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样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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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xx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
根据运城市农经站的安排,我们稷山县农经中心立即成立调查组,采取座谈、采访、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稷山县共有7个乡镇,200行政村,33万人口,农业人口28万,54万亩耕地,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步,20xx年掀起发展高潮,到20xx年的4月30日,在稷山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数量是63个,其中养殖业专业合作社的44家,种植业专业合作社15家,其它合作社的4家,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万元,出资入股的社员553人,经过社员大会扩充的社员人数1380人,带动农户3900多户。一家合作社已取得国家绿色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产品标志认证,一家农产品合作社办理了商标注册和qs安全质量认证。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多元化的特点: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由龙头企业发起,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模式运行,如稷山县坞堆村林海蜜枣合作社、稷山县昌宏饲料养殖合作社等;二是行业协会带动型,由行业协会发起,采取“协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农户”模式运行,如:稷山县国兴红枣合作社、稷山县玉康兔业等;三是经纪人销售合作型,由经纪人发起,采取“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的运行模式,如稷山县振兴果农合作社、稷山县稷绿农产品合作社等;四是通过开放办社的方式,将广大农户、农村经纪人等组织联合起来,共同走向市场,如稷山星杰芦笋合作社、稷山县安民畜禽养殖合作社等。
(一)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市场的信息通过合作社较为准确地传递给农户,合作社通过自身经营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我县农民针对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红枣、红提葡萄、绿色蔬菜、畜禽、药材、等经济作物,并进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二)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合作社将当地各个产业的购销大户、加工大户、技术专业户等按自愿、民主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民统一提供种苗、传播种养技术,拓展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了科技、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合作社真正将产、加、销诸环节有机衔接,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了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成为联系政府、企业和农户的桥梁。
(三)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层次。合作社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合作社是由产业大户或购销大户牵头组建的,这些能人利用自己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稳定和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经济效益。合作社的返利、分红制度直接带动农户增收,合作社向入社农户无偿提供农技、市场信息,低价提供优质种子、农资等社会化服务项目,间接地节约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也促进了农民增收。
(五)促进了行业的自律和规范。由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生产、销售会有很大的自发性、趋同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农业产业的大起大落,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避免了农户之间、农户与加工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实现了行业优势,联合互补,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总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但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带动作用有限,入股社员大多数自发形成,整体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服务功能有待增强。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有限,发展后劲不足。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较低,但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能从事具体业务,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机制还不健全,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互相之间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诚信度不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现已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大都是以一种合伙方式设立的,没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有关制度去运作和规范。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
五是我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1)验资环节收费600元以上。
(2)机构代码证收费500元。
(3)税务登记收费20元。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取得突破发展,主要采取了政府推动、部门服务、舆论引导、政策优惠、典型示范五轮驱动的措施。
一是坚持早谋划、早起步。二是坚持广泛宣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舆论宣传基础。
(1)坚持规模发展。规模发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围绕规模发展,我们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强化农民规模发展的意识,提高农民自觉组建较大规模的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2)坚持多元发展。在兴办主体上,鼓励农民通过合作自办、能人牵头创办、依托龙头企业兴办等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形式多样化。在专业范畴上,则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经营技术、信息服务及其他与农业生产有关经营活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专业广泛、类别齐全、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
