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样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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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规范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和业余体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文化、体育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业余体校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个(文化馆6人,业余体校3人)。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县文体广新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文体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县文体广新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文体广新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文体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1、领导评(60%)。由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30%)。由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县文体广新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2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9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30%*b/28+10%*c。
1、县文体广新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950元)。
2、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按实际情况分配给工作出色、考评满分或超满分的同志(文化馆、业余体校分开执行);如果没有考评满分的人员,则由单位统一处理积余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1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全体教职工。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在初。
副组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员: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三篇】
4、课间活动追逐打闹引起的安全事故一人次扣1分;。
5、上、下楼梯未靠右行走引起的安全事故一人次扣1分;。
6、凡班级学生带刀具、铁棒、仿真枪、水枪等危险物具到校一人次扣1分;。
7、凡在校燃放烟花炮竹(搭炮、擦炮、火柴、打火机等)一人次扣1分;。
8、凡节日期间买面粉、喷雾到校一人次扣1分;
9、学生在校抽烟或喝酒一人次扣1分;。
10、未经老师允许随便攀爬体育器材一人次扣1分;。
11、晨检工作,经学校安排后,未上报病情一次扣1分;。
12、发现大学生诈取小学生的钱物一人次扣1分;。
13、校园内不准学生骑自行车、溜滑板、旱冰鞋,发现一人次扣一分。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了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推进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深化新课程改革,特修订本方案。
1、师德。
2、教科研。
3、教学质量。
4、评先评优。
(一)师德(总分22分)。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2、考核内容。
1)乐于接受学校工作安排(1分);担任学校长期训练工作或社团辅导工作(担任工作的老师要上交训练计划或辅导教案和活动记录)(1分)。
负责科室:行政班子评议、教务处。
2)教师参照上级部门发文的师德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违规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按处理精神相应给分。
负责科室:校办。
3)按时参加教师会议和升旗仪式(4分)(缺勤各超过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分(但是只要迟到或早退一次即扣分),扣完为止;公出必须递交请假单及证明不算缺勤)。
负责科室:校办。
4)完成学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迟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分;缺勤1次扣分,扣完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师代值周工作的老师扣1分,缺岗的老师扣2分;公出的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其他教师代岗,否则按缺勤扣除)。
负责科室:政教处。
5)主动担任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如家长会、秋游、四节等活动。(2分)(缺勤1次扣分,扣完为止;公出必须递交请假单及证明不算缺勤)。
负责科室:政教处。
6)参加一线教学的教师帮扶学生,有德育导师帮扶的过程记录1分,上交详实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负责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员上交一学期来服务师生的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下学期工作计划(2分)。
负责科室:政教处、校办。
7)无学生管理事故(2分)。
负责科室:校长室。
3、考核结果。
按教职工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50%为师德楷模奖,奖金m1;中间40-50%为师德风范奖,奖金8∕9m1元;不乐意接受学校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一般不超过10%),奖金2∕3m1;因违规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按处理精神给予处置。
(二)教科研(总分32分)。
第一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1、考核内容。
1)备课(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齐全;(2)符合规范要求;(3)详案或有教学后记20%以上;b、4分达到其中二项;c、3分达到其中一项;d、2分达不到c等要求。
2)上课(3分)。
考核要求:(1)按时上课,不随意调课、旷课(1分)(2)上课过程中不随意离开课堂(1分)(3)按规定完成综合课程或校本课程、地方课程(1分)。
3)作业(3分)。
考核要求:(1)作业数量适中,及时批改并评价(1分)(2)作业二次批改并评价(1分)(3)能制定作业布置、批改、督促学生订正的方案并能总结经验,具有推广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动(3分)。
考核要求:(1)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缺勤或迟到少于总活动数的1/5(2分)(2)承担校级读书交流活动(1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考核要求:(1)听课数不低于10次;缺1节扣分(1分)(2)记录完整(1分)(3)有评价,结果客观(1分)(4)每学期撰写1篇评课稿(1分)。
6)继续教育、理论学习(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级读书交流活动的摘记(1分)(2)有阅读理论书籍,并有理论学习摘录、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写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规(3分)。
考核要求:(1)有参加教学论文评比或参加业务竞赛(1分)(3)有参加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1分)(3)教师能命制一份符合学生发展水平的单元检测试卷(或出一份发展性试卷和补偿性试卷)(1分)。
