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范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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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19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18)*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9)*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19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19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天。
2、2019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19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万元,起诉标的额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19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件。
五、办理破产(法院)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六、执行合同(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2
市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思考建议一、主要做法。作为承接“放管服”改革和具体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X县X区政府及高新、瀛湖管委会自X月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立即组建机构,强化配套措施,创新推进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X.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均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机构,专题召开了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制定了行动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X县形成了“十大行动”+三个配套(政务提升、新闻宣传、专项督查)+两项机制(第三方评估、监察协作)的“X+X+X”模式。X县制定了“X+X”行动方案,新增《X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行动方案》和《X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行动方案》。X县采取了营商环境部门公开承诺的形式。高新区向社会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
X.助力企业“减负降压”。市县联动,围绕企业“减负降压”,积极推行了一系列新举措。市规划部门制定了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取消了各类保证金等“搭车”和“捆绑”事项。全市X个政务大厅已有X个实现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审核环节由“四审制”变为“两审制”,推出合并办理。X县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启动“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先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获得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
X县率先出台了《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多渠道解决企业还贷周转资金难题。X区对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控制在%以下。X县出台《减税降费实施细则》,在X个方面实行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X户次,总计减免企业所得税万元,受惠面达X%。
X.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各县区在事项审批环节上积极创新,在办理时间上大力压缩。我市一站式办结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比例为%,全省最高。高新区、X县、X县、X县、X县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经验。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施规范》并全省推广;全市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到发放营业执照平均个工作日,在全省用时最少。高新区、瀛湖区自我提标“加码”,确定X个工作日、X个工作日分别完成政府投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所有行政审批环节。X区清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X项,公布首批X项“最多跑一次”和X项“零跑路”事项清单。X县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审查制度,将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要件由X项精简至X项。平利县上半年累计办理
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X个,平均办结时间为X个工作日,减少了X个工作日。镇坪县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规范中介行为,X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中介服务和招投标环节。
X.强力保障施工环境。我市创新把优化建设环境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特色指标,公安部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X类X条措施》,深入开展“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及非法阻工严打行动,对各类犯罪分子形成了强烈震慑。上半年,X县查办“五霸”和暴力阻工案件X起,X县查办“五霸”等影响投资环境案件X起,平利县查办阻工案件X起,X县化解涉企矛盾纠纷X起,X县调解各类企地纠纷X余起,镇坪县共处置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警情X余起。
X.不断优化服务事项。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X热线,全方位、X小时受理企业和个人关于营商环境的诉求。在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水电气暖报装方面,大力精简办事环节,用水由X项减少至X项,用气由X项减少至X项,用电高压客户和低压客户报装分别缩减为X个和X个环节。税务部门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办税,取消纳税人报送资料X项,将不需要实地核查的X项统一前移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高新区率先设立X小时智能自助办税服务区。X县X个部门进驻政务大厅,在全省县(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最多。X县、X县等开通办事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X
县、X县等推出干部“带办”“代办”“包联”等便民利民举措。全市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平均用时X个工作日、平均费用X元,两项均属全省最少。X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X区针对边远镇村集中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办理采取服务窗口下延的方式。X县开设新办企业辅导课程,为纳税人讲解涉税政策、办税流程、网上办税等。
二、存在问题。X.观念认识需深化。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重要工作,但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认识还不深刻,思想上重视的程度还不够,甚至还存在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虚工作”“软任务”的认识,履行职能职责还未由“重管理”转向“重服务”上来。
X.数据壁垒需打破。政务服务网络缺乏统一标准,各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不统一,贯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数据壁垒未能打破,各系统数据无法高效衔接和共享。如:不动产登记平台与房产交易信息未互通、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与相关在线审批平台数据未共享、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相关部门信息未共享、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和市政务服务系统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清单不统一。
X.简政放权需协同。简政放权协同不够,中省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下放到市县后,与之相应的人财物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和监管分离
模式导致审批易、监管难。用时最长、流程复杂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涉及X个部门X个环节,但是目前上级尚未出台优化办理实施细则,具体操作缺乏精准“标尺”。
X.两大成本需降低。尽管中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但金融机构在执行层面由于“门槛”高、政策“死”等原因难以有效落地,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市还有X、镇坪、X个县无人行机构,企业因银行开户手续需到市人行审核而耗时增加。同时,由于各县区公路等级低、内部循环不通畅致使企业物流成本依然较高。
X.政务服务需配套。按照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的要求,X区、X县、X县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尚未进驻政务大厅,平利县施工许可证办理窗口、镇坪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尚未进驻政务大厅。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流程、办事指南尚未全部公示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公示后,部分县区由于配套服务不到位,一些事项无法真正实现。各县开户银行和公章刻制企业进驻政务大厅情况不一,X县、镇坪县等无公章刻制窗口。
X.企业主体需培训。由于初创企业财务不健全,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优惠政策落实的效率。同时,由于纳税人信息化应用水平滞后,导致服务质量被动低效。
三、对策建议。X.深化认识转变观念。
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转变工作观念。要从“抓项目”转向“抓环境”,将政府抓经济工作的重心由项目建设转向优化环境上来,用营商环境的新面貌来激发经济发展的新活力。要从“重管理”转向“重服务”。政府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精简管理,支持企业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创新发展。要树高标杆,找准差距,对标国际一流抓营商环境优化。要积极外出“取经”,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X.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信息共享系统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整合省市县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上下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并统一接入平台,切实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当前,需协调相关部门和政务中心对接一个平台,确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市政务服务平台“同口径”办理。
X.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和难点是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要围绕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推进施工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为全面释放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强化制度保障。要通过审批改革,统筹实施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精简环节、精简材料、精简时间,从而确保“十大行动”提出的办理事项最优时限、便捷高效的目
标顺利实现。建议上级出台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关具体操作办法,确保统一行动、按章运行、有序操作。
X.完善金融配套政策体系。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更多金融优惠政策在市县执行层面真正落地生效;进一步研究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持续加大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担保能力,切实缓解融资难。积极协调人行机构,加快解决X个县企业银行开户手续问题。
