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申请报告实用(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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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一篇】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上余镇洞塘山小区国有土地1#—10#楼已于前期陆续拍卖,房屋现已全部建好,前期排污、排水工程也已完成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范文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范文。为完善基础配套建设工作,上余镇拟对该区块进行道路硬化。项目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山市上余镇洞塘山道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江山市上余镇洞塘山。
三、项目业主:上余镇人民政府。
四、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范围面积约4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停车场场地硬化。
五、项目建设周期:20xx年4月至6月。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上余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恳请贵局及时立项为盼。
特此请示,请批复。
上余镇人民政府。
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二篇】
优秀作文推荐!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工业、商业、住宅和办公等各类房屋的租赁活动不断增多,城镇房屋出租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发展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租赁双方由于受经济利益的影响,想方设法隐瞒房屋租赁收入,这给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1、房屋租赁大部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控管难。
(1)房屋租赁行为大部分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2)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3)部分下岗职工或不达起征点的业户对国家下岗再就业和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认为减免的税收应包括缴纳房产类税收,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的不到位,纳税人对房产税收的征管产生不少怨言,抵触情绪很大。
2、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租赁收入认定难。
(1)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正常使用和结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赁合同,但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却是虚假的合同(甚至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而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
(2)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3、特权思想严重,政府机关的税款征收难。
政府机关作为政府的财政供给对象,作为一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发生房屋租赁纳税义务,理应带头缴纳相关税(费),但实际上这些单位特权思想占主导地位,内部资产账目不清,纳税意识非常淡薄,出租房产与自用房产混在一起,偷逃出租房屋的税款,或以各种理由不缴或少缴出租房屋税收,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4、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弱化,部门信息取得难。
由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银行利率不断降低,许多人将购置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行为,这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但由于目前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弱化,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处于管理无序、监督不力的状况。房屋出租经营是一项特殊的经济活动,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租赁经营应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许可证》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房屋租赁计划生育责任书》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经调查发现房屋出租基本上没有纳入这些部门的监管范围,税务机关要想从这些部门获取有价值信息难度可想而知。
5、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政策执行难。
(1)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出租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以及按收入扣减一定的`费用依10%或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收负担较重;而自行经营的纳税人仅按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额后,按%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税收负担则相对较轻,不同的经营方式,税收负担差异较大,有失税收公平原则,税款征收难度大。如,面积为200平方米、原值90万元的房屋,年出租租金收入万元,按原值计算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而出租经营按租金收入计算年应缴纳各项税收万元,为自行经营按原值的倍。
(2)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下发《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清理检查时,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但上述规定与现行《征管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相违背,容易引起税务纠纷,还会纵容纳税人不主动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行政区域适用税种的多寡,会产生税负不公,容易造成征纳矛盾的激化,有损税法尊严。
6、税源零星分散,税源监控难。
(1)房屋出租税收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下,在“任务至上”的计划管理和税收考核体制下,往往对面广量小、税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税收没能给予足够重视,加之监控手段落后,国家税收法规相对滞后情况,造成了许多出租户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使税收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其税源增长速度。
(2)房屋出租点多面广,收入较为隐蔽,而基层税务机关人手又少,征管力量薄弱,加上享受不达起征点或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相关减免税手续后,就不再申报缴税,对于已养成“以税控管”习惯的基层税务机关来说税源控管难。
1、完善税收法律,规范税款征收。
(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提高房产税收政策的立法层次,使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有章可循,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将房屋租赁业税收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合并统一征收营业税,设计合理的房屋租赁业营业税税率,建议选择10%—20%之间较为适宜。
(2)完善房屋租赁监管法规。一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策税收监管措施,建立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制度,以市场租金价格为依据,政府测算、制定并公布阶段性租金,宏观引导房屋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并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发生房屋租赁行为,租赁双方必须签订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统一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执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订的政府指导价,合同事项中注明应缴纳的税款和合同需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等事项;二是考虑到出租方会通过合同、协议将税负转嫁给承租方,法律应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如果没有按期申报纳税,限定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找到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按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否则承租人将承担连带纳税义务,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由承租方缴纳或由承租方担负代扣代缴义务。
