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的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的调研报告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排,10月底至11月初,本人带领环保、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围绕“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这一课题,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xx等工地、xx企业等地,了解我县污染防治情况。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县市经验做法,结合平时工作推进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就下一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出一些粗浅的调研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大气、水、土三大指标基本情况
1.空气环境质量方面:PM2.5浓度年初目标值26.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年初目标值94.8%。截至10月31日,全县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2.5%;空气优良率为97.3%,同比改善6.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89天,同比增加15天。
2.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年初目标值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年初目标值100%。截至10月31日,我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年初目标值达到95.8%。截至10月31日,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为100%。
xx县环境指标情况表 | |||||||||
指标类别 | 今年数(1-10月) | 2022年数值 | 目标值 | 排位情况 | |||||
省 | 市 | ||||||||
省 | 市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大气 | PM10 | 44微克/立方米 | 42微克/立方米 | / | / | 59 | 61 | 11 | 11 |
PM2.5 | 27微克/立方米 | 25微克/立方米 | 28.9微克/立方米 | 28.9微克/立方米 | 74 | 68 | 12 | 12 | |
SO2 | 7微克/立方米 | 7微克/立方米 | / | / | 44 | 38 | 8 | 7 | |
NO2 | 18微克/立方米 | 18微克/立方米 | / | / | 78 | 70 | 12 | 13 | |
O3 | 137微克/立方米 | 152微克/立方米 | / | / | 71 | 82 | 13 | 9 | |
CO | 1.0毫克/立方米 | 1.0毫克/立方米 | / | / | 51 | 33 | 3 | 4 | |
空气优良率 | 97.3% | 91.2% | 92.3% | 92.3% | 71 | 76 | 13 | 10 | |
水 | 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 / | / | /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 / | 1 | 1 | |
水质综合指数 | 3.7753 | 3.7683 | / | / | 78 | 77 | 13 | 13 | |
土壤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 | 100% | 100% | 93% | 93% | / | / | / | / |
从表格对比可以看出,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较好,但PM2.5、臭氧(O3)包括空气优良率虽然较2022年有所改善,但在省市排位均靠后,水质综合指数更是全市垫底,污染防治压力依然较大。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的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方面:围绕“四尘三烟三气”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施工工地扬尘、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六个方面污染,聘请第三方专家技术团队实施精准管控,有效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大气质量逐年改善。水环境方面:严格落实“赣江干流达到Ⅱ类水质”的目标任务,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实现了巡河护水常态化。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全县涉水企业的监管,开展小流域和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农村污水治理、赣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上级要求,守住了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土壤方面: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废管理,推广使用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大重金属污染排查与整治,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整治,积极开展江河湖库水域岸线非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重金属污染土壤行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截至今年10月,全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为100%。
(二)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坚决筑牢生态环保屏障。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一是严格“三线一单”落实。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入园企业在开工建设前按要求完善环评手续,确保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污染治理的可靠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建立园区环境容量评估制度,对入园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在项目进区之前就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排除在外,坚决杜绝“两高”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掌握全县污染源分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夯实环境执法基础。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由原来“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传统“人防”向“技防”转变。积极利用园区企业在线监控、园区智慧平台、用电监管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企业监管,执法效率与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10月,累计对全县工业园区2000多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8份;上报政府关闭24家企业,对45家企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共计580万元,行政拘留13人,通过高压打击倒逼企业真正扛起防污治污主体责任。
(三)狠抓督察问题整改,不断补齐环境治理短板。以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问题治理,着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一是细化举措严整改。对中央、省、市督察交办的问题,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要求,从问题的产生、整改、销号、监管等关键环节,逐项落实整改,截至今年6月底,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举一反三强排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今年年初,县环委会便组织成员单位对218个历年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在认真自查、深刻剖析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河湖水库区域、耕地和畜禽养殖场、矿山等环境敏感点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三是紧盯问题补短板。深入分析环保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夯实环保工作基础。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目前已上线企业78家,监控点位达716个,工业污染排放进一步降低;建成全县13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监测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山塘水库全部退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大力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龙溪河水环境治理等一批生态环保重点工程,从源头遏制水质污染。