X.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围绕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继续完善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配套措施,加快建立流畅有序的“一厅通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要按照“应进全进”要求,推进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并探索完善审批和监管配套有序、跟进有力的机制。
X.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涉企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享受更多实惠。“一对一”落实企业帮包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3
今年来,阳新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阳新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大力支持阳新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集中办公的通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挂帅、县四大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12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聚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和阶段责任分工,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确定每半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小结前期的工作推进情况,商讨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拟定出相应的工作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针对黄石电视台《查“六病”记者六问·阳新:市民之家成了娱乐之家》专题片,曝光揭丑出我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提出时间、任务、节点要求,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县大数据管理局组织梳理县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的部门27个,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为市监局79项、人社局158项、公安局63项、民政局45项。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阳新市民之家共入驻单位22个、服务窗口88个、窗口工作人员154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和服务事项362项,较往年翻了一番,网上办理事项116项,年办件量10万件以上,按时办结率98%以上。建成运营“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共接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工单2000余件,已办结近1800条,办结率90%左右。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33个具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共认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1167条,已发布1067条,应进驻窗口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全部对外公布,县直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期公开。三是推进“五级联动”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县19个镇区、55个县直单位已建成政务服务外网,并与省、市实现对接;384个村级电子政务网线路建设查勘工作已全部完成,325个村已经开通,剩余的59个村本月月底可完成施工,即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业开办、注册登记时间大幅压缩。市监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县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鄂汇办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519户,新增注册资金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阳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县市民之家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目前部分进驻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县人社局由于部分审批事项比较繁杂,业务联动性强,群众办事需要窗口科局两头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县市监局目前的网办事项率不足10%,由于市监网办事项的服务宣传存在滞后,导致通过线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渠道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网上推广率低,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4800万元,实际贷款1700万元;博艺农业评估100多万元,实际贷款35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阳新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500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300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18年,宏洋电子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200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400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着力**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尽快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鼓励支持银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建议财税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在财政上支持我县设立产业基金,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的民营企业进行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统计、税务、市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直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4
盟政务服务局:
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各领域做法及成效
(一)政务服务局1.着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在硬件配备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旗内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整合工作,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便民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配置,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驻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惩戒举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逐步实现“一窗通办”。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协调组织各部门抓紧认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简要件、压时限、缩流程”,力争年内实现进厅审批事项精简幅度和办理时限均压缩30%以上。同时蒙文翻译同步推进。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协调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因新设、承接、取消、调整等情况,抓紧梳理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后补、预约办理、延时错时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门许可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标要求,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充分授权。目前,我旗只有12个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且大部分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仍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构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对公共资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交易。2.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两大平台建设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广。按照自治区、盟行署工作和时间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争分夺秒地认领项目并实时录入事项库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办理,争取年内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按照全旗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总目标,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用户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重复认证、重复登录等问题;依托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旗电子证照一体化。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融合对接,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自助方式开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重新调整公布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全旗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减少5项。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并根据实际调整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确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涉及13个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了8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材料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蓝审改办发〔2018〕3号),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材料清单“证明”“复印件”“相关”“其他”等字样进行了规范。特别针对盟大数据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个部门133项行政许可事项月320个材料中含有“复印件、相关及其他”字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安排旗编办(审改办)专人负责,与问题部门就问题事项一一进行核对、修改。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情况。依据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区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联合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严禁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布。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协调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6.推进政务外网有关工作一是推进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部门和苏木镇(场)的接入及宽带扩容工作,实现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为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供网络支撑。二是加大对旗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保障全旗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三是甄别本级在建大数据应用系统,积极协调将业务系统集约到盟大数据云中心,为我旗节省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成本。7.积极履行“放管服”综合组组长单位职责一是积极发挥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实际,协调政府办调整了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五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协调组、法治组、督查组三个保障工作组。
