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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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第一篇】
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土地流转现状
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近年来,本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现有土地使用不规范
我国实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落后,传统的模式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出现多寡现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还有一些人随意改变土地的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识较淡薄,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多。
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
调查中发现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都没有合同,更多的是口头协议。
有些人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不规范的主要因素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相关手续;另外农户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重。
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土地转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转包的形式流转土地,由于流转期限较短,造成转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严重不足;三是单家各户经营的土地面积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3、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流转机制不完善。
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
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意离开那块能提供给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
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转范围窄,流转收益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亲戚及邻居之间,甚至有些是被动流转。农户因无力耕种,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有能力耕种的,因土地流转渠道不畅通,转入土地困难。
土地无法向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转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前,还存在转出土地“倒贴钱”的现象,税费改革后许多农户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转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顺水村、赵米克村有这情况),就这样守着、认着、规模窄小地经营着。
土地调查报告【第三篇】
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需要,确保我县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和服务于我县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国家《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登记办法》以及省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县建制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范围、内容和任务
这次城镇地籍调查的范围为1997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xx年《县小城镇规划》测定的规划区域,面积16。2平方公里。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编绘图件、面积量算。通过地籍调查,在明确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数量、权属及用途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准确掌握6个建制镇区域内的土地数量以及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水域用地、农业用地及其它用地的分类,以满足土地权属管理、土地登记管理、土地信息管理、土地利用管理、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县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调查方法
本次地籍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安排部署,采用联合调查的方式,权属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测绘工作向外承包,在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下完成。
三、调查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1日)
1、举办培训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地籍调查有关政策和技术业务知识,通过岗前培训,明确任务,熟悉规程,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协作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用,双方共同编写《县建制镇地籍调查技术任务设计书》,经审核批准后,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正式签订合同,付诸实施;
3、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规程》要求,印制各种表册,制作界址标桩;
4、发布“通告”,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使地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外业工作阶段(20xx年2月2日-20xx年6月30日)
1、权属调查;
2、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细部测量。
(三)内业工作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8月31日)
1、依据控制测量的工作底图,按土地类型进行宗地面积量算;
2、汇总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3、整理编绘1:500城镇地籍图;
4、建立数据库。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编写地籍调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2、整理资料,分类归档,迎接省、市全面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与我县经济的整体运行紧密相连,直接关系到我县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区建设的速度,因此,我们要以切实保护耕地为治本之策,落实在本次地籍调查工作中,地籍调查工作难度大,涉及部门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土地权益。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深入研究、周密组织,精心指导,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证,为地籍调查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地籍调查队伍组建工作。高质量完成地籍调查成果,离不开高素质的地籍调查专业人才。切实抓好地籍调查专业人才的配备,把事业心强、能吃苦、懂业务的人员抽调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承包方要安排高技术专业队伍和人才以满足我县地籍调查工作的需要。
