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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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2号)部署,按照~~市以及部~~局关于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安排,~~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深入开展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活动总体情况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成立了以李国祥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局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11项具体工作任务,并细化分工逐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全局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方案部署,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辖区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中凝聚和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月期间,辖区未发生任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活动期间,我局共累计巡航里程920余海里,深入辖区35家重点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主题宣讲、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外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32条,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警示教育宣传49次。共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127艘次,其中初查60艘次,发现缺陷301项,滞留5艘次。复查67艘次,复查缺陷320个。港口国监督总计检查34艘次,其中初查26艘次,复查8艘次,缺陷数量23,滞留为1。现场监督初查116艘次,发现问题24个,复查6艘次,3艘次船舶因为现场监督问题严重启动了安全检查程序。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
    我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发展论坛”“安全生产公开课”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提高航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社会对航运的认知度,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警示教育片、走进航运企业宣讲和微信公众号连载等形式,在局内外积极营造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积极推动“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
    我局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安全公益宣传和~~专业指导为抓手,深入辖区航运公司、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典型事故案例主题宣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安全月期间,我局赴~~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理工大学、~~海员学校及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学校和机构,为船员培训机构在校师生送去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课。活动期间我局共制作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课件12个,印制《典型事故案例集》培训材料6册,视频警示材料3个,赴52家培训机构、航运公司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在6月16日当天,我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国际邮轮母港、港区作业码头、渡口渡船、港航企业等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人员密集场所、区域,组织开展一系列“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展板、画册、海报、横幅等,向广大船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宣传咨询;制作安全知识图卡,图文并茂宣传安全常识,做好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设置咨询台,由~~执法人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和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问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传播水上交通安全发展观念,提升~~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统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长期脱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船舶报告制核查机制等专项活动有机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同时,严格按照部~~局《关于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突出了水上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汛期安全监管、船舶防碰撞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攻坚,进一步督促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了辖区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监管自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部~~局关于安全生产月期间自查工作部署,于5月28日专门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对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方面、长期脱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船舶报告制核查机制、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监管、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和汛期、台风期间预警预防等六个重点安全监管方面自查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各单位、各部门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分头负责、全面梳理,形成了各方面自查报告,对发现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以及风险、隐患设定了整改日期,完成了督办整改。
    (七)扎实推进辖区水上交通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我局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最新要求上来,对照《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中所列明的五类重大风险,逐类逐项对应到船舶、到码头、到具体水域、到具体桥梁,进行了不留盲区和死角的扫描排查工作,更新完成了辖区安全监管类风险清单。同时,对风险可能的危害性进行了系统分析,从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等各个风险要素进行因素分析,并对照要素科学制定了管控措施。目前,我局共识别局级重大风险6项,各分支局层级共识别风险46项,其中重大等级风险19项,一般等级风险27项。
    (八)积极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按照~~市海上搜救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20xx年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市海上搜救中心部分成员单位及相关港航企事业单位共同参加。此次演习包括船舶溢油回收、落水人员救助、船舶火灾救助三个科目,涉及油轮、~~巡逻船、消防拖轮、引航艇、清污船等共9艘,无人机2架。此次综合演习对突发海上污染事故、人员落水事件和船舶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程序进行了实战演练,对~~辖区海上应急指挥、信息沟通、队伍建设及应急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了系统检验。通过演练加强了应急演练评估,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此外,其他分支局也在港航企业、辖区码头现场组织开展了多场应急演习演练,涉及人员落水、船舶消防等多个科目,切实提高了辖区应急反应能力。
    (九)完成长江~~局安全生产互查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局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交叉互查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由程俊康副局长带队,于20xx年6月4日至6日,对长江~~局、所属分支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随机选取了长江~~局所属武汉~~局、荆州~~局,以及长江~~局辖区的武汉市轮渡公司、中长燃运输公司等两家航运企业。督查期间,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工作台帐和工作记录、现场一线走访等形式,对被督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直接督查和间接印证。通过督查总体来看,各单位总体部署落实情况良好,长江~~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督查组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并在督查检查期间与被督查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形成了书面督查报告并上报了部~~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巩固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从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出发,继续强化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上来
    今年以来,相继发生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湖南“” 旅游客车着火事故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习近平总书记接连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做好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近期已进入汛期,我局将立足防大汛、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主动作为,针对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特点,全面做好防汛的应对准备工作。突出重点水域、“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严把船舶适航关,加强船舶关键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杜绝船舶带病运行;严把船员适任关,严禁履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船员在船工作,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违章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现场走访等形式查找辖区汛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和船舶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加强对桥区、渡口、锚地、施工作业区、通航密集区等重点水域的巡航和监控,督促相关单位和船舶完善落实防汛措施。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规定,严禁船舶超抗风等级开航以及超抗风等级靠泊。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
    (三)以重大等级风险管控为突破点,带动辖区整体风险管控工作
    我局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细化涉及我局辖区的水上客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触碰桥梁以及非传统的爆恐袭击、极端自然灾害风险五项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属地负责、分级指导、依法实施、动态管控”的工作原则,针对重大风险建立专项管控预案,以重大等级风险管控为重点突破,带动全辖区整体风险管控工作的推进。同时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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