二是经协调,以旗委、政府文件印发了《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三是协调政府分管领导,带领14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盟政务服务局、大数据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察哈尔社区实地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协调各工作组和专题组,积极跟踪了解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等,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改委1.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根据正蓝旗人民政府蓝政办发(2019)71号《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和配合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营商工作中,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民间投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正蓝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招商服务机制,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继续强化 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工作机制”的推进方式,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组织一对一专项对接、部门联席会议、开辟便捷合规的通道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和完善项目手续,做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在线审批平台进展情况
在精简行政审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共正蓝委员会 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实现了在线审批、备案业务全覆盖,全面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模式。自2016年6月底我委所有审批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办理,审批人员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大厅,涉及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发改委窗口,办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项名称、受理机关、申报条件、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取证方式、办理网址。
窗口办理业务时,由办事人员及时主动出示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材料。对备案要求材料不齐的,窗口出具材料补正单,并说明事项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经办人签字负责。如申请事项不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审批共办结项目220个,其中备案类项目164项,审批类项目56项。办理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上。截止目前所办理的在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从各类办理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手续都由部门单位具体经办,熟悉工作流程,出现问题易协调,审批程序、环节、时限都较规范,办理相对顺畅。而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业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据、审批环节所需要备件短缺,在审核过程中简单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释、补充完善资料,才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3.全面推进激励创业创新工作
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经费、改革创新、新兴产业、推动主体创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自然资源局1.加强组织领导。正蓝旗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认真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再继续实施。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各类审批服务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2.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农用地转用报批以前从开始组件到拿到自治区土地批复时间较长,现在经过优化,我局组件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环节缩短至15个工作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补证时间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报批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打印,无需再到厅领取。
3.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经过优化流程,办理时间也有缩减,主要体现在: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时,我局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测量单位一同现场踏勘,保证了项目用地规划、退红线等一次性现场告知,减少用地单位多次跑路,缩短前期供地时间,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时,我局要求评估公司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备案;同时在交地方面大大缩短了交地时间,由过去的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7日内现场交地,缩短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当日交地。
4.规划许可工作
目前我局规划行许可共有五项,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用户在办理以上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已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地测绘宗地图、发改委立项文件、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等),达到必备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在项目开工时,我局会同住建局及测绘单位同时到场放线,避免企业重复到场,为项目开工缩短了时间,节约了费用。
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工作涉及多个股室和人员,为缩短办理时间,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时到场,避免企业和个人多跑路,重复提交资料,在局内会审时,由办事人员统一流转会签,为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
5.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自治区试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是建设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坚决杜绝“门能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要求窗口人员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设贴心窗口。继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为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服务举措,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旗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快捷的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建设透明窗口。公开登记依据、登记流程、收费标准,确保登记大厅登记流程、收费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开上墙,登记窗口标识清晰。认真落实国家微小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对正蓝旗境内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登记费全部减免,切实减轻企业不动产登记中的经济负担。四是建设效率窗口。优化办证流程,将申请、受理、初审、登簿、缮证、归档合并在一个窗口完成,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五是建设模范窗口。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蒙语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树立党员示范行动典型、树立自然资源创新实干形象,树立自然资源人正气、担当、奉献精神”为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正蓝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立“蒙语服务窗口”,通过此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的形象,又真正的把为民排忧解难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出来。六是建设标准窗口。规范窗口建设,统一要求 ,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业务时,要求统一着装,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业务受理人员落实微笑服务,对群众态度认真、热情、耐心,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向群众公示的办公时间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是加强职责数据整合,优化登记办证流程。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旗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交易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交易档案整体移交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责交叉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
按照现行的流程和窗口设置,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业务流转正常。房产交易职能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优势也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职能的划转,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登记办证时限,现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抵押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查封、异议登记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三是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科学配置窗口数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蓝旗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事项。根据盟住建局对涉及住建领域行政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事项29项,行政处罚6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行政服务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的材料,达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目标。
3.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对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12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证采取网上申请,企业提供要件齐全时,立即由业务人员审核,即时办结;审批通过后,通知企业自取或快递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营商有利环境。