(3)坚持特色发展。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不具一格、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或资源优势的专业合作社,不搞一刀切。在内部股权结构上,鼓励农民采取货币、实物、技术等形式投资入股,实行企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式上,坚持大力推行科技兴农、科技强农,注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科学技术含量和成分,引导农民走科技发展的道路,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和后劲。
(1)坚持规范登记。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重点放在登记材料的规范上,通过多个层次的广泛调研,制订了《农业专业合作登记指南》、《农业专业合作登记须知》等,全县登记窗口普遍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设立专人接待农民及合作组织咨询、搭建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并逐步取消收费项目。
(2)坚持典型带动。在现有合作社中选择了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又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作为示范代表,通过帮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自我完善等帮扶措施,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典型带动农民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
(3)坚持现场培训。各职能部门,深入农村搞好现场培训,提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本领和专业知识。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三篇】
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因其就业面狭窄,已经成为低就业率的一个专业。调查表明,法学专业学生对就业形势的认识比较理性,明显感到就业的压力。调查同时显示,法学专业学生将报考公务员列为就业首选目标,大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是就业首选地,对就业后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就业前景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二、当前就业形势。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四篇】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和谐信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顺利实现和完成信访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显得异常迫切和重要。
(一)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智慧,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调观动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群策群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必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化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为稳定和谐因素。同时,通过信访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群众片面理解政策。
有少数群众受利益驱动片面理解政策,更有的法制观念淡薄,错误认为党和政府怕“闹事”,认为闹得越厉害,问题解决得越快。在这错误思想指导下,经常出现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
(二)政策规定不够完善。
由于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滞后性,当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政策和法律不能及时对其做出解释和约束,使很多事情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许多历史欠账。此外,前后政策的连贯和衔接问题,给实际工作带来诸多被动,从而形成政策规定落实不了,造成群众意见大,对政策持怀疑态度,引发群众情绪不满。
(三)工作措施不够扎实。
一、是社会稳定预测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干部认为群众的信访问题无足轻重,对部分苗头性信访动态,未及时发现。二、是社会稳定整合力量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如针对在重大项目、农村征地用地、拆迁安置、城市建设管理、企业经营转制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协同处理的力度,也未形成很好的工作合力。三、是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坚持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倾听呼声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一)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源头控制。
基层是信访工作的源头,是信访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奠定工作基础。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源头控制:一、是把握“先信后访”这一信访基本规律,切实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初信一次性办结率,力求把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落实在办理来信环节,有效防止来访或越级访的发生。二、是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邻里调和等手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使基层真正成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二)坚持超前工作,着力隐患排查。
超前防范,超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在千方百计地做好信访问题事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群众,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直接、最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稳定群众。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落实机制,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信访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交办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其负责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措施,限期落实解决。对排查出来的一些有着牵动力、影响力的重大、重要信访隐患和突出信访问题,信访主管部门必须提交同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和落实。