(三)严格要求,切实把好政策关和质量关。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程、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严把技术关,履行检查验收程序。对调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解决,避免出现走弯路和返工现象,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调查报告【第四篇】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为了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完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有序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奠定基础,提供详细的资料,我们对人和镇骑龙村、木古村,盘石镇永安村、石楼村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土地流转及土地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了4个村,36个农业合作社,农户1847户,农业人口6382人,承包面积亩,其中:田亩,地亩,山地及其他904亩。
(一)土地承包“三到户”情况
土地承包“三到户”是指承包土地地块落实到户、承包合同签定到户、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调查显示:
1.土地承包“三到户”的有141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耕地面积4395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其中:“三到户”不一致的有487户,占手续健全户的%,耕地面积1406亩,占手续健全耕地面积的32%。主要是人和镇木古村,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虽发放到户,但部分村民认为合同、证书上的耕地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存在差异。
2.土地到户,合同和证书未到户的有436户,占调查总户数的%,耕地面积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主要是盘石镇永安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仍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土地流转情况
从4个村36个社的调查情况反映,土地流转的有39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流转人数为1391人,占调查总承包人口的%,流转耕地面积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其中:流转田亩,地亩。分别按以下三种形式分类,情况如下:
1、按流转的形式划分
(1)土地转让的有171户,占调查流转户的43%,转让土地人数有599人,转让耕地面积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其中:转让田亩,地亩。主要涉及盘石镇永安村、石楼村全户外出,耕地转让给他人耕种。
(2)土地租赁的有227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租赁土地人数有198人,租赁耕地面积233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其中:租赁田233亩。主要涉及人和镇骑龙村、木古村,耕地被长江林场租用为苗圃基地。
2、按经济补偿方式划分
(1)有偿流转的有228户,占调查流转户的%,流转人数为802人,流转耕地面积237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其中:田235亩,地2亩。如人和镇骑马村、木古村的233亩耕地由长江林场租赁作苗圃基地后,租赁费为一亩田一年1000斤稻谷,按当年市场价计价。
(2)无偿流转的有170户,占调查流转户的%,流转人数为595人,流转耕地面积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其中:流转田亩,地亩。土地无偿给他人耕种,并由原承包户承担每年的税费。
3、按流转签订合同的形式划分
(1)签订书面合同的有227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流转人数798人,流转耕地面积233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其中:田233亩。
(2)按口头合同流转的有17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43%,流转人数599人,流转耕地面积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其中:田亩,地亩。
(三)土地经营情况
从调查的4个村36个社看,土地经营较好的有1386户,占调查总户数的75%,承包土地人数4604人,经营较好的耕地面积亩,占调查土地面积的%,其中:田亩,地亩。在土地流转的398户,亩耕地中,目前经营情况较好的有397户,占流转户的%,耕地亩,占流转耕地的%,其中:田亩,地亩。如人和镇骑龙村,将耕地160亩租赁给长江林场后,加大了对耕地的投入,扩大了规模,实现了林场、农户双赢的局面。种“应付田”、半丢荒、全丢荒的有46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5%,承包土地人数1347人,涉及耕地面积亩,占调查土地面积的%,其中田亩,地亩。
1、种“应付田”的情况
我们将重栽轻管的粗放经营土地现象,叫作种“应付田”。在被调查的农户中, 种“应付田”的有269户,790人,占调查总户数的%,面积亩,占调查面积的%,其中:田亩,地亩。分析产生种“应付田”的主要原因有:
(1)因认为种庄稼不划算、效益低的有248户,占种应付田的%,土地面积亩,占种应付田的88%,其中:田亩,地亩。
(2)因有外出打工或本地务工收入而疏于管理的有21户,占种应付田的%,土地面积亩,占种应付田的12%,其中:田亩,地亩。
2、土地半丢荒情况
土地半丢荒的涉及190户,548人,占调查总户数的%,半丢荒土地面积为亩,占调查面积的2%,主要涉及盘石镇石楼村、人和镇骑龙村,被丢荒的土地全为旱地。土地半丢荒,原因是农户的部分贫脊、低产、偏远的坡耕地,投入高产
出少,因此仅种植大春作物一季。
3、土地全丢荒情况
土地全丢荒涉及2户,9人,占调查总户数的%,全丢荒土地面积为亩,占调查总面积的%,其中:田5亩,地亩。土地全丢荒的主要原因是农户全家外出打工或经商,承包土地无人耕种,农户不愿丢失土地,而又无人可转包,造成土地全部荒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承包“三到户”的问题
1、承包手续不健全,使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部分村社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上怕麻烦等原因,致使二轮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至今仍堆放在乡镇或村委会,没下发到农户手中,严重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如盘石镇永安村,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涉及到外迁移民,土地经营权证书一直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2、土地经营权证书与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存在差异。农户在承包后,由于新修村、组级公路或新修农田水利设施等村社公益事业毁占了部分承包耕地,而造成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与土地经营权证书上的面积不一致。
(二)土地流转中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效果较好,不仅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进程,而且对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运作不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多种多样,有转让、租赁、转包等多种形式,目前,这些方式既没有按土地流转的规范程序操作,也没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监督实施,导致土地流转运作不规范、无人管理。
2、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方式五花八门,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有的甚至什么也没有,即使签订流转合同,合同也不够规范,有关合同条款标的物不够明确,约束力不强,易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多:
(1)农民固有的“恋地”情结很难消除。有的农民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宁愿送人代耕、抛荒或种应付田,也不愿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害怕流转后掉了自己的饭碗等;
(2)少数农户已在非农产业找到了自己的谋生门路,不愿再承包土地,转移不出去,退还集体因税费原因和土地太分散,集体不愿接受等。
4、不规范流转易引发承包合同纠纷。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
(1)承包户长期外出务工,将土地转包给本村社以外的农户耕种,而引起本村社农户不满,产生流转合同纠纷;
(2)有的农户全家外迁进城定居,并将房子卖给乡外的农户后,购房方受让该农户的土地进行耕种。购方通过不完全正规渠道又将户口迁移至该村组,引起当地农户意见,认为该农户占有了本村组的耕地资源,让等轮候缺承包土地的本社人口失去了一次机会。同时认为这种整户转让的土地比实际丈量划地的面积多,迁入农户占了便利,存在纠纷的隐患。
(三)土地经营中的问题
1、土地经营缺乏新颖性,传统农业观念仍然普遍。
我县自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来,通过土地流转出现了一些种养殖业大户,如人和镇的苗圃场,水口乡的大棚蔬菜,莲花乡的早熟桃园等等,形成了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土地经营效益好。但绝大部分农村农业结构调整不明显,传统农业仍占主要地位,对所经营的土地缺乏积极性,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下降,对土地投入少,掠夺性经营较普遍。
2、土地经营缺乏科技手段和未向种田能手集中。
农村中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土地由在家的妇女、老人、儿童种植,由于劳力的缺乏和科学种田知识的欠缺,造成土地粗放经营,而农村信息不灵,也使农民的种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导致农产品卖难,也不同程度损伤了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
(四)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名存实忘,由于乡镇农经站并入农业服务中心后,乡镇农经职能弱化,乡镇党委政府没有落实工作经费和指派专人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的指导缺乏。
2、县里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手段缺乏。
3、全县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样式,不规范的合同因条款不齐易造成伤农事件和合同纠纷。
三、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贯彻。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关系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重要法律,认真学习施行这部法律,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在宣传的同时,必须结合实际,进一步稳定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护和发展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各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机构。
乡镇应尽快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流转管理指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的承包合同的鉴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监督实施以及农村土地纠纷的调解。同时,承包合同管理机构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文本,审查鉴证合同内容,妥善保管好各种合同档案和调解协议书。
(三)尽快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工作。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大多数乡镇按照要求,早已完成此项工作,但少数地方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着没签土地承包合同和没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的现象,因此,这些乡镇应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在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不能放任自流,乡镇政府要加强引导,不得用过硬的行政干预,强迫流转,切实维护效益与公平的原则,确保土地使用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制度。
进行土地流转时转入方和转出方应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后,报乡镇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村委会应督促和指导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土地流转合同应按统一的格式,如果发生合同纠纷,村委会和承包合同管理机构要及时调解。
(六)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金制度。
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业主每年应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以防范业主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履约的情况发生。如合同到期无纠纷发生,风险保证金如数退回。
(七)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
依托县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依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
(八)积极鼓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
各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应积极鼓励多样化的流转形式,积极引导多元化的流转主体参与,努力探XX县、乡、村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构及土地信托服务中心(服务站),加速土地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
(九)为切实搞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贯彻,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经验和办法,建议县里搞一个乡镇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转管理的试点。试点内容包括: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2、建立健全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
3、成立乡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办公室;
4、健全土地二轮承包档案资料;
5、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及手续;
6、统一土地经营流转合同文本;
7、探索引导农户搞好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办法;
8、探索加强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办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9、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及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加速土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
10、通过试点出台全县土地流转指导管理办法,推动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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