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汇报【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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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一篇】
为了更好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选拔、育人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条例、推进领导干部可以提出一些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总的来说。总的来说。
那样的话。
第一条。
该方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根据党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
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养对党忠诚、个人清洁、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建设政治坚定、业务优良、管理有力、作风优良、清洁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
医院中层干部的适用范围是医院行政物流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疗技术科的正副主任。临床医学技术科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方法执行。党组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基于本方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暂行方法》和团组织章程规定的任用审查程序。
第二章。
选拔的任何条件。
第四条。
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人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大众公认,重视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选择优秀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工作原则。
第五条。
工作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国家宪法法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疗风格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岗位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疗教研防卫为中心的任务,团结同事,为许多人认可。
(三)具有适合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献身意识强,勤奋廉洁。
(四)临床、医疗技术科主任、护士长,学科领导人或专业技术骨干,可以团结和领导科学创新开展工作。
(5)在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录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的职场连续工作5年以上,近5年的年度审查合格以上,没有不良执行记录。
(六)现任中层干部工作期满审查,审查结论应当为能力和以上,符合继续工作或提拔工作条件。
(7)(7)。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副职晋升为正职,需要2年以上副职的工作经验,不包括试用期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
(一)行政物流职能部门副职务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业及以上学历。
2、2、、
具备中级职务及以上职务。
3、3、、、
年龄不超过50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工作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作用。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50岁。
(三)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副主任工作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务。
2、正职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45岁。
(四)科(病区)护士长的工作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业以上学历、主管护士及以上职务。
2、工作5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岁。
第七条。
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方法规定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相关工作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和特殊工作场所需要选择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合会决定工作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
行政物流职能部门职场医务科、科教科、医务关系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务管理条件,与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职场负责人相比执行。
第九条。
任命医院、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必须是共产党员。
第十条。
担任党内职务的,除了具备上述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需要3年以上的护士长和以上中层工作经验,支部副书记需要5年以上的工作年数。
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应分别符合相关章程和规定。
第三章。
选拔任务程序。
第11条。
动议。
(一)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职、补职、调职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提出报告。
(二)医院党政联合会根据医院委员会的建议,审议开始干部部程(选拔任务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手续等)。
(三)人事科根据医院党政联合会会议的安排,根据职场需要、职场责任,选拔使用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制定初步建议方案。
(四)初步建议方案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后,报告党政联合会议,形成正式工作方案。
第12条。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对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情况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者。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发表推荐职务、工作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对话推荐。
3.综合分析推荐情况。
4、党政联合会议听推荐情况报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13条。
公开选拔和竞争工作是中层干部选拔的常用方法。一般来说,中层干部职位空缺,院内没有合适的候选人,特别是需要补充不足的专家,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交替或出现干部职场空缺时,院内满足该职场资格的人数多(2人以上)形成竞争相关人员,原则上任职者和新任者必须竞争。
(二)竞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的意愿,在填写申请书之前提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书。
2、资格审查:人事科与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公布资格审查名单。
3、竞争录用:竞争录用演讲和答辩。
(1)招聘演讲者包括在继续工作中形成竞争对手、新招聘竞争对手。
(2)招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构想和保障措施(招聘护士长,根据本人现在的课程情况进行演讲)。
4、民主评价和推荐:在竞争演讲会上,参加者(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员工代表)对竞争演讲者进行评价和推荐。
5、5、、、、
确定考察对象:。
医院党委根据招聘人员的评价、演讲、答辩情况,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能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演讲答辩评价结果和平时的评价、年度的评价、一贯的表现和人工作岗位等,防止简单地用票或者分人。新招聘人员民主评价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根据职场职务数和竞争者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14条。
调查程序。
1、1、1、、
总部、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调查。
2、2、、
(一)组织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
(2)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调查采用发行征求意见和民主评价表、个别对话、现场调查、特别调查、文件调查、与调查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资料。
3、3、、、
考察医院中层干部的候选人,个别对话范围如下。
(一)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的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一)德、能、勤、成绩、廉价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工作、民主评价情况;
(4)考察人员和考察时间。
5、执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签字负责。
第15条。
征求意见的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在医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征求考察对象意见。
1、1、1、、
向医院监察室和纪律检查委员提出书面意见,询问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近5年来是否有廉洁工作、法律遵从、道德遵守等问题。
2、2、、
向医务人员关系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征求,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3年来是否有患者投诉、大众投诉,医务人员如实书面回答相应的情况。
3、3、、、
向医院的会计事务所提出书面意见,询问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近5年是否有违反会计政策等行为。
4、4、、、