4.推行“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由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组织全局多部门对项目同步开展审核,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单项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并联和提前预审提升服务效率。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建服务投诉电话:4231617,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根据盟局《水气体暖包装专项行动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从保障项目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住建局相关股室和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前,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实行“多证整合、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减少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注册登记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改革进行到“三十二证合一”。大力推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窗口实行“审核合一”制度,推行网上无纸电子化登记,零见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记注册企业1349户(其中私营1165户),注册资金亿元;个体工商户7224户,出资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06户,出资亿元。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54户,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全旗办理证照分离市场主体71户,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与融资平台等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申请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了注销登记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77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监局的“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单库),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登记的同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即当场告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同步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认领,做到及时告知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行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制度。2019年新设立企业112户,注册资本(金)亿元。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80户,注册资本(金)619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成员出资429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及年报信息公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工作。加大宣传年报公示力度,通过打电话、短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告知方式,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目前企业年报实报1001户,年报率%。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与旗直单位26个部门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归集涉企信息884条,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98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
3.积极服务全旗非公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促进创业就业保持持续活力。今年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2319万元。
(六)减税降费方面
1.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旗税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减税降费的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办公室,设立政策制定组、征收管理组、统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和服务宣传组,明确和细化了各小组人员与职责,并建立了沟通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召开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导推进会,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督办明细台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旗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盟税务局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着力强化宣传辅导工作质量,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8次,参与税务人员88人次、参与企业人员361人次;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28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完成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完成减税降费第一轮、第二轮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宣传、现场讲解等方式共计辅导纳税人1875户次,确保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减税降费政策。年1至6月减免税金情况减免税金11648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幅%;其中增值税2408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幅%;企业所得税8101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减幅%;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金2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减幅%;城建税减免税金145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幅%;房产税减免税金154万元,增加134万元,增幅670%;印花税17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土地使用税294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增幅%;车船税减免税金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幅%;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契税减免税金232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环保税减免税金119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幅%;非税收入减免税金129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幅%。总体减免税金增加原因为《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 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其中,2018年起实施(2019年翘尾)政策和2019年小微企业普惠政策,2019年出台及翘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金2661万元,减免10465户次。具体为:(1)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旗税务局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196万元,3684户次。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减免税金135万元,1134户次。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免税金27万元,减免户次18户。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免税金50万元,减免户次106户次。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税金58万元,减免户次1010户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金42万元元、减免户次2312;深化增值税改革减免税金1019万元,减免户次238户次;(2)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万元,减免户次1户次。(3)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免税金1460万元,减免户次6779户次。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金624万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415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6万元、其他减税政策减免税金366万元。(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税金4万元,减免户次2户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职能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认识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性不强是制约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举措,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和亮点。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进程缓慢,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布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由不同人员负责,各部门普遍存在整体工作统筹推动不够和缺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对接、审核的过程中费时费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缓慢,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充分,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四)审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8月底前在政府网站更新旗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快推进部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通。“一网通办”是实现国务院“六个一”目标任务的唯一途径,积极推进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壁垒”问题,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已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议定回购内蒙古雅都投资公司星级酒店项目作为正蓝旗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着力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
(五)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提升相关部门网上应用和并联审批水平,强化企业网上申报。全面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的目标。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安丘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质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结收比%,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办案用时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改判率%,发回率%。
