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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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一篇】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我单位的捐赠收入等都全部存进入财政预算外专户。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我单位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了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五)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通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幼儿园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园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责任教育和政治大局意识,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单位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二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八、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三篇】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自查的通知》(建函〔xx年〕319号)要求,我处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领导重视、职工参与自查工作由处长同志牵头,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认真领会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时间步骤等,并成立了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自查领导小组,让全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和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性,让职工参与治理“小金库”的监督举报、投诉。
二、对照要求,认真清理按照文件要求和自查内容,以积极的态度对单位的收入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主要检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额收取;是否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另设账户,设立“小金库”,规避审计;是否有变相虚列支出领取资金的现象。同时对管理处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清产核资工作,做到账面资产与实物相符。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强了对单列预算建设工程和维护工程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办事。
在处财务公开栏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本次清理和复查“小金库”的结果、处长对治理“小金库”的承诺书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支,尽量控制超项目的支出和无项目预算的支出。
四、巩固成果,建立机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用油实行限额管理,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
通过自查,公园管理处没有“小金库”。我处承诺,现在、将来都不会有“小金库”的存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办事,并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及工程管理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强化监督,坚决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四篇】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召开的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园长卢翠青、书记卢小君为组长,副园长朱晓辉,李时英为副组长,财务室丁娟、陈燕和教师代表吴瑞峰、张宇箭为组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五篇】
根据县纪委《**发〔2007〕20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本系统认真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和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文件,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
2、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x;成员:各二级机构会计和各二级机构报账员、各二级机构负责人。
根据县纪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自查,发现我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二级机构也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经过自查,对各二级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公私财物,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六篇】
自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颁布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临办发〔20xx〕4号)等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立足于本单位实际,从思想到行动上全面统一到工作要求上来,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根据《关于转发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再次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临纪通字〔20xx〕6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抓手,继续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局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加快推进美丽临桂建设,全面推动洁净临桂工程的深入实施做出贡献。
在接到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2月中旬,我局召开了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部署了工作内容,要求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加强廉政自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和会风,树立市容系统良好形象;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把八项规定精神细化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充分发挥市容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局领导干部带头从简安排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落实八项规定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工作部署会议,集中学习了八项规定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改变工作作风和狠刹浪费之风的重要性、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同时,就如何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行研究部署,积极的推动了改进干部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县市容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监察、工作协调、单位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局针对日常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勤俭自律等方面下达了专项通知,要求局属二层单位、各股室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的实施意见,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节假日期间要求公务车辆定点封存,不得公车私用,访亲探友;加强公文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发文数量、质量。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今年以来,我局从过去每月一次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的固定模式下,转变到如今须开则开,压缩会议4个,与20xx年同期相比精简50%,所组织的会议也大大压缩会议时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同时,在日常工作上,在不影响工作效果的前提下,压缩了各类工作报告和材料,精简了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系统内的相关通知尽量通过网络传输,减少纸质文件和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今年以来,压缩文件32件,与20xx年同期相比精简20%。二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单位干部职工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三是规范做好日常工作。节假日期间,局领导走访慰问干部职工坚持做到轻车从简,自觉做到不增加单位负担,千方百计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领导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没有接收现金(礼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购物卡)及土特产情况,没有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没有公款旅游,并切实做好和规范了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单位封存公车数3辆。
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确保精神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虽然我局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一是工作成效不是很明显。在工作开展的面上要进一步扩宽,在改进作风上要逐步地推进。
二是宣传发动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还处在初步认识阶段,需要进一步的加大宣传发动,形成自觉作为的局面。
三是工作落实措施不够全面。我局目前是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工作,工作落实上会有所局限。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上制定出更加完善、具体的工作措施,全面地推动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工作的有效开展。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七篇】
按照《学优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区交通局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学优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财务科长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科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局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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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按照成都市、成都市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办[20xx]20号)下发之日起,我办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并通过办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和成都市人防工作会等,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办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财务处),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防办党[20xx号]),确定了我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范围、步骤和具体安排。
按照成纪发[20xx]16号的要求,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和所属7个事业单位,截止20xx年6月19日,全部进行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了100%。我办所有纳入本次“小金库”清理、检查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认真地按照成防办党[20xx]32号的要求,即时动员、布置,安排和开展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单位负责人都本着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的态度,签订了《自查责任承诺书》,并按时报送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历次“小金库”的清理、检查、治理工作和各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办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小金库”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比如:对单位各类银行账户的结存情况;库存现金的及时盘存情况;各类收费票据、印章的登记管理情况;现金借款凭条及时报销情况以及账薄是否纳入监管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参照其他市级部门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包干经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加强了制度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人防系统各项财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