(3)改变房产税收计税依据。科学认定房产出租行为经营方式,租赁双方必须提供实行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承租合同等资料,确保能准确区分房屋自营行为和租赁行为,对自营行为改从原值征收为从市值征收,定期评估房产价值,使计税价值与房屋实际价值相差不大,从而实现从值与从价征收的税负相对公平。
2、加强登记管理,健全征管档案。
(1)加强登记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发生纳税义务,自租赁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管法》的规定持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2)加强部门配合。结合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与国税、地税、公安、工商、房产、土地和城建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机制,积极开展房屋出租税源普查,充分掌握房屋租赁的第一手资料,将所采集的资料与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真正建立起分街道、分经济类型的税源档案,使税源信息涵盖房产原值、租金收入、产权所有者、承租者及经营方式等各个方面。
(3)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房屋租赁业的协税、护税、动态的网络信息平台,开发出租房税收管理软件,规范数据信息采集过程,对房屋租赁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数据资源信息共享。
3、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纳税意识。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和贴近纳税人”的三贴近原则,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房产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1)房屋租赁涉及到社会各方面,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还有不少中介机构和服务性单位参与其中,针对房屋租赁税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纳税意识差、税收流失严重的实际情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房屋租赁税法,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主动申报纳税的观念。
(2)发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优势,采取逐户走访、个别宣传、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把房产税收征管与社区评先评优相结合,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真正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3)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探索征管方式,实施源泉控管。
依据纳税人取得的租金特点,分别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以票控税”三种征管方式。一是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的,以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依法计算征收各项税款;二是对不申报租金收入或申报不实的,不能提供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或提供的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记载的租金收入明显偏低的,由主管地方地税机关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制订的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以纳税人实际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和适用的租金标准计算出的应税租金收入,依法计算征收各项税款;三是将“以票控税”作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税务统一发票对税源进行监管,要求承租方办理租金结算手续时应取得租赁业统一发票,出租人凭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监证的租赁合同开具租赁业统一发票,对取得租赁收入未开具租赁业统一发票的出租人或未能取得租赁发票的承租人,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发挥协税作用,依法委托代征。
(1)建立规范化管理的私房租赁市场,根据房产税收征管的特点,依法委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建设管理部门等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政策依据和征管办法,代征出租房屋税款,并定期反馈房产税收征管信息。
(2)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和财政。
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职能,全面准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房产原值和房租收入,在准确掌握征管基础资料的前提下,计算房产租赁税收的应纳税额,依法委代核算中心将房屋租赁税款集中划缴入库。
6、加大稽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深入分析房屋租赁行为的新动向、新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房产税收专项检查,将重点稽查与日常征管有机结合,整顿和规范房产税收秩序,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主体的岗责体系和税务系统内部横向和纵向信息交流的征管体系,提高税务稽查效能;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实施小税重罚,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屋出租的税款征收、减免税、停歇业、处罚等情况,曝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三篇】
重庆市南川区夸父画室少儿书画辅导班xxxx年度年检申请报告如下:
一、夸父画室少儿书画辅导班至1998年申办以来,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在南川区教委职教科领导下,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本着“进一步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坚持以教育为本,为祖国的昌盛与繁荣、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以从小抓起为宗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为了改善教学环境,我们积极筹集资金,以苏州园林式的风格把学生的教室进一步装饰得焕然一新,为学生创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充分体现了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的理念。为引导孩子们借助正确的方法,不断开扩世野,积极为学生增添了近两百本图书、资料,教学设施也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第二十三界“素质杯”少儿书画大赛,其中获得金奖有2名,银奖3名,铜奖有6名,且有2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辅导奖。参与了《南川区书写精典少儿书法展》有十几位学生入展,并有多名中小学生获奖,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许。同时有多名学生在南川区中小学生“农行杯”、“三独”现场书画比赛中得奖。在本年度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书法考级、考学成绩较为显著,并获得了全国优秀教师的荣誉称号。
四、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积极组织教师教研活动,向重庆市优秀办学机构学习,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计划,通过专业的训练,培养学生艺术的'兴趣和爱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及艺术表现力。并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我们的大好河山,而积极向上,走向成功。
五、今后我们全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更加努力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为今后无论从事任何职业的孩子们,准备魅力无穷的敲门砖,为祖国的兴旺与发达,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总结,望教委职教科领导指正!
