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xx区人民检察院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上级院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检院提出的"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以"强政治、重业务、抓检务、亮品牌"为全年工作主线。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发力打造"绿色卫士"品牌形象,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强化检察队伍素能
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力抓好党建工作。组织全院人员参加省院召开的主题教育动员视频会议。认真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主题教育必学材料、书籍确保人手一份,督促检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均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党员树牢宗旨意识。强化领题调研,班子成员结合省院确定的3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本院工作要点,立足分管工作的难点,坚持问题导向,撰写调研报告5篇,召开领题调研成果交流会,对发现的林区非法占地乱象、扫黑除恶工作、公益诉讼等5个专题进行研讨,研究15项解决措施。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和政治学习计划,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月调度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有方向、有抓手。强化把党组织建成"党员之家"理念,加大对困难党员、职工慰问帮扶力度。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群团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网络舆情工作。全年在本院内外网发表
新闻稿73篇,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宣传文章68篇,省级媒体转发69篇。加强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构建多渠道的检察宣传途径,利用长春林区分院内网网站、本院外网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网络平台推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新媒体工作机制,利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上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动态,加强宣传人员素能培训。坚持每日舆情监测,及时完成省院和分院宣传部门安排的转发和网评任务。
三是加大检察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提升队伍综合素质。通过"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干警在"新时代e支部"网上答题,下载"学习强国"观看专题党课视频、"两学一做"专栏等内容,领会实质、掌握精髓。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讲堂,推进检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支持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司法考试培训,有2名干警通过2019年度司法考试。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院人员切实受到教育警醒,检察业务短板弱项明显改善。
四是认真落实上级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我院认真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江源区内6位民营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我院并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他们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顺利发展。
五是以"五个一"廉政警示教育为载体,为全院检察工作提供队伍纪律保障。办理1起长春林区分院检务督察部交办的案件。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精神,按时汇总各部门数据及报告上报分院,截至目前,无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和"以案肃纪,廉洁从检"警示教育活动等进行全程监督。围绕检察业务开展专项督
察,下半年对2018年度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开展常规抽查。通过对随机抽查的16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部门。开展多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指导各部门建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以铁腕之势扼制违法违规。通过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对节假日值班值宿情况督察等形式,持续提升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二、以强化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9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2件25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和决定逮捕19件22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追捕1人)受理本院报请逮捕3件3人。批准逮捕11件14人,逮捕率为47.62%;不批准逮捕11件11人,不捕率为52.38%;决定逮捕3件3人,逮捕率为100%。办理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本院实际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公安机关均作出了立案决定,其中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移送法院审查起诉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0件(本院实际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已撤案)。本阶段无错捕、漏捕情况。在已办理案件中,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型案件5件5人,占案件总数的26.3%,涉及罪名分别是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7件86人(含追诉1人;含第三检察部脱逃案1件1人),去年结转2件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涉恶犯罪1件3人,破坏森林资源型案件有43件58人,占案件总数的65.9%;已审结51件63人,其中起诉48件59人,不起诉2件3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并案处理1件1人,未结16件19人,审结率为75%;本院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3件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已得到回复;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回复并落实。
现已按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春林区分院和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实现了林区检察黑恶势力线索零的突破。参与和主办2起上级院交办的涉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调查工作,其中主办1起正在调查中。
五是不断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共受理群众来访9件10人,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8%。受理1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转交我院民行部门办理,现已结案。在全国、全省"两会"、"春节"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敏感时期,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设立了律师工作室,主动加强与区司法局的沟通联系,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深入宣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检察服务职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岗位实行早开晚关,午休时间专人值班,确保前来走访办事群众需要当天办理的事项全部当天办结。
六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案件流程监督,严格把控案件办理质量。认真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起诉、不起诉案件及本院民事行政等部门的案件及时分流监控,录入相关法律文书。共公开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44份,法律文书公开率100%,公开案件流程信息85件,及时准确主动推送信息,不断提升检务公开工作水平。共监控个案102件,反馈文书适用提示45条,发现案卡信息未及时填录11条。共67件案件已制作电子卷宗,共计167卷,2522份文件,共9926页,制作率100%。今后将严格依照电子卷宗制作标准及时制作电子卷宗,推进我院检务信息化进程。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提升检查工作效果,我院开展了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共评查案件210件,其中评查优秀案件11件,占比5.2%,合格案件199件占比94.8%。2019年本院入额院领导5人,其中2名新进员额检察官尚未开始办理案件,其他3名院领导均完成办案数。主持全院工作的副检察长、主管第一检察部副检察长及主管第二检察部副检察长办理案件数分别为3件、11件、16件;占各部门平均办案量分别为16.8%、27%、106%。
七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强化林区乱象治理。2019年我院各业务部门以每案一查一表的方式,共排查本院3年以来各类案件卷宗212件,接到举报相关黑恶案件线索3件,现已按照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春林区分院。开展走进基层林场、社区、校园宣传活动13次,发放宣传材料2400余份,开展宣讲活动5次,两微一端等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新闻21篇,北方法制报等省级媒体平台发稿次数7篇。分别同三岔子林业局、湾沟林业局及三岔子、湾沟森林公安分局、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等15次,共同签发相关文件6份。在林区乱象治理方面,共排查统计检察建议线索16件,公益诉讼线索3件,并完成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三岔子林业局3处问题的回访核实工作。共开展走进基层林场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会议形式开展宣讲1次,两微一端等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新闻6篇,北方法制报等省级媒体发稿次数2篇。报请长春林区分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案件2起,其中1起经庭审判决达到治理效果,另1起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赔偿林地破坏损失。
三是以创新发展为方向,稳步推进检察服务保障工作
2019年,文字综合及日常管理方面,共撰写各类综合稿件30余篇,编发检察简报11期,其中长春林区分院转发5篇,积极做好文字参谋助手工作。建设多媒体视频会议室,努力推进"智慧检察"工程建设。引入职能印章管理设备,规范印章使用流程。加强保密宣传和保密教育,加强对涉密文件、涉密设备、系统USBkey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内部审计,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车出行审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出入库登记制度,推进检务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工作网独立机房,对检察工作网的局域网和看守所分支网络进行部署,安装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为机房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受司法改革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套转工作影响,部分干警思想存在波动,不利于工作。
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余,创新不足,亮点工作不够突出。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跃升。
二是进一步补齐综合行政及业务工作短板,逐步形成人岗相适应的工作局面。
三是进一步狠抓落实,打造亮点,确保各项工作稳进提升。检察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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