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范文(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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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一篇】

同志们:

今年七月份以来,省上先后召开了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电视电话会、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形势分析会和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三个会议、一个文件,对新形势下的养老保险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了贯彻落实省上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养老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省劳动厅马厅长在百忙中到会指导,充分体现了劳动厅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这对我们做好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从*年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来,在省劳动厅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显著。截止*年底,全市在职参保职工达到万人,年征收养老保险费亿元;参保离退休人员万人,年发放养老金亿元。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基本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覆盖范围,206户私营企业纳入社会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两个确保”得到巩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形势的发展,养老保险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养老保险扩面难。今年省上要求我市参保职工达到万人,剔除新退休人员,需要新增参保职工近4万名,而截止10月底,仅新增参保职工万多人。一大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部分国有企业招用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将给社会造成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养老保险基金高位赤字运行。从*年到*年底,全市养老保险费累计征收亿元,养老保险金累计发放亿元,平均每年缺口在亿元以上。今年1-10月份当期赤字亿元,全年支付总计亿元,到年底全市保险基金当期赤字将达5个多亿。三是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严重。由于各种原因,全市各类企业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达亿元,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出现前清后欠的问题。四是养老保险工作推进机制要结合新形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严格基金监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二、集中力量实现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新突破。

现在距年底只剩下两个月时间,我们的扩面任务仅仅完成三分之一多一点,差距还非常大。全市上下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破解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工作瓶颈,不折不扣地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移扩面重心,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同时注意做好原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工作,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党政机关、事业招(聘)用的非财政供养人员,也要逐步纳入社会统筹。要建立扩面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保证扩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阻力,主要是:部分企业和职工社会保险意识淡薄,尤其是企业法人,认为参加养老保险加大了生产成本,减少了企业效益,不愿意参保;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养老保险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大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筛网滤布数量虽然较多,但分散流动性大,加大了工作难度。面对这些情况,各级政府要下茬立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工作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全力以赴做好工作。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大对拒不参保和逃避参保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扩面任务。

三、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

一是要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不许发生新的拖欠,更不得推迟发放,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要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稳步推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个人账户记录,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础数据库,做到个人账户项目完备、数据真实可靠,为做实个人账户做好充分准备。按照省上的统一规定,从*年1月1日起调整个人账户规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在职从业期间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更紧密地挂起钩来。三是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人员编制少、办公和活动场所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条件具备的地方,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四是要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压滤机滤布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确保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五是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重视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支持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扩面工作中的阻碍问题,用行政执法手段督促企业为职工参保缴费。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要检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有纳税关系的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或个人,在征税时可以先行扣缴社会保险费,再督促其办理参保登记。对新参保企业和个人,要足额征收,保证“扩入一人,缴费一人”,提高扩面的效果和质量。各级工商部门在对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年检时,必须要求其先参保缴费,否则,暂缓年鉴审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促进基金征缴工作。劳动、财政等部门要从制度上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绝不能出任何问题。

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贵在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协调,掌握扩面工作进度,定期研究解决养老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工作落实。

同志们,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二篇】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农村老年人口晚年生活而实施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制度。1986年以来,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最终陷入了僵局;年又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对此,笔者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一些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我国农村户口人员(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享受一定的养老金,用以保障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自从1991年我国开始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之后,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再到初具规模,可以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保障方式有: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养老、农村社区养老、商业养老保险、五保户制度等,其中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养老是传统的也是主要的农民养老方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突起,这些传统的养老保障功能正在弱化,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保障令人十分担忧。

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到今天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程又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86年至1992年,为早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阶段;第二阶段是从1992年至,为早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推广阶段;第三阶段是年至2003年,为早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衰退阶段;第四阶段为2003年至今,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试点阶段。也就是说,从1986年至2003年,为我国的早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阶段,探索的结果是陷入了僵局、归于失败,从2003年开始,我国又开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阶段,这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苏州、上海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首先开展起来的,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至今仍然处于局部的、早期试点的探索阶段,还没有发展成全国性的政策试点。

(一)严重缺乏资金保障。

按照《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政策扶持”为基本的筹资原则,但实际上大部分地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并无任何国家的补助和补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实质上主要来源于集体和个人两种渠道。而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组织由于受困于资金紧张局面而无力对农村养老保险给予补助;同时,农民收入在我国整个社会中来看还属于低收入群体,他们用于眼下生产和生活资料方面的资金往往都会面临困难,哪有多余的“闲钱”来参加养老保险呢?所以,综合这两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集体组织和农民个人都没有、也不愿意花费多余的钱来参加养老保险,这导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严重匮乏。