夸父画室全体师生。
20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四篇】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重点经营范围、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比例、以往投资类似项目的简要情况等内容。
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及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等。
1、拟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2、拟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关系。
3、拟建项目与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关系。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用地选址、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规划情况、占用耕地概况、土地获取方式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主要分析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规模是否合理、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应阐述项目选址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其他不利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会对防洪和通航等产生不利影响。
1、资源开发方案。对于资源开发类项目,阐述资源储量和品质勘探情况,分析拟开发资源的可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资源总体开发、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资源利用方案。主要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资源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方案,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指标及与国内外相关资源利用效率的对比分析。
3、节能及节水措施评价。对项目建设方案的能耗及水耗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节能及节水政策的有关要求,在提高能源及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水耗等方面的对策。
1、城市居民搬迁方案。涉及城市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征地拆迁影响的调查分析,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并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行评价。
2、农村移民安置方案。涉及农村征地及移民安置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项目征地影响的相关调查分析,提出移民生产开发、生活安置、征地补偿、收入恢复等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1、环境和生态现状。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特殊环境条件及环境容量状况等。
2、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是否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3、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对环境影响治理方案的工程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对策建议。
4、特殊环境影响。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的影响及对策。
1、国民经济评价。按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从国民经济的角度考察投资项目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和对社会的贡献,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2、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对于区域经济影响较大的项目,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区域财政收支、收入分配及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角度进行分析。
3、经济安全分析。对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从产业技术安全、资源供应安全、资本控制安全、产业成长安全、市场环境安全等角度进行分析。
1、系统调查和预测拟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区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与社会效益。
2、分析预测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以及当地居民支持项目存在与发展的程度,考察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关系。
3、分析项目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评价项目的社会可行性。12
4、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的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的方案。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它内容。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五篇】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工业、商业、住宅和办公等各类房屋的租赁活动不断增多,城镇房屋出租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发展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租赁双方由于受经济利益的影响,想方设法隐瞒房屋租赁收入,这给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1、房屋租赁大部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控管难。
(1)房屋租赁行为大部分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2)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3)部分下岗职工或不达起征点的业户对国家下岗再就业和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认为减免的税收应包括缴纳房产类税收,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的不到位,纳税人对房产税收的征管产生不少怨言,抵触情绪很大。
2、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租赁收入认定难。
(1)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正常使用和结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赁合同,但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却是虚假的合同(甚至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而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
(2)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3、特权思想严重,政府机关的税款征收难。
政府机关作为政府的财政供给对象,作为一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发生房屋租赁纳税义务,理应带头缴纳相关税(费),但实际上这些单位特权思想占主导地位,内部资产账目不清,纳税意识非常淡薄,出租房产与自用房产混在一起,偷逃出租房屋的税款,或以各种理由不缴或少缴出租房屋税收,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4、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弱化,部门信息取得难。
由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银行利率不断降低,许多人将购置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行为,这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但由于目前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弱化,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处于管理无序、监督不力的状况。房屋出租经营是一项特殊的经济活动,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租赁经营应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许可证》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房屋租赁计划生育责任书》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经调查发现房屋出租基本上没有纳入这些部门的监管范围,税务机关要想从这些部门获取有价值信息难度可想而知。
5、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政策执行难。
(1)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出租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以及按收入扣减一定的费用依10%或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收负担较重;而自行经营的纳税人仅按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额后,按%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税收负担则相对较轻,不同的经营方式,税收负担差异较大,有失税收公平原则,税款征收难度大。如,面积为200平方米、原值90万元的房屋,年出租租金收入万元,按原值计算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而出租经营按租金收入计算年应缴纳各项税收万元,为自行经营按原值的倍。