(三)坚持并落实好现有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举措。
一、要健全和规范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坚持并落实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富有成效。二、要克难攻坚,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置打击到位,同时要合理运用信访特殊救助资金,对那些特殊信访事项,尤其对那些处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采取特殊处置办法实施必要的救助,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三、要规范诉求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同时,强化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实行信访三级终结,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和落实,提高群众息诉罢访率。四要切实加大接访劝返工作力度。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异常访尤其是大规模越级集体访、异常访,主要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及时跟踪督办,做好后续调处工作,防止重复上访。
(四)强化任意识,全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信访工作一项重要制度和规定。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必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对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信访工作必须直接负责,具体抓好信访工作。同时,要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与执行。二、是要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责任追究制是责任制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信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及时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处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敏感、不负责的问题,对一些不断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屡接屡返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查清问题环节,查清责任所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反映有关信息,定期分析社会稳定的动态,有利于坚持正确方针、及时纠正偏差,形成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使稳定工作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要分析研究稳定工作现有规章制度执行中的问题,要分析研究政策执行上偏差和不足引发群众不满的原因,向上级部门及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性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服务。
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下,只要大胆创新、积极进取,依法执政、妥善处理,一定会为新时期青山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五篇】
镇街处于信访稳定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只办不转”,因此,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镇街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党委书记亲自牵头,针对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带着“当前镇街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思考”这一课题,开展了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镇位于北碚城区东北部,地形呈典型的南北走向,由三槽(中槽、后槽、坝下)二岭组成,距北碚主城区12公里,幅员面积平方公里。东与静观接壤,南与水土、龙凤桥相切,西与东阳交界,北与合川毗邻,海拔高度在160-830米之间。全镇辖8个村,167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8676人(其中城市人口18908人,农业人口19768人)。全镇有企业117家,规模以上企业11家,主要以煤矿和非煤矿山、机械加工为主。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信访稳定工作,使全镇总体上保持了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我镇采煤深陷区治理、企业改制、矿山开采等经济活动的深入,各类社会矛盾也交替出现,信访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纵观近年来我镇信访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部分上访群众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甚至错误的认为“进京就能解决问题”。
2、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
3、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4、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5、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采煤深陷区农村危房改造、非煤矿山整合、矿山放炮产生振动和污染、淘汰落后产能离厂职工的安置补偿、土地流转补偿、土地确权、涉法涉诉案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
6、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重大会议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富华水泥厂改制后职工上访问题,就是典型例子。
二、当前xx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xx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
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矛盾纠纷排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xx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设置维稳专项帐户,多渠道解决信访疑难问题。一方面,我镇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资金进入专项帐户,用以解决无政策解决的闹访和缠访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经费紧张问题。如动员辖区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帮助解决部分信访突出问题的涉及群众,让其工作有着落,困难有帮扶,逐渐息诉息访。
(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
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xx镇制定了《xx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完善党政领导按“一岗双责”接待群众来访的新要求、新规定。