(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够科学、规范。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一般都是采用征缴、保管和使用三分离的方法,以保证养老保险金的安全性和能够继续保值升值。而在我们中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都是由当地民政部门一手征缴、保管和使用的,并且又没有相应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管,所以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挤占、挪用甚至侵吞、浪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比较严重,使农民对参与养老保险失去了信任。

(三)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根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单位统一管理,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保费只能用于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以实现保值增值,为避免风险,农村养老保险金不能直接用于投资。但事实上,自从年以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再考虑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家庭养老负担过重。

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家庭生活中,老年人子女众多,所以晚年养老会有充分的保障。而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使得农村的家庭规模越来越朝着小型化发展,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意味着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位老人,这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时间、精力上来看,对农村的年轻子女都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特别是一些家庭贫困的农户,子女养老力不从心,或者出现不孝子女拒绝赡养老人、对老人生活不闻不问、甚至虐待遗弃老人……所以说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负担的增重,将会对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带来很大的威胁。

另外,目前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出现大量的农民子女纷纷涌向城市谋生的现象,这些年轻人在外打工,虽然能为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带来较大改观,但是也给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带了负面后果,因为大量的老弱病残老人留守家里,不仅平时的日常生活缺乏照料,而且遇到意外、生病时,老人们饱受的委屈和折磨会更多。……三、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首先,在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上,要切实履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的原则。要通过各种宣传,动员农民积极参与投保并且提高参保的资金投入档次;要落实集体补助的发放并提高集体补助在保险基金中所占的比重;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尤其应当加大政府在资金支持方面的责任。

其次,要开拓其他渠道来增加养老基金的来源。对此,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笔者建议:

一是发行农村养老保险债券。通过发行农村养老保险债券,将社会上的部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国家使用,以此缓解压力过重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问题。

二是发行社会保障彩票。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彩票的认知度也越来越高,其热衷程度可以从体育彩票及福利彩票的出售中略见一斑,而福利彩票所筹措的资金尽管也是用于社会保障,但其使用范围比较狭小,仅限于社会保障中的福利事业。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发行农村社会保障彩票,将所筹措的部分资金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三是申请政策性调节贷款。即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民政部门,向中央银行申请政策性调节贷款,以暂时弥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缺口,等资金周转过来时再以其投资收益予以低利返还。这种政策性调节贷款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率较低,具有政府扶持的性质。

四是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援助的性质,利率较低,期限较长,但手续往往非常严格。国家可以考虑争取申请到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并将申请到的部分货款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投入。

(二)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首先,根据国外的一些成功做法及我国的实际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采取政府部门一手征缴、保管和使用的方式非常不妥,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征缴、保管和使用三分离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

其次,应当强化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督管理。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机构,对养老保险金的征缴、保管、投资、收益处分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以防养老保险金被挤占、挪用或贪污、浪费。

(三)开发多种方式的投资,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周期性较长,涉及面较广,如果民政部门所收缴的养老金长期不能增值,甚至发生了贬值,就很难保证将来养老金的给付能力,并且影响养老金的信誉、打击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必须要通过各种途径来使养老金保持增值。对此,今后我们应当降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在银行存款中的比例,转向开发其他一些投资、收益方式,例如:1.投资于房地产行业。因为房地产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周期较长、价格一路看涨,所以把小部分保险基金投资于房地产业可以使保险金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大的收益。2.

投资于政府债券。目前有不少地方政府的资金出现严重短缺状况,为了搞工程、搞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政府不得不以高利率为代价向外借款、发行债券。对此,笔者建议可以把部分养老基金用于购买政府债券,这样一方面缓解了地方政府资金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养老基金获得稳定、可靠的收益。3.设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专门负责保险基金的投资和使用,以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但养老保险金的收取、核算、给付等工作应当由其他机构而非该公司负责。

总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进行创新和调整,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个原则之间寻求最佳组合,以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从而保障投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四)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保险。

首先,加强对农村进行道德宣传教育。封建思想的瓦解同时也使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功能逐步弱化,所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尊重老人、孝敬老人的意识越来越薄弱,导致农村老人晚年生活不仅缺乏子女的关怀、照顾和经济上的补贴,甚至还会遭受儿子、媳妇的虐待、遗弃。所以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来加大对农民道德思想的教育和引导,宣传年轻人要树立敬老、养老的思想意识,加强对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生活保护。

其次,通过法律来保障老年人的晚年养老问题。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大潮中,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受到很大的冲击,仅靠年轻人的自觉意识来实现农村的家庭养老功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来强制性要求年轻人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为此,笔者建议:在农村深入进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在农村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对歧视、虐待、遗弃和不孝敬老人的违法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制裁,以鞭策其及时纠正;可以在农村试行推广家庭赡养协议书,根据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在协议书中详细规定子女孝敬、赡养老人的一些义务(包括经济补贴、生活照料、疾病护理……),并由集体出面建立奖惩制度等。

参考文献:

[1]经庭如,华黎。农村社会保障离不开财政支持[j].铜陵学院学报,,(2)。

[2]权锡鉴,姜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4)。

[3]龚文君。空巢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研究[j].西北人口,,(1)。

[4]孙莉萍。论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j].新农村建设,2007,(10)。

[5]李永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困境与解决之道[j].金融与经济,2006,(1):49—51.

