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样例【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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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二篇】
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努力配合下,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下,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了“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帮、机关单位对口帮、党员干部结对帮”的特点,受到了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拥戴和盛赞。尤其是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成为帮扶活动的主渠道,许多困难职工从中受益,摆脱了贫困。为了进一步深化帮扶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帮扶活动办公室近期就我市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汇报如下:
一、有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
4、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就业优惠正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
9、市财政局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以上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基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帮扶机制,强化了帮扶活动。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
在调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漯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来抓,努力做到服务帮扶活动、服务困难职工。为了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帮扶活动的开展。
2、采取措施落实政策。
为了使与困难职工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帮扶活动中的作用,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帮扶环境。如市工商局通过开辟困难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能力等四条途径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与特困学生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各学校明确要求,广泛动员,层层落实;并就实行的教育优惠政策在市教育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报道,在漯河内陆特区报教育周刊推出系列通讯《爱如潮涌》,宣传教育扶贫典型事例。市地税局把国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编印成册2000余本,简介2000余份,免费发给困难职工,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办理税收减免。市民政局按照xx“应保尽保”的要求,积极把特困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准备建立“扶贫超市”和经常性的捐助站,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和房管局也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保证优惠政策在帮扶活动中及时到位,使每一位困难职工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
3、政策到位效果明显。
从调查中得知,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确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了燃眉之急,无奈之困,对于促进我市的帮扶困难职工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市工商局扶持下岗职工柴联营、刘慧敏在中华路市场经营服装生意,每月减免工商费用220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二针脑梗塞患者周大娟减免医疗费用1000多元,为世林冶金有限公司心脏病患者李宝福、气泵厂脑梗塞患者王海军各免医疗费2000多元;市实验幼儿园学生魏婉的家长双双下岗,生活贫困,该园在免除她的全部学杂费后,还送去救助金500元,解除了家庭的后顾之忧;困难职工韦勇受到工伤后,企业不但不支付医疗费,反而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协调下,司法局法援中心受理了此案,无偿进行法律援助,依法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此次调查显示:工商系统共帮助203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减免各项工商费用万元;税务系统有1141人享受了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57万多元;教育系统帮扶困难学生7000多人次,减免学杂费140多万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7495个,仅今年就安排300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卫生系统为困难职工减免医疗费达236万元;房管局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21万多平方米,2005年拟再建万平方米,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20人,另有200名困难职工即将搬进廉租住房;民政局发放《低保证》17656个,涉及人员39711人,今年支出低保金万元;司法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起,减免费用22万元,为困难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左右。财政局元--8月份,累计拨付各类社保资金6591万元。
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和谐的情况,存在着一些问题。
1、在帮扶优惠政策的宣传上存在漏洞。
许多企业和职工在谈到帮扶优惠政策时,都表示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一些但不清楚具体内容,当然就无法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了。市帮扶办和优惠政策制定部门曾经采取措施进行了宣传,如印制《帮扶手册》和宣传品等,现在看来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加大宣传是当前帮扶活动中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项重要工作。
2、职能部门的硬性规定制约了优惠政策的落实。
工商、税务等部门每年都要制定管理费和税收目标任务,为了完成工作,他们采取了把征收税费与工资挂钩的方法,基层所和工作人员头上都戴了一顶“任务帽”。教育系统自从实行了“一费制”,学校收费大幅度下降,资金比较紧张。卫生系统由于无主病人增加,需要减免的困难病人多,医院表态快无法承受。这些因素削弱了单位执行政策的积极性,无形中制约了优惠政策的落实。
3、具体执行单位认识不到位造成政策棚架。个别医院、学校、工商所和税务所等优惠政策具体执行部门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或其他原因,未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引发不良影响;据反映,市煤炭公司一下岗职工为了维持生活,在夜市上摆摊卖小百货;当手持《再就业优惠证》到工商所要求减免有关费用时,遭到了拒绝;泰山南路小学的困难学生也不能享受到应有的费用减免政策。职工不解地问:国家规定有用吗?另外还存在变相棚架的现象,就是在原来收费的基础上,先增加,后减免,其实与原收费一样。这些做法严重伤害了职工的感情,也与国家的政策格格不入。
4、有虚假证件的现象。一些职工其实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但是为了私利,自己制作了《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和《特困职工证》,或借用他人的有效证件,骗取政策执行单位的信任,规避法律法规。
5、资金匮乏造成落实力度不够。有些优惠政策的落实要有雄厚的资金作支撑,才能建立起长效机制。如在法援案件中,不能收取困难职工的任何费用,但办案成本是不可避免的,如交通费、出差费等。困难职工没有钱,律师更不会倒贴钱,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的主观能动性,也将影响司法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四、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扶优惠政策是解决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实际问题的法律武器,为帮扶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和开展创造了政策空间和制度保障。因此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借助会议、开办培训班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报道,让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依靠政策。
