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大全【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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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确保了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大全【汇集5篇】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宁粮检[20xx]78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市辖内开展了20xx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接到自治区局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安排落实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在充分研究之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市县两级监督检查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制订了**市粮食局《20xx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机构、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工作措施上予以保障,力促市县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在主管局长的带领下,扎实开展,采取每到一处,宣传粮食收购政策一处,并深入每一个粮食经营大户的'仓房、经营场所,对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收购价格公示、是否给农民打白条、收购粮食质量和卫生、粮食流通统计台账记录、粮食流通统计报表报送以及粮食经营者的仓储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的措施逐户检查。同时,结合“转圈粮”专项检查工作,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从7月中旬至8月中旬,我局共出动55人次,检查三区、两县一市从事收购活动的各类重点经营者21家。其中:**三区11家、贺兰县3家、永宁县4家、灵武市2家。从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夏粮收购市场总体比较正常。一是各粮食收购经营企业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没有发现无证收购企业;二是粮食经营者能够执行粮食质量标准;三是粮食经营者均能公示收购价格,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没有发现打白条现象;四是粮食经营者能够执行粮食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五是没有发现人为设置障碍和地区封锁、阻碍粮食流通等情况。今年夏粮收购开秤以来,因**市本地小麦产量有限,小麦有很强的看涨预期,央企、地方企业、加工企业、粮食经纪人等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入市积极,收购市场主体明显增多,市场比较活跃,收购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小麦收购价格普遍高于去年同期。各企业收购的小麦多来自陕西、河南两省,到库均价达到元∕斤。本地小麦价格高于外地小麦,收购价达到元∕斤,比周边省区高出元/斤。从收购小麦质量看,我市今年小麦总体质量好于去年,永宁县、灵武市的小麦质量好于其他县,平吉堡农场的好于其他农牧场。

今年夏粮收购呈现的特点与往年不同,本地小麦产量少、收购时间短,入库速度快,收购价格高。出现的问题有:一是夏粮种植收益减少,农民种植夏粮积极性不高,本地小麦种植面积减少,总产量减少;二是出现本地农户待价惜售现象,客观上助推了市场价格上扬。为此,在今后的粮食收购工作中需要准确研究市场,把握市场,在原有的收购策略上进一步完善,根据不同的年份、不同的粮食质量、不同的市场行情因地制宜适时调整收购策略,准确把握市场行情,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稳定和农民增收。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二篇】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xxxx年xx月xx日全市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全面布置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xx万元,其中自查查补税款xx万元,重点检查查补税款万元。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检查前,我局成立了由周时悌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处长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各地税分局局长会议,明确“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指导思想,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重点,下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印制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各地税分局也成立了以分局长牵头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主动向当地区县领导汇报,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在纳税申报大厅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公布税法咨询电话,利用有线电视网进行宣传等等。我们还深入各地税分局,原创:对税务干部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成功举办了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收到良好效果。各地税分局也根据代扣代缴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特点,对纳税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辅导。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确定了“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方法。

1、全面发动自查。从年月日至月日为自查阶段。要求所有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对年以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于xx月xx日前全部收回。各地税分局将自查情况汇总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通过自查,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熟悉程度,申报率大大提高,共查补税款xx万元。

2、开展重点检查。从年月日至月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各地税分局认真组织力量,确保检查质量,重点检查面都达到或超过所管户的xx%。检查重点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证券市场、各类承租承包企业、邮电通讯、科研单位、新闻广播、广告、涉外企业以及自查无问题单位。重点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偷逃税案件,对违法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查补税款xx万元。

3、一税为主,各税统查。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正值我市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之前,若单一布置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后又紧跟布置财务税收大检查,势必会造成重复检查,所以我局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融合到财务税收大检查中一并推动进行。各地税分局打破科所界限,保证每个检查小组中都有一名熟悉个人所得税业务的干部,这样各税统查,每查必查个人所得税,分别开立税票,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都已妥善解决。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征管漏洞较大。如对卫生系统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多数单位都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的单位甚至拒绝接受检查。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加大对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税法宣传力度,并向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并对一些事业单位提出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都耐心地给予解答。如司法系统对其特岗津贴征税问题存有疑问,我们多次向其解释政策,终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2、计算繁杂,工作量大。由于检查个人所得税时,要核算每个人的收入和税额,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人员较多的单位,工作量成倍增长,检查人员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个困难,我们采取了“先检查,再辅导自查,最后抽查”的办法,即先对大型单位的某一部门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然后由他们在整个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最后由税务人员进行抽查。这样就大大减轻了检查人员的负担,增加检查数量,提高检查质量,也使被检查单位的办税人员进一步熟悉了税法和有关政策,提高了工作的准确性。

3、某些行业征管漏洞较大。检查中发现,由于个人行医经营分散,收入隐蔽,不易。

控管,造成税收漏洞较大,我们及时研究情况,制定有关政策,堵塞征管漏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出现了一些新兴行业,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原创:如我市出现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我们在深入调查,认真听取纳税人和部分分局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相关政策,提高了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加了税收收入,取得较好效果。