(2)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下发《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清理检查时,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但上述规定与现行《征管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相违背,容易引起税务纠纷,还会纵容纳税人不主动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行政区域适用税种的多寡,会产生税负不公,容易造成征纳矛盾的激化,有损税法尊严。
6、税源零星分散,税源监控难。
(1)房屋出租税收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下,在“任务至上”的计划管理和税收考核体制下,往往对面广量小、税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税收没能给予足够重视,加之监控手段落后,国家税收法规相对滞后情况,造成了许多出租户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使税收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其税源增长速度。
(2)房屋出租点多面广,收入较为隐蔽,而基层税务机关人手又少,征管力量薄弱,加上享受不达起征点或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相关减免税手续后,就不再申报缴税,对于已养成“以税控管”习惯的基层税务机关来说税源控管难。
1、完善税收法律,规范税款征收。
(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提高房产税收政策的立法层次,使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有章可循,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将房屋租赁业税收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合并统一征收营业税,设计合理的房屋租赁业营业税税率,建议选择10%—20%之间较为适宜。
(2)完善房屋租赁监管法规。一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策税收监管措施,建立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制度,以市场租金价格为依据,政府测算、制定并公布阶段性租金,宏观引导房屋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并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发生房屋租赁行为,租赁双方必须签订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统一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执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订的政府指导价,合同事项中注明应缴纳的税款和合同需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等事项;二是考虑到出租方会通过合同、协议将税负转嫁给承租方,法律应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如果没有按期申报纳税,限定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找到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按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否则承租人将承担连带纳税义务,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由承租方缴纳或由承租方担负代扣代缴义务。
(3)改变房产税收计税依据。科学认定房产出租行为经营方式,租赁双方必须提供实行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承租合同等资料,确保能准确区分房屋自营行为和租赁行为,对自营行为改从原值征收为从市值征收,定期评估房产价值,使计税价值与房屋实际价值相差不大,从而实现从值与从价征收的税负相对公平。
2、加强登记管理,健全征管档案。
(1)加强登记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发生纳税义务,自租赁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管法》的规定持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2)加强部门配合。结合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与国税、地税、公安、工商、房产、土地和城建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机制,积极开展房屋出租税源普查,充分掌握房屋租赁的第一手资料,将所采集的资料与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真正建立起分街道、分经济类型的税源档案,使税源信息涵盖房产原值、租金收入、产权所有者、承租者及经营方式等各个方面。
(3)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房屋租赁业的协税、护税、动态的网络信息平台,开发出租房税收管理软件,规范数据信息采集过程,对房屋租赁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数据资源信息共享。
3、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纳税意识。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和贴近纳税人”的三贴近原则,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房产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1)房屋租赁涉及到社会各方面,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还有不少中介机构和服务性单位参与其中,针对房屋租赁税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纳税意识差、税收流失严重的实际情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房屋租赁税法,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主动申报纳税的观念。
(2)发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优势,采取逐户走访、个别宣传、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把房产税收征管与社区评先评优相结合,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真正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3)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探索征管方式,实施源泉控管。
依据纳税人取得的租金特点,分别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以票控税”三种征管方式。一是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的,以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依法计算征收各项税款;二是对不申报租金收入或申报不实的,不能提供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或提供的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记载的租金收入明显偏低的,由主管地方地税机关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制订的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以纳税人实际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和适用的租金标准计算出的应税租金收入,依法计算征收各项税款;三是将“以票控税”作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税务统一发票对税源进行监管,要求承租方办理租金结算手续时应取得租赁业统一发票,出租人凭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监证的租赁合同开具租赁业统一发票,对取得租赁收入未开具租赁业统一发票的出租人或未能取得租赁发票的承租人,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发挥协税作用,依法委托代征。
(1)建立规范化管理的私房租赁市场,根据房产税收征管的特点,依法委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建设管理部门等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政策依据和征管办法,代征出租房屋税款,并定期反馈房产税收征管信息。
(2)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和财政。
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职能,全面准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房产原值和房租收入,在准确掌握征管基础资料的前提下,计算房产租赁税收的应纳税额,依法委代核算中心将房屋租赁税款集中划缴入库。
6、加大稽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深入分析房屋租赁行为的新动向、新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房产税收专项检查,将重点稽查与日常征管有机结合,整顿和规范房产税收秩序,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主体的岗责体系和税务系统内部横向和纵向信息交流的征管体系,提高税务稽查效能;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实施小税重罚,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屋出租的税款征收、减免税、停歇业、处罚等情况,曝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六篇】
xx领导:
本人最近想外出旅游,参观祖国的大好河山,开阔眼界,释放工作压力,回来后更好地为公司服务,特根据公司年假管理规定。
请假x天,从x月x日-x月x日,请假期间的工作也做好了安排,由xx代理我的岗位。
望领导批准。
在此深深地感谢!
鞠躬了!