2、规范整合优惠政策。帮扶优惠政策是政府部门根据职能特点制定出台的,各自为政,管理比较混乱。应把各家的优惠政策进行归纳汇总,整合政策资源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统一下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才能达到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最佳效果。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为了使帮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建议由政府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实行分组包干的办法,利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市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弄虚作假、棚架政策的行为坚决给与严肃查处。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贯彻帮扶优惠政策工作纳入到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进行总结考核。
4、提高执行政策水平。帮扶优惠政策直接关系到下岗、困难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加强对各政策执行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为下岗、困难职工提供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让下岗、困难职工真正从中受益,尽快脱离贫困。
5、设立投诉热线电话。为了方便职工对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举报,加大协调、查处力度,各优惠政策制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或由政府指定某综合部门设立统一的投诉热线电话。对于所举报的违规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时解决,责任人给与严肃处理。
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减费让利、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人行迁西县支行将减费让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指导银行机构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稳妥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费工作,辖区市场主体支付成本进一步下降,金融让利实体经济成效明显。
自20xx年9月30日减费让利政策实施以来,人行迁西县支行组织银行机构严格执行降费政策,切实做到“降费不降服务”,从惠及对象角度确保所有小微企业全覆盖,从政策文件角度确保降费内容全覆盖,从降费机构角度要求所有在迁机构全覆盖。要求各银行机构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建立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专项工作定期评估和问责机制,明确相关部门、人员工作职责。人行迁西县支行定期对银行机构减费让利工作推进进度、实现让利规模、宣传情况等进行汇总并提出督导意见。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人民银行对银行机构考核评级的`一项重要因素,对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有效促进了政策落地。截至今年5月末,辖区银行机构累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各类支付手续费60余万元,惠及户市场主体3204户,使减费让利政策在辖区真正落地生根。
为确保降费政策落实落细,人行迁西县支行通过“督查+回访”的监督模式,跟踪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预防和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组织督查小组对全辖36家银行网点进行现场走访,对25家银行网点进行电话暗访,银行对公网点督查率达100%。对督查和暗访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辅导,及时提出整改和优化建议,做到“查辅结合,规范整改”。同时,持续开展抽样回访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知晓度、满意度,动态掌握市场反应。人行迁西县支行以“保姆式”服务将监督、指导与管理贯穿降费工作始终,保障降费政策直达优惠主体,通过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年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了金融服务质效,在20xx年文明服务竞赛活动中,辖区有13家银行网点被县文明委、机关工委评为文明窗口服务优胜单位。
人行迁西县支行做好政策宣贯和引导工作,发挥政策“传声筒”作用,用好银行网点主阵地,在营业网点显着位置张贴关于减费让利公告,通过播放宣传视频、led滚动屏、上门宣讲等方式,普及降费具体项目;组织人员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上门对支付服务、减费让利进行细致宣传;组织银行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支付降费让利于民”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线上通过微视频、公众号、抖音等宣传途径,突出宣传重点,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线下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为契机,走进农村助农取款金融服务点开展宣传,为农户生动解读减费让利政策及安全用卡知识,确保群众深入了解减费让利政策。政策实施半年多以来辖内银行机构累计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现场宣传6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3000余份,宣传覆盖人数达2万余人,营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良好环境。
减费让银行录、四部委通知、倡议书、负面清单、三级投诉电话等文件,在网点窗口摆放最新版价格目录并张贴了简易开户流程。该行还为小微企业开户专门设置了绿色通道窗口。三是做好费率设置。该行通过对减免的账户管理费等项目及时进行费率维护,通过内部系统筛查,杜绝误收费、多收费、变相收费、隐形收费等情况,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保证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降费政策及要求全面落实到位。截止7月末,该行支付手续费累计降费共计2、7万元,惠及一百余家企业。
下一步,农发行新乡县支行将继续贯彻落实减费让利相关政策要求,用实际行动向客户提供高效、便利的柜面服务,服务好客户,推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四篇】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我立足民生主题,就城乡居民低保政策在我市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解我市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1997年,我市启动城乡低保工作,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截止2017年底,全市享受低保的总户数为9693户,总人数为14997人,分别占全市总户数的4%、总人数的%。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为753户1288人,低保人数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低保标准为280元/月,人均实际补差http://月;农村低保对象为7238户12017人,低保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低保标准为168元/月,人均实际补差元/月。全市集中供养1702户1702人,其中城镇“三无”人员为40人,农村敬老院“五保”人数为1662人。2017年全年累计低保类救助资金实际支出2491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527万元。整个资金收支情况与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与金华其他周边县市相比中偏下,按照低保标准实行每年自然增长的要求,我市低保工作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目前,全市低保对象情况已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实行了微机联网管理,各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一名专兼职民政工作助理,工作有人管,已基本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要求。