[6]苏保忠,张正河。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及其启示[j].当代经济,2007,(2)。

[7]徐道稳。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困境与出路[j].探索与争鸣,2007,(11)。

[8]蒋蔷。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行模式的制约因素与发展思路[j].中国乡镇企业,2007,(4)。

[9]宋洁琼。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与国外经验的启示[j].安徽农业科学,2006,(1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三篇】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必不可缺的制度,网友为大家搜集了1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一颁发,社会各界都很关注。这一政策最大的亮点就是农民的投入少了,养老保险的待遇却提高了,社保更显得人性化,也符合了当代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值得支持的。

2019年出台了新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给了很多农民生活下去的信心,尤其是老农民。这个政策无疑给了老农保一个定心丸。近些年来,城乡化程度很高,很多农村的中年人、年轻人都进城务工,剩下农村的老弱病残,以及留守儿童。没有耕种能力的老农民面临了巨大的生存压力,一方面要照顾子女留下来的小孙女、小孙子,另一方面还要面对生活开支增大的负担,而随着年龄的逐步增大,一些老农民的自理能力都成为了问题,如果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生存就没有了基本的保证了。对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就像希望的太阳,给了老农们灰暗的世界里一道光。

仔细研究一下新政策,就会发现它与老政策存在几点不同:一是社保的筹资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的旧模式很保守,说白了,就是农民自己储钱过日子。但现在不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多了两大主体的支持: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在新缴费体制下,农民收到的保障是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的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养老力度就强大多了。二是账户与以前有区别,现在的新农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基本养老属于国家直接补贴,个人养老则由地方负责。

但不管新政策有了多大的改观,农民的社保待遇很大程度还是依赖当地的经济状况,比如有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实施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一些比较发达的农村,农保还是没法满足自身的需求,因此可以考虑商业保险的辅助,泰康人寿“世纪长乐”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还有“福寿”长期险这两种险种都可以较好的实现老有所养。

虽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能够给老农民们带来最基本的保障,但它对政府的财政状况依赖性大,不发达地区还是会受到当地经济能力的限制,而不能很好的实现养老保障。因此,投保人也可以适当的选择比较符合自身需求的养老险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四篇】