申请人:
日期: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七篇】
20xx年12月,上海房屋租赁指数为1259点,较上月上升4点,环比上涨%,涨幅比11月扩大个百分点。中端市场涨幅持续上升,高低两端市场与上月持平。
与以往租赁市场呈现年末淡季的特征截然相反,20xx年淡季不淡,且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几乎持续了一整年的上升势头。尽管去年12月的租赁成交量明显下滑,但租金仍然居高不下。上海房屋租赁指数办公室认为原因有三点:
一是高房价拉升租金,补涨效应显现,投资回报率在今年微幅提升;
二是物价飞速上涨成为租金跟涨的一大推手;
三是随着部分租客年底租约到期,在续签时房东将20xx年的涨租预期提前转嫁。
20xx年12月,上海高端市场租金环比上涨%,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一室上涨%,两室上涨%,三室上涨%。
所监测的12个行政区上涨9个,下跌3个。12月高端市场总体表现平稳,圣诞、元旦等假期流失了部分高端租客群体。上涨较为明显的板块有新天地、南京东路、静安寺和南京西路,分别上涨%、%、%和%。
世博期间超涨的世博周边板块,如今随着租赁需求的退减,部分房东为避免房屋空置纷纷选择主动降价,致使板块租金整体下滑,如打浦桥板块去年12月下跌%。
20xx年12月,上海中端市场租金环比上涨%,涨幅相比上月扩大个百分点。其中,两室上涨%,三室上涨%。
中端市场所监测的12个区全面上涨,涨幅均在%-%。原因在于,一是市场需求不断。20xx年两次加息,使贷款买房的房东把即将新增的贷款成本转嫁于租客。而面对中端租赁市场整体走高,租客为避免换租期间的麻烦,只能接受涨价续租。同时,楼市调控年使需求出现分化:在加息和即将征收房产税的影响下,部分潜在购房者选择持币观望,以租赁过渡;也有部分业主在通胀预期下坚持买房。二是楼市调控严厉,部分房东出手卖房得不到预期的回报,从而将预期受益转嫁于租金。租赁双方的变化,致使中端市场涨幅较大。去年12月,中端市场各区涨幅均衡,静安、闵行上涨%,浦东、宝山上涨%,虹口、黄浦、长宁上涨%。
去年12月,上海低端市场租金环比上涨%,涨幅与上月持平。一室和两室租金环比分别上涨%和%。
所监测的12个行政区全线飘红。在12月的低端市场上,部分租约即将到期的租客为避免撞上年后"既涨租,又难租"的租赁旺季,纷纷赶在年末返乡前提前租好房源。而一些偏远地段的`次新房和市中心成熟地段的老工房则吸引了相当一部分租客。
同时,随着轨交10号、7号线延伸段的陆续通车,宝山、闵行等受益区域的部分板块,如顾村、动物园等租金明显提升。去年12月,宝山上涨%,闵行上涨%。
上海房屋租赁指数办公室认为,由于近日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抑制"群租"的同时,也使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进一步扩大,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少群租客因为合租面积限制而被迫选择多居室房源,租金将出现新一波行情。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八篇】
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务农,家住:____________。
____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执字第11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徐小燕名下的玉山县东门花园农民安置地基陆直予以查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查封该处陆直地基中的两直地基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申请人与徐小燕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江西省玉山县三清东路农民安置区第十一栋从东到西第3、4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徐小燕名下的该处两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于____年9月30日签订本协议的,当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款,该处安置地基使用权系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也已在该处安置地基上建造了两直四层的房屋。故贵院对该处地基进行查封,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后,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九篇】
承租方(乙方):
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本着资源再利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闲置多年的原吝家村吝家小学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学校坐落在官路镇吝家村,场地约占地1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
二、租赁起付日期和期限
1.租期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租赁期20xx年。
2.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学校,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学校租金为肆仟元/年(4000元/年)。
2.付款方式:采取按年度付款方式。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个年度租金必须于上一个租赁年度期满一个月前交清。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四、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学校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甲方收取租金的使用情况与乙方无关,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小组或村民个人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代表应出面调停并且甲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及房屋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6.租赁期间,房屋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7.租赁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其它条款。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3.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申请仲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申请报告【第十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署的模块局《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光进铜退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从20xx年xx月xx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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