圾容器设置(2分)。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得分。居民区每60-80米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得分。城区内垃圾中转站按服务半径平方公里范围设置,得1分,数量不足按比例计分。
4、公厕建设(3分)。建成区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居民区每百户设1座,得1分。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30%以上,得1分;县城区住户均享有卫生厕所,得分;辖区内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30%以上,得分。
5、街道建设(1分)。建成街乡及人行道铺装率达90%以上,得分.下水系统完善,得分。
五、环境保护(7分)
1、环境质量(分)。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平均值小于毫克/标准立方米,得分;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小于毫克/标准平方米,得分;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50%以上,得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5%,得分;地面水水质达标率100%,得分。
2、环境污染控制(分)。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得分.抽查4个工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得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得分.抽查综合性医院1个,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得分;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得分。
3、环境管理(分)。环境保护有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得分;有健全的环保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得分。开展常规环境监测,监测资料齐全,得分。
4、近两年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5、劳动卫生(分)。县辖区所有企业(含三资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得分。
六、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12分)
(一)公共场所(8分)
1、基本情况(分)。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得分。有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得分。室内外环境整洁,得分。
2、从业人员(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达98%以上,得分,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以上,得分;查10人每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分。传染病患者(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皮肤病患者)调离率达100%,得分。
3、旅店(分)。抽查中、低档旅店2个,有茶具、拖鞋消毒设施,消毒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分,有店一项不合格扣分。床上用品一客一换或长住客一周一换,得分。客房及卫生间配备专用清洁工具,得分。低档旅店每个床位配脸盆、脚盆,并标志明显,得分。
4、理发店(分)。抽查理发美容店2个,理发工具、毛巾、美容用盆有消毒设施,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分,每店一项不合格扣分。有通风装置,得分。
5、歌舞厅(分)。抽查歌舞厅2个,茶具、面巾有消毒设施,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分。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得分。有禁烟标志和劝阻吸烟措施,得分。
6、公共浴室(分)。抽查公共浴室2个,有禁止传染性皮肤患者就浴标志和措施,得分。女浴室无大浴池,得分。男用大浴池的浴室有淋浴设施,得分。茶具、毛巾、拖鞋有消毒设施,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得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分。
7、窗口单位(分)。抽查车站或港口、影剧院、商场各1个,室内整洁,有明显禁烟标志和劝阻吸烟措施,得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分。垃圾收集设施充足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得分。厕所水冲式,符合卫生要求,得分。食品、饮水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得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得分。
(二)饮用水卫生(4分)
1、自来水普及率(1分)。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得分,未达到的按比例计分。
2、基本情况(1分)。辖区所有水厂实行统一管理,得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分。供管水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得分。查5人每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分;“五病”调率率100%,得分。
3、水厂(分)。抽查自来水厂1个,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运用程序,正常运转,得分。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记录和资料,得分。连续三年未发生因自来水污染导致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得分。
4、二次供水(分)。抽查二个二次供水单位,供水水箱有专人管理,加盖加锁,每年清洗、消毒一次,得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分。
七、食品卫生(8分)
1、食品卫生管理(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得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率、培训率达98%以上,得分。查10人每1人无有效健康证扣分。“五病”调离率100%,得分。行业卫生状况(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生熟分开、工具售货、防尘防蝇防鼠、用具容器清洁、食品新鲜等)达标率达85%以上,得分。城区连续三年无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得1分。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抽查食品加工厂1个,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得分。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得分,定型包装产品的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完整,分,每种食品每缺一项扣分。
3、饮食业(分)。抽查饮店、饮食店、副食店(熟食店)、食品商店、医院配餐室各1个,单位食堂2个,有专用餐具消毒、保法设施,操作规范,得1分,每单位一项不合格扣分。上、下水设施齐全,得分。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得分。
4、食品摊点(分)。抽查个体饮食摊点5个,食品摊点做到亮证经营(必须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得分。有与食品加工、销售相适应的室、亭、台、橱及防雨、防晒、防尘设施,采用工具售货,并符合卫生要求,得1分,每个摊点一项不合格扣分。
八、除害防病(15分)
(一)除四害(10分)