人事科总结了相应意见征求的反馈,与书面考察资料一起总结。
第16条。
讨论、决定和宣传。
1、医院中层干部任免,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医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定干部免责事项,原则上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会议,2人以上(包括2人)未参加会议的情况下不讨论干部免责事务。参加者对任意免除事项,必须发表同意、不同意、缓和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口头表决、举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如果意见分歧较大或存在重大问题不明确,应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议后应立即调查,避免长期拖延。
3、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定干部免责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管理人事的院长逐一介绍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考察和免责理由、意见征求反馈情况。
(2)参加会议的人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超过党委会会议必须同意会员的一半。
4、需要向上司报告审查的免职候选人,免职前必须按上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5、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计划就职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在发出就职通知,必须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工作的,办理工作手续。
6、在竞争和考察中,职场没有合适的人选,院长办公会、党委研究决定录用人选。
第17条。
就业。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持和行政录用,录用期为3年。
2、2、、
执行任职前对话制度。党总支部指定专家对决定使用的干部进行对话。
3、3、、、
所有干部在任前进行集体对话,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
4、新提拔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通过审查的人可以继续录用,不合格的人不录用。如果招聘人员不符合职场条件,可以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的招聘人员可以招聘正副职场,新的提拔人员都是副职场(正职空缺时,可以主持工作)。从副职工作到正职工作的,原则上需要在副职工作2年以上(不包括试用期),具有正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需求的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服从组织的调动和交流决定,则根据有关规定免职或者降级或者不使用。
第四章。
干部的任期和退出机制。
第18条。
(1)(1)。
三年,定期更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
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沟通沟通,或者需要通过沟通锻炼提高领导能力,或者需要按照规定规避,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沟通。
2、行政、物流、职能科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应轮流工作。
3、组织、人事、财务、物流保障、物资、采购、基础设施、设备、药学等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工作2次(6年)以上,原则上应轮流工作。
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九条。
(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
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
(三)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因年龄等原因,不再继续任职的,可根据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
(四)免职、辞职、降职。
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
(4)辞职或者调出的。
(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3、
实行干部降职制度。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考核工作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考核,自觉遵守考核回避制,客观、公正、真实的提供考核材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二篇】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三篇】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使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一、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1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的要求,区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新《条例》的学习。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原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并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授课,共26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领导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从事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全省统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三是选派区委组织部分管和从事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同时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批分期通过视频会等形式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组织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四是在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专题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熟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更加关心、支持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2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从**区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纲领性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一年来,区委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干部。在领导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使用干部时,重点考察干部在事件处理、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件和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评价。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把政治思想好、作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下派到乡镇锻炼。全年共研究干部人事事项5次,调整干部54人。其中,交流轮岗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8人,试用期满、工作调离、换届、机构调整、违法违纪等原因任免干部38人。
3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要求,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突出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考察、考核预告、档案审核、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臵于阳光之下。
42013年选派干部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的经验,选派正科实职部门领导干部***大学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培训、每期70名,第二期将于今年*月份赴学。特别是*******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从处级领导到科级干部,大家用心学、认真听、仔细记、勤思考,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加快家乡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实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的状况。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谈话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非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同时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把那些工作激情、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使用起来,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
5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全面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超出规定范围设臵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经过认真反复核对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名册、区编委办的编制手册、区人社局的干部工资审核表、区财政局的人员工资发放表,摸清了全区干部职数和现有人员的度数。至2014年8月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个(不含事业单位职数),实际有科级领导干部**名,其中正科级干部**名,副科级干部***名,我区实有科级干部职数**名,与编办所提供的***个职数相比,尚空缺科级干部职数**个,全区总体未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单位因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工作实际需要和历史形成等原因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臵管理办法》规定,**区可设科级非领导职务***人(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截至2014年**月共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名(含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扣除不占职数的实行警员制的公安民警、军转安臵人员、实职改任人员全区现有非领导职务干部***名,超出职数**名。超职数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实施前晋升、机构改革、区外调入等。