8)教科研获奖(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项评比中获区级三等奖的加分,区级二等奖的加1分,区级一等奖的加2分,市级三等奖的加1分,市级二等奖的加2分、市级一等奖的加3分,不同的荣誉可以累积加分,相同的内容获不同级别的奖励取最高项。(2)区级课题结题的该学期评估加分、课题获区三等奖的加1分,区二等奖的加2分,区一等奖的加分。市级课题结题的该学期评估加1分、市三等奖的加分,市二等奖的加分,市一等奖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员加分为负责人的1/2。(另校级公开课不再加分,但奖励100元;区级公开课按区级二等奖加1分,奖励100元;市级公开课按市级二等奖加2分,奖励200元)。
9)教学创新(3分)。
考核要求:(1)乐于接受课堂教学改革任务(1分)(2)一学期能梳理3个创新教学的课例(1分)(3)有撰写课堂教学改革的体会或者课堂教学改革的汇报课(1分)。
10)指导师(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师结队合格(根据中永中学新老教师结对制度进行评估)。
负责科室:教科室。
2、考核结果。
按教师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20%为教科研丰硕奖,奖金m2元;中间30%教科研丰华奖,奖金8∕9m2元;后50%为教科研丰实奖,奖金2∕3m2元。
第二类: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
1、考核内容。
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工会、校办。
2、考核结果。
按民意测评分数高低排名,前20%为丰硕奖,奖金m2元;中间30%丰华奖,奖金8∕9m2元;后50%为丰实奖,奖金2∕3m2元。
第三类:教学兼行政、教学辅助或后勤人员的教师。
1、考核内容。
既要参加一线教师教科研类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又要参加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其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校办、工会、教科室。
2、考核结果。
根据两类考核结果对应的奖项,各取奖金的1∕2。
(三)教学质量(总分50分)。
第一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1、考核内容。
1)教学质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据期末成绩评估。
2)学生评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据现行学生对教师的民测。
3)(附加分)服从教学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学校安排每代课1节加分;功课内超课时(行政除外)超一节加分,最高为1分。
负责科室:教务处。
2、考核结果。
按教师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20%为教学精萃奖,奖金m3元;中间40%教学精湛奖,奖金8∕9m3元;后40%为教学精实奖,奖金2∕3m3元。
第二类: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
1、考核内容。
1)学期工作目标达成情况(40分)。
2)行政班子对其的民意测评(10分)(行政班子人员的民意测评根据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其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各科室。
2、考核结果。
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名,前20%为勤勉奖,奖金m3元;中间40%勤朴奖,奖金8∕9m3元;后40%为勤行奖,奖金2∕3m3元。
第三类:教学兼行政、教学辅助或后勤人员的教师。
1、考核内容。
既要根据一线教师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又要根据科室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和民意测评结果进行考核。
负责科室:各科室。
2、考核结果。
根据两类考核结果对应的奖项,各取奖金的1∕2。
(四)评先评优。
1、符合区教育局及上级部门有关评优评先规定,违反相关师德要求的一票否决。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为全体教职工学年度评比各级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根据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师德、教科研、教学质量的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列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4、一线教学教师一学年之内没有开出校级(校教研组组织或学校牵头组织)及以上公开课者、或参加校级读书交流活动或参加区级及以上主题讲座(须附材料或证书)者,该学年不能参加校级及以上评先评优。
5、校级先进每学年评选一次,区级先进评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已获区级先进教师近三年内不再参加区级先进评选。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外出支教人员优先考虑。
7、学年度考核优职教师自动视为该年度考核优秀教师,特殊情况除外。
8、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注:本方案已经校第十届教代会通过,xxxx学年第二学期始实施。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全面了解评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绩效,细化、量化公司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
总部直属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正式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
三、考核原则。
4、科学奖惩、激励原则。考核结果与奖惩、报酬、岗位晋升和评优相结合,鼓励部门提升员工管理和工作创新提升,激励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绩效考核目标,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四、考核目的。
1、部门获得评优的依据,重点在部门协调管理、绩效提升和服务质量考核;
2、员工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3、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五、考核时间。
1、公司定期考核,次月1号实施上月部门考评,6号公布部门考核成绩,并进行排名公告,如遇节假日顺延。
2、部门考核成绩公告3日之内进行员工个人考评,并由其直属领导进行一对一的绩效面谈。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kpi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素质能力。其中考核的核心是kpi工作绩效。
(一)部门考核指标包括:
1、总经理评价/主管领导评价;
3、月度关键工作事项: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临时交办的月度重要工作;
4、360°评价;
(二)职员考核指标包括:
1、业绩考核:每月25至月末由部门经理与员工本人讨论确定下月度主要业绩指标;
2、能力考核:
3、态度考核:
4、纪律考核:
七、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定;
2、各职能部门互评。
(一)考核指标。
1、所有考核指标详见《职能部门月度考核评分表》和《个人月度考核评分表》。
2、职能部门月度考核指标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各部门经理共同制定;员工个人月度考核指标由部门经理与本部门员工共同编制确认。
部门考核实行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与360°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综合的评定;员工个人实行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及态度行为考核。
部门考评得分=360°考评得分+上级综合评价+kpi关键绩效指标得分+月度关键工作事项。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六篇】
2、对于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奖的学生辅导教师,按下列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省级分别奖励4、3、2分;市级的分别奖励3、2、1分;区级分别奖励2、1、分。
3、参加上公开课、基本功竞赛等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区级的分别奖励3、2、1分,校级分别奖励2、1、分。
