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汇聚【优推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汇聚【优推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一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72号)第二条规定,“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由于财税〔20xx〕72号文件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比例扣除,另一种是据实扣除,扣除方式的不同,导致了税收筹划空间。
实例:甲企业为饮料品牌持有方,20xx年的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授权生产该品牌产品的企业,20xx年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已税前扣除,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限额。
甲、乙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两种不同方式下的税务处理如下:
方式一:乙企业选择按比例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xx年,甲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450万元(15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xx年,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300万元(10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有1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10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甲、乙企业20xx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750万元。
方式二:乙企业选择归结至甲企业税前据实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20xx年,乙企业归结至甲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作为甲企业的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甲企业自身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50万元(15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xx年,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0.
甲、乙企业20xx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850万元(400+450)。
对比分析发现: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税前多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万元,即为乙企业选择比例扣除法超限额不得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二种方法由此节约的税收收益为25万元(100×25%),甲、乙企业可以协商共享。由此可见,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超过税法规定限额,可以采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则可选择按比例扣除方式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纳税人可以权衡利益,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
对于广告宣传费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战术,不能够为筹划而筹划,否则可能给企业发展带来税务筹划风险。
例如,甲公司为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从事行业发生的广告根据税务政策不允许税前扣除。
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使不能税前扣除广告支出,但企业为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每年还是要投入相当金额的广告费用于企业形象宣传。
以20xx年为例,当年的财务预算预计投入广告费用6000万元,因不能在税前扣除,将调增应纳所得额6000×25%=1500万元。有人认为,该公司从事的行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代理行业政策不同,可考虑设立一个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进行广告宣传,其实这种思路不可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甲公司如投资设立一个全资代理公司,负责原材料的代理采购。以全年代理采购200000万元、按5%手续费计算为200000×5%=10000万元代理收入,可税前列支的广告宣传费限额为10000×15%=1500万元,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500×25%=375万元。代理手续费应按5%计征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和3%分别计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考虑印花税等),则应缴营业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5%×〔1+(7%+3%)〕=550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550×(1-25%)=万元。
比较可知,由代理公司进行广告宣传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可少缴所得税375万元,而增加净利润375万元。但是因设立代理公司的代理手续费要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550万元,而要减少净利润万元,两者合计减少净利润=万元,所以筹划设立代理公司节税并不可取。企业的广告宣传费用纳税筹划涉及面较广,但企业应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合理地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的纳税筹划。
会议方案范文合集6篇。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二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72号)第二条规定,“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由于财税〔〕72号文件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比例扣除,另一种是据实扣除,扣除方式的不同,导致了税收筹划空间。
实例:甲企业为饮料品牌持有方,的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授权生产该品牌产品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已税前扣除,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限额。
甲、乙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两种不同方式下的税务处理如下:
方式一:乙企业选择按比例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甲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450万元(15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300万元(10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有1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10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甲、乙企业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750万元。
方式二:乙企业选择归结至甲企业税前据实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乙企业归结至甲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作为甲企业的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甲企业自身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50万元(15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0.甲、乙企业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850万元(400+450)。
对比分析发现: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税前多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万元,即为乙企业选择比例扣除法超限额不得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二种方法由此节约的税收收益为25万元(100×25%),甲、乙企业可以协商共享。由此可见,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超过税法规定限额,可以采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则可选择按比例扣除方式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纳税人可以权衡利益,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
税务筹划要考虑长远利益。
对于广告宣传费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战术,不能够为筹划而筹划,否则可能给企业发展带来税务筹划风险。
例如,甲公司为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从事行业发生的广告根据税务政策不允许税前扣除。
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使不能税前扣除广告支出,但企业为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每年还是要投入相当金额的广告费用于企业形象宣传。