针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区委积极进行了整改,采取交流轮。
6岗、免去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超配领导干部***人,非领导职务干部***人。
回顾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主要是在保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各项事业持续开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知晓和熟悉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作,关心支持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千秋大业,关键在人。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始终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2015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人才支持。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四篇】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工作愿景。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汇报【精彩8篇】”,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的方式方法,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五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办事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履职履责任能力),注重党性教育,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党校培养、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选好、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即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通过业务指导、工作互动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实行全面的培训培养,促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履职履责。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的方式方法,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五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办事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履职履责任能力),注重党性教育,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党校培养、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选好、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即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通过业务指导、工作互动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实行全面的培训培养,促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履职履责。
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我代表集团公司党委就年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情况、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股份公司巡视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等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股份公司领导批评指正。
2019年,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上级系列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培养选拔“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全年集团共召开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用事宜,共计提升、调整处级领导干部人次,其中内部提拔人,交流调整人,通过考察外调、公开竞聘调入人。目前全集团在岗中层领导人员、各类专家、经营经理、项目经理共计人,其中总经理助理级人,正处级人,副处级人;特级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人,一级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人。从主管领导原单位调入人,均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突出政治“风向标”,素质提升更加深入。
我们始终聚焦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股份公司干部选拔制度和精神,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硬标尺,把良好品行作为大前提,无忠不用,无德不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贯穿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使选出来的干部党委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我们聚焦主题教育总要求和具体目标,集团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做到了真学真信真用,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责任意识更加强烈,群众观念持续树牢,作风形象持续转变,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向企业治理效能转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我们进一步加大领导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外送、内培、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分批次选送局处级领导人员参加驻地和股份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开阔领导人员的视野,提高政治站位和把控全局的能力,持续补齐能力、素质和方法短板,解决好不适应、不会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年选送68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参加了井冈山、浦东干部学院,中央党校、股份公司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
二是始终把好选任“硬杠杠”,知事识人更加精准。
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在业绩,始终把全面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创新方式,任前考察更实更细。推行干部考察个人事项两张表、干部考察三圈调查表两项制度,明确干部考察必须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从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职工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对复杂问题的处理等角度出发,从日常表现、群众口碑中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掌握每名干部的素质能力、优势特长、缺点不足,为精准选用干部提供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2019年提拔使用的名处级干部均进行了核查,终止使用人。二是丰富平台,人才发展通道进一步畅通。通过加大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专家人才选拔力度,对劳动模范、高原骄子、企业工匠、先进班组、十杰青年进行树杆表彰,一大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人才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三是打破论资排辈,年轻干部得到充分认可。我们注重从企业发展考虑“该用谁”,凭实干实绩考虑“谁该用”,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将就凑合。2019年全集团提拔任用80后年轻优秀处级干部名,岁以下科级干部名,干部队伍更具活力,梯队建设更加合理。
三是始终用好考核“指挥棒”,干部评价体系更加科学。
我们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不断优化丰富干部评价体系,使干部上的硬气、干的顺气、下的服气。一是按照重在业绩的导向,出台了《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考评办法》,对每位班子副职设定了个性化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权重分别占到70%、80%,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与年度绩效紧密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现职降职使用,取消年度绩效兑现。同时对在困难单位、困难项目担当作为的干部,给予加分并视情况容错纠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进行组织研究,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盯紧抓牢干部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坚决克服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新表现老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干部末位淘汰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考准实绩、考出精神、考顺风气,形成业绩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氛围。2019年,对所属个单位进行了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对于其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党委,并按集团党委要求对有关单位进行提醒、诫勉,对连续两个年度排名最后的名子公司领导人员按照原有办法进行了末位淘汰,有名予以诫勉。对试用期满的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期满考核。
