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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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一篇】
共出动执法人员540余人次,执法车辆175辆次,道路巡查1493公里,检查各类型车辆1924辆。春运期间未发生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运输服务质量事故,实现了春运目标,现总结如下:
为切实抓好今年春运工作,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任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机构、人员,明确了分工职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春运工作机制,为确保全县交通春运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1月22日召开了20xx年春运交通执法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总队、支队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大队长在会议上提出了春运交通执法7大方面工作要求,对今年的交通春运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和安排布置。
(一)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大队在市支队的统一部署下,于1月22日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进行调配执法资源,制定值班备勤表,开始有序组织开展春运保障工作,保证了节前旅客及时、有序、安全运输。
(二)积极响应省厅、省总队“情满旅途,福运到家”的春运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通过宣传单、宣传横幅等方式公布大队春运服务质量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旅客投诉,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三)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
二是加强值班备勤,大队领导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根据县道安办要求,每天安排两名执法人员入驻册下公安春运服务检查站,重点监督农村客运班线以及七座以上客车超员超载情况,另外保证5名工作人员做好道路安全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旅游公路、冰冻灾害路段的巡查治理,严防占道经营、侵害路产路权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夜班备勤值班人员每天18:00到21:00期间加强对城区火车站、汽车站、农工商、新华都等路面巡查,对非法网约车、私家车喊客拉客、外地出租车巡游拉客等行为的震慑和治理。
四是通过不定期不定时检查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岭崇渡口的现场监管,及时排除渡口安全隐患。今年春运期间,大队共走访、检查各类企业10余家,发放春运宣传材料1400余份,立案12起,结案12起(其中道路运政10起,公路路政2起),合计处罚6600元。
(四)强化宣传,营造春运和谐良好氛围。
一是在单位办公区、车站、乡镇等地悬挂了宣传标语、横幅。
二是利用大队办公楼led屏等,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向社会公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三是每天制发了交通春运工作信息、简报等,并积极向支队、总队微讯号投稿宣传。春运期间,全系统共悬挂宣传标语3幅,编制各类信息、简报40余篇。
今年,大队严格依照春运方案,较好地完成了春运期间交通执法保畅通保安全工作。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
三是出租车与网约车竞争较激烈,矛盾较突出,存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大队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安全巡查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本县道路运输市场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二篇】
xx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对案件的检查及处罚的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同时还将影响商务行政执法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我们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二是邀请了县法制办法律专家就行政处罚、办案文书规范、生猪屠宰与酒类执法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并组织统一考试,给考试合格者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组织人员参加省厅和市局举办的商务执法培训班。三是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了行政执法程序,每个执法队员都严格按规章办事,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办理每一个案件。
为了扩大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让广大群众了解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一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于今年的、日分别在日盛商都、南门药店设置了咨询台利用图片展示、资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的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对涉及到商务领域的20多部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让经营者和消费都接受和了解商务执法的具体内涵,营造良好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氛围。
(一)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
对酒类、成品油等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
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转交、反馈等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工作守则、行为规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保密制度、规范用语等规章制度、联系点及各便民点职责,并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更加规范了12312联系点的工作。
(二)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处理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事。今年,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无错案,无违法办案现象。
(三)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规范了执法档案管理。
(一)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受理案件情况
设立12312举报投诉中心以来,接受投诉咨询人数显著增加,并且做到了立即受理、立即转办、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管理。为切实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流通体制规范化发展,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及时的开展研究和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成品油管理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内贸股开展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换证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市场,对每个油站采取上门走访、送达年检文件等方法将年检时间、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企业,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整改。通过一个多月紧张有序的开展工作,摸清了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及时上报了年检材料,全县48家成品油经营企业顺利通过了年检,及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检换证工作。二是对非法加油站(点)和群众反响强烈的加油站进行了整改。今年,执法大队对全县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进行了整改,对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送达了了责令改正书(停止非法经营通知书),并对加油机、加油枪及储油罐进行了封存,贴上了封条,有力维护了成品油经营市场。三是积极参与成品油抽样检查活动。12月份,市执法支队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新化14家加油站进行了抽样检查,我执法大队全程参与了此次行动。
