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防暑降温措施【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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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防暑降温措施【第一篇】

由于车间降温市场的急速开展,也吸收了不少资本的进入,生产车间降温设备的厂家如雨后春笋般林立,在这个市场中鱼目混珠。他们常常看中的是眼前的利益,以低价钱在各地开辟市场。等到保修期过后,再启用新的牌子继续运营,客户在后期有什么质量问题再也找不到人来维修。我们都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低价钱的背后,必然随同着偷工减料和售后服务的不及时,客户图一时之快,却给本人甚至企业的运行带来了长期的费事。所以,我认为,选取一家有品牌的公司,是客户时时都要放在心上的一个秤,这一点也是国恩制冷公司运营的准绳。

目前,车间降温设备的型号都大同小异,但是选用的材质却很有考究。拿风机来讲,从外框,电机,皮带,扇叶,再到百叶,每一个都能够用不一样的材质,而采用不一样的材质,常常对风机的性能有绝对的影响。比方皮带,装置质量差一点的皮带,时光久了就容易松动,从而影响风机的抽风量。再比方风机的中心电机,采用质量差的`很容易烧坏电机,从而构成整个风机不能运转,而采用不一样的材质的本钱差价能够相差400-600元不等。所以,在选取厂房降温设备的时分,必须要理解厂家设备的材质。河北国恩制冷教给大家一个办法:风机要看电机、扇叶、轴承、外框资料、皮带、防护网、百叶等,水帘墙要看水帘的质量(如:对接条纹能否直,外表打磨能否平整,纸张粘接能否结实,外观能否平整等)。

空调装置有一句行话:三分产品,七分装置。关于车间降温设备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个好的产品假如在一个糟糕的装置工手里,也会让效果大打折扣。所以,在选取厂家的时候,也要对其装置工人停止调查,尽量选取专业装置工人装置。

拿正轨厂商的产品比拟,普通前期都不会呈现什么大问题。但是产品运用久了,风机的零配件会磨损,到必须时期要改换(相对而言,品牌厂家的产品运用寿命要长得多),因而必需要找一家信誉好的厂家,这样客户才能够用得放心。

工厂防暑降温措施【第二篇】

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为保障员工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健康和安全、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工厂防暑降温方案:

1、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职责制。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职责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时光。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光,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

3、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4、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光,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5、用心改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用心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施工人员带给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务必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单位,应在宿舍安装空调。

6、落实防暑降温物品。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7、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8、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地防暑降温措施【第三篇】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持续高温闷热的天气,对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都有很大影响,尤其容易使生产作业人员身心疲劳,从而引发各类事故,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一定要注意暑期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暑期事故的发生率。

为此,本项目部设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赵先平

成员:毛家平、刘龙兵、屈庆华、郑娥、郑英

一、 领导小组本着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事故。

二、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合理调配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的室外作业,同时改善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创造良好的作业和休息环境。

三、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

四、防暑降温措施

1、合理安排好高温作业工人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缩短或避开高温环境作业的作业时间,并保证高温作业的工人有充分睡眠时间。

2、工地、班组负责人要不间断供应茶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3、妥善安排员工休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如果当天温度超过35℃时,可以适当减少工作时间,延长工人中午休息时间。

4、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做好宿舍通风设施,搞好宿舍环境卫生,定时消毒防蚊,做好对工地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5、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十滴水、解暑片、麝香正气丸、清凉油等。

6、与当地医院建立医疗救护协议,作为工地医疗救护保障,以便及时处理现场突发的人身伤亡事故。

五、应急预案

(一)先兆和轻度中暑

1、立即离开高温环境,到阴凉通风处安静休息,并解开衣扣,以助身体降温,适当给予清凉含盐饮料。

2、用人丹、十滴水、解暑片(1—4片)、麝香正气丸、或涂清凉油,也可用刮痧疗法。

3、针刺合谷、大冲、大椎、风池、足三里。

4、体温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冰水擦身以助散热。

5、有周围循环衰竭者可给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等。

(二)重症中暑

1、物理降温:用冷水(冰水或水中加少量酒精)迅速敷擦全身,使皮肤发红,并加风扇降温,头部、颈侧、腋下及腹股沟部放水袋或冰袋。

2、立即送往医院。

六、从日常饮食上进行调整,要求经常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每一位员工负责,为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任务做好保障。

工地防暑降温措施【第四篇】

目前,已进入夏季,在夏季高温条件下进行工程施工,极易发生作业人员中暑和食物中毒。为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我处特制定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要求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自救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以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3、任何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预防措施

1、暑期施工必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采用上午早上班、早下班,下午晚上班、晚下班的方法,避开中午炎热高温时段。让施工人员尽量不要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不间断作业,根据条件在作业场所增设遮荫设施。

2、施工现场设休息棚、饮水点,保证茶水供应,安排人员将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品送到作业现场。

3、及时发放防暑降温药品。

4、高温时段发现有身体感觉不适的作业职、民工,及时按防暑降温知识急救方法治理或请医生诊治。

5、食堂暑期必须采购符合卫生标准的新鲜蔬菜、食品,严禁购买和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饮料。

三、处置措施

当有人员发生中暑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需要时拨打电话请求救助。

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对中暑人员进行如下救助措施:

1、立即将患者移到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如走廊、树荫下休息。

2、让病人仰卧,解开衣扣,脱去或松开患者的衣服,如果衣服己经被汗水湿透,应更换干净衣服,同时打开电扇或空调,以尽快散热。并补充含盐的清凉饮料。

3、尽快用物理方法降温,使体温下降到38度以下。

4、如果患者意识清醒,或者经过降温外理后意识清醒,可以给患者服用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食物或饮料,还可以服用霍香正气水等解暑药物。昏迷者可针刺人中、十宣穴等人体穴位,严重患者须迅速送往医院进行处理。临床上中医刮痧、拔罐和“抓筋”往往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各项目部现场一旦发生职、民工中暑,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抢救,同时要将具体情况上报项目部相关部门,以便采取妥善措施。现场不能盲目施救,除上述基本的救助外,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就医条件,果断采取急救措施。要索取施工所在地途径最近医院的值班电话。应急组长不在,由副组长负责,发现作业职工中暑或食物中毒时可采取非常措施和有效办法,尽量防止事态扩大。

四、应急物资配置

本专项应急预案配置的物资、装备有:急救药箱一个(内配人丹、十滴水、风油精、霍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担架一副。

五、防暑降温知识

中暑是指在高温环境下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而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除了高温、烈日曝晒外,工作强度过大、时间过长、睡眠不足、过度疲劳等均为常见的诱因。

根据临床表现的轻重,中暑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渐进的。

先兆中暑症状

高温环境下,出现头痛、头晕、口渴、多汗、四肢无力发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如及时转移到阴凉通风处,补充水和盐分,短时间内即可恢复。

轻症中暑症状

体温往往在38度以上。出头晕、口渴外往往有面色潮红、大量出汗、皮肤灼热等表现,或出现四肢湿冷、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增快等表现。如及时处理,往往可于数小时内恢复。

重症中暑症状

顾名思义,是中暑中情况最严重的一种,如不及时救治将会危急生命。这类中暑又可分为四种类型:热痉挛、热衰竭、日射病和热射病。

1、热痉挛症状特点:多发生于大量出汗及口渴,饮水多而盐分补充不足致血中氯化钠浓度急速明显降低时。这类中暑发生时肌肉会突然出现阵发性的痉挛的疼痛。

2、热衰竭症状特点:这种中暑常常发生于老年人及一时未能适应高温的`人。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心慌、口渴、恶心、呕吐、皮肤湿冷、血压下降、晕厥或神志模糊。此时的体温正常或稍微偏高。

3、日射病症状特点:这类中暑的原因正像它的名字一样,是因为直接在烈日的曝晒下,强烈的日光穿透头部皮肤及颅骨引起脑细胞受损,进而造成脑组织的充血、水肿;由于受到伤害的主要是头部,所以,最开始出现的不适就是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继而可出现昏迷及抽搐。

4、热射病症状特点:还有一部分人在高温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的时间较长,身体产热过多,而散热不足,导致体温急剧升高。发病早期有大量冷汗,继而无汗、呼吸浅快、脉搏细速、躁动不安、神志模糊、血压下降,逐渐向昏迷伴四肢抽搐发展;严重者可产生脑水肿、肺水肿、心力衰竭等。

中暑以后怎么办:

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有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表现时,首先要做的是迅速撤离引起中暑的高温环境,选择阴凉通风的地方休息;并多饮用一些含盐分的清凉饮料。还可以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中药。如果出现血压降低、虚脱时应立即平卧,及时上医院静脉滴注盐水。

对于重症中暑者除了立即把中暑者从高温环境中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外,还应该迅速将其送至医院,同时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救治。如

如何防止中暑:

夏日出门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最好不要在11点至15点时在烈日工作,因为这个时间段的阳光最强烈,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0倍!如果此时必须上班,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此外,在炎热的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龙虎人丹、风油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的织物,应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散热,引起中暑。

应备的药物:

霍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暑症片等,这些都有降暑解毒之功效。另外夏桑菊颗粒、下火王颗粒、以及用菊花、金银花等沸水冲泡代茶饮,对防治夏日感冒、中暑等均有良好的作用。须注意的是霍香正气水与十滴水两种药须分开,不能冒然替用。前者主要擅长治疗夏季风寒湿邪所引起的夏季感冒,胃肠炎等疾病,治疗范围较广泛。既可治疗夏秋各种感冒及肠胃炎等,亦可用于中暑引起的胃肠不适。而十滴水仅用于中暑症,即暑热引起的头晕昏迷、胃肠不适等。一药主治风寒湿之邪所致疾病,一药主治暑热湿之邪所致疾病,两者功效主治截然不同。因此应对症选用,不可冒然替用。

自制豆浆:

夏季良饮是热茶,豆浆解暑又降火,介绍一种自制豆浆:百合莲子浆。用料:百合10克,莲子肉10克,银耳10克,绿豆45克, 冰糖或蜂蜜适量。制法:将百合干和莲子用温水泡至发软,将银耳发开,洗净摘成小朵,将绿豆浸泡充分,与百合、莲子、银耳清洗干净,一起放入豆浆机。十几分钟后百合莲子豆浆就做好了,然后根据个人喜好加糖或蜂蜜。

防暑保健措施:

(1)对暑期出勤工作的生产人员提供必要的含盐)(或含酸饮料;

(2)及时发放仁丹、十滴水、风油精等防暑药品。

清凉饮料、防暑药品是防暑期间采取的一保健措施,可因地制宜,统一配制,集中供应,现场饮用。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生产现场需要。

工地防暑降温措施【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执行;高温作业分级分别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采取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以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作业人员远离热源。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三)对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气湿作业、夏季露天作业等不同的高温作业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向劳动者提供必需的高温防护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高温防护设备的维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五)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七)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高温作业情况,配备中暑急救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八)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和患有高温作业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当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时对其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

(九)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中第Ⅲ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含盐饮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温药品。

(十一)劳动者出现中暑时,立即对中暑劳动者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时间: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生产特点无法停工或者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第七条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高温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或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八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订立集体合同,或签订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二)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教育,组织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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