四是始终做实干部“预备队”,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我们把做好年轻干部培养作为一项事关企业长远发展、基业长青的工作来抓,搭建了一系列的机制和平台,加快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一是注重梯队建设。统筹考虑专业和行政管理职级配备标准,持续开展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了解掌握一大批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了结构搭配、梯次鲜明、动态有序的后备干部管理库。二是注重培养发现。我们持续坚持“一年成长、两年成才、三年成骨干、四年挑大梁”的培养理念,明确新毕业大学生必须分配到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品牌项目上学习成长;我们始终坚持局、公司、项目部三级立体式干部培养培训机制,两级全年共组织培训班547期,培训2802人;我们开展优秀拔尖人才选拔和员工之星、劳动模范、高原骄子、企业工匠等评选,进一步扩大年轻干部发现途径,涌现了一批工作两三年任项目部门长、四五年任项目班子的青年优秀干部。
五是始终坚持立行立改,选人用人监督更加严格。
我们通过年度考核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件跟踪、巡察、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针对上级巡视和业务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差距,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我们正视缺点,立行立改,补上短板、以整改促提升。一是抓好巡视整改。针对股份公司巡视中发现的6类9个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彻底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并报股份公司巡视组;坚持举一反三,在全集团下发了《关于规范干部及人力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5个方面16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全面规范干部工作、提高干部管理水平。二是抓好关键岗位干部报备。严格正科级干部提拔报备制度,对日常选人用人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纠正,2019年审核人次,终止任用人,提出意见建议条,着力把好关键岗位用人关。三是抓好项目经理选任备案。对新中标亿元以上直管、托管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审计、纪委、干部部门共同把关,对标的额较大项目经理进行面试,通过层层审核把关杜绝“项目亏损、经理照当”的现象,2019年审核配备项目经理人,否决人,提出整改建议条,基本把住了项目经理选用关口。
虽然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通道应继续拓宽。随着品质铁建和集团快速发展的聚焦推进,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结构面临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一大批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虽然目前各系列的人才发展通道已经打通,但各类专家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用人需求;二是选人用人制度的全面落地还应进一步抓实。个别基层单位对干部工作的严肃性认识还不够到位,选用程序不严谨,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三是人才培养措施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力。基层单位人才培养意识弱化,措施单一,人才轮岗交流、重点培养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培养,突出领导能力和法治素养,积极促进领导干部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全面打造坚强有力的各级领导班子。
二是着力抓好领导人员选用。干部选拔严格按照习总书记“20字”选用标准,把事业为上的导向贯穿始终,按照新出台的副职领导人员考核办法,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专家人才选拔办法,真正把有德、有才、有业绩的干部选拔出来,让干得出色、干出成绩的干部有舞台,让先出成绩的先上台,让有潜力的有奔头。
三是着力固本强基培养干部。通过持续向浦东、井冈山、中央党校等干部学院送培,筹办处级干部研修班、高级经理实战班、后备干部培训班、专业能力提升班等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班,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跨专业、跨单位交流,尤其是注重交流到困难企业、重点项目工作,帮助干部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四是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选拔。着眼未来五年到十年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统筹各系列、各专业、各岗位配备标准,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选任培养,通过上挂下派、交流任职、重点岗位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干部,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梯队。
五是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认真执行组织提醒、巡察、审计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偏纠偏,并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对工作上“混日子”、出工不出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遇到困难往后退、碰到矛盾绕着走的干部,轻的要约谈函询、督促整改,重的要坚决处理、果断调整。
20**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xx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xx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xx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xx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xx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xx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xx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xx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xx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xx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xx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xx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xx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xx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xx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xx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2019年,校党委根据学校处级干部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x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选拔和交流。其中:提任正处级干部x名副处级干部x名,平级交流正处级干部x名副处级干部x名。调整后处级干部整体结构合理,符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选人用人政治责任。
2019年,校党委深入学习领会并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积极贯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程序,优先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任到适当岗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处级干部严重缺岗问题,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实现“两个一百名”战略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思想。校党委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的深入学习和钻研应用。2019年,中央先后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印发了[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校党委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并编辑印发中心组学习读本供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尤其注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要求贯彻融入学校干部选任的工作实践,作为校党委选人用人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二)将干部选任作为强化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就“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教育的根本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9年,校党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坚持为党育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践行“三全育人”思想作为强化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路径,全面贯彻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各环节,以及所涉及的全体人员中。校党委将干部选任工作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选人用人过程中,首先看干部政治素养,看干部完成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能力和成绩,看干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的能力和成效,看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态度。