(三)积极开展酒类备案清理登记和对伪劣酒品的稽查力度,规范流通秩序。一是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净化酒类市场,执法大队在4至9月份对全县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未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而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未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督促其办理。同时全面检查了《随附单》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酒类食品的进货相关手续,防止非法渠道和不合格酒品注入市场,确保酒类食品的安全消费。二是执法大队先后对全县的酒类批发商、零售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了登记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执法大队结合酒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厉查处了一些不法商贩销售假酒的行为。其中,查处假冒酒类65瓶,并对这些售假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依法对再生资源市场的清理和整顿。我执法大队针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乱堆、乱放、无证经营等不户现象进行了整顿,并加强了对典当、拍卖及二手车市场等行业的管理,推动了我县再生资源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启动了商业预付卡重点企业专项检查。
(一)、做好“12312”信息工作。继续做好“12312”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工作,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传达到相关股室,争取第一时间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有力的保障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酒类经营户、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点、私屠乱宰现象进行突击检查,确保经营和消费安全。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20多部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掌握商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行为,按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图严格执法,按规定程序实施,确保所办案件不发生违规操作。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疫情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不减压,通过加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力度,消除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传达学习上级下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结合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各分管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的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20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计划》,计划以安全生产为中心,队领导及分管领导下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落实上级安全法律法规、指令、文件,逐级落实了安全生产职责指标,明确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我们还利用进企业巡查的机会传播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期间,我队印发宣传资料千余份,悬挂、张贴标语30余份,与企业开展宣教活动50余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隐患是事故的苗头,整治隐患是行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为“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主体。通过对各企业(1)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驾驶人员档案的建立和及时更新情况。(3)车辆、设备设施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三个大的方面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监管,客运站场客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危险货物运输“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安全带——生命带”等规定进行巡查检查。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定期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管控,有力消除了车辆隐患。前半年由于疫情影响,大部分所监管的企业没能复工,在复工复产后,队领导及分管领导下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办公,认真负责的解答各企业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矛盾,为企业安全平稳发展服好务、带好头。对我市51家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340余家次,排查一般隐患75起,立行立改57起,责令限期整改18起。
绝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运输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学习教育、规章制度、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体现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面貌,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但也暴露出一些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松懈,“放羊式”管理的企业。企业内部分工不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甩手掌柜”式的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对于此类企业,已个别进行约谈警示,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抓好了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工作不能以大局为重;
过于强调安排,不能深入督促落实;
有畏难情绪,碍于面子不能及时收集资料报表。
1、继续深入开展“摆问题、责整改、摸底数、促完善、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企业内部时时抓工作局面。
2、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和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教育,减少“三违”现象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从各类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xx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xx年xx月xx日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四篇】
根据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行动,在加强市容秩序日常巡查整治的基础上,配合相关单位严查保健市场违法会销行为。
《__县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下发以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成立了“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郑金荣任组长,成员由城市管理综合科、龙洲分局、东华分局、特勤中队、各基层分局负责人组成,强力推进整治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科加强对保健食品户外广告审批,从严审查广告内容,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对已利用户外广告牌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