摘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从2010年已经开始实施,在政府的主导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社会普及实施三年多。本文着重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进行研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主要包括制度内生风险、制度外生风险和制度外部效应风险。引言:新农保从2009年试点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三年多,制度的推广速度非常快,实施过程中面临各种社会经济变量,其中包括了制度实施、政策实施和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基金投资与经办管理、参保主体意愿等等,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新农保制度具有集人口、经济和社会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在试点阶段的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导致新农保在实施中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新农保的风险识别和分类就至关重要。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分类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及其分类本文根据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将制度存在的风险分为两大类:制度风险和制度外部效应风险。制度风险还包括了制度内生风险和制度外生风险两个部分。(一)制度内生风险。制度内生风险指的是在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一个环节运转受到阻碍,导致整个制度无法继续工作。新农保制度内生风险是制度设计出来就存在的,在制度实施中由于经验数据的缺乏和很多设计时假设的条件不科学,相关主体行为人主观决策和获取信息的不充分性等因素导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程分为四个阶段:制度设计、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待遇给付,每一个环节出错都能导致整个制度风险事故发生。制度内生风险按照制度的环节分为四个内容:制度设计风险、资金筹集风险、基金管理风险、待遇给付风险。1.制度设计风险。制度设计风险是指由于制度本身在设计中存在不合理、缺乏精确计算,导致制度实施的预期目标和实际结果之间产生负偏差。其中包含了养老金的替代风险、个人账户的计发系数风险、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等等。2.资金筹集风险。资金筹集风险指的是在新农保资金筹集主体目前或者将来在承担新农保补贴、补助和缴费方面能力或者意愿的不确定性,从而制度无法负担相应的筹集资金的责任,导致新农保制度在财务上的不可持续性。资金筹集风险还分为财政风险、集体筹资风险及个人筹资风险三个部分。财政风险指的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在当下或未来,因为制度的扩面、人口老龄化、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责任不明确等因素,而出现的没有能力负担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风险。集体筹资风险指的是筹资意愿和筹资能力的不确定性导致集体对于新农村养老保险的补助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个人筹资风险指的是个人在未来或者当下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经济能力的人愿意负担而产生的新农保缴费风险。3.基金管理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指的是在新农村养老保险活动中的基金收入、支出、管理等内部环节中,因为腐败、运转风险的存在,致使新农保基金存在问题,基金财务的不可持续性的风险。在基金的管理风险中,监督的不到位导致了基金被挪用、截留的基金管理监督风险,基金的不恰当投资方式导致的基金无法保值的基金保值增值风险,这两类风险很重要。4.待遇给付风险。待遇给付风险指的是在待遇给付环节中由于人为的冒领养老金、制度流程或者技术因素而引起的操作失误或者道德风险,以至于基金的意外损失或者基金无法兑换成养老金的给付承诺风险。(二)制度外生风险。制度外生风险是指制度外在的因素对制度预期目标的实现中的影响和阻碍,导致了制度的实际结果和预期制定目标的负偏离。新农保制度作为一项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公共制度,一样面对着在特定的复杂环境下,受到外部环境很多像政治局势、宏观经济的走势、人口老龄化和自然资源以及社会条件的影响。这样新农保也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等外部风险的冲击。1.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值得是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于缺乏明确的、合理的稳定和目标定位,导致制度的随意性比较大,从而引起了风险。在政策的实施中,由于政府领导人的政治热情和政治决策受到影响和干扰,从而不能让制度得以延续下去。由于社会的保障和法制还不完善、体系的内部碎片化和政绩考核目标短期化,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可能受到某些政治措施变化而改变或者中断。2.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指的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变化导致相关的经济参数和变量发生了不确定性的变动,使得新农保基金受到损失、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导致政府无法实现基金的平衡,使制度相对于预期目标发生负偏离。3.自然风险。自然风险主要指的.是自然灾害的发生,比如地震、泥石流、洪水暴雨、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对于当地的新农保办理机构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让办理业务受到影响,同时自然灾害引发间接经济损失,也给新农保制度带来了很严重的给付风险。4.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指的是新农保在社会系统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下出现风险。中国现在城乡差距过大,社会制度的不健全,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城乡之间的差距让新农保在实施阶段的国民福利保障均等化受到了制约,导致新农保在筹资来源上出现风险。(三)制度外部效应风险。外部效应指的是在经济主体活动中所产生的影响,不表现在其自身成本和收益上,而是会给其他的经济体带来利与弊,分为正外部效应和负外部效应。新农保在实施中产生的制度外生风险会造成对于社会系统的冲击,使社会系统产生损失和不确定性,引发社会的不安、加重劳动力供给短缺问题、对于储蓄和消费产生不利影响。制度外部效益风险分为三个部分,包括了经济、社会、政治。1.经济方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经济水平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处于受制约的被动地位,作为一种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其发展变化必然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生产的发展。新农保在实施中很可能遇到农民无法支付的问题,农民缴费困难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参保,从而无法获得相应的补贴,导致了新农保制度上出现了收入再分配调节功能的失灵。2.社会方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政策,本身具有很高的社会性特征,对包括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公民权利等在内的社会各个方面都将产生影响,注入农村人口的数量和素质、文化传统、受教育程度、风俗习惯、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社会的稳定性等等。3.政治方面。一个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只从效率的角度来判断,它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等决定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在诞生的同时就带有很浓厚的政治色彩。由于我国地方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快速分化,即使是在农村由于农民之间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不同,新农保的公平性和均衡性原则就存在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群众的不满,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的骚动,严重的可能引起政局不稳定,政治出现危机。二、结束语新农保实施至今出现了很多风险,其中主要的风险包括:制度风险和制度外部效应风险。恰当的处理这些风险才能让这一新的制度更加完善,让这一制度造福于民,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切实的避免这些风险,面对将来将要出现的风险也要努力改革,不断地创新,不断地扬长避短,让新农保在农村的未来实施中顺利进行。参考文献:[1]何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及其分类[j],湘潭大学学报,2013(1).[2]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识别[j],现代经济探讨,2012(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五篇】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以及人社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原则努力开展工作,截止12月底,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

截止12月底,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共有万人,实际参保率达了;

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万元(基金征缴2580万元、向上争资万元);

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人员79200人,累计发放资金万元;

共终止多领、重复享受待遇人员502人,追回多发待遇万元;

各项补助代发金额共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代发金额万元,乡村教师代发金额万元,乡村医生代发金额万元,电影放映员万元。

