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供应工作总结范文热选【推荐10篇】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采购供应工作总结范文热选【推荐10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一篇】
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第13条(产品责任)。
1.因标的物的缺陷导致使用标的物生产的产品或者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亦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但是,发生以下的任意一项情况时,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2)标的物的缺陷是由于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而且乙方对该缺陷的产生无任何过失时。
2.与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或标的物相关,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遭受损害时,甲方认为该损害可能是由于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乙方应就原因的调查、损害赔偿金额的承担等事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甲方向因标的物遭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其损失,且该损害是因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经与甲方协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及所需其他费用。
第14条(维修零件的供给)。
无论是在甲方向乙方订购标的物的期间,还是因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的生产结束或中止等、或标的物的销售结束或中止等而使甲方不再向乙方订购标的物以后,在甲方对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负有供给维修零件的义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标的物及其零件。另外,有关供给期间、价格等详细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15条(材料供给)。
1.原则上乙方应自主采购生产标的物所需材料。但是,特殊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向乙方提供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以下总称“供给材料”)。
2.乙方向其委托或外包部分或全部标的物生产的第三人(以下称“乙方委托方”)再提供供给材料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同时,乙方应与乙方委托方之间办理再提供供给材料的手续,并向甲方报告。
第16条(供给材料的接受等)。
1.乙方接受甲方每次提供的供给材料时,对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应立即检查。另外,对于不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乙方接受该供给材料之时,以及对于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甲方向乙方交付供给材料。
2.乙方在前款规定的检查中或标的物的制造中发现供给材料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7条(供给材料的管理)。
1.乙方应作为善意的管理者注意管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为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同,应在保管及帐簿上加以区分。
2.乙方未取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供给材料用于制造标的物以外的目的,或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向第三人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另外,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犯供给材料或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甲方所有权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问题。
3.甲方在必要时经过事前通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以及乙方委托方以后,可以现场眷查供给材料的保管状况及使用状况等。另外,乙方在同意甲方现场盔行该检查的同时,应向乙方委托方通知该检查,协助甲方顺利进入乙方委托方进行检查,并为该检查的提供方便。
4.对于甲方另行规定日期时的供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包括乙方及乙方委托方保存的用于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供给材料),原则上乙方应从该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另外,甲乙双方对于该书面报告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5.乙方在供给材料发生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如果该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是因乙方责任所引起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修理该供给材料,或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供给材料的损失。因此而发生交货期拖延时,应适用第6条的规定予以解决。
6.因使用供给材料生产的标的物交货完毕、制造结束或中止、或规格变更等原因而产生剩余供给材料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8条(供给材料的所有权)。
1.无偿供给材料及使用无偿供给材料以及乙方尚未支付货款的有偿供给材料正在生产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有偿供给材料的所有权,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时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19条(货款金额的确定)。
1.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应在(5)日内就标的物的货款金额,制作成既定格式的明细数据或明细表,并通过传送或交付的方式将其通知给乙方。
2.甲方对前款通知的内容有异议时,应自明细数据发送之日或明细表记载的发行日起(5)日内,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应对有关资料互相进行核对,并在(5)日确定货款金额。
3.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时,该期间届满之时,则视为乙方认可明细数据或明细表中的债权以及费用请求。但是,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与乙方对前款规定的期间届满后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20条(标的物货款的支付)。
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月结(60)日向乙方支付接受乙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货款。
第21条(有偿供给材料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向甲方支付接受甲方交付的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
第22条(有效期限)。
本基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____年1月1日开始到20____年12月31日为止有效。但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变更本基本合同的内容或不再继续本基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基本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23条(合同结束后的措施)。
1.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第29条将模具等返还给甲方,另外,将购入规格书等以及无偿供给材料、所有权尚未从甲方转移给乙方的有偿供给材料、以及基于第18条第1款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正在制作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无任何异议地协助甲方进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取回这些物品,以及协助甲方顺利地取回存放在乙方委托方的该些物品予以全力协助。
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及本条规定内容仍继续有效,甲乙双方要基于该些条款继续履行债务。
3.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本基本合同对于仍继续存在的个别合同仍然适用。
第24条(过渡措施)。
1.本基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交易及有关外购交易的基本合同(以下称“旧基本合同”),自本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2.本基本合同同样适用于基于旧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缔结的个别合同。
第25条(合意管辖)。
因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26条(协议解决)。
有关根据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产生疑义或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本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二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______。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元。
八、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三篇】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四篇】
乙方(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5、乙方所有之将投产的产品,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人员,一经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用料,每次对乙方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追究更换材料造成的'其它损失(本条限甲方材料在乙方加工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计量方法:pcs。
2、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规定为0。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
1、乙方必须按能确保货物安全储运方式及产品技术标准严格进行包装。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方法和到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会根据货物生产所需要的生产周期及所需货物之时间确定好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的完成时间进行交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该批货物总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包含产品的包装各方面材料、运费)。
3、交货地点:按当时订单要求,送达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268号康宝城。
第六条:下单方式。
甲乙双方自签订此合同即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则按甲方订单状况和需要甲方以《采购单》的形式下单给乙方,乙方要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内容和要求交货,不得减少供货或推迟我司要求的货期。
第七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1、结款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所提供的地址,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收后,甲方将给乙方开30天的承兑现金支票。.