这一工作的开展,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二、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为全市开展低保工作提供了保障。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低保工作格局,解决了涉及低保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诸多保障问题,健全了市、乡镇、街道、社区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低保补助金额及时发放到位。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城乡低保户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对低保家庭每季复核,及时掌握生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全市低保对象资金城镇每月、农村每季初足额发放。对全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进行了清理检查并纳入低保范围,保证了农村特困救助户向农村低保户的平稳过渡。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创新机制。实行“两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率先在兰江街道试点“低保申请村民代表签字制度”;实施了民政部门管人头,财政部门管资金,信用联社代发资金的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方式;加强了对低保户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建立了一户一档的管理方式,定期入户检查,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低保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施了对特困低保对象的特别救助;完善了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机制,工作步入规范管理和稳步发展的轨道。
和资金发放按程序运作,安全可靠。
三、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低保工作的开展,为社会稳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而争着要低保,认为低保“含金量”高。甚至有极少数人强要低保,思想工作难做,存在谩骂、侮辱、威胁及殴打低保干部的情况,个别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了低保。
2、工作发展不平衡,救助标准低。虽然各乡镇、街道分担不同比例,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仍存在一定资金压力,易发生保障不保险的情况,救助补差标准存在“一刀切”,而且补助标准偏低,与实际生活水平、救助对象需求差距较大。存在城市低保明显高于农村的实际,待遇规定不平等。
3、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由于存在部分居民的隐性收入不愿如实反映,与子女分户的老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或不赡养为借口,有些家庭收入不稳定等情况,给低保户的收入界定增加了困难。现在,低保家庭收入的确定不甚科学,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4、低保覆盖面与资金保证矛盾突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文件规定,我市从2017年起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相应的城乡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会越来越多,资金支出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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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五篇】
按照县纪委下发的《中共县纪委关于开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永纪发〔〕24号)的要求,我乡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照10个方面的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向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倾斜,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成立了乡长任组长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村、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我乡争取并加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投入以建设“和谐富裕”为目标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一)补助类项目。
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各项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监督,各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按具体要求发放到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高龄老人补助、退耕还林资金等资金落实了专户管理,建立了补贴档案,全面实行了“一折通”发放。按规定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放各项支农强农惠农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截止12月1日,全乡发放了以下改善和保障民生资金:
1、农民补贴。发放农民补贴资金元,其中综合直补资金元、机耕机耙燃油补助资金元、良种补贴资金(水稻、玉米、小麦)元、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元、退耕还林亩兑付补贴资金元。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万元。经过积极争取有32户农户顺利购买了满意的农机具,共享受到农业购机补贴25600元。
发放人数1012人,实际发放资金816020元,全部实行了“一卡式”发放。
3、城市低保。截止到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资金为90647元,发放98户108人,实际发放资金90647元,全部实行“一卡式”发放。
4、优抚对象。我乡严格执行“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截止目前我乡到账资金为216134元,已发放人数257人,优抚资金共发放206504元(其中五保户167人,发放1—6月五保户供养资金168780元)。
5、大病医疗救助。为确保我乡居民大病得到及时治疗,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我乡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对符合救助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审核,1—12月共救助49人,发放救助资金71000元。
6、受灾临时性救济。1—12月发放慈善捐款36180元,发放爱心水窖建设资金16000元,发放抗旱特别捐款24500元,发放抗旱救灾粮吨。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情况。认真按照县计生局要求,统计及发放从1991年4月至12月拖欠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共174户95460元;完成了云南省双女绝育夫妇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660人,19800元;兑现了云南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473人9460元;并统计完成了的享受人数上报工作共计:484人、14520元;发放了奖励扶助新增人员4人储蓄储存:金额2880元和申批获一次性奖励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8户6000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年奖学金:小学45人,每人每年160元;中学41人,每人每年260元;高中和大中专一次奖学金4人,共计7000元。
8、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我乡参合人数14162人,参合率%,1至12月全乡新农合减免医疗费用1042272元,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建设类项目。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争取实施了一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并通过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1、全乡劳动就业落实情况。,全乡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5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万元,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我乡狠抓“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13期1700人次。