4、在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案、教具、课件等评比活动中获奖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刊物或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按以下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5、4分。省级分别奖励5、4、3分;市级分别奖励4、3、2分;县级分别奖励3、2、1分。(获奖论文打折)通讯报道市、区分别加4、2分,(网台打折)每人限1篇。
5、班主任奖。
(六)、教师专业发展(5分)。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参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1)有效研修考核为优、良、合格,分别加1、、分。
(2)按时参加全区或学校开展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活动,取得及格成绩者记1分。
(4)有个人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有记载、有效果记1分。
(5)完成本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成绩合格记1分。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将每月考核与期末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其中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过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参加最终考核。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四个项目每期考核一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教师个人成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工会负责师德。学期结束前,所有资料要归类完整交给考核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细则,分块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2、期末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写成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在学校述职。
2、初评。教师由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进行初评,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初评。
3、定等。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并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各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绩效工资考核相关公式计算,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借用、挂职锻炼及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挂职锻炼或支教人员,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至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由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水平参照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上学期、下学期)分两次审批和发放。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
1、初步核定。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组织考核,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额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将教师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造册。
2、公示。学校将本校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各学校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区财政局按照备案审批的标准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发放到学校账户(原则上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到位),由学校按照审批标准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在职工作人员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通过,报上级备案后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领导小组。
2、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七篇】
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长:陈龙烨。
副组长:游珍长。
成员:姚有武、游诗专、管辉钟、曾则武、陈艳琴、吴增美、黎宝玉。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列入我校底调整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范围的中小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五、考核分配原则。
1.不做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考核分配与岗位、任务、业绩、职责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透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理解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一)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主要是鼓励教师安心农村教育,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作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离城的远近,分为三个等级发放。我校属于次偏远学校,月人均农村学校教师补贴30元。
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的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城区教师支教、交流到农村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属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内,单独安排资金,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1、实施对象。
包括学校副职、学校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
(1)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如下(按10个月发放):
a、班主任(初小负责人、生管教师、食堂管理员)每人每月80元,
b、副校长及校长助理每人每月112元。
c、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每人每月96元。
d、中心校教研组长:每人每月30元。
e、各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员每人每月15元。
以上各项职务如有兼职人员,则岗位津贴的发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2)工作量津贴(每月180元)。
a、正常出勤工作量:严格执行教师上班签到制和坐班制。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附乡卫生院以上医院证明)、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一天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3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群众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5元、10元,缺席1次扣20元(公假需经校长审批)。凡事假的课程由原任课教师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