2、其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入仓96小时内。
2)按照双方确认的签样确定产品的颜色和质量验收标准;。
3)按照甲方技术图纸和技术报告的要求验收。
第九条保质条款。
乙方保证货物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和技术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乙方以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3年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自甲方产品出货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依合同要求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而引发的甲方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另如因此而引起甲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款项,交货日期则可顺延。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即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3月24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之后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提前一个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该套模具费用由甲方按折旧比例付款购回。
6、双方在合作期满时,如双方没异议,此合同自动延期1年。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五篇】
需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425硅酸盐散装水泥(海螺牌白马山水泥)。
技术指标:符合国标号水泥标准。
二、合同期限: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在本合同期届满,新合同未签订前,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供应水泥一个月。
三、数量:
每月约500吨,乙方特殊情况不能供货需提前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五、取样、化验及计量:
1、取样:交货后甲方在乙方司机见证下取样。
2、化验:以甲方化验室检验结果为准。
3、计量:以甲方电子磅计量为准,如有误差,须双方协商解决。
六、价格:
采购单价的确定:为海螺水泥厂出厂单价+运费29元/吨(包含税),如水泥出厂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海螺水泥厂书面调价通知,双方协商确定。
七、结算和付款:
1、当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于次月23~30日核对实际过磅数,根据每车检测结果计算总货款。
2、每月10日前付上批次货款不少于60%。
3、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由国税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八、货物运输:
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倘若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它约定:
1、乙方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区,接受甲方管理。
2、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货,不向乙方及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六篇】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__,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生效起组织产品的供应。
2.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领取完所购买的__为止。
1.购买数量:甲方向乙方采购__300担,其中每担人民币220元。共计人民币66000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付给乙方__所有款项,乙方负责保管__直至甲方领取完所购__。
1、__质量须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时所送样品供应;物价的变化不影响所供应的__质量。
2、__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__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__退回。
以上__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__。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__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次数进行人民币200元至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__.__签约时间20__.__.__。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七篇】
需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425硅酸盐散装水泥(海螺牌白马山水泥)。
技术指标:符合国标号水泥标准。
二、合同期限:__月,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在本合同期届满,新合同未签订前,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供应水泥一个月。
三、数量:
每月约500吨,乙方特殊情况不能供货需提前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五、取样、化验及计量:
1、取样:交货后甲方在乙方司机见证下取样。
2、化验:以甲方化验室检验结果为准。
3、计量:以甲方电子磅计量为准,如有误差,须双方协商解决。
六、价格:
采购单价的确定:为海螺水泥厂出厂单价+运费29元/吨(包含税),如水泥出厂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海螺水泥厂书面调价通知,双方协商确定。
七、结算和付款:
1、当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于次月23~30日核对实际过磅数,根据每车检测结果计算总货款。
2、每月10日前付上批次货款不少于60%。
3、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由国税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八、货物运输:
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倘若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它约定:
1、乙方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区,接受甲方管理。
2、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货,不向乙方及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
代表签字:___代表签字:___。
日期:20__.__.__日期:20__.__.__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八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本合同金额包含制作、运输及税费________。
1、完工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完成。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整;。
2、付款条件及方式:乙方安装完成__日内,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无异议当日即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________(定金相应冲抵货款)。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将严格参照各货品厂家保修条例,全程上门服务。工程交货验收后壹年内免费。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排除。保修期满后,本公司可继续供给维修和系统服务,并根据具体情景收取成本费用。下例情景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九篇】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实施程序。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管理评审。
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订单反馈。
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风险规避。
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
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附件。
采购供应工作总结【第十篇】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用心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