龙洲分局、东华分局和各乡镇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加大对公园、广场、小区等可能发生违法会销保健食品场所的网格执法力度,对发放保健品宣传单、利用流动广告车进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
特勤中队在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违建高发区等重点区域巡查时,对是否存在保健食品非法集会营销现象进行附带性巡查,若发现存在非法营销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2月11日至26日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检查龙洲公园、荣昌广场、江滨公园等公共场所15个,各乡镇集镇13个,未发现有乱设保健食品户外广告行为和非法集会营销保健食品现象。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五篇】
今年上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实施部门职能,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并且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资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市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农资打假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维权办法等。印发《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3320份,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并及时汇总信息上报。在全区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打假护农氛围。
我区严格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重点对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检查,对全区20个农资市场进行了80次农资市场检查,共排查154家农资经营商户,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未种子备案和未审定品种门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2份,避免群众经济损失共5万元;调解农资质量纠纷3起,已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万元;协助外地市调查农资案件1起。
截至20xx年7月15日,全区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性农药除外)》178家;审核上报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证》5家。重点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经营门店(非限制性)是否存在销售限制性高中毒农药,对于存在限制性农药情况,责令下架停止销售。20xx年上半年全区农药使用量近130吨,高毒农药占比5%,环比下降1%,切实落实了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
三、下半年工作部署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小麦季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0xx年7月15日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六篇】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商品流通领域各种不法行为,规范我市成品油行为的市场序,进一步增强商务综合执法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意识,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布置和我队的工作计划,规划将20xx年年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商务执法工作的领导。局党组非常重视商务执法工作,局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执法大队大队长切实承担起商务执法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监督大队执法工作,对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局领导都能亲自参与,全面推动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根据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了解,大队对执法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从而有效地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学习,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来,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今年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整体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理论,执法技术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学习。主要学习了《安全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网络查询等,极大的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今年上半年办理的案件中,无一例出现差错和申请复议案件。
(三)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发挥职能效应,净化成品油流通市场环境,效果明显。围绕用好“放心油”营造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出动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80人次,对全市非法经营成品油进行查处、取缔。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商务综合执法的形象。执法大队具体案例:1、20xx年1月2日,在祥符320国道工业园内取缔了一个非法固定窝点,共没收非法柴油大概21吨,并处罚万元的罚款,并对油罐拆除清场。2、20xx年1月18日,在杨塘板栗场非法窝点没收非法成品油5吨,并处罚1万元罚款。3、20xx年4月11日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进行查处,没收非法油品19吨左右,对改装油罐进行分割处理。4、20xx年3月25日,对流动非法加油车赣cb0246对外销售非法柴油进行查处,没收非法柴油3吨。5、20xx年5月20日,在灰埠镇碧山行政村取缔一个大型非法制作销售窝点进行查处,共查处非法柴油53吨,处以20万元罚款,责令拆除。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11月29日,先后在八景、黄沙、荷岭、上湖、汪家、工业城共封存取缔非法固定窝点8家,共没收非法油品大约70吨左右。今年以来共没收非法油品和罚款共计90万左右。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嚣张气焰。
(一)我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硬件设施和执法经费不够。
(二)由于商务领域执法监管,线长面广,执法力量薄弱,必须加强同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执法。
继续抓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搞好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成品油的窝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整顿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七篇】