1、除四害组织管理(分)。除四害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得分。有除四害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得分。有完整的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所有鼠药和杀虫药剂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不使用禁用药,得分。除四害活动经费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得分。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至少每灭鼠和其他一项通过省级考核,另两项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三倍。
2、四害孳生地治理(分)。城区内单位、居民厕所水冲式普及率达30%以上,得1分,每降低5%,扣分。城区居民垃圾袋装化率达10%以上,得1分,每降低1%,扣分。对城区内河、沟、池、溏、湖进行综合治理,无垃圾、杂草、水流畅通,得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
3、四害密度控制(5分)。抽查农贸市场、饭店、餐馆、副食店、食品加工厂、粮库等重点单位折合房间100间(每15平方米折算1间),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间,得分,每超过1间扣分;有防蝇设施,得分,每有一房间防蝇设施不全扣分。
抽查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一般单位10个及居民住宅100户,折合房间150间,有鼠迹不超过3间,得分,每超1间扣分;院内的存水容器、积水,有蚊幼虫阳性率不超过3%,得分,每超1%扣分。查一般单位房间50间,有蝇房间不超过2间,得分,每超过1间扣分。
抽查城区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等累计2000米的外环境,鼠迹不超过5处,得分,每超1处扣分。查城区内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5处,用500毫升的收集勺采集水样50勺,有蚊幼虫5只以下,得分,每超过1只扣分。
抽查城区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得分,每超过1%扣分。查垃圾存放容器20处、公厕10处、农贸市场2处,苍蝇幼虫和蛹检出率5%下,得分,每超过1%扣分。抽查重点单位房间100间,一般单位房间50间,居民房间50间,有蟑螂(成虫、若虫、卵鞘、蟑迹)阳性房间不超过5%,得分,每超过1%扣分。
(二)传染病防治(5分)
1、传染病管理(分)。有年度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得分,无计划、无总结各扣分,城区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漏报,得分。医院无交叉感染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得分。
2、传染病防治措施(分)。城区内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发生,。医疗单位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得分。抽查综合医院1所,在5-10月设立肠道门诊并较好地开展工作,得1分;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做到消毒毁形,得分;四苗接种率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95%和80%以上,得1分。
九、单位和居民区卫生(6分)
1、卫生组织(1分)。抽查2个居民区和4个企事业单位,爱卫会组织与管理制度健全,得分;坚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得分。
2、环境状况(3分)。室内外环境整洁,得2分,道路硬化、平整,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60%以上,得1分。
4、环卫设施(1分)。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符合卫生要求,并日产日清,得分;公厕符合卫生标准,得分。
十、民-意测验(2分)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二篇】
为把我县创建成市级卫生县城,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的决定》(邻委发[]号)和《广安市卫生县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以推进公共卫生、环境质量、健康教育、除“四害”、改水改厕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为邻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优美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邻水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指挥部,负责创建市级卫生城市的组织指挥,检查督促,考核评比。由县委书记游开余同志任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曾长东同志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封翼、刘登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时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舜群,副县长刘光文、周建华,县政协副主席熊兴元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局局长殷伯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远富、杨正德、龚凤文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规划和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疾控中心、卫生执法大队、鼎屏镇、城南镇、城北镇抽派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分四个工作小组:督导组、宣传组、资料组、后勤联络组。
鼎屏镇及县级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爱卫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上下一心,步调一致。
三、职责任务。
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对创建卫生城市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邻水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至4月下旬)。
l、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城区所有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到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中来。县四大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出席,县委书记游开余作重要讲话,县长曾长东作动员报告。参加会议人员:县级部门单位一把手,中省市驻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中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各中心镇、县级各单位和中省市驻邻单位也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2、邻水电视台、邻水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专栏,开展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
3、各中心镇、县级各单位和中省市驻邻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及具体落实措施。
(二)组织实施(5月下旬至11月下旬)。
1.加快护城河改造步伐。10月底以前完成东门桥至北门桥段以及南门桥至和平桥段的护城河改造工程,力争12月底前完成城区其它河段的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燃气公司,责任人:杨正德、郭元河。
2.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力争6月底前将县政府周边的破旧房屋全部拆除,加快其余旧城改造步伐。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任人:杨正德。
