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实用』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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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第一篇】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政委)、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第二篇】
为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基础,4月15日上午,由县国安办牵头,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保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以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及《反恐怖法》为主要内容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关一小门口举行。
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如何防止失密泄密、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等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通过知晓法律知识规范自身日常言行举止,切勿因不懂法做出有损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据统计,此次宣传现场累计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余人。此外,县司法局积极主动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及时通过移动普法短信、司法微博、司法微信等宣传平台发送图文并茂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第三篇】
生命安全犹如泰山,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每年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因此有许多人在交通事故上丢了自己的生命,这是让人多么痛哀的事情。当然,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是自己的亲人因为不注意,在那一瞬间闭上了双眼,从此离开人世!那么,今天让我来讲一讲如何珍爱生命吧!
同学们,请你们想一想,当你在马路上嬉戏玩耍、追捉打闹时,你有没有想到过他的后果是什么?我们作为小学生,一定要学习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上一定要看交通指示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一定要熟记心头,照做执行。上学和下学之间是最重要的,不要在路上拥挤,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我们小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接送我们大人也要遵守。
那一件件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使多少人丧生?使多少人受伤?又给多少人带来痛苦?有的失去了亲爱的父母,有的失去了挚爱的儿女,有的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亲人。这血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深思、警觉吗?
前些日子,在我们村里,一位三岁半的小女孩横穿马路,被三轮车给撞了,父母知道后,急忙送往医院,不幸的是这个小女孩已经奄奄一息了,那幼小的生命之火也瞬间熄灭了。父母心如刀割,哭得死去活来,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留给人们的只有无尽的痛苦与愧恨。还有一件事,一位三四十岁的叔叔醉酒开车,与另一辆大车相撞,不幸死亡,车也撞坏了,真可谓是车毁人亡。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但仍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无视交通规则。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它还属于父母,属于亲人,属于社会。生命对于我们太重要了,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第四篇】
20XX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守法律。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一、学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活动日的各项工作。4月12日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布置教育日活动。
二、活动当天各班召开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各班主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并更换了以安全为主题的板报。
三、对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及时总结,对活动积极的班级进行表扬。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得学生安全意识更强了,对注意安全的理解更深了;学生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本次活动该校高度重视,把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把主题活动有机融于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抓细、抓实,使活动效果得到有效保证。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认识到,法律安全无处不在,法律安全无时不在,学法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事情。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第五篇】
许多人因为交通事故失去了亲人,这些场面真是惨不忍睹,令人痛彻心扉。
这些人往往都是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产生的悲剧。比如一些人走路时因为太匆忙而又怕被车子撞到,所以一个劲的跑,结果掉了一些东西。当他们回去捡东西的时候,这些人就会被行驶的车辆撞到。一些人回家的时候买了几本书,他们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买的几本书上,根本没有注意身边的车辆。就在这时候,常常会有一些人非常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受到伤害或死亡。比如一些人,他们一点也不把交通规则放在眼中,故意与交通规则对着干。他们不是酒后驾车就是超载,或者闯红灯等等。有人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不少酒,然后他们自己就开车回家了。
他们不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总以为自己运气好,酒后驾车不会有事。因为他们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每次就在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突然来了一辆汽车,出了交通事故。有人家里要来很多朋友,而这个屋子的主人又不想运太多次,就把朋友和亲人们一次接上。可就在这种时候,他们在行驶的路上因为车子超载而开不动,停在了马路中间。这时,有的司机可能认为这个车子马上就要开走了,所以就开车对着那辆超载的车开了过去。这个司机看那辆车停在路中央总是不动,就准备绕过去。
可就在这时候,那辆车子突然动了,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还见过有人闯红灯。在绿灯最后几秒的时候,闯红灯的人以为自己很幸运,赶上了最后一秒的绿灯。可这时候,另外的车也过来了,又发生了一件交通事故。我还要告诉妈妈,因为她也经常闯红灯,希望她不要闯红灯了。
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一件交通事故:我在乡下骑单车去找哥哥,后面的一辆摩托车对着我冲过来,我向左,它也向左。后来,我被摩托车撞得手抬不起来了,真痛。
要是世界上没有车子那该多好啊,那永远也不会发生这些交通事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