(一)案件结构变化情况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民间借贷下降%,离婚案件下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降9%,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类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较去年%基本持平。交通事故类案件收案数量下降明显,一方面是我院对这类案件实行诉前鉴定,疫情期间诉前鉴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
2.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
3.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
(二)速裁机制建设情况
去年12月底,根据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调整优化了速裁团队力量,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1+1+1+1”的配置,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19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
(三)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根据省法院《民商事简案和繁案立案识别参考标准》,依托“分调裁”平台,我院采取自动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模式,精确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今年以来,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复杂案件34件,占%。
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
二、诉源治理方面
(一)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
我院参照“道交一体化”做法,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与“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司法局、妇联、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对金融、保险、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多发易发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加强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关于民事诉前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
(二)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
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与专业化调解的实质化运作,为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先由专职调解人员组成团队,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的重要职能,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等工作会议,预防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培养企业职工的向心力和团结力。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裁决的终局性。在审判实践中,很多职工的起诉是因为一人起诉胜诉后,其他相继跟风,对企业来说应接不暇。充分发挥法院判决的终局性,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分流进入诉讼的数量,通过判决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
三、破产审判方面
(一)收案情况
2019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0件,结案5件,收结案件数量走在潍坊市各基层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均经营时间长、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审理工作难度大。新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截止到目前,我院还有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毕。
(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和职工维稳工作机制。依靠市委、市府领导,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联动工作组,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方案完备,措施得当,做好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处置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始终有序、可控、平稳推进,杜绝职工、债权人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我院自2017年起已经全部实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但由于有些破产财产存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变现有时比较困难,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手段,积极推进财产变价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鉴于疫情影响和债权人人数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均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各地的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阅读会议材料并进行网络表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
三是严格把控管理人选择。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关,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工作中充分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发现妨碍破产清算行为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四、服务企业方面
一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需要裁判,对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政策精神,审慎分析、正确认定。
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广泛征求企业、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今年4月,我院组织法官对辖区10余家涉民生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了解了企业当前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执行难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精准化执行措施。健全查办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车辆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6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完善体制机制。组建市、县政务服务局,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效能考核等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加强总体谋划,完善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市场准入、商事改革、项目审批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便利化,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20余项政策文件,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加强督促评价,完善倒逼机制。开展企业群众办事“十大烦心事”和“堵点难点”疏解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工作。“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事项的办理环节、要件和时限较上年分别压缩12%、23%和18%,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完善服务体系,审批和服务提速提效。
一是深化改革,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开展新一轮清单梳理工作,已确认行政权力事项6927项(减少105项)、行政许可事项244项(取消18项、下放8项)、公共服务事项222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44项、“互联网+监管”事项515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92项。
二是多措并举,项目审批进程持续加快。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00个工作日以内。梳理标准化流程图,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制定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等30项配套制度和标准表单,在稀土高新区和白云矿区开展“拿地开工”审批模式试点,项目审批“一刀切”和“三多一长”问题得到有效**。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社保平台和市信用信息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系统的对接共享。开通网页端、手机端(APP和微信公众号)和自助端多场景、多终端应用,在市县大厅设立“鹿城之窗”及交管、公积金、出入境等自助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就近缴费。
四是整合集中事项,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建成以市政务大厅、5个市级分大厅和10个旗县区大厅为骨干、8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和636个村(社区)代办点为基础的“1+N”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业务进驻大厅,打造涉企审批服务的全链条一站式集中服务平台。截至8月底,四级大厅已办理涉企涉民事项万件,接待群众近700万人(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五是巩固提升,推进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四级大厅运行管理基础标准,打造7个标准化基层服务站试点,推动居民医保、婚育登记等117个面向居民个人的高频事项向基层服务站点延伸,创新推出“双休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24小时警局”“不动产+银行”“流动人口服务站”等服务方式,满足了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三)优化营商环境,市场更加开放公平。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取消银行开户许可,推行工商注册“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45证合一”和银行代办服务,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形成新型监管体系。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从万户增加到万户,增长%。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更大规模减税的政策措施,将制造业等行业适用的16%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税率从10%降至9%,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达亿元。严格清理涉企性收费近两年累计停征、取消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等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经营性服务收费,市级涉企收费全部清零,累计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6亿元。
三是服务民营企业,为非公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建立市领导包联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设立稀土产业发展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基金、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2018年以来,累计为民营企业降低电费亿元、投放产业扶持资金亿元、向上争取专项扶持资金亿元、发放助保金贷款亿元。