3.添置机械化清洁设备,督促市场业主完善城区各农贸市场的卫生设施,彻底解决和整治县城及场镇所有的农贸市场内部脏乱差现象,规划方案《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工商局,责任人:杨正德、秦玉龙,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4.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规范行人的交通行为,组建一支100人的义务交通监督员队伍。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汪远富、张和国,完成时间:206月15日前。
5.设置城区交通标志(线)、标牌,规划机动车辆停放点,取缔城区内所有乱搭乱建行为。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警大队,责任人:张和国、陈华洲,完成时间:2006年7月15日前。
6.突击抓好春、夏季绿化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栽植花、草、树木活动,城区及重点场镇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人均绿化面积达5平方米;完成街道下水道整治和城区内所有亮化工程的修缮工作。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规划和建设局,责任人:熊政权、杨正德,完成时间:2006年7月15日前。
7.督促城区内所有单位食堂、餐厅、服装干洗店等使用清洁燃料。规划修建城区公厕(3座/10000人)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规划和建设局、环保局,责任人:殷伯儒、杨正德、陈华明,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8.按主要街道两侧每隔50米左右间距设置果屑箱;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立垃圾箱;新建垃圾房、库、站15处,广告、宣传张贴栏12处。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任人:杨正德,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9.修补城区内主要街道和人行道地板砖以及沿街可视范围内的墙面砖。城区内岔巷及进出道路、背街巷道路面必须硬化。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任人:杨正德,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10.严格规范城区内圈养犬只的行为,对违规放养的犬只坚决予以捕杀。责任单位:卫生局,责任人:殷伯儒,完成时间:2006年4月至8月。
11.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灭鼠、灭蝇工作分别通过省市爱卫会的考核验收达标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殷伯儒,完成时间:2006年5月底前。
12.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县城各机关、各乡镇、社区居委会、中小学、各医疗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做好《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教育局及各乡镇,责任人:殷伯儒、朱立科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13.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教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朱立科,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14.对公共场所、餐饮业、美容美发等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严格体检并做好健康证等有效证件的颁发;“五病”调离率达l00%。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殷伯儒,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15.严格对宾馆、餐饮等服务业和食品加工业的消毒杀菌工作及“三防”设施的达标检查。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殷伯儒,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16.县城各单位、民营企业、改制企业、居民小区、商住楼、非机关办公楼院内居民住宅以及各经营门市的“门前五包”工作。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任人:杨正德,完成时间:2006年6月20日。
17.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收集、整理好创卫工作软件资料。责任单位:创卫办、各乡镇,责任人:殷伯儒、各乡镇党镇主要领导,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前。
18.开展一次整治县城环境卫生活动。责任单位:创卫办,责任人:殷伯儒,完成时间:2006年7月底。
19.做好《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的音像资料的播放和电视台开办《创卫监督岗》、《创卫聚焦》专栏的工作。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局,责任人:陈少波,完成时间:2006年5月底前。
20.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治县城及场镇环境卫生,开展一次对县城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各乡镇的“创建”工作模拟大检查。责任单位:创卫办,责任人:殷伯儒,完成时间:2006年8月底至9月10日。
(三)验收迎检(12月)。
1、在市爱卫会正式考核前,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领导指挥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
2、申请市爱卫会对创建市级卫生县城进行验收,拟订验收方案和接待计划,汇总创建成果和相关资料。
3、做好市爱卫会的考核验收的`各种准备和接待工作,确保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各单位、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府《关于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的决定》的安排部署,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各自承担的创建(软、硬件)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以确保创建总体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创卫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形式运用各种宣传舆论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创建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要通过全民动员、广泛宣传,使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把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决心变为全体市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和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创建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保证认识高度统一,工作高效运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和“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管理,依法治城”原则,要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尤其要注意解决好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县创建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影响创建工作的,将严格按照《邻水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行倒计时管理,加强督查督办。推行项目工作法,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任务分解书,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任务到天,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专项督查任务,按照时间速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和各单位督查工作进度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13]17号)文件及“”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13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针对文明委[2013]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四篇】