(一)加大宣传力度,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

今年元月份,我局就已对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印制了300多套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画册以及10万多份《茶陵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春节期间还安排时间在犀城广场和县电视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3月份深入到部分乡镇集市墟场,发放宣传单,向广大老百姓耐心地宣传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9月份启动手机年审,印制宣传单8万余份,通过多举措宣传,真正做到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

(二)不断创新征缴方式,大力推行手机缴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六篇】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始于2世纪8年代中期,1986年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目标,开始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积极探索。1991年民政部出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但在资金筹集方面仅对个人缴费做了较明确的规定,对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缺乏明确约束。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集体补贴和政府财政支持,保险费主要由农民自己缴纳,而且保障水平低,不能满足农民基本养老需要,实施效果不理想。至底,全国共有2123个县市区旗开展了这项工作,参保人口为825万,仅占全国农民的8%。出台《国务院批转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就此搁浅直至22年。

2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地方开始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宝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出台,此阶段新农保筹资有地方财政支持,但在国家层面未出台全国性的指导政策和实施细则,缺乏操作层面的国家政策支持,各地模式不统一。而且没有国家财政资金投入,难以大规模推广,覆盖范围有限。

国务院于29年9月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9年起开展新农保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明确了覆盖全国1%的县市区,22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2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中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以法律形式对新农保制度进行了规定。此次新农保试点上升到了国家高度,国家财政给予支持,并有法律保障。

2新农保制度实施的必要性1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而且多为青壮年劳动力,“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受到冲击,家庭空巢老人问题严重,家庭养老质量下降。1到2年的十年间,农村总人口比重从%下降为%,各省区市平均人口增长率在.45%~%之间,排除人口自然增长的因素外,各省区市平均增长率较高的依次是上海%、北京%、广东%,最低的是贵州、广西、安徽、黑龙江、江西、四川、河南、湖南在-.63%~-.22%之间,各地区的人口增长率的变化体现了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民流动性增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七篇】

(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作用逐渐削弱。

目前,我国农民虽然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其家庭养老功能已经明显弱化。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耕地逐年减少,农民作为生存依托的资源严重稀缺,导致农村外出打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造成许多老年农民无法获得家庭的养老支持。同时,由于农民收入提高缓慢,使农民的养老问题面临着既缺乏经济支撑,又缺乏家庭保障的困难。

(二)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根据最近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的现象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左右。农村人口在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进程,靠传统的自力更生、家庭养老很难满足老年农民的生活需求。

(三)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下降。

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经营收入。但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人均占有的耕地越来越少,同时受市场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农民的土地收益率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在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组织结构之下,农产品成本不断地增加。这就导致了农业增产不增收,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不断降低,土地的保障功能弱化。

我国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主要依靠农民个人交费,政府的责任和财政支持不足,农民获得的保障相对较低,不能切实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而且基金投资渠道单一,资金的收益率就被限制在了较低的水平。同时绝大部分基金的管理、运营集中在县级,由于监管手段缺乏,难以防止基金违规,基金管理运营效率普遍偏低。

(一)资金的管理与运营模式缺乏创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难度增大。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保基金管理并没有遵循征缴、管理、使用三权分离的原则,由于基金实行的是省、市、县三级管理,按比例分级使用,职责和义务不明确,约束机制不健全,基金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新农保制度主要是以个人账户为主,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基金结余额会越来越大,但是基金增值渠道单一,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是各级农保基金增值的主要方式,在养老保险基金完全或者部分积累的情况下,资金如何投资运营,如何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保值增值,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还处于县级管理的层次,由于受管理水平的制约,资金被违规挪用的风险较大。

(二)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不明确,地方财政补贴没有具体规定。

此次新农保制度设计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建立各项财政补贴机制,构建普惠式的农民养老金。在强化了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说明了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能力和村集体经济的发达程度是新农保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在试点地区,财政主要是对县、乡政府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省、市两级还缺乏专项投入。而县、乡两级政府事权多、财权少,普遍存在财政困难,不仅对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小,而且资金投入不确定,再加上各地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差别很大,而农民收入又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使新农保的资金来源具有不确定性。

新农保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中央和省一级财政的支持,难以实现地区养老保障的均等化,在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目前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等不同人群有多个养老保障制度和办法。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要考虑相互转换、衔接的问题,才能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但是新农保仅规定了同上述不同养老制度衔接的原则性意见,还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筹资方式不合理,制度变动过于频繁。