四是优化金融环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开展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专项行动,主办全区“助力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等多场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经营快贷”“科技贷”“税E宝”等创新金融产品,减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上半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优化法治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进民企活动,建立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工作,落实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成立市非公经济维权投诉中心、商会仲裁中心和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六是突出科技引领,社会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搭建企地融合、军民融合科技大数据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71家,院士工作站45家。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为企业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亿元,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项目30项。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3000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科研发展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总额和强度均居自治区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综合施策。运用好国家、自治区鼓励实施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工具,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商事改革、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法制保障、科技创新、政务服务等领域工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二)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完善“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企业扶持政策宣传,完善咨询服务,强化司法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强化服务保障。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线上线下大厅集中规范办理。持续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水平。
(四)加快项目审批。深入推进“三减三办”(减不必要证明、减无法规支撑或实质意义审批环节、减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接件即办、全程盯办、属地招商部门跟着办),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审批难、审批慢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落实落细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踏勘、联合测绘、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和“拿地开工”改革,持续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部门深入**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一、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二、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与行动(一)强化政策支撑,**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8
中共桂阳县委、桂阳县人民政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为配合与市政协的联动调研,了解桂阳营商环境,根据“‘郴州营商环境’调研协商监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由县政协副**杨涛,县政协原副**李绍军带队,县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士,于2019年6-9月份开展“桂阳营商环境”课题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组建调研组工作群,广纳众智,集思广益。调研组成员先后走访县科工局、县优化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办等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深入县工业园组织召开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倾听企业主和园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实情,查找问题,探寻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桂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减税降费,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政策和责任落实清单,将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实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让纳税人享受“一次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便利,大力推行新的电子税务局、办税自助终端和个税扣缴客户端,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出台《桂阳县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桂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政府对实体经济企业服务实行零收费,取消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的“红顶中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县工业园、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100%准确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00%落实到位。2018年共减免各项税费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涉及金额1168万元;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共1200余户,减免税额2053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4户,退税额242万元,落实稳岗补贴企业50家、技能提升补贴企业43家。2019年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5424万元,为企业减负4140万元,为274家企业减少保险金额万元。例如,主营铅锌矿石采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拥有800多名员工,年工业总产值约亿元,每年主要的税费负担是企业增值税和职工社保费用,分别约为1亿元和亿元,自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到16%等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后,这两项负担金额下降了16%,公司每年可节约2000多万元资金。
(二)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营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按照“四级四同”改革要求,2018年清理政务服务事项4022项,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1060余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结”事项分别达%、81%、%,行政审批提速69%。2019年上半年,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和盖章类事项1082项,累计压缩审批时限68%。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对注册资本取消最低限制、推行认缴制,对项目投资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2018年全县新增内资主体807家、个体工商户4057户。2019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内资企业市场主体405家。当前,我县又在谋划启动“企业投资、政府代办”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尽最大努力让企业和客商不再为各种繁杂手续牵扯精力。同时,改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加强企业帮扶的同时,严格规范政商交往。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严禁公职人员“索拿卡要”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金融环境,注重企业帮扶,**民营经济难题。出台《桂阳县2019年县级领导联系“三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企业帮扶月”活动,为黄沙坪矿业、宝山矿业、银星公司、利诺药业、翔龙通航等30家重点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轻装”前行。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集中招聘会10次,帮助企业招工3500余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规范运营管理,为548家中小企业、合作社及事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客户满意率达96%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桂阳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桂阳县惠企政策措施、银行金融产品、重点产业项目汇编》。2019年8月1日,我县举行2019年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当天,中国银行等10家县内金融机构与丹桂园等10家实体企业举行了银企对接项目签约仪式,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今年1—6月,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长%,存贷比达到%,存贷款总量、新增贷款和存贷比均居全市第一。
(四)优化法治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护航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的建设经营活动,2019年以来对厂矿企业的督查检查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强揽工程、垄断地材、强行参运、阻工闹事、恶意索要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培训,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高峰论坛、招商活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密切政企之间、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近几年,先后举办各类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家900余人次,表彰了王尤安、罗四姣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营造了尊重、爱护和激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桂阳县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环境发力不够,没有跟上企业发展节奏。一是一些政策举措针对性还不够。部分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较高,覆盖面不足,申领手续多,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二是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困难。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举措还不够灵活,程序较为繁琐。受地方经济条件所限,县一级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即便我们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城乡规划、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及公民道德素养等相关政策支撑不够,而这些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与发达地区相比,桂阳县比较劣势较为明显,影响到整体环境的全面协调同步提升。