(一)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县委决策。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是县委、政府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经过调查论证,结合我县实际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得民心、顺民意、为民造福的重大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参与意识、奉献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特别是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县委、政府的决策,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的具体要求上来,坚决排除干扰,服从大局,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县委政府决策,为创建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自觉遵守纪律。纪律是成功的保证。没有一个铁的纪律,创建工作就会流于形式,最终一事无成。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涉及方方面面,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公民,任务繁重而艰巨,更需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用制度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只有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才能有效地推进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在创建攻坚阶段,必然会触及一些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对此,一定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真正做到人人守规矩,事事有章法。这里,县委要求,全县共产党员带头,领导干部带头,从常委做起,从我做起,从县四大班子成员做起,在创建活动中坚决做到不打招呼不说情,全力支持创建工作。县委决定,凡是干扰创建活动者,或有意说情,甚至顶着不办,推诿扯皮者,一经发现坚决给予电视曝光,并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污辱、谩骂、殴打城管执法人员的案事件,公检法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有案必办,为创建保驾护航,为城管执法人员作好坚强后盾。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已正才能正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导向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一言一行,不仅影响着全县人民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到开展创建活动的效果。因此,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必须从领导做起,从我们常委做起,从县四个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要在创建活动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时时处处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同时,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四)严格督查,奖罚兑现。奖罚兑现,论功行赏,是战争胜利的秘诀,作战是这样,工作也是如此。“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所谓“抓紧”,就是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只有这样,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中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教育为主,严管重罚才能建设和管理好城市。实际上,办什么事都应有必要的制度去约束,去强制推行。否则,百事不成。因此,在创建工作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创建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督查,奖罚兑现。县委、县政府、创建办将组织不同层次的督查组,实行全天侯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曝光批评。同时严格实行日检查、周评比、月通报、季度总结讲评和挂黑旗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活动的要追究责任,并酌情予以组织处理。县委授予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对科级干部停职免职的权力,要通过创建工作检验干部,鉴别干部、淘汰干部,通过创建果断撤免一批不胜任工作的干部,激发各级干部形成务实重干,你追我赶、明争暗赛的创建工作局面,以此推动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依法追究等手段,来规范干部和居民的行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可参照县城的作法,积极行动,重塑集镇形象,创建星级文明集镇,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同志们,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是树立形象,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为民造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创建卫生县城的号令已经发出,箭上弦,枪上膛,剑出鞘,决策义无返顾,开弓没回头箭。历史告诉我们:xx人是能干事、能干成事、能干成大事的!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事在人为,事在人干,人的因素第一。县委、政府有决心、有信心率领全县万人民苦干三年,全面实现创建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我相信,有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辛勤努力,有全体居民的共同参与,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明天会更加美好,人民的生活会更加文明富裕,形象会更加光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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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五篇】
教学内容:
《保持校园卫生》。
课时:
1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保持校园环境卫生的意义。
2。本校的环境卫生情况。
3。如何去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教学过程:
创设情景,导入课题。
展示相关图片。
乱丢乱扔。
有的同学乱丢瓜皮、果壳、纸屑、食品包装物、饮料瓶(或袋、罐、杯),甚至把塑料饭盒、食品包装物放在绿化带上。
讨论小结:
难道他们就看不到与自己近在咫尺的垃圾桶,这种不文明的现象令人深恶痛绝。一阵风吹来,各种垃圾漫天飞舞,令人心情很不畅快。假如人人都这样,我们的校园将不再美丽,我们的心灵也不再美丽!
折枝摘花,践踏花草。
有的同学总是闲不住手,不是折枝条,就是摘叶子,原本长得很茂盛、郁郁葱葱的花草,被踩得遍体鳞伤。旁边的警示牌上有着多么温馨的一句话——亲爱的朋友,不要吻我吆!