2、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乡党委、政府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强协调,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立足实际,全力以赴促进教育事业,今年我乡共争取资金1078万元,对一贯制学校、柯乐小学、光明小学的校舍进行排危改造,在新民小学征地亩,投资22万元修筑篮球场一块,围墙160多米,大门一道。目前以上项目即将竣工启用,这些工程的完成将极大地改善我乡校舍破旧的面貌,大大降低了校舍危房率,有力地推进全乡集中办学进程。
3、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争取及实施情况。一年来,乡党委政府把争取民生工程项目、对外争取资金作为振兴全乡经济、完善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到市、县有关部门跑信息,多次请市、县领导相关单位的领导到我乡调研工作,争取项目、争取资金,鼓励各村、各站所跑项目、跑资金。一年来,争取实施了以下民生工程项目:
(2)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海联村委会厥菜坪灌溉引水项目,投资万元;
(3)实施了水井五组、水井鱼勺罗、光明姜家村三个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投资45万元;
(4)实施了43户扶贫安居工程,每户补助10000元,共43万元;
(5)争取实施了一贯制学校道路建设,投资7万元;
(8)争取实施了柯乐村委会五组、六组人马驿道建设工程,投资5万元;
(9)争取实施了村委会大地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投资24万元;
(10)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大营一村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投资22万元;
(11)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黑乐村小组通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万元;
(13)争取实施了柯乐、楼海村委会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5)全力配合好总投资1700余万元的康家河、大研两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有效增强全乡的防讯抗旱能力,有力保证全乡的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已顺利完工,部分工程的扫尾工作也将在年内完成,这些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改善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继完成960套“村村通”设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光明、新民、村委会发放了第二批“村村通”设备364套。进一步改善和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现阶段的民生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是教育、文化、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问题,涉及到群众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就我乡而言,虽然一直争取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支柱产业支持,农民增收缓慢。我乡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所得,全乡还没有有规模的支柱产业支持。为此,我们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土地流转为抓手,以“一片叶(烤烟)、一朵花(朝鲜蓟)、两棵树(核桃、青花椒)”的产业发展思路,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加大劳务型输出,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虽然实施人饮安全、农村通达公路建设等一大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但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还有部分村的群众喝不上清洁卫生自来水;部分村村民小组没有通电;通村道路基础仍然很差,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很多村民小组还没有通路,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缺乏文化娱乐场所,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现在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渐多起来,文娱体育活动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但现状是,农村的'文体活动相当缺乏,可农民的文化设施几乎空白,我乡的村级阵地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村级没有宣传文化知识的平台,更没有娱乐健身的场所。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农村广泛开展文娱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真正使农村的文化事业繁荣起来。
4、缺乏科技扶持,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从全乡来看,农民文化素质还较低。农民的生产生活还是比较落后,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在农村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给予更多的科技扶持,培育农民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从而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5、缺乏长效机制,短期内解决民生问题困难重重。目前,乡党委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以“民生”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但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感情投入和资金投入。只有感情投入,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才能做到“利为民所谋”,才可能实现“权为民所用”。只有资金投入,使改善民生问题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使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时时刻刻都心系“民生”,关注“民生”,促使民生问题扎实有序推进。
6、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是工作得以落到实处的保障,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很多民生工程实施中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信息更新速度较慢,特别是账目不全、不清楚,无法完全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得到群众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1、进一步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种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城乡低保户的核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动态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4、加大对工程类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我乡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各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六篇】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生根生效,县税务局党委始终坚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和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疫情、灾情过后,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持续不折不扣抓好宣传。全县9个办税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减税降费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更换宣传展板30个。在电视台、县网站、颍上发布定期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利用企业包保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有关信息。