由于新农保方案基本上是县级统筹,个别地区是市级或省级统筹。每个地区关于筹资模式、筹资各方筹资比例、筹资渠道等内容都不相同。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没有国家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养老基金筹集和支付存在很大的风险。同时,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新农保试点,出台的方案,缺乏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协调,这些方案在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最低参保年龄、缴费水平、缴费基数的确定、政府补贴、调节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基金的运用也缺乏有效监督。制度变动过于频繁,注重短期效益,不利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一是领导干部要重视宣传工作,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宣传工作决定了新农保成败的关键。在制度推进过程当中,不搞强迫命令,不片面追求参保率,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逐步扩大新农保的覆盖范围。

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向广大农民充分展示新农保制度的优越性,以形成新农保的全方位整体宣传效果。三是村干部及宣传人员要向广大农民讲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规定,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让农民知道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要加大信息透明度,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运行机制,完善监督体系。

首先,应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行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事业单位负责基金管理。农村养老基金由省、市县共管,市县负责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省级负责基金管理并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多元化组合投资运营,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

其次,拓宽基金运营渠道,尽快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中央政府可每年发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优惠债券或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储蓄优惠利率,也可确定一定比例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样既保证基金有较高的回报率,又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在基金的监管方面,首先,强化行政监督,社会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对农村养老保险运行机制的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基金监督责任制。要把专门监督落到实处,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其次,完善实务操作流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逐步推广和应用个人账户it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最后,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由农民、乡镇企业、农村居民委员会、舆论机构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对政府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控告、检举等。

(三)强化政府的财政职责,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体系。

新农保注重强化政府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财政稳定、长效的资金补助机制,由政府对参保人员根据年龄的不同给予适当的补贴;建立养老保障待遇调整的储备基金,以保证被保险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基础养老金随物价水平上涨适时调整。财政补贴应以统筹地区地方财政为主,省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支持,地方财政每年应列出专项预算,充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同时要界定各级财政职责,妥善解决各级财政责任分担问题,要明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筹资责任,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在选择新农保筹资模式问题上,要打破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建立项目齐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又标准适当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同时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体系。此外,新农保的出资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筹资体系应区别对待。

(四)注重制度有序衔接,妥善解决新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一是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接续的操作办法,在制度模式衔接上采用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

个人缴费与集体缴费部分属于自有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分两部分,对于中央政府补贴,主要补出口,确保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对于地方政府补贴,主要补进口,对参保人进行鼓励资助。

同时要解决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管理手段要科学。将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权限收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从政策制定、费用征缴与养老金发放以及基金运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手段,规范管理流程,精简管理手续。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接续转移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农保关系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要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的政策,使用与身份证信息相连接的社会保障信息卡,提供缴费、支取、记录、转账、管理、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功能,卡随人走,方便管理。

同时,积极促进东部较为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不断提高资金统筹层次,并适时与城镇养老保险衔接。对于经济较为落后地区要加强各方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并适时调整其制度模式,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奠定制度基础,最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八篇】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九篇】

为了保障农村老人的利益,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了必然趋势。网友为大家搜集了1篇“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国农村老年人因老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这部分人也是一个被人们普遍忽视的庞大弱势群体。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都高于城镇。目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入的比例为4、7﹕1,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的现象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左右。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在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起来的。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由民政部负责。1992年,民政部在总结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1998年,这项职能划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探索试点、稳步推进、整顿规范、创新发展几个阶段。

初期探索阶段。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群众和地方政府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热情,一些社会保障专家和官员对苏南地区自发的社区型的农民养老保险进行了调研总结,并且提出相关的保障方案。这些基层意见在国家“七五”计划中首先得到了肯定:“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据此,民政部从1986年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以民政部为主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和试点的指示,民政部在江苏省沙洲县(现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雏形”,其中包括发展社区型的养老保险制度。会后,在上海郊区、苏南地区等一些富裕的乡镇进行试点。

试点和扩大试点阶段。在农村社会保险的试点过程中,中央政府制定政策、地方政府引导发动这种中央地方互动的工作体系得到充分体现,政府的政策主导能力在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分别由人事部、民政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同年,民政部开始选择20个有条件的县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民政部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于1991年5月选择山东烟台市的牟平、龙口、招远县(市)和威海市的荣成、乳山县(市)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了搞好试点,民政部召开部分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座谈会,总结初期探索的经验教训,讨论研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思路和框架。

稳步发展阶段。1995年10月,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为标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一个规范发展的轨道。该意见强调:“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深远意义。”该意见要求:“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增值,任何部门都不得挪用或用于直接投资。”同时提出:“要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研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金增值运营机制和基金管理监督体系。”该意见是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下发的专门文件,不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而且为今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探索创新阶段。2019年11月,党的xx大明确提出:“在有条件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9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国家“”规划纲要中,都把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了突出位置。201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1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等文件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一是开展工作的地区和参保人数呈现出回升势头。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5441、94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2亿元,301、79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试点工作较好的地区,农民群众积极参保,部分参保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最早开展试点的山东省烟台市,目前已有190万农民参保,参保率达到当地农村劳动人口的90%,逐年缴费成为参保农民的自觉行动,积累保险基金17亿元,有20万农民领取养老金。