1、实行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
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xx镇xx群众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综治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就是落实好“五个一”责任机制(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
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办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
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办工作人员之间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全镇的维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办都要作好总结,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当今世界,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镇党委、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要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三)信息掌握注重“下、早、准”。“下”,即是依靠基层一线干部,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便于信息掌握。“早”,即基层干部由于生活空间优势,发现苗头性问题早,便于及时报告信息。“准”,即准确掌握稳定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便于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因此,我镇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当然,稳定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需要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手,减少信访问题增量,逐步化解存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和谐统一。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六篇】
市场营销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都是应用型的综合专业,是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之上的综合性应用科学,研究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及其规律性,具有全程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为了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应届毕业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专业的就业方向和专业前景,特到柳州人才市场,在深入调查人才市场管理者、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作关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的调研报告。
二、调查基本信息。
(一)调查的时间地点。
调查时间:2012年2月8日—2月15日。
调查地点:人才市场。
(二)调查方式、对象及范围。
本次调查活动是利用2012年春节过后,企业用人的高峰期,主要选取xx人才市场管理者、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并在填写问卷的同时对调查者进行了现场实际访谈。共发放调研问卷10份,回收率70%。调查内容以问卷问题的形式进行。
(三)调查问卷内容。
三、
调查结果分析。
(一)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
1.连锁企业岗位构成与需求。
连锁企业岗位构成相对标准和统一,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岗位人员编制数量上。随着连锁企业的不断增长和发展壮大,对于人才的需求将会呈爆炸式增长,企业普遍反映在发展过程中人才招聘难,需求量大,储备量大,归纳起来呈现如下特点:
(1)按层级分,基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最为缺乏,成为扩张的主要障碍,也是企业进行人才储备的主要方向。80%以上的企业表示有“招聘难”
1的现象,每月在人才市场出现的频率大于两次的占76%,门店醒目处贴有招聘广告的企业占70%以上。
(2)店长、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成为最稀缺、最抢手资源。由于高层管理人员培养时间长,培养成本高再加上不可或缺,随着零售连锁企业不断地开店扩张,企业之间相互“挖角”现象时有发生。调查显示,有80%的企业曾经有过“挖角”行为。
2.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学历需求情况。
调查发现,连锁企业各岗位目前的学历结构为:一线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不到15%,管理层如课长、主管等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占40%以上。在回答“储备管理人员”所需要的学历要求中,大专及以上占80%,硕士占10%,其他占10%,对于一线服务类员工招聘时大部分没有学历要求。
3.企业对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能力要求。
素质要求。根据统计数据分析,被访者选择最看重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百分比高低,可以确定哪些素质是他们最看重的。其中,吃苦耐劳(100%)与专业技术(100%)名列榜首,成为第一梯度;主动性(%)和热情(%)成为第二梯度;实干精神(%)、服务意识(%)、职业道德(57%)这几种素质要求就形成第三梯度。从专家咨询意见来看,对大学生从事零售连锁业素质要求提得最多的也是“良好的心态”“吃苦耐劳”“主动性”等几项,与问卷统计分析结果基本一致。
(二)市场营销专业。
1.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目标岗位分布很广,大多集中于营销员、推销员、营业员(主要分布于连锁店),营销策划、物流管理、销售主管、部门经理、公关等岗位也有一定的分布。其中:推销员、业务员或营销员是最主要的岗位。
表一: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目标岗位(群)。
2.对应的职业岗位在相关行业中的分布情况。
殖业、信息产业等都需要营销人才。其中,工业企业与商品流通企业的需求所占比重最大,分别占31%和33%(如表二所示)。
表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去向。
3.不同行业中职业岗位的工作性质及要求。
根据多数企业所提录用营销人员的基本条件,除年龄条件在高职教育中不需考虑外,按照程度排序,可用下图显示。由此可见,企业所需的营销人才,综合能力成为首要条件,诚信力、进取精神、实践力是重要标志。
表三企业录用营销人员的条件。
企业对营销人才的素质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方面。思想品德好,诚信守纪,爱岗敬业,学会做人,易与人相处,协调能力强,安心在企业一线工作,不断进取。
(2)专业素质方面。掌握现代营销的基本理论与发展动态,熟悉市场发展的态势,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企业现实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较好的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与创新能力。
(3)身心素质方面。健康的体魄,能承受一定的劳动强度;心理素质良好,自我控制与调节能力强,意志坚定,充满自信心。