一方面,为了鼓励先进,在社会上树立依法纳税的好典型。和平、南开、塘沽区等地税分局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历年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较好的单位,授予“扣缴个人所得税先进单位”称号。和平区地税分局还召开扣缴先进单位座谈会,交流扣缴经验,堵塞征管漏洞,解答企业提出的政策问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另一方面,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从严进行处罚。在对微型汽车厂检查时,发现该厂为职工办理储蓄性养老保险时,未按规定扣缴税款,同时以免费就餐形式每月向个人发放补贴元,也未扣缴税款。我们对此进行了严厉处罚,共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xx万元。并根据此线索,对长途电信局查补税款xx万元,内燃机厂查补xx万元。在对某自行车厂检查时,发现该厂xxxx年度累计集资xx万元,共计发放利息、红利万xx元,漏缴个人所得税xx万元,我们除令其限期追缴外,还给予处罚。通过严肃查处,震慑了违法者,教育了广大纳税人。

总之,今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代扣代缴制度,处罚了违法者,教育了纳税人,为年的税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食用油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织经贸局、发改局、工商局、粮油营运中心等单位和部门,于4月7日至4月11日,对互助县食用油市场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总结。

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抽调县经贸局、发改局(物价)、工商局、粮油营运中心工作人员各一名组成了互助县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组,并由经贸局主管市场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组织检查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目的,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的方式以及工作要求,为深入有序开展全县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将食用油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整规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关于开展食用油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互整规办(20xx)1号。专项检查突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的目的,检查重点放在了食用油生产、加工、批发环节上。大检查中共检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24家,(其中个体加工户21家),粮油直销点17家,超市5家,调查消费户(餐饮经营户)22家,检查涉及全县19个乡镇以及县城。在整个大检查中,未发现有生产、经营和使用劣质食用油的情况,以及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现象。

检查组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把宣传和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和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引导食用油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消费用户明白消费,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此次抽调参加检查的工商、发改(物价)粮油营运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能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做到了密切配合,形成了合力,为顺利完成这次的检查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亦为今后食用油监管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1、个体生产加工企业把握市场能力不强,信息不畅,突出表现在购进盲目,价低贱卖,“谷贱伤农”。

2、市场波动,价格不稳。

3、市场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某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基设发〔20xx〕75号《关于开展机动车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次机动车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机动车安全检查专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接到公司下发的文件后,项目部相当重视,认真学习了该文件内容中的指示精神,积极准备本项目部的机动车检查活动。首先以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了项目部会议,确定检查小组人员名单及检查事项。在检查的同时找出隐患及不足,及时在现场指出并改正,再由现场记录人员记录在案,某些不足再在检查完成后的会议中提出并探讨解决。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驾驶员素质不高,上岗培训不全面。由于驾驶员选拔方面把关不严,致使那些工作上马马虎虎,思想上轻视安全,文化素质不高的人员走上了驾驶岗位。他们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愿意刻苦钻研业务,忽视了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谨慎驾驶的习惯被野外施工环境所淡化,开车时精力不集中,为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多用车等不良现象。

3、机动车安全检查不足,维修不及时。各类机动车的制动系统、灯光照明系统、喇叭、方向、车容车貌和车辆主要部位等检查没有专人检查且检查不定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也未能做到及时处理,造成故障车辆闲置,正常用车紧张。

施工车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做好施工现场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关系着人民财产、工人性命的大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遏止事故的发生,争取施工车辆的安全生产形势有大的好转。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提高驾驶员的素质是做好施工工地机动车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我们要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配新司机,及时调换那些年老体弱、文化素质和技术理论偏低的驾驶员。同时,要认真做好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要根据施工车辆、施工道路、施工人员情况的复杂多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实行全方位的管理,不放松任何一处死角,时时让驾驶人员意识到事故与忽视安全共存的必然性,养成注意安全,工作中确保“三不伤害”的良好习惯。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抢超抢会,超速行驶。严禁因私派、出车。驾驶员出车必须系好安全带。要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和处理紧急问题的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施工车辆安全运营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根据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制度,如:《施工工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学习培训制度》、《驾驶员奖惩办法》、《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等,进一步明确驾驶员的职责和义务,在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方面,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行要严,违犯要究。

3、认真搞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

在检查时要讲求实效,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自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各类设施和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适应工作的需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将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车辆带“病”运行现象。同时,要增设必备的安全行车标志和警示性标语,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在本次的机动车安全检查专项活动中,我部积极贯彻公司文件的指导思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检查各种机动车,把以上的几项措施落实到位,把存在问题整改后有了很大的改善,为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五篇】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xx〕77号)文件精神和县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物价检查分局的具体安排,我所于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5月2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安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医疗改革,加强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对所辖8家卫生院20xx年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卫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按规定做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

(三)是否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

(四)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各卫生院普通存在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出违纪金额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近几年,通过对医疗机构价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价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药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个别卫生院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与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xx〕320号)“国家基本药物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相违背,销售阿莫西林、5%gs250ml(软塑)等国家基本药物。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各卫生院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换证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手续;敦促各卫生院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医改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药品零差价,以体现国家以人为本和让利于民的精神。

20xx年底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冲击。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所占比重相当大,医疗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医改对它们影响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划入了财政拨款,医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削弱,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诿重病号的现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头。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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