今年以来,区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走在前列、永葆一流”任务目标,以“强作风、转基础、树形象”为抓手,扎实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大幅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构建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体系,并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立了党组成员定点联系党支部制度,坚持一线工作法,一线发现、一线解决问题。修订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工作制度7件,有效解决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形态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今年局机关党委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擦亮了“友善志愿·暖心城管”志愿服务品牌,坚持开展了“双报到”社区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点亮困境儿童“微心愿”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70次,捐献共计一万余元的爱心款及图书、8台平板电脑、8套桌椅、8盏台灯、4个拉杆箱和4套运动服,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和学生的生活、学习。今年我局滨河执法大队被菏泽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授予菏泽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三是突出一线工作法。坚持“红旗高扬在城市管理第一线”,深度融合“红旗高扬”红色品牌建设。通过“亮身份、做表率、争先锋、尽职责”活动,全面强化党员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了户外广告、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市政公用等集中治理工作,协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四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强作风、转基础、树形象”行动,以“执法规范化、队伍标准化”为目标,全面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坚定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全力打造服务型执法队伍,确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26项清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增进了管理双方相互理解,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今年3月,我局女子执法中队被全国妇联表彰并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一)市容秩序巩固提升
一是不断加大市容秩序执法检查、巡查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采取“疏堵结合”措施,循序渐进疏导经营者进店经营、流动摊贩入市经营,新增祥光新天地1处临时集贸市场、增加就业岗位200余个,累计规范违章经营行为6000余起、取缔流动摊贩127家;二是不断增加沿街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私搭乱建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累计依法拆除零星违章建设170余起,立案查处违法建设和建设施工噪声扰民案件13起;三是深度参与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累计规范车辆停放4700余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四是扎实开展城市线杆线缆专项整治工作,主次干道入地线缆55千米,敷设地下管网千米,拆除线缆千米,拆除线杆745根,更换表箱425个。
(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新增保洁67万平方米,城区保洁达到634万平方米。
一是城市保洁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作业要求,实行深度精细化保洁。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优势,不断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增加机械化作业频次,对辖区道路进行全天候、不间断机扫、冲洗、洒水降尘作业。洗路车、湿扫车、洒水车和雾炮车密切配合,人员车辆合理安排、科学调度,机械作业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二是在确保日常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加大清洗力度,重点对监测点周边道路进行全面冲洗作业,力争路见本色。利用作业缝隙,采用人机协同作业,对主道、辅道及人行道彻底冲洗。
三是国省道保洁采取“机械作业法+人工保洁捡拾”的工作机制,对主路面全部采用机械化洗扫、洒水、降尘。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保洁实现了无缝衔接。
(三)人居环境逐步提升
坚持“两级双线”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制度。采取日巡查、月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乡村人居环境的督导督查力度,着力加强一线问题排查和现场解决,加大对村庄道路、房前屋后、田野荒地、河流沟渠两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全面清理非正规垃圾点和卫生死角等问题,确保垃圾无积存,做到日产日清。今年以来新增垃圾桶6750个,更换清运车3台,排查零散生活垃圾问题4807处,全部按期整改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
(四)雨污分流持续改善
我局积极参与城区雨污分流工作,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6名精干力量,发放明白纸10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30幅。共计承担13个大型商户雨污分流工作已全部完成,城区现有717家经营性排水户已全部对接雨污管网。
(五)城市照明系统不断完善
府新路、兴华路、复兴大道、人民路、定砀路、鳞迹路、汽车小镇、稻香村、陶都新韵小区等道路安装路灯1365基。
万福新城具备施工条件的范蠡路、定保路、何楼路、商圣路、万泉路、范阳北路等6条路完成643基路灯基础及穿线管安装。
(一)道路扬尘治理不断强化
一是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和洒水18小时工作制(早5点至晚11点),日均出动洒水洗扫作业车90余台次,垃圾清运车辆100余台次,保洁工人200余人次,主次干道洒水8次以上、主次干道机械化湿扫6次以上;人行道每周完成至少1次全覆盖冲洗。国省道一级路每天洗扫2次以上、洒水冲洗4次以上;二级路每天洗扫1次以上、洒水冲洗2次以上,中央分隔带每周擦洗1次以上。
二是完善渣土运输监管制度。渣土运输实行挂靠制,并严格按指定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做到有申报、有登记、有序运行。目前登记5家专业运输公司、94辆运输车辆,并纳入数字化监控平台。执法人员24小时全天候管控,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夜间偷拉私运、超载抛洒、扬尘污染、噪声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垃圾分类积极推进
一是积极探索“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垃圾分类模式,南王店镇19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投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20xx个,可回收、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桶650组,已全部并排分组投放,另外建设阳光温室房1座。
二是城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实现垃圾分类同步推进,区政府建设垃圾宣传亭1处,投入生活垃圾分类桶380个。
三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深入村庄、学校、进行宣传讲解,从源头正确引导市民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生活垃圾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深能环保发电厂项目建成投产以来,日垃圾处理量648吨,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万吨,日发电量万度,日并入国家电网万度,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四)餐饮油烟治理持续加强
一是对餐饮服务业、机关学校食堂等采取错时执法、动态监管、延时服务等措施,确保“下班不空岗”,通过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以来,依法查处油烟超标准排放案件62件,其中限期整改56件、立案查处6件,形成餐饮油烟违法震慑力。
二是积极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试点、居民油烟净化器试点安装工作,今年以来,试点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200余家,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时监测油烟排放浓度、设备运行状态等,自动对超标排放及异常企业进行提示预警,执法人员及时跟进处理。同时,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居民油烟净化器试点安装,由政府出资在试点小区博文华府38个烟道统一安装新型油烟净化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一)市政交通设施持续完善
一是对城区路面、人行道等市政交通设施及时维修。截至目前,城区道路共更换维修护栏18000米、施划道路标线26000平方米,修复路面30000平方米、路沿石7900米、人行道7500平方米、市政交通设施1000余套次。
二是在引入松果共享电单车的基础上,今年又引入永安行、青桔共享助力单车,投放车辆1840辆。形成良好市场竞争机制,让市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更绿色低碳。