通过本次调查报告获悉,大多数企业都很注重营销人员的招聘,认为其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在不同的行业,市场营销类的职位也是招聘的热门,可以说现在的市场营销专业类的职位是最供不应求的,但由于其本身专业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学习本专业的学生不一定适合做营销,而非本专业的学生也不一定不能做营销,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本专业学生的专业优势。尤其是现在的企业最注重的是营销实践性,而非理论性,当然理论知识是万万不能缺少的,因为在以后的发展中,理论知识不扎实,有可能成为大学生职场生涯的瓶颈。还有,许多企业在招聘销售人员和营销人员时,并不限制专业和学历,看重的是招聘对象的销售业绩和与人沟通的能力。谈起底薪大多数的企业往往1200至1500之间,最终的报酬多少主要是取决于业绩提成。
问卷和现场访问过后,通过仔细地看招聘简章和现场咨询,还有以下几点发现:
1.就目前就业市场看,与市场营销专业相关的业务人员、营销人员等需求较大,即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就业前景较好。
2.对于营销专业的学生就业面广,适合的工作较多,除实物营销以外,还有网络营销,网络的推广对营销人员的需求增加,同时也对大学生的网络方面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要求。
3.虽各公司对业务人员,销售人员等需求较多,但对学历的要求较低,一般在专科以上学历的学生即可。本科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在学历方面优越性不大。
4.相对于学历,招工的公司更多的看重营销人员的能力和工作经验。
5.在应聘人员中,公司对业务人员,营销人员的入门要求低。更多的是,需要有责任心,肯吃苦耐劳的人员。对于专业知识要求不是太严格。
6.营销人员、业务人员等在工资方面中,一般为基本工资加提成。基本工资较低,一般提成较高,而提成则来源于个人业绩。
四、建议和措施。
(一)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
高就业率的有力保障。另外,零售行业进入门槛较低,一线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没有优势。所以,高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上应多关注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把人才培养职业发展目标定位于企业中高层管理类岗位及岗位群。
(二)市场营销专业:
1.在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的同时,更要注重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这一点需要重点强调,也就是说,在校期间,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寒暑假期间尽量能够在一些企业实习。
2.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以发展动态,一定要关注时事,这样会让学生对市场有比较敏锐的嗅觉。
3.在应聘工作时,切莫眼高手低,而要注重应聘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自身的晋升空间。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七篇】
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虽然在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已经妥善有效地调节和处理了一大批各类社会矛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但纵观近几年来的涉诉上访,仍不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缠访的事情发生,导致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甚至各项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概念:涉诉信访是指当事人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请求人民法院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如立案、再审、执行),实现某项诉讼请求的来信来访。比如对法院有案不立,对裁判结果不服或对执行效率、效果不满而引起的上访等。
(二)特点:一是当事人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二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上具有较为严密的程序性。这些特点,使涉诉信访不同于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的信访,也不同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其它工作的批评、建议、投诉、举报等。
(三)分类:按照行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理性上访、非理性上访和违法上访。理性上访是上访人按照正当的程序和途径向上级或领导反映其诉讼中的权益问题。非理性上访是上访人不满足于按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而是将上访活动转化为向党委、政府、法院施加压力,而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甚至是赤裸裸的要挟。违法上访则是上访者在上访过程中采取围攻有关领导、冲击机关、堵塞交通等一些过激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例如无理纠缠、暴力闹访等。按照人数多少还可分为集体上访、单个上访等。
(一)法院方面的原因。
1、个别干警素质不高。由于各方面原因,极个别政治素质低的人员进入法院,这些人员缺乏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就案论案,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很好地统一,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而是武断专横,以法压人,当事人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言,留下后遗症,甚至在个别案件处理过程中久拖不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失公平、公正,造成当事人的怨愤,引发上访。
2、处访欠仔细。一些案件在实体或程序处理上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事人申诉后,但对上访、申诉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致使经年累月无法处理。有的接访人员敷衍塞责,审查不细,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有的干脆对当事人说“就这样,你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更有甚者,有的案件承办人不正视矛盾而“躲访”。久而久之,当事人产生怨恨心理而上访。
3、少数案件执行不力。纵观涉诉信访案件,80%以上反映的都是执行不力问题。由于受各方面的影响,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但还是有些案件掺杂了许多人为的因素。而未执行。如个别执行人员乱执行或不执行,当事人花费了不菲的费用得来的却是“法律白条”,肯定把怨气撒向法院,从而上访告状。
4、立案把关不严。前些年受大环境的影响,一些法院为了本部门利益,当事人一“告状”就立案受理,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但不应该由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也受案审理,结果无法裁决,导致当事人上访。
5、护短。一些法院在明知案件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因为某些原因或利益,怕揭短亮丑,影响形象,不能正确采取补救措施,严格依法追究,最终的结果却是“纸里包不住火”。为求一时平安,致使矛盾越积越深,致使当事人不断上访。
(二)上访群众方面的原因。