三、存在的问题
在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的同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方面,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面临较大压力。经济总量不大、结构效益不优等问题仍然突出,环境风险隐患和问题仍然较多,企业数量大所带来的事多人少的压力仍然不小。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环境污染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两高”项目管控、水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仍需持之以恒推进。
与此同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体制改革攻坚有差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部门责任制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部门抓环保的主动性不够、内生动力不足,环保问题就是环保部门的问题、环保责任就是环保部门的责任错误想法还是存在,导致统筹搭建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存在差距。二是环境污染治理有差距。我县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受外来输入污染物排放影响较大,污染物很难顺势扩散,形成叠加放大效应,加之有些管控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日常整治还不够精细,我县空气质量长期在全市排位靠后。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点多面广,虽然我县正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但离完全收集处理,持续发挥作用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在近年来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在当前环保要求高、标准高的新形势下,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动力不足。部分企业负责人环境意识、法治意识淡薄,企业环保投入不足,难以满足环保要求,对存在的环保问题心存侥幸、应付态度,导致存在问题的微小企业依然活跃。四是环保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差距。由于我县企业较多、分布较广,现有生态环保专业执法力量难以全覆盖日常的监管工作。且环境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监控设备及专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园区管委会及乡镇缺乏环保专业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全方位监管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对策与建议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是个时代课题,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必须综合施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充分运用行政、法治、科技、宣传等多种手段,打好“组合拳”。结合实地调研了解的情况,参照周边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健全治理体系,部门协作联防联控。
一是发挥专委会作用。在现有机制体制下,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抓总,加强对十大专项委员会工作指导。专委会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当前问题及原因,研判环保工作形势,提出专项治理意见并抓好落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分级分项管理,统筹林长制、湖长制、路长制等工作,建立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大气污染问题组成若干个专项防治巡查督查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对存在职能交叉的秸秆禁燃、城区自建房管控等问题,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明确牵头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有部门管、有责任人抓。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建立检察机关与各行政职能部门间的联席衔接制度,完善信息交流互享、案件通报、联合检查,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法治保障作用,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合力。
二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治理。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白+黑”“定+巡”“常态管控+短期应急”等工作模式,通过常态化检查、凌晨夜查等手段,增加巡查检查频次,重点打击工业企业“三废”、黑烟车以及建筑工地冲洗平台、祼露地面覆盖等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治理。二是严格环境执法。对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以及运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偷排、偷放等逃避监管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三是推进环保执法赋权。深入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将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对养殖场(养猪场、养鸡场)污染的处罚和对违反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处罚三项行政处罚权限赋权给乡镇(街道)。
三要推进智能化建设,发挥科技防污作用。
一是推进全县信息化防治平台建设。推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借鉴南昌县、彭泽县、渝水区的经验做法,统筹全县现有的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城管、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综治等各单位监控系统,分区域分行业设置若干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组建全县大气质量监控网,并与上级组网运行,实现重点区域、指标“全覆盖”。同时建设预警系统平台,做到实时预警,为精准治污提供科学的大数据评估。二是推进智慧化监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在线监测、治安雪亮工程、智慧城管系统、黑烟电子抓拍系统等的建设,购置相关的如激光雷达扫描、建筑工地摄像头、无人机等科技精准溯源设备,做到智慧监管,以实现装备智能化、执法信息化。三是探索第三方治理。利用第三方环保专业技术等优势,引入第三方对生态环境(如环保管家)的治理,及时全面发现辖区内企业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城区卫生整治通过合同引进第三方保洁公司,转变城管职能为监督考核,依合同按考核情况进行付费结算。
四要加大宣传攻势,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一是积极发挥宣传平台作用。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新媒体及户外广告等宣传平台,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政策及成效等,积极引导全民参与环保共治。重视环保从娃娃抓起,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等环保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二是重视典型案例运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正反面典型案例,增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法治理念。三是规范公众参与方式。人人都是环境,人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执行者。要畅通诉求渠道,通过听证会、公开日或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并正常表达诉求;同时明确参与方式方法,坚决打击不合法不文明的参与行为,营造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