(二)完善15分钟生活圈建设。打造1处“15分钟生活圈”,其中,占地亩的荆庄农贸市场综合体已竣工并于9月投入运营。配套建有1座绿地公园、1座足球场、1座施划96个停车位的绿荫停车场、1座公共卫生间及垃圾中转站。进一步完善了城市配套功能,满足了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极大地方便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今年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67万平方米,涉及3个项目,清洁取暖改造8310户,涉及11个镇街25个村居,改造方式为每户两台碳纤维电暖器和一台电磁炉,同时进行室内线路改造,已于8月下旬全部完工,累计达到39570户,有力保障了群众温暖过冬。
(四)强化公厕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公厕10座,城区40座城市公厕均达到城市ii类公厕标准。同时加强了对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日常运维,24小时对外开放,对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的大扫除,基本消除了异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环境品质得到大幅改善,市民如厕舒适度大大增强。
(五)城市管理迈向精细化
一是数字化城管持续发力。新增监控25路,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重点区域监控覆盖面。设置市政设施、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公用事业等7个二级部门,由数字中心负责统一受理来自社会公众、信息采集员、领导批示等多种来源的城市管理问题,经甄别立案后,统一派单处理,并对二级部门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17928件,处置17899件,按期处置17004件,处置率%,按期处置率95%,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办理群众投诉、领导批示等各类接访件1069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2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有效解决了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共享信息1869条,增加了政务公开透明度,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梳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亮点及好的经验做法,先后在《学习强国》《山东新闻频道》《菏泽日报》《菏泽市电视报》《新浪微博头条新闻》《菏泽大城管》等媒介刊发报道60篇,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城管正能量得到彰显,城市管理社会认同感增强。
(一)强化城镇燃气安全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检查责任,确保各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并不定期组织燃气企业和液化气站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制定《20xx年度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分别与四家燃气企业和七家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敦促企业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认真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敦促燃气企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同时,不断加大安全宣传投入,广泛宣传燃气法规、燃气安全知识、非法经营燃气和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危害性。今年以来组织培训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先后聘请专家6人次,组织开展4次集中执法检查,重点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抢险抢修、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气代煤”工程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开展活动以来共排查出隐患问题133处,现场立即整改106处,限期整改27处。目前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问题的发现、整改、核实实现了闭环管理。
(二)强化城市防汛安全
修订完善了城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防汛突击队、防汛抢险队等5支应急队伍,配备抢险队员100余人,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机制,保障城市汛期安全。同时储备了铁锹、排水泵等常用设施设备和铲车等工程车辆60余台套。落实专人负责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随时领取使用。组织人员重点对京九铁路立交桥、崔庄立交桥、铁路水井桥、万福路桥、万泉路桥等5个泵站24小时值守,对存水及时提排,为过往群众提供便利出行条件;同时强化机动巡查,对破损市政设施及时修复,确保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一)继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管理工作。加大市容秩序执法检查、巡查力度,深入治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摊、乱设点等“十乱”行为,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城镇管理考核。着力在精细、精美、精致上下功夫,不断在强基础、补短板、提品质、出亮点上提升城市品质。围绕“地上地下、空间立面”全方位提升镇(街)驻地和居民聚居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园林绿化以及市政设施水平,重拳治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摊、乱设点等“十乱”行为,建立城镇管理长效管控机制,常态保持城镇容貌整洁优美。
(二)持续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城市照明系统安装。根据区委、政府决策部署,逐步推进城区城市道路路灯照明系统安装。计划对万福新城范蠡路、定保路、何楼路、商圣路、万泉路、范阳北路等13条道路安装智慧路灯1622基。
(三)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原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置,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长效运行、监督管理体系。
(四)常抓不懈保障燃气安全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国务院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持续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对燃气场站、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燃气管道、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
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对辖区内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梳理,特别是跨区域经营和未经报批擅自建设改建燃气设施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重点排查非法储气倒气黑窝点,对于无证经营的倒气设施、设备进行查封取缔。
三是对学校、餐饮等商业天然气使用场所及居民用户的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保障用气安全。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八篇】