1、理解“事实”偏差。由于诉讼程序的严密性,案件发生后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进入诉讼程序。由于时过境迁等原因,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查明的事实与案发当时的情况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相差甚远。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双方当事人心知肚明,而法院只能依据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作出裁判。由于案件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异,一方当事人得不到期待的结果后,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裁判结果,而是极力地要求法院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处理,但当事人又无法提供确实充分的有效证据,也就不可能再现当时的客观情形,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
2、理解法律不透彻。随着普法的深入以及新闻媒体的日益发达,人民群众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越来越熟悉,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越来越高,遇事敢说、敢找、敢反映。但一些群众对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够透彻,对法院的法定程序误解为不尽职责,拖案不办。如一起执行案件,法院正在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评估拍卖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申请人却认为法院欠拖不执行,从而上访。还有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在立案时就对执行人员说:“案件必须在7日内执行完毕,否则,就上访告状!”更有甚者,一些案件到法院后,当事人就认为法院包办了,不管执行到位不到位,欠钱的不是另外当事人,而是法院!就要法院拿钱,不拿就上访、告状!”一些案件当事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也无法执行到位,而当事人不管这些,就是一味地上访告状、法院感到“委屈”,但同时也体现了社会救济制度在某些方面的缺失。
3、部分当事人诉讼心理扭曲。一些当事人抱着告状有理、领导怕告状、事情越闹大越好办等心理,一旦认为自己在“官司”中“蒙冤”,就通过上访要求给予保护。如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就无端猜疑案件承办人与另一方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就到处上访。对裁判结果不服,在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却到处上访申诉,这类当事人认为,上、下级机关的执法人员“官官相护”,走法律程序也不会有好结果,不如通过上访引起领导重视,给予关注,既省了一些费用,又解决了问题,唯信访为“大”、为“上”。如一起某生产小组诉张某侵权纠纷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张某还是败诉,但张某为规避法院执行甚至别的什么目的,以要在领导面前自尽,进京上访等行为相要挟。
信访部门是各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有的领导不通过主管领导,随意用权乱批,不该管的管了,不该批了批了,该管的却不知道,有的同一问题经调解已经解决,因沟通不及时,上访人另辟蹊径,找熟人、同学、同事、老上级、亲戚等关系重复告,特别是涉诉信访工作,由于牵扯到法律等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需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二)对非理性上访、违法上访者,缺乏强有力的措施,过分强调“花。
钱买平安”。
大多数信访部门有一个心态,即力求少生事端,多花点钱也无所谓,花适当的钱能解决息访、能解决问题达到平安固然是好,然而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不少无理上访者抓住了信访部门的这种心态,变本加厉上访,新问题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他们在一起出题目捉弄接访部门。不少上访人员相互交流上访经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信访部门对这类上访者有时束手无策,只有笑脸相迎,耐心解释。有的上访者一张状纸在手,任凭天下游,忙时在当地,闲时往上走,今天在信阳明天到郑州,一不遂其愿,就要去首都,有的是正在依法处理中的案件,你按法定程序办理,我按自己的意愿告状,你讲你的法,我说我的事,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代理信访案件,借机敛财的“掮客”,他们打着为民申冤,为民解愁的旗号帮人打官司,实际在行扰民、扰乱社会治安之事,是社会的一个不安定因素,如果打击不力,这就会滋长一种上访者“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时间一长,上访问题不但未平息,无理上访人反而有增多趋势。
(三)对“实事求是”理解偏差,打破法律程序。
有些信访部门在接访的时候,不对案件所经过的法律程序进行处分,而是过分强调“实事求是”,绕开司法程序去处理,常使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又要重新开始处理,打破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说严重些,实际上是在挑战我国的法律制度。典型的表现为对案件是否经过审理不加区分,对其上访是否通过法律程序不加甄别,而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好像用普遍的民俗、情理来解决上访问题才能体现“公正”。事实上,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法院对案件处理难度,还会引起当事人产生对法院的对立情绪,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减少或避免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法院干警在审执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勤政守法,甘当公仆,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坚决杜绝“三案”的发生。同时,要文明执法,服务热情,对上访群众多一点笑脸,少一些冷模,多一声问候,少一些斥责,多一些关心、少一些厌烦,对来访者要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询问情况细心,排忧解难诚心。
(二)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加强法院信访部门的沟通,把涉及到各个地方的信访工作情况上网通报,对各地的上访者分门别类,将已经终结程序的上访案件,上访老户定期公布,以利信访部门及时了解上访情况,不必重复接待、反复批转,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信访立法,坚决制裁非理性、违法上访者。由于当前信访立法的缺位,使各部门在处理信访时缺乏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给信访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依照相关规定,制订《信访法》,增强对信访情况的分析、明晰对有理、无理、缠访、闹访的界定,加大对无理上访、违法上访的处罚力度,如增设罚款、拘留、劳教等措施,同时在《刑法》中增加对因缠访、闹访,暴力上访而构成犯罪的处罚条款,形成一个整体的信访法律体系,以促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四)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涉诉上访案件,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承担了一定诉讼风险后引起的。因此,法院在立案处理的同时,应将必要的诉讼风险一并告知当事人,对其诉讼结果有个大致了解,从源头上避免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五)依法“花钱买平安”。在处理信访案件的时候,有些上访户确实有一些道理,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我们的审判工作确有瑕疵,保护权利不充分,此时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补助,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但花钱买平安的前提是依法,只有在事实充分,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用“花钱”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才能避免上访的无限延伸。