b、寄宿生管理教师值班期间要尽到安全监护的'职责。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岗一次扣2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职责。
c、超工作量(超课时)及补贴标准:提倡教师之间的互助精神,前五节代课不计课时,之后每代1节补贴5元,由教务处安排。按上级有关规定超工作量的教师(经学校确认)按实际超过的节数以代课补贴每节5元计算(代课补贴:从209月1日起计算)。每学年末如果未完成五节义务代课的老师每节扣5元。
d、加班补贴:由于学校有临时性事务需老师加班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校长同意,每人每一天发放加班补贴40元。以上c、d项津贴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以内。
(3)业绩奖励津贴。
a、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预留5000元作为教学质量奖,预留元作为安全奖。具体根据《洪田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及《洪田中心小学安全考核方案》考核发放。(此次不预留,学年末预留。)。
b、业绩奖励津贴:此项按市核拨总额扣除以上各项支出总额后的余额,按照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每月相差10元。(每个年度的1-6月以本年度7月份的年度考核为准,9-12月参照7月份的年度考核。)。
c、校级领导因考核资料不同,以一等计算。
(四)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党、团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当月病假累计到达1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病假累计到达40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事假累计到达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事假累计到达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
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以下人员按下列规定管理: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3)凡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自动离职、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无承担学校(单位)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群众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借用警务室、司法所、社区、三明外国语学校及外系统其他单位人员,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本系统单位之间交流人员,由用人单位带给考核结果,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若有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d、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依据中央、省、市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在7月和12月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七、本方案于二00九年十二12月18日教代会票透过,公示时间为年12月日至2009年12月19日-23日。本方案由洪田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第八篇】
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新郑市卫生局、新郑市财政局、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卫字20xx52号)、《新郑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卫基妇20xx4号)的要求,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28日开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证20xx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法(市卫生局局长)。
貊海森(市财政局局长)。
贾俊峰(市人社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国营(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张志伟(财政局副局长)。
郑绮(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毛保卫宋雪梅冯红梅赵发民高瑞敏。
成员:李伟红翟永辉郭伟玲李保军贾向前刘淑霞。
岳志庚李永平高军岭唐梅霞。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翟永辉具体负责。
本次考核分为两个部分,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市综合考核组分为两个考核小组:
带队领导:分包领导。
(一)第一考核小组。
组长:李永平。
成员:唐梅霞姜伟琴唐桂萍李伟王新红王桂萍王文娟刘淑美赵惠涛(兼司机)。
(二)第二考核小组。
组长:贾向前。
成员:李宝军刘晴珠左建华贾春霞田春荣吴娜王树峰柳峰(兼司机)。
全市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依据《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包括: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政策宣传、新农合监督、新农合服务)、人事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环境与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
(一)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
1、6月28日—7月1日:集中考核,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本小组考核顺序。
2、7月2日—5日:各考核组的每个成员对自己考核的项目进行汇总,写出考核小结。各小组长汇总本小组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排出本小组考核单位的成绩名次,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3、7月6日-7日,局办公室汇总两个考核小组的情况,向局长办公会汇报。
(二)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月1日前要完成对本辖区内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7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局基妇科。
卫生局机关、防疫站各抽调一辆车,被考核单位提供一辆车,负责考核人员的接送。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把本次考核当作对半年工作的一次检验,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分析、自查整改。
(二)公平公正:考核组成员要深入细致进行评价,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不规范的工作要给予指导,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把握评分的严密性和合理性。
(三)实事求是: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使考核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纪律:乡镇考核组原则上中午在被考核单位用工作餐,就餐期间不允许饮酒。每天早上由组长点名后统一出发。考核期间为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标准统一性,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不能参加,考核组人员要向组长汇报,待找到替代人员并培训好、交接好后方可离开。各小组长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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