(二)政务环境改善不足,服务意识有待全面增强。一是个别部门的关键岗位存在服务“滞后”现象。像社保站“五险一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窗口耐心解释政策的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有待加强。如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时,有的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主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片面理解政策要求,机械执行上级文件,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难题少,以有关规定为借口降低办事效率,想方设法寻求领导表态,怕担当,明哲保身,延长审批周期,“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同一事项需企业来回跑多次,影响到审批事项正常办理及项目如期开工,造成群众满意度下降,政府形象受损。二是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相互沟通衔接不到位,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政企沟通亦缺乏畅通渠道。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开办企业登记便利度不够高,企业退出机制有待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金融环境优化不深,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桂阳县存贷比排全市第一,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仅为%,低于各项贷款增速6个百分点。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存货、仓单、订单等权益类质押融资产品及经营权、收费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方面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不够实。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办理难。
(四)法治环境保障不够,法治化进程有待加快。一是有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强;变相隐性阻工扰工现象依然存在,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是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监管理念和管理模式较为滞后,“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现象尚未根治,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经济发展特点,监管方式不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完善。
三、优化桂阳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在简化程序上做好“减法”。一是降低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主知晓优惠政策,让优惠政策能够覆盖更多的经济实体,简化申领手续,争取“一窗式”受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简化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解决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三是压缩办事时限。实现企业注册开办业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二)提升政务环境,在服务内容上做好“加法”。认真贯彻落实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确保今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编制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办事平台、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办事热度,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街接,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应及时共享,标准应统一,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改善金融环境,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上做好“乘法”。一是多方引进民间金融贷款实体落户桂阳,从而增加企业贷款选择方式,形成县域金融平台的良性竞争,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利率。二是简化企业贷款担保手续,减低企业贷款门槛,让金融业真正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协调沟通,甚至惩戒处理,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四)完善法治环境,在改进作风上做好“除法”。应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清理金融、物流、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减税降费。应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涉企监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根治“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怪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应深入开展融资、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最优营商环境。持续严厉打击变相隐性阻工扰工行为,优化施工环境。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9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 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18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 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件,办结率%,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事项进驻率提升了%,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三、相关建议(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0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19年度**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株洲市营商环境现状
(一) 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 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 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19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18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19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亿元,新增减税亿元,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18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16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激发人们强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交通设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矿区和城区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优先考虑在企业集中区建立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引导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将一部分优质资源向企业和企业的职工倾斜。建议将一部分学位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力度以分指标的形式交给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业的自主性,真正为企业和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3.以诚留人给予企业和人才更多的人文关怀。虽然市区两级都出台了人才激励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对于中高端人才,入职时薪酬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论财政实力,株洲还是吃饭财政,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相提并论;论区位优势,株洲的交通枢纽地位在被逐渐取代,论人文环境,株洲与长沙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用诚意留人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档案,及时更新,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门服务,及时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为,当好贴心保姆,以最大的诚意留住人才。同时要配合企业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其获得感。
(四)深化市场服务体系
1.市场发展环境要“补缺”。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降低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面推进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三是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加快建设城市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成本。四是加强创新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要继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联合惩戒备忘录覆盖领域。二要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适时打“补丁”。目前各级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有力地改善了民营企业贡献与待遇不匹配的状况,让民营企业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时,难以做到全面,具体且长期适用,建议对市一级出台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一是在人才政策汇总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定机制,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文凭、唯职称等评价倾向,对学历低、职称低但在优秀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关键人物,设立“关键技术人才”、“杰出管理人才”奖,享受人才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订机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经济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政策修订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建议,按法定程序组织修订。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负责。一要对条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意见提出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和办法;二要及时了解执行过程,汇总企业的诉求;三要向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政策有效落地。
3.企业用好政策要“补课”。针对当前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企业、政府冷热不均的情况,政府力度很大,企业感受不深。建议要在企业主动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为企业补课。一是发挥协会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协会发布政策信息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一批商协会政策辅导员。商协会政策辅导员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为企业一对一服务,逐条落实政策。市政府每年对落实惠企政策好的优秀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二是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牵头组织作用,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组织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接政策、宣传政策、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三是一个窗口发布政策,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收集各级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做到不管东西南北风,惠企政策一网通。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要在创新引领人才上更加精细化。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紧缺人才倍增、企业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撑五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以“3+5+2”产业为重点,优化升级“人才30条”,既要引导人才向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人才链。还要拓展人才引进宽度,加大对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进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存量人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要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人才战略合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柔性引进用好院士专家等智力资源。要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要深入推进校企业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直各部门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汇醴陵、才涌乡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试点建设,推运建立湘赣边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带。