(二)抓实抓细培训辅导。对内,“打铁必须自身硬”,累计培训税务干部300余人次。对外,统一举办了3期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专题集中辅导培训,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5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采取座谈会、面对面、入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继续开设了“减税降费”辅导“小课堂”,受训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共计1000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包保责任。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包企业,税务干部包个体户,实现重点户包保全覆盖。一把手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包保责任人精准定人定责,形成人人有挑战,人人担责任,全员参与的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款应退尽退。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颍上税务实际,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和《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
(二)营造宣传氛围。以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为契机,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税法直播课堂”“政风行风在线解答”等活动,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达到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利用微信、电子税务局线上推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3178份,确保全县重点企业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100%。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着手,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问卷调查和在线答疑,以实的举措协助中小微企业复产达产,恢复发展信心。截止目前,我局线上推送税收优惠政策5745次,推送电子宣传资料2975份,发放问卷调查共2718份,问题反馈9个,都及时给予解决答复。二是面对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拓展线上“非接触式”办理业务模式,充分发挥皖事通、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系统、微信公众号“问卷星”等线上服务平台作用,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确保疫情防控与纳税服务两不误。截止目前,共计线上办理16599户次业务,邮寄发票万份。三是运用信用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注入发展活力。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深化银税互动。联合金融部门积极拓展线上“银税互动”,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截止目前,银行已通过税融通为企业办理贷款319笔,贷款金额亿元。
(四)扎实推行线上包保责任制。更好解决线上包保业务问题,推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颍上县税务局组建了包保服务业务支持团队和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一是重点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政策辅导培训,确保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便捷通畅。二是组织对包保责任人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包保责任人熟悉政策、有问必答、答必精准。截止目前,举办针对税务人员业务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三是加强线上辅导,包保责任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捐赠企业、困难行业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在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四是利用实地走访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包保责任人实地走访重点企业,深入了解纳税人的复工复产情况,询问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认真倾听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将政策传达到每户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便知晓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截止目前,走访2858户企业。
(一)科学辅导,及时跟踪。灾情发生后,颍上县税务局根据省局发布的《遭遇自然灾害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指引》,按照列明受灾企业适用的减免优惠政策和可享受的税收服务,全面摸排因洪水受灾的企业,对重点受灾企业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辅导政策,助力企业用足税收减免优惠,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同时灾区税务分局第一时间上门问需,送上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服务措施清单,辅导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主动与金融办对接,畅通受灾企业税融通办理流程。截止目前税务局已帮助受灾企业通过申请税融通贷款600余万元,同时为受灾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39余万元。
(二)靠前服务更添力,保障办税路通畅。依托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和线上宣传平台及时向受灾企业宣传涉灾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流程。同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核实灾情,全面掌握灾情灾况,做好损失账务处理、延期申报等业务指导。截止目前,全局共走访受灾企业103家,发放灾情损失调查表200余份。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窗,积极落实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妥善地为纳税人办理灾后相关涉税事宜。截止目前,该专窗共为受灾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67件,流转事项13件。一户受灾企业已经申报资产损失100多万元,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一)截止10月份,累计办理减免税收48105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198万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178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截止10月份,落实社保费降率政策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6277万元;
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累计减免社保费6020万元。
(三)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申报14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9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优惠应享尽享,税款已退尽退。
(二)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将持续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分析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帮助企业按产销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发展颍上经济做出贡献。