二是全国基金积累总额持续增长,人均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9年到现在,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增长幅度年均超过两位数。在2019年的基金总额中,责任金295、5亿元,约占基金总额的95%,调剂金14、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5%,基金总量大于责任金总量,有较强的偿付能力。2019年全国人均账户积累额已经达到570元,比上年人均增加40元。全国人均年领取养老金707元,每月的保障水平达到59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

三是基金投资结构趋于合理,运营方式逐步规范,资产质量逐步提高。2019年全国农保基金的投资结构中,银行存款为12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41%;购买国债为50、6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16%;交财政管理92、58亿元,占基金总额的30%。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交财政管理三项共占基金总额的87%。其他投资为40、15亿元,占基金总额的1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现在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部分。

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在民政部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创新:参保对象一般为20岁到60岁的农村劳动力;资金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储备积累的保险模式,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基金以县为单位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主要通过存银行和买国债增值,积累期个人账户基金分段计息;缴费期死亡或正常退保的,个人账户积累本息可以继承或退还;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不分性别),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和平均领取分摊计算给付标准,由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不满十年死亡的可以继续支付到十年为止或领取一次性继承保证金,十年以上的支付到死亡为止。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符合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心理,也符合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一是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差异大、农民收入不稳定的现实;二是实行个人账户模式,基金所有权清晰,解除了农民对过去“一平二调”的担心;三是完全实账管理,养老金标准按个人账户积累额确定,没有固定的替代率,政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不会让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

一是苏南的做法。江苏省苏州、无锡等地,利用乡镇企业发达的优势,以社区保障为依托,以社会保险为取向,切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苏南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特点,一是实行大账户、小统筹,即以个人账户为主,同时建立小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二是政府财政和集体经济对参保农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提高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切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如常熟市2019年出台常熟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确定缴费基数、按比例缴费、实行统账结合、养老金由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张家港市按全市上年农村人均收入的4%-16%比例选择缴费,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不超过上年农村人均纯收入的300%。上海郊区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

三是北京的做法。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个人账户为主,并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利息等组成。市财政从2019年起,按照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并根据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区县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对本区县参保人员进行补贴。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资金,作为待遇调整储备金,用于调整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照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2019年底,已有4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400多亿元。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要求,山西省、北京市、福建省等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农民工参保办法,如山西省提出了“一厂两制”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思路,即城镇户籍职工参加城保,农村户籍职工参加农保,并制定了可行的参保办法和业务规程。各地的探索和试验,对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其社会保险权益,并带动和促进农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需求迫切和有关部门的认识不统一导致的两难局面。

目前一方面面临农民群众和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对我们的工作形成巨大的压力,农民群众想参保缴费,但是我们目前的人员机构配置、政策供给却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又面临其他有关方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应不应该搞、在什么范围搞、应该怎样搞尚未形成共识,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许多必要的配套政策无法出台,政府财政缺少投入,影响这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由于过去一段时期内农保工作处于整顿规范阶段,管理体制不顺,少数省级、多数地县级单位还未完成职能划转工作,绝大部分乡镇一级的职能机构没有落实,农保管理工作断档,直接影响队伍的稳定、档案的管理、保费的收缴、养老金的发放和基金的安全。

一是增值渠道单一。按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和买国债。二是基金管理运营层次低。目前绝大部分基金在县级管理,管理手段缺乏,易于受到当地行政干涉,难以防止基金挪用等弊端,基金管理运营效率普遍偏低。三是现行基金管理的治理结构不利于基金风险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缺乏统一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一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目前一些地方虽然把被征地农民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但这种保险不是以其就业后的劳动关系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基础、以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础和来源的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而是以安置补偿费一次性缴费、再确定退休后的定额发放标准。这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值得推广的创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一些权威专家对这一创举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但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执行其保障水平只是不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规定,保障水平显然偏低。二是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当前,如果将400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动态投入将形成104440亿元的资金缺口,既超越了被征地农民的承受能力,也超越了政府的承受能力。要实行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通过该制度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增长机制,就必须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这正是目前所缺乏的。

农民工为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劳动关系不规范,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所遇到的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接续困难等问题,从农民工收入偏低、流动性较大等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和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与需求的简便易懂、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