xx县商务局成立于2005年,属xx县人民政府组成局,现有在编人员64人(含县屠宰办11人),其中退休人员 27人,在职人员37人,在职人员中,商务执法大队在编人员18人(含县屠宰办执法中队11人)。三年来,我县的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健全机制,强化队伍,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局主要承担全县的酒类、定点屠宰、报废汽车拆解市场、成品油、潲水油、再生资源回收、食品安全、商业网点建设、典当、拍卖和旧货市场等商务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快速地监管好全县商务领域的各项工作,解决商务执法难度大、监管不到位、力量不集中等矛盾和问题,我们认为没有一支专门的监管执法队伍,工作则难以落实,难以保障国家及省、市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于是我们在2010年初就向县政府申请成立商务执法大队。县政府对商务工作非常重视,于2010年1月18日迅即召xx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商务工作,同意组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安排编制7人,另整合县屠宰办执法大队11人,组建18人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工资全部进入财政统发。年初财政预算安排商务执法方面的经费20万元,8月份县编办正式批准成立了xx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为商务局内设机构。组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以来,我县商务执法运转良好,执法力度得以加强,执法效果显著,执法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局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成立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确定一名副局长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每项行政执法行为,都明确到领导、股室和具体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了每个领导、执法岗位的执法范围、执法责任,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办案人员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开展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由分管副局长组织一季一督查,平时不定期地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商务局成立组建以来,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能认真学习商务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商务领域的各项知识,并认真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认识了解了商务工作和商务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2008]503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8]7 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我县执法机构,落实了执法队伍人事编制,完善了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了执法工作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为更进一步加大商务领域执法工作力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律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 “五五”普法的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xx省行政程序规定》、《xx省酒类管理条例》,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新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后,我们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相关人员参加了市里的培训,并组织所有屠宰执法人员和屠宰场法人代表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同时,加强了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了定点屠宰专业稽查队伍,调整了部分执法人员,充实了执法力量,乡镇定点屠宰稽查队伍也得到了加强。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净化全县市场,还老百姓知情权和举报权,xx县于2010年6月3日及时开通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同时制定了《投诉服务职能职责》和《限时办结制》,明确 2名执法人员接听投诉电话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办理。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开通以来共接到投诉48起,办结48起,办结率达百分之百,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年以来,组织了10次酒类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共计1330余人参加;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学习了《成品油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8次;组织全县7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进行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6次。开展商务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活动3起。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编印成小册子共6000份,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提高了对商务部门法律法规的认识。
酒类管理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既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重任,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齐心协力,把酒类管理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商务部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我局认真贯彻精神,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逐条领会。印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逐个门市、饭店进行宣传,并通过xx县电视台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消费者、经营者认识了酒管工作的重要性。对乡镇、农村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并且做到热情周到,服务上门,在县商务局设立咨询窗口,统一办理备案登记。我们在酒类管理工作中,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管理,印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等,实行经营户收文签字,引起了经营户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工作,减少了执法中的磨擦。加大稽查力度,做到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年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进行了市场大检查,3年来共组织了21次酒类流通执法检查,共没收并现场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酒类1200 余瓶,同时通过电视进行了专题报导,有效的净化了酒类市场。
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中,我们加大市场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定点屠宰场肉品上市,严厉打击病死猪肉上市销售,有效地杜绝了病害、注水等不合格肉品上市,保证了上市肉品质量。
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针对节假日等一些特殊日期,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07年县屠宰办出动各综合部门执法人员3300人次,组织联合执法30余次,查缴私宰肉及不合格肉品5900公斤,捣毁私宰窝点5个。08年县屠宰办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800人次,平均出勤350天以上,年查扣6500公斤违法肉品食品,一年内端掉私宰窝点6个。09年县屠宰办出动执法人员4200人次,查处不合格肉品6800公斤,均对病害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货主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联合执法,加大了执法力度,威慑力很强,对屠宰户震动很大。三年来共组织专项执法97次,查处并现场销毁不合格生猪肉品案件104起19200公斤。此外,我们抽调精兵强将,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共取缔私屠滥宰场点34个。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根据县屠宰办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责任书xx县生猪定点屠宰点的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屠宰场建立完善生猪入场出场肉品检验制度,入场生猪要有动物检疫合格标识方可进入,肉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要达到100%,经肉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肉品不得出场;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完善不合格生猪肉品出场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违规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制度,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屠宰技术人员上岗登记制度,要求其不得屠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生猪,不得屠宰有疫情或疑似疫情生猪,不得将生猪肉品注水或注入其它有害物质;县城城区实现定点屠宰率百分之百,保证了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分片包干、定岗定责。