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24年上半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本人切实履行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上半年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抓党建工作的有力推手。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敢于斗争切实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从严加强党员管理。2024年,全院共有党员21人。本人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作出示范、当好表率,营造遵规学规守规用规的浓厚氛围。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把好党员入口关,将政治素质作为第一标准,发展党员时严格审核条件,保证党员质量:2024年上半年,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接收预备党员1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挥各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优势,督促各支部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全年党费均缴纳完成:指导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组织生活熔炉作用,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防范和处置政治风险的能力,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确保我院党员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持续深化司法为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突出政治标准抓创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落实到位;突出实绩实效抓创建,把创建工作融入党建和业务工作之中,使创建过程成为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党建质量、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上半年开展为民办实事13件。深化社区党建共建活动,有效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上半年共开展社区志愿服务32人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党建引领促进基层综合治理,依托“法院+村居”综合治理机制,以点带面,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大力开展“法官+半月谈”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上半年共开展普法宣传讲座16场次,参训乡、村干部累计800余人:创新设立党委“司法夜调”“法官轮值”党建服务品牌,把党建作为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难点问题的有效抓手:通过在繁华地带店面设立诉非联动中心暨普惠金融纠纷司法协同调处中心、与基层党组织共谋共抓打造各乡镇、街道全覆盖调解平台、用“互联网+”模式开展线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及时高效参与调解、解决问题,有效破解因各种原因无法集中进行调解的困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具体。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理论联系实际效果不够明显指导具体工作成效不够显著。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机关党建方面,存在各支部开展工作不平衡,“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效果不明显。在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上还不够坚决有力,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能力还存在不足。
(二)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敏锐性还不够高,保密意识还需提高,保密教育培训还需加强。坚持和创新党建工作“三同步”机制方面,在创新意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感受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上的方式方法不多,形式较为传统。
(三)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结合具体工作方面形式较为单一,主动融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还不够到位。“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在具体党建工作中体现的还不够具体,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今后首要政治任务,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党的XX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警把个人理想融入时代主题、汇入复兴伟业,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二)推进融合深化。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意识,大力开展向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发党员干警进一步提振精气神,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筑牢廉政防线。“以案为鉴”,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成本之高、危害之大,以案为鉴,重点对照查摆问题,使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贪欲之害、不廉之果、失足之恨刻骨铭心,真正触动思想灵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言、慎行、慎微、慎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