讨论小结:
随地吐痰。
随地吐痰,历来就是一种很低级的不文明行为,有的同学痰来就张口吐,不管是什么地方,无意的还是有意的,都是不文明的,更有甚者,有些同学故意从楼上向楼下吐,痰在空中自由下落,一个人走过,正好接个正着。
讨论小结:
且不说随地吐痰,给人带来的不良情绪,它更多的害处是容易传播疾病,不仅损害他人的健康,也损害自己的健康!
校园中追打嬉闹。
课间和课后,校园中经常可以看到学生追打嬉闹,尤其是走廊和楼道。校园是全体师生学习和工作的场所,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有义务去维持她的安静和平静。走廊和楼道是师生通行的地方,由于空间有限,不允许搞其它活动。在走廊和楼道间追打嬉闹,不仅妨碍通行,而且更容易导致碰撞和踩踏等___全事故的发生。
践踏污染草坪。
草坪是学校绿化中的重要一部分内容,春天夏季看见油油的绿草让人顿觉生命力的旺盛,青翠的绿叶还以净化空气,让我们的生活空间被新鲜的空气环绕。但是许多人为图近便还是无所顾忌的从草坪上来往,弄得草地斑痕累累。
结尾:
我有一片洁净的天空,我才能翱翔;给我一片蔚蓝的海洋,我才能遨游;给我一个美丽、文明、宁静的校园,我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起航!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六篇】
20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卫发〔〕132号),结合本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加强监管、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创建宗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突破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努力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创建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9月):部署安排和整体推进。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分解落实任务。由办公室制定本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责任分解表,将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对照责任分解表,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为标准,不断巩固近年来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有序推进各项整治行动。要一项项、一处处、一点点地解决盲点、死角、漏项,坚决消除不达标、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少失分,要突出工作亮点,切实开展以所领导小组牵头的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10月—11月):巩固成效和迎接考评。建立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成效巩固与查漏补缺工作,对专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管内容,重点做好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与归档工作,确保各项资料完整齐全。力争以一流的文明创建成果,通过中央、省文明办的考核测评。
第三阶段(12月):总结经验和改进提升。根据全国和全省考评结果,对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汲取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各业务线的监管能力,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卫生基础。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对外宣传报道,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各类创建资料。组织开展党支部“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二)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开展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环境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商场、足浴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专项整治,确保落实“四小”行业中的小旅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的创建工作到位。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质管理。
(四)学校和爱国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及校内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措施,开展学校饮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五)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职业危害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管。
(六)办证许可科:辖区内的卫生许可和咨询服务工作。
在卫生许可过程中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三好一满意”文明行医活动。
(七)各分所: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八)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做好越城区、柯桥区、市直分所的指导、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室配合。
各科室(分所)要加强联动合作,相互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好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切实提升创建成效。
(二)细化工作标准。
各科室要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认真分析和梳理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切实保证迎检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科室要强化执法监督,监督工作绝不能走过场,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坚决督促整改。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和监督工作的督查,并及时通报、反馈有关情况。
(四)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依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网络媒体,强化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完善相关资料。
要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完善考核测评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能够充分反映开展有关工作的文件、通知、讲话、表彰通报、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七篇】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20xx年,通过全县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我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县城。今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重大决策,为掀起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高潮。在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共建沈丘美丽家园”的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沈丘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文明沈丘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每一个人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要树立“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
二、积极行动,践行文明。要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勇于奉献的好职工,在家做一个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共处的好成员;在学校做一个遵守纪律、文明有礼的好学生。
三、遵章守法,共建文明。遵守《沈丘市民文明公约》和《沈丘市民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要坚决做到: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不翻越交通护栏。
四、立足本职,塑造文明。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志愿者。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排头兵。
广大市民朋友,回首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争做文明沈丘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我们义不容辞!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县城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家园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紧紧围绕富民强县、加快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站位前沿、改革创新、持续求进、转中有为的工作基调,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沈丘更高层次、更快速度、更好质量的发展,努力打造沈丘县域经济升级版,全力争当周口崛起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新沈丘而努力奋斗!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八篇】
为进一步提升职工文明素养内涵,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和工作责任,促进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按照《xxxxxxxxx关于印发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提升行业单位和职工文明素养,持续增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为建设美丽富饶新开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贡献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公益宣传行动。
单位要充分利用led、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动员职工和患者及家属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道德提升行动。