针对我县是农业大县、人员居住分散的具体情况,我们采取“分片包干、定岗定责”的方法,根据市场和屠商的具体情况,把全县分成东部、西部和中部三片,实行分片包干、定岗定责,把每片区域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把每个执法队员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屠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定期轮岗。全体执法队员根据各自监管的市场情况按时上下市场,全过程进行监控。在分片包干的同时,对市场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全体执法队员集中整治,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统分结合,灵活机动,既调动每一个队员的积极性又充分发挥大队的整体力量。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杜绝“潲水油”流入餐桌。提请县政府成立了“潲水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通告》,2009年3月,我局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多次对县内“地沟油”黑窝点进行了清查,清查中发现2家 “地沟油”窝点,在我们联合执法下,关闭了黑窝点,从而截断了“潲水油”流向餐桌的途径。在排查取缔“地沟油”黑窝点的同时,我局督促美味巢、新大新、金城酒店、衡东宾馆等县内12家大型餐饮单位与“地沟油”回收加工企业签订回收合同、建立了食用油台账。
4月份,组织4个专项检查小组,开展了餐饮业潲水油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了54家餐饮单位。各被检单位基本上都建立了食用油登记台帐,同时,通过此次监督执法检查,向各餐饮业主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控制了潲水油上餐桌的现象,组织专人对全县100多家餐饮、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摸底,并发放了宣称资料。要求各餐饮业的潲水油、地沟油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加工,所有的废弃食用油脂必须由具有环保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与加工。
二是加大力度,规范成品油市场监管。每年结合成品油年检年审工作,对各合法加油站点严格进行审核。对年检中发现的部分加油站点证照不齐、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法律文书,三年来共计下发120余份,督促各加油站点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今年6月,根据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对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编印了相关6部门关于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适用法律法规宣传小册500份,出动宣传车12台,并在县电视台录制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宣传录音,在县城区及各乡镇巡回播放,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截止今年9月份,我局联合工商、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共联合执法5次,出动执法人员 120余人次,查处了非法流动加油车7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成品油经营秩序。下一步,我局重点将对部分乡镇存在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彻底整治,限期停业关闭。
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对定点屠宰、酒类和商务其他领域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法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经县法制办审核,制作了各类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并严格遵照执行。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按法律规定审定,凡不具备资格的一律禁止上岗执法,对有执法资格的,一律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处理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事。三年来,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复议、上诉案,无复议变更处罚、上诉败诉案件,无错案、无执法违法办案现象。同时,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
及时总结上报执法大队的工作情况。2009年以来共上报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4份,专项工作情况汇报5份。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成品油及酒类监管信息10条,扩大了宣传面。积极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工作活动和市屠宰办组织的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情况检查,积极宣传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和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现状。将大队的各种制度、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大队的日常监管工作掠影等制成板报公布上墙,提高视觉效果。
2009年7月18日,由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我局召集检察、司法、公安、财政、畜牧、工商、市场、质监、卫生等部门召开了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一是建立和完善xx县商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检查、考核、联络员等制度。二是针对当前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顺、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案件移送不规范,现行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检查、考核、联络员等制度,并深入实施。针对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认识不足、案件移送不规范等问题,计划在明年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联络员进行一次执法理论培训。今年6月,针对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问题,我局又组织了工商、安监、质监、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领导进行会商,共同研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及处罚措施和办法。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我县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已日趋规范化,逐步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政府和法律赋予商务的重要地位与全社会的认知度还有一定差距,商务职能作用在社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还没有被全社会充分认识。另一方面,一部分经营户和群众对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了解甚少,依法经营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义较为淡薄。
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工作还没有启动开展,个别部门配合不到位,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还存在着方法欠妥当、执行欠到位等现象。