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缓慢,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下一步,我们的努力方向是,加强规划,推进试点,健全财政补贴制度,规范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规划以及以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对这项工作作出了相应的部署。要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保工作的领导,把开展农保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在认真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并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以农村有缴费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村级干部、计划生育人员、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务农农民等为主要对象,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或用人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建立个人账户为主、统筹调剂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引导部分乡镇、村组已建立的各种养老补助制度逐步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实现可持续发展。

选择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经济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的地方,率先建立新型农保制度,为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建立农保制度积累经验,也为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换、融合提供实践经验,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

一是改革基金管理体制。农保基金要全部进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对已经进入电脑工地财政管理的基金,要真纳国家相关规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值增值、定期结息。二是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增值水平。要完善托管制度,探索基金市场化安全增值的新渠道。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四是要合理确定缴费和计发标准。五是要拓展个人账户功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十篇】

同志们:

我县被列为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下简称新农保),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于10月30日召开了全县新农保动员会,对新农保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乡新农保试点工作,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全乡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我乡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新农保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我乡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实施。稍后自强乡长和陈永华副乡长还要作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安排,在这之前,我先强调三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20xx年左右的时间来推行新农保制度,并在20xx年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到20xx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而推出的一项重大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与当前的新农合及义务教育制度一起,构成了农村地区福利制度的三大支柱,为打破城乡差别,建设统一的国民福利体系,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什么是“新农保”

新农保与过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很大的不同。现在实行的新农保体现的是政府保障和补助,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投入,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还有补助。这是由政府来推动的社会保障,由政府财政来保基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也就是说,按照新农保相关政策规定,农民交了多少保险金,就可以依照规定领取相应数额的养老金。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养老金标准必定会逐步提高,使农民获得更多实惠。如我们现在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年都会调整提高养老金标准。所以说,什么是“新农保”,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由政府保基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以解决农村广大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为什么要开展“新农保”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着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这五个问题。“学有所教”,就是我们一直在开展的“普九”工作,我们要坚持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劳有多得”,就是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收入和劳动所得,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有相关政策来保障劳动收入;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提高最低收入标准,还对各个行业的最低收入标准进行了细化,充分体现出对人民群众劳动成果的高度重视。“病有所医”,目前主要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国家不断提高补助比例,降低保险启付标准,等等,大家对在这方面得到的实惠应该都有所体会。“住有所居”,就是在城市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农村开展茅草房改造、民居安全工程、危房改造等一系列措施,以此解决群众的居住问题。“老有所养”,过去,农民老了只能靠子女抚养;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帮助群众改善生活;现在,我县作为第二批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将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让人民群众尽快受益,切实解决广大农村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

各村、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促和谐的政治高度,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与当前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新农保这一惠民利民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把握政策,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今年底,全县要求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但我们乡参保率力争要达到80%以上,要自我加压,让这项惠民利民工程更多地惠及群众。

新农保工作目前正处于第二批试点阶段,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们要围绕以上目标任务,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把握政策,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一)新农保筹集范围和缴费标准。

我乡辖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乡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新农保资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部分组成。

1、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个人缴费分两种:一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20xx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0xx年。鼓励在累计缴费满20xx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二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20xx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对其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20xx年。

二是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是政府补贴。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元的缴费补贴、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7元的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不能享受当年的财政缴费补贴。

(二)新农保待遇组成。

年满60周岁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组成,参保农村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补助的基础养老金外,还可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全部存储余额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帐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存储余额除以139。

2、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3、参保人死亡(包括60岁以前死亡和60岁以后死亡),其个从帐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缴费补贴(本息)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三)新农保关系转移。

参保人跨县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存储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存储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存储额。

(四)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待遇。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要在短短的1个半月时间内达到80%的参保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打一场硬战的思想准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抓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最重要的任务,各村挂钩联系领导、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力亲为,村两委干部要全程参与。全乡将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开展工作的督查,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保。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关键在于我们的宣传工作能否到位。要拓宽宣传面,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确保新型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深入到农户家中,挨家挨户上门讲解,帮群众算帐,真正让群众体会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优越性。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群众的思想认识实际和种种疑难,有针对性地把新型农保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待遇等内容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让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保。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制度覆盖一步到位,参保率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原则,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实现农民老有所养为目标,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创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资金筹集办法,建立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义务相适应的保障模式,逐步达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要严格按照《澜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准确核定参保范围,准确执行缴费标准,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保费征缴力度。

保费征缴是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全部计入农民个人账户,完全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要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身边人,努力做到人人参保,不留死角。全乡要在12月20日前把全乡16周岁以上参保对象的个人养老保险费征缴到位。

同志们,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希望各村工作组、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到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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