(六)树立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威。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固定化和多元化,是人民意志的升华,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最集中的体现,与政策、习惯相比,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信力,公民权利的保护真正源于司法的终极救济,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保证司法救济渠道畅通,树立起司法权威,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之道,也是现代法治的要求。
最新专业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八篇】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诉求不合理,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下岗职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暴露不少问题,且每个信访件不是单独存在一个问题,而是许多问题并存。
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认为找领导成本少,实惠多,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上访多了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这种观念在信访人中普遍存在。
二是“信访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主要是指那些应该依法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这些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是走法定途径,而是试图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或者是对于法定途径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又继而转向信访提出诉求。这种情况也就导致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例如:李艳丽因房屋买卖纠纷上访和朱麦荣因离婚抚养费纠纷上访,虽经法院判决,但仍不停上访,甚至多次赴京。
三是劝返难度大。一些上访为了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法定机关反映问题,而是频繁到京省敏感地区。特别是那些进京上访人员,他们作为上访代表赴京上访,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报警、求助和施压是他们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他们一般都要求必须当场答复解决问题,必须见有一定权力的领导才肯回到地方,所以很难劝返。例如上述的李艳丽和朱麦荣,每次进京长时间滞留,多则两个月,且都要见到街道主要领导并答应他们的要求才返回,劝还难度大。
四是街道责重权轻,处理信访问题力不从心。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很多信访问题最终都将责任落实到了街道,但街道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各个层面的问题,却让缺乏权力的街道出面处理。这与街道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很不适应,责重权轻,权责出现错位。例如:程庄村城市嘉园小区业主反映房产证办理问题和华坤景山庄园购房合同违约问题,这本是职能部门的职责,但最终由街道负责。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信访人缺乏法律意识。不少信访人不能客观的看清自己所反映的问题,以为按照自己的利益及要求,在明知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下,仍提出过分要求,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大阻力和难度,甚至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又提出新的更高的无理要求,导致问题越解决越麻烦,重复上访现象严重。三是信访机制的缺失。首先是现行信访体制中的接访制度使一些信访人认为上访有理,上访成本低,即使上访不成,也可以异地免费观光旅游,这样助长一些信访人的重复持续上访、越级上访。其次“属地化管理”体制,信访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因此出现不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和居住地都不在这里,但户口是这里的就由这里负责。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有效解决一些信访问题。例如:新华区中信通投资担保公司集资造成许多群众赴京上访,其中有两名户口在xxxx街道,按属地化管理体制,稳控就由xxxx街道负责。该案件事发地在新华区,新华区对该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的更全面、详实,由新华区负责解决更为恰当。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是正确对待。信访渠道是我国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有问题找政府,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和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努力做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切实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好,把群众的权益维护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把群众的意愿反映好。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特别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解决。要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妥善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公开、公平、公正地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四是认真做好回访。要通过开展对信访群众的回访,认真做好他们思想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用真心来感化信访群众,促使他们早日息诉罢访,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及时依法处置。对少数无理缠访、闹访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过度“人性化处理”,该打击的要坚决打击,以收到“打击处理一人,教育疏导一片”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