(三)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在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突出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体现校党委担负的主体责任和把关作用,确保学校选人用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人事酝酿小组”(即五人小组)负责钻研处置干部选任事宜,党委组织部长列席五人小组会议。从干部选任的酝酿动议到民主推举,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环节,都必须首先通过五人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才可进一步推进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票决干部任免事宜。党委常委会在钻研干部议题时充分听取与会常委意见,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党委书记最后表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组织把关。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以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校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进行任职前的廉政谈话。
二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亮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2019年,校党委坚持和加强党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坚定政治信念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养处级干部队伍。
(一)注重全面考察严格把关。注重提拔重用能坚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对拟任干部的意见建议,注重干部日常表现群众口碑,充分听取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取证,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不放过任何疑点,坚定防止“带病提拔”。学校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针对上级反馈和群众反映,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x位拟选任干部进行了深入查核,对x位拟选任干部进行了延伸考察。经过严肃查核严格把关,确认拟选任人员并不存在问题,经党委常委会集体钻研后,大胆使用。
(二)坚持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从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需要出发,坚定地把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提任到重要岗位,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实干出实绩,因实绩而重用成为学校选人用人的常态和共识。注重选拔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敢于担当经过重大斗争考验领导经验丰富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部门和院系正职。注重基层和实践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明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设好后备干部队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坚持综合研判人岗相适。选人用人过程中注重综合研判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定破除“四唯”,不拘一格选用干部,简单地“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以头衔取人”“以年龄取人”,都会冲淡党管干部原则,歪曲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看谁更优秀,从优秀对象中看谁更合适,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既看实绩也看潜绩,注重民意但不简单的唯票量人,对干部履职经历一贯表现和群众评价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统筹考虑,真正把优秀的人选放到适合的岗位上,把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有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选派到要害位置上。
三严格选任程序,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体制。
2019年,校党委坚定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进处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五篇】
**领导、同志们: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代表**党政班子将我**在201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克服重才轻德现象。所选拔干部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大局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中流砥柱作用。
二、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拔干部经过推荐、考察后,经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
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我校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制订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1年新选拔科级干部有****三人。**同志任职情况:
**,男,****月出生,大学毕业,助理经济师。2011年2月到。
**工作,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同志任职情况:
**,女,**年**月出生,大学毕业。2010年4月到**工作,身体健康。任职前为**。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今后,**将继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学校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必须具备领导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2011年3月1日。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六篇】
2.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打击邪气坚持原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7、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
%知晓率。
9、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3、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七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22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本事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22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供给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本事。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景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理解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景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景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22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经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进取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构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构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第八篇】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形势下,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他明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其基本精神,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干部任用条例》的鲜明特点,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它坚持扩大民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有新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干部任用条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出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委(党组)的部署,具体抓好落实。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干部任用条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关键在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不允许搞任人唯亲;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不允许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违反程序,我行我素;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允许拉关系,讲人情,给那些心术不正、跑官要官的人以可乘之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不放松。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能够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开创人才辈出、生机勃勃的干部工作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