(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落实总局“四力”举措,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费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四)持续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及时了解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是时,纳税人的诉求,征管系统运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及时召开第三方涉税专业机构会议,严查第三方收费情况,坚决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成系统风险,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舆论。
(五)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不越收“过头税费的红线,使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
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七篇】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9月17日,抚顺市召开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会议,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联合下发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享受政策基本条件出炉。
就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实施范围以及享受这一政策的基本条件,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稳岗补贴”政策实施对象是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是: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凡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底。
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对“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年限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在政策有效期内,当年只能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只要每年都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均可在下一年申请稳岗补贴。
骗取补贴将予以严厉处罚。
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抚顺市企业稳岗补贴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每年度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申报“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收回拨付的稳岗补贴资金,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缔来年企业稳岗补贴申报资格。对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由人社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乡镇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第八篇】
我县20xx年享受提高起征点减免政策的有1844户,减免税款万元;20xx年有1886户,减免税款万元,同比增加33%;20xx年有1722户,上半年减免税款万元,同比增加%。我县已将该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户,存在的问题就是难以核定应税收入,应税收入为5000元的就要纳税,应税收入为4900元的就不要纳税,很多纳税人不理解容易产生误会,使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工作难度加大。
我县目前享受此优惠政策的有二户企业,即宁都县聚源废旧物品回收有限公司和宁都县华宁废旧皮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xx年上半年征前减免税收757278元,该两户企业在07年4月已通过免税资格年审,在07年5月按照省局、市局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报送有关税收资料,存在问题主要是收购凭证的开具不规范,有不真实的情况,建议应按赣国税发[2004]290号《江西省废旧物资购销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三帐一表”,强化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取消其免税资格。
我县有两户企业,即江西省赣南惠大饲料厂和江西强龙实业有限公司,07年上半年减免税收813889元。
我县符合此项优惠条件的企业只有一户,即宁都县红星福利印刷厂,该厂20xx年上半年已缴纳税收元,现有生产人员6人,其中残疾职工3人,占生产人员比例达到50%,且均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上岗证,企业也取得了江西省民政厅颁发的《江西省社会福利企业确认证书》。
该厂建立于“四表一册”,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税利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花名册,同时还建立了考勤制度,按月进行考勤,经核查并与企业工资发放表,残疾职工上岗证核对,其签名笔迹一致,职工上岗率达100%。
该厂能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有关税收资料,已通过20xx年度福利企业税审批。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帐务有待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应进一步规范,以退税款的使用方面未完成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建议按《江西省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可退税款应为残疾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我县符合此项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是江西宝华山集团宁都水泥有限公司,该厂是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粉磨织和青塘水泥分厂组成,有生产工人220余人,20xx年上半年已缴增值税元,应退税元,该厂退税部分主要是其青塘分厂在生产水泥的过程中掺入的废渣(为生乳矸石、硫铁矿渣、氟石膏、过烧乳矸石等)比例达到财税[2001]198号文件规定比例,享受退税优惠,该企业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税收资料,按季进行退税,其退税程序是企业在季度后向税源管理部门报送季度增值税即征即退申报表,包括企业的退税申请,江西省水泥产品废渣掺入量及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表,纳税申报表,税票的复印件和权威部门的废渣掺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税源管理部门在经过调查后写出调查报告,并报县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实地核查,税政法规股经过实地核查同时形成核查报告后报县局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市局审批(20万元以下由县局直接审批,20万以下由市局审批)。
该企业帐务健全,免征税款能用于发展生产,能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分别核算,符合《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通过06年度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年审。
业去检查、实地察看的次数太少,以致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工艺流程,是否真正符合免税、退税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多到企业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具体地把优惠政策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杜绝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减免税的情况,使该项工作经得起检查,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涵养了税源,减轻了纳税户的负担,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增加了企业的发展后劲。由此而来相应的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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