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建设管理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市住建委的领导下,区建设管理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人民城市建设重要理念,聚焦X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全力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风险,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管理精心谋划者、重大工程项目有力推动者、建筑建材业市场公平捍卫者、生态发展理念务实履行者、安全底线坚定守护者等重要作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积极进取、改革创新,现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政总揽,统筹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持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全力保障X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并将各乡镇、各部门年度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交区委组织部存档。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指示,并带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将专项行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综合运用联合执法、督导调度、总结通报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共组织各类专项检查350余次,多次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检查社会单位1500余家,整改隐患2800余处。三是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监管机制,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分级约谈、函告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负责人,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重要时段预警、高危行业提示、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向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函,提醒加强安全检查,落实严管严控措施。2024年以来,累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20余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房屋安全、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专项排查
深入落实市领导关于建筑工地及房屋安全的批示精神以及市住建委的工作要求,我委在本区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是聚焦建筑工地排查整治。4月28日启动在监在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梳理项目清单,目前共涉及71个在建工地(其中51个新改扩建设工程、20个装饰装修工程)。各部门、乡镇、公司(园区)聚焦限额以下小型建筑工程,重点对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信息备案情况及未批先建、违规拆分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在节日期间检查的基础上,5月7日起,我委下属安质监站再次分三个检查组对我区在建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共对35个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隐患90条,开具整改指令单14份,局部暂缓施工单4份,行政处罚6件。二是聚焦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4月24日启动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充分运用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数据成果,充分发挥各部门、村居和相关专业力量,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全力消除“盲区”部位。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农村经营性自建房643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04946栋,共新发现非经营性隐患房屋15栋,其中10栋已拆除,5栋落实封闭管控措施。三是聚焦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督促指导各乡镇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有序推进专项排查整治。截止目前,已完成所有128个点位的排查工作,无实际经营行为和已拆除点位3239个,存在入户、飞线、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问题点位29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实际正在经营点位3889个,经营类型主要为经营类型主要为生产加工(1518)、批发零售(671)、民宿(672)、出租(445)、餐饮(187)等。目前已完成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规范改造6105处,整改率为86%。
三、坚持风险防控,全面稳固燃气领域和地下空间管理秩序
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燃气领域和地下空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强化排查检查,消除燃气及地下空间安全隐患。组织专班成员单位、乡镇自行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全区餐饮企业、学校、卫生系统、养老院、燃气运输企业、社区、器具销售场所等开展实地抽查,共计出动386人次,检查112家。与区公安分局联合牵头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长兴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重点区域燃气安全、对地下空间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的小区开展联合检查。二是推进实事项目,提高用气安全。加快用户非安全型燃气器具及附属配件的更新替代,完成5461户(市级指标7407户)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接软管更换工作,完成4.5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接软管及调压器更换工作。统筹做好瓶装液化气替代改造工作,制定整治区域,分阶段推进既有管道气小区仍使用瓶装气居民用户开通管道气工作,风伟三、四、五村燃气管道建设工作正顺利推进,已完成立管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通气,通气后将惠及1304户居民。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安全管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及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推进“区城市管网数字管控平台”建设,以“一图管全网”的设计思路,一期将全区范围内燃气管线、供水管线、智慧路灯等进行综合监控,形成风险一张图、处置一张网,基本实现燃气风险可防可控。
四、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以严之又严的作风、细之又细的措施,切实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一是组建专班,全面提升整改工作效率。第一时间成立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专班,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全力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切实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统一、统筹推进,推动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相融共促。二是全面排查,补齐短板促提升。落细落实迎检各项任务,聚焦近年来上级环境保护督察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坚决做到全面排查、全面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堵住漏洞,确保整改工作稳妥有力。三是精准务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办理督察反馈问题,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领导包干、一个专班推进”,坚决反对不作为、慢作为。加强请示汇报,积极配合,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对中央督察组移交单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总体来说,2024今年以来,全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区专项治理工作还面临不少难题和挑战,很多工作仍亟待加强和改进: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力,过分依赖监管部门,企业自查自纠能力不足。二是行业监管还存在一定的“死角盲区”。与属地乡镇的工作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农村自建房安全长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三是群众燃气安全意识薄弱。部分用户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乱接乱改燃气设施、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等行为,增加了燃气安全风险。
对此,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在今后专项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执法管理、基础建设、宣传引导等工作,全力提升区域安全事故防范效能。
一是进一步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地,全力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完善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现场联动,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坚决弥补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有效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抓好建筑工地、房屋安全、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工作。对在建建筑工地持续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对危大工程、高空作业、起重机械环节的安全监管把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依法分类采取改、停、封、拆等安全管控举措,组织专业单位开展检测鉴定,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入户充电、飞线充电三类的突出问题,聚焦排查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有效遏制风险隐患。
三是进一步推进民实事工程。加快推进风伟三、四、五村燃气管道建设、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更换燃气橡胶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更换燃气橡胶连接软管及调压器、既有管道气小区仍使用瓶装气居民用户开通管道气等工作,提升用气安全,切实减少居民用户端潜在的隐患风险。
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各类新媒体,加强建筑工地、房屋、燃气、地下空间安全宣传,提高企业、群众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典型安全事故实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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