单位要充分利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大力推荐身边凡人善举。开展文明礼仪普及行动,组织行业文明礼仪培训,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倡导周围群众(包括患者及家属)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做文明有礼的开县人。
(三)志愿服务行动。
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集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3〃5学雷锋”、“12〃5国际志愿者日”、“邻里守望”等主题活动。
(四)关爱未成年人行动。
突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关爱山区留守女童“红樱桃”行动。组织“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活动。加强孝敬教育,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加强礼仪教育,做实做好成人礼仪式。利用给学生体检的同时进行乡村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县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作用。
(五)全民诚信行动。
深化“善美行业”文明行风行动。单位要重点开展“基层好医生”评选活动及和谐医患创建活动等。要积极引导医务人员守医德、守医风、讲诚信。抓好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开展一系列诚信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六)文明生活行动。
继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单位要利用职工会、日常交流沟通教育引导职工,在饭店、餐馆、单位食堂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衣旧情深”志愿服务行动,组织职工定期、有序参与捐赠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3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做好全年创建规划,广泛发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
(二)推进阶段(年4月—2015年11月)。对照创建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整治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促进文明素养有较大提升,实现标本兼治、常创常新。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经验,提高创建水平,及时收集、上报创建资料,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凝聚合力,加强配合。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做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载体,充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职能,加强与辖区和上级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
(三)完善督导,加强考核。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县卫计委将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科室,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督导情况。单位将把督导结果作为对单位个人或科室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发放的依据。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九篇】
为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迎检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复审,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打造美丽大胶北,提高城市品位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完善除害防病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管区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卫生院、学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迎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卫生城市迎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等。
部门和管区、村庄要对整治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明确到每个工作人员。涉及管理职能交叉的,各部门之间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类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一)做好宣传发动。在辖区广场、公园、主要路口和繁华路段等位置设置10块以上大型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牌,社区、村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设置5块以上宣传墙画、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普及卫生、环保、健康等教育知识,并定期更换宣传栏宣传内容;在相关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迎审宣传标语及健康教育知识;组织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
(二)开展专项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清除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道沟渠及两侧、绿化带内、公路两侧、铁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内部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白色污染;落实道路保洁,加强小街巷保洁和主干道夜间保洁,清除道路散落垃圾,做到全日保洁,彻底清除脏乱差现象。
2、市容秩序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规范已批准设置的早市、夜市和无设施摊点群、露天烧烤;清除辖区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设广告、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规范街巷两侧门头字号。
3、交通秩序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加强管理辖区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
4、拆迁建筑工地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全面清除拆迁建筑工地积存的建筑和生活垃圾,落实保洁制度。
5、农贸市场整治。整治内容包括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划行归市,严禁市场“冒市”现象,活禽(鱼)销售设置相对独立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农贸市场保洁制度,完善垃圾箱、上下水、公厕等卫生基础设施,配齐“四害”防护设施,搞好市场食品卫生。
(三)加强行业管理。
1、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证照齐全,规范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农畜产品、水产品及兽药等滥用违禁药物。加强对小餐饮业的管理,取缔无证经营单位,普及使用集中消毒餐具。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活动方案【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任务要求,结合3月31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提升的环境卫生示范乡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集中治理“脏乱差”,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软硬件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
到9月底,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
1.完善方案。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制定镇规划方案,并严格按规划方案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工程。2.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手推车辆。3.改善环境面貌。切实抓好“五乱”的治理,突出抓好场镇及“中-马路”“中-禾路”“中-北路”沿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4.提升城镇形象。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镇整体形象。5.提高居民素质。联系治理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通过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6.示范要求达标。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所确定的指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上旬)。召开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宣传,全面总结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接受省级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抓出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创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0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镇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资金投入。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镇财政要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必需经费纳入预算。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投诉问题。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进展、有成效,圆满完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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