执法队伍中专业法律人才缺乏,执法水平与领导和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我们虽然在2010年组建了商务行政执法大队,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为了把执法工作做得更好,提升我们的执法水平,请求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把我县商务执法工作纳入试点县(市)范围。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九篇】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农资监管水平提升,依据局执法领导小组的安排。起草转发了《西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
(二)参加农业综合
执法工作参加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限时的工作,必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参加市支队组织下开展全市执法骨干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参加春、夏两季农资打假行动每年6月起至8月参加集中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9月至3月参加集中开展的秋冬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参加节假日期间的专项行动。
是在农业综合执法中,我注重讲究方法方式,从农资供应,行为规范,依法查处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注意轻重缓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对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乡镇村、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市县区域交界乡镇村,农资游商游贩活跃的集市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工作中,我善于避重就轻,为了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针对蔬菜用药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我县农产品安全。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周边农资店加大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坚决查处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未经登记或假冒登记,以及超过质量保证期或质量低劣的农药;检查农药的标签、标识及擅更改标签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防止因农药标签误导农民。
每年都参加执法检查55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8家(次)以上。三年了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农药案起,涉案农资价值达2万多元,罚没1wan千多元。
没收过期农药兽药225瓶,针剂23盒,40袋(其中兽药25袋);对2家销售拆分小麦种子、4家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的经营店进行警告和没收,共没收小麦种子116公斤,蔬菜种子151小袋。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对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叶面肥料为重点进行检查。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进行标签抽查工作,每年抽查农药标签70个以上,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作为常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我来说,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我来说,既不懂法律又不懂执法,急需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局领导十分重视,给我学习的机会,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年来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培训1次,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参农业执法培训次,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根据我县农资经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对全县农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解了法律法规和配套管理办法以及农资经营管理知识,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会后,农资经营人员农牧局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销售合格农资,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纠纷。
随着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增多。作为农业执法人员,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受理经营户23家,初审通过90家,现场审核93家,其中限制农药25家。发许可证93家,整改的39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近1000人次,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理清思路理顺工作流程,公布申请条件,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初审人员进行初审,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和法定形式的,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有领导小组再审,然后颁发许可证。初审材料不合格,通过书面告知不合格的理由,让其进行修改,直至合格后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颁证工作。开展农药经销员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230人,186人通过农药经营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获得农药经营资格证;扎实推进初审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要求》对经营户进行初审,举办了青海省首张农药许可证颁发仪式。政务事项服务方面,首先是接受政务事项清单,然后是审核,最好上报,我局权责清单共186项,数量大,任务重、编制上报工作时间紧,我们经过分类整合,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实施清单编制、审核、上报、公布170项。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并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条,其中自然人许可32条、法人许可121条,自然人处罚8条。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梳理、审核并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7项。20xx年,我主要承担法治工作,认真审核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案卷的审核,全年共审核执法案卷8件,对执法处罚事实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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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十篇】
(一)为维护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月期间我局加大对客运市场巡查力度,采取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对县城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严查严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5台次,共检查车辆27台次,有效震慑了非法营运活动。此外,我局还与公安交警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振兴客运站及人民医院周边)进行定点蹲守,对占用出租车专用通道及扰乱旅客运输秩序的摩托车进行劝离。
(二)春运期间,一些出租汽车不文明服务的陋习有所抬头。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佛冈县人民出行交通运输环境,我局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不文明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强化路检路查,以出租车乱要价、拒载、强行拼客为打击重点,全面整治营运秩序。每天派出流动巡查执法人员,对县区重点区域、主要道路进行全方位巡查。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共检查出租车57辆次,批评、教育出租车不文明经营行为7宗,依法处罚出租车中途甩客、议价案件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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