2.要在优化服务上更加人性化。结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株洲人才网,积极与国内知名人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设“人才需求、项目申报、生活服务、信息发布”等信息化服务项目,为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凝聚。落实核心专家优待待遇,精心组织好优秀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理论研修、专利资助等工作,发挥核心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机制上更加体系化。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强化投入保障,充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人才目标考核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考评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1
根据某某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转发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通报》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窗口全面做好自查整改,现“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在“三集中、三到位”方面,我窗口未发现有问题所在;二、在“网上办事”对支撑疫情背景下的“不见面审批”落实有差距问题方面,我窗口未发现有问题所在;三、在“一窗办”事项存在材料多,环节多、办理时间长方面,我窗口还需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承诺制,让每一个办事群众都能感受到最快速、最便捷、最全面、最称心的服务;四、在数据共享存在重业务、轻数据方面,我窗口未发现此类问题;五、在工作推进不平衡方面,我窗口还需积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等方面内容,促进工作各方面平衡,更好地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2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3
篇1
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序中,石泉县以综合得分,位居138个县、区(高新、自贸、经开区)52位;居全省107个县(区)第46位、全市第4位 ,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强化政策支撑,**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__》、《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 __》、《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13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互助平台,设立5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36个入驻单位、服务各类事项759项,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二是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473项,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总数的%;推行互联网+,网上及手机办理和发放微信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电子发票等,117项事项实现“零跑路”目标
;三是按照“一窗”改革目标,实施金融服务专区、联合办税区、自助服务等分厅改造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五是完成“建设审批”和“企业登记”两大类6项并联审批流程及细则,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石泉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 __度落实等8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49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 __作用。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县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 ,“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县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2000万元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截止2018年6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193户,虽然同比增长19%,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472户的%。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__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石编发[**]5号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1.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县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2.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我县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3.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4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据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定边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边县23个部门、387项划转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办理,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上线万件,办结率为%,群众满意度达100%;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定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进驻单位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所有进驻部门均已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定边县全面推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驻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好相关业务。(二)强化政策支撑,**企业发展难题。一是简化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定边县将企业开办环节数由2017年底的7个缩减到4个,将企业开办的时间由2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将企业申请材料件数由25件缩减至5件。二 是强化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累计降低人工成本4459万元、生产要素成本920万元、物流成本1267万元,融资成本由过去的每笔2800元降至现在的融资零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难度。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获贷渠道,着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定边县各类商业银行共向小微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近2亿元。(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定边县成立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拖延、推诿等影响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起,并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二是围绕《定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开展专项督查,倒逼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38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审”“管”分离做法存在质疑,对于如何推进落实研究不够。二是存在“体外循环”的问题。一些部门审批烦琐,存在“多头办理”“两头审批”的情况;一些部门授权不充分,“中心”窗口成了“挂号室”;还有一些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聘用人员多、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三是存在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单位不按合同和承诺履行职责,仍然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一些部门办事手续烦琐、随意性大,“拖等压”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同时,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恶意欺诈、恶意阻工、吃拿卡要等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四是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而为”,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为政不为、弄权设障、推诿掣肘、敷衍塞责等衙门恶习仍然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办事“推拖绕”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三、对策和建议一是集中办理要到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在应进必进上下功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中心,确保驻厅事项在窗口实质运行。二是简政放权要到位。要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胆创新,不折不扣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确保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三是加强监管要到位。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事项和责任要求,切实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现象,真正推动审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型。四是政府服务要到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方便企业开办、简化审批办理、降低信贷难度、优化纳税服务、降低运行成本”等方面,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五是环境保障要到位。要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下决心整治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故意设卡、无端刁难等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向投资者索要钱物、敲诈勒索,以及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无理阻工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六是诚信建设要到位。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家诚信档案,建立“红黑榜”,强力整治“老赖”、恶意逃债、公职人员欠贷等行为。要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府承诺的事项一定要严格兑现。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5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庭审直播、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