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
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
今年以来,工委紧紧围绕县委“1222”总体思路,按照“抓基础、抓典型、抓队伍、抓融合”要求,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抓好责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抓实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党员集中培训,培训党员6100余人次。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故事、学理论”宣讲,抽调40余人分别组建县直机关二十大精神宣讲团、“讲故事、学理论”宣讲团,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7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邀请市县有关领导、讲师专题授课,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规范抓好县直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落实列席旁听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64个,及时反馈整改,建立闭环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精心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新发展预备党员112名。抓实基层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集中换届月”活动,完成应换届党组织78个。深化县直机关党支部评星定级,评选五星级党支部59个,及时通报表彰,县公安局等3个基层党组织在全县各领域党组织党建业务规范提升评比活动中均位居前列。扎实推进党建业务融合,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建机制强保障·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经验做法在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第11期刊发。
(三)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举办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2期,累计培训180余人次。举办党务知识专项竞赛,印发《县直机关党务工作相关知识应知应会100题》,机关党员1000余人参加,90人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充分调动党务干部学习积极性。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十佳精品党课、党建阵地等“五个十佳”评选,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党性教育,进一步增强机关纪委干部纪律意识。扎实开展机关党员沂蒙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网络答题,选拔人员参加全市现场竞赛,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把握沂蒙精神基本内涵,推动沂蒙精神入脑入心。
(四)创新推进“五星”支部创建,丰富创建实践载体。会同组织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围绕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组织开展“政治坚定星、作风优良星、实干担当星、品牌示范星、支部过硬星”五星支部创建活动。经部门联审、现场验收、公示等环节,确定五星支部38个、四星支部125个、三星支部140个、二星支部10个,相关经验做法市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在全市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交流会议上,我县作典型发言,《注重实践实效·强化推进落实·以模范机关建设引领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临沂日报》等媒体刊发。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1.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由于党建工作制度程序规定多,原则性强,工作要求高,部分单位缺乏抓好机关党建的责任与热情。有的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抓党建就是抓党建,抓业务就是抓业务,与党建关系不大,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在计划和部署时未能把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影响了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2.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单位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对党员管理通常依赖行政手段,忽视党内教育管理。今年以来,仍然存在单位个别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现象。有的单位对规定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因业务忙或参会人员不齐而难以落实,造成学习时间不固定。个别单位党员对党组织归属感不强,党员身份意识淡化。有的单位组织开展的党务活动吸引力不强,重形式、轻实质,党建活动形式相对单一、缺乏新意,无法充分调动党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3.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规范。有的党组织工作制度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及时,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党费证使用不规范,基础档案资料不够齐全。有的对下属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督促不力,面上过问多,抓细抓实还有差距。部分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较短,业务繁忙,参加专门培训的机会少,导致有的支部书记不了解自身工作职责,对如何抓好党组织建设存在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能力不足的现象,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不够规范。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主题教育工作落实,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抓好整改落实。规范抓好县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工委旁听制度,确保理论学习中心旁听全覆盖。持续压实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提升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指导机关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落实〈条例〉的若干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促进《条例》落实落细。认真落实全市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交流会精神,围绕政治建设具体化等“八化”要求,进一步增强模范机关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加强党员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积极分子培养力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抓好新任职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业务本领。抓好县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管理,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抓实县直机关“双报到”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走深走实。
4.严格责任落实。督促党组(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党建工作,带头执行各项制度,不断增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及时组织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夯实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党建任务高标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