以为例,当年的财务预算预计投入广告费用6000万元,因不能在税前扣除,将调增应纳所得额6000×25%=1500万元。有人认为,该公司从事的行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代理行业政策不同,可考虑设立一个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进行广告宣传,其实这种思路不可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甲公司如投资设立一个全资代理公司,负责原材料的代理采购。以全年代理采购00万元、按5%手续费计算为00×5%=10000万元代理收入,可税前列支的广告宣传费限额为10000×15%=1500万元,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500×25%=375万元。代理手续费应按5%计征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和3%分别计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考虑印花税等),则应缴营业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5%×〔1+(7%+3%)〕=550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550×(1-25%)=万元。
比较可知,由代理公司进行广告宣传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可少缴所得税375万元,而增加净利润375万元。但是因设立代理公司的代理手续费要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550万元,而要减少净利润万元,两者合计减少净利润=万元,所以筹划设立代理公司节税并不可取。企业的广告宣传费用纳税筹划涉及面较广,但企业应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合理地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的纳税筹划。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三篇】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主要载体。为充分应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区文明办《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街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全处科学发展、促进全处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并坚持长期开展。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都要按要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一批内涵深刻、震撼人心、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确保全处宣传有形象,公共场所有氛围,重点地段有特色,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具体要求是:
1、专栏类:各社区要利用固定的宣传专栏,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栏。
2、电子屏类:凡有电子屏的社区、宾馆、饭店、工商个体户,都要坚持滚动播出文明创建宣传标语。
3、墙壁类:凡沿街、沿公路两侧的各类围墙,都可用作公益广告宣传的阵地。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主要内容之一。开展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办成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居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在责任上落实,明确专人负责;要在经费上落实,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要在创建的制度上落实,把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三)注重关键工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要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的知识内容紧密结合;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积极营造文明和谐良好气氛。
广告宣传经理求职简历范文
宾馆广告宣传标语
最新广告宣传标语
汽车广告宣传标语
保护母亲河的广告宣传标语
会议方案范文
会议策划方案范文
会议筹备方案范文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四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72号)第二条规定,“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由于财税〔20xx〕72号文件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比例扣除,另一种是据实扣除,扣除方式的不同,导致了税收筹划空间。
实例:甲企业为饮料品牌持有方,20xx年的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授权生产该品牌产品的企业,20xx年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已税前扣除,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限额。
甲、乙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两种不同方式下的税务处理如下:
方式一:乙企业选择按比例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xx年,甲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450万元(15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xx年,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300万元(10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有1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10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甲、乙企业20xx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750万元。
方式二:乙企业选择归结至甲企业税前据实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20xx年,乙企业归结至甲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作为甲企业的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甲企业自身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50万元(1500×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
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xx年,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0.
甲、乙企业20xx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850万元(400+450)。
对比分析发现: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税前多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万元,即为乙企业选择比例扣除法超限额不得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二种方法由此节约的税收收益为25万元(100×25%),甲、乙企业可以协商共享。由此可见,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超过税法规定限额,可以采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则可选择按比例扣除方式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纳税人可以权衡利益,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
对于广告宣传费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战术,不能够为筹划而筹划,否则可能给企业发展带来税务筹划风险。
例如,甲公司为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从事行业发生的广告根据税务政策不允许税前扣除。
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使不能税前扣除广告支出,但企业为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每年还是要投入相当金额的广告费用于企业形象宣传。
以20xx年为例,当年的财务预算预计投入广告费用6000万元,因不能在税前扣除,将调增应纳所得额6000×25%=1500万元。有人认为,该公司从事的行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代理行业政策不同,可考虑设立一个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进行广告宣传,其实这种思路不可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甲公司如投资设立一个全资代理公司,负责原材料的代理采购。以全年代理采购200000万元、按5%手续费计算为200000×5%=10000万元代理收入,可税前列支的广告宣传费限额为10000×15%=1500万元,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500×25%=375万元。代理手续费应按5%计征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和3%分别计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考虑印花税等),则应缴营业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5%×〔1+(7%+3%)〕=550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550×(1-25%)=万元。
比较可知,由代理公司进行广告宣传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可少缴所得税375万元,而增加净利润375万元。但是因设立代理公司的代理手续费要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550万元,而要减少净利润万元,两者合计减少净利润=万元,所以筹划设立代理公司节税并不可取。企业的广告宣传费用纳税筹划涉及面较广,但企业应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合理地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的纳税筹划。
cad设计方案设计求职简历范文。
毕业求职信范文汇编6篇。
学生求职信范文汇编8篇。
专业求职信范文汇编9篇。
大学求职信范文汇编4篇。
面试感谢信范文汇编8篇。
工作申请书范文汇编8篇。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五篇】
1、报纸的特点和基本功能:
(1)官方日报的特点是每日投放,消费者的获知消息渠道一般常在办公室,消费对象主要范围公务员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消费能力比较综合,主管消费方式多为官方之间礼尚往来。
(2)生活类报纸特点也是每日投放,消费者获得消息的方式是自费购买。常规为先看新闻在浏览广告的阅读方式,获取广告信息的环境多为家中、户外、地铁、消费能力较为中下等,主要消费方式亲朋好友之间礼尚往来和公关办事。
(3)报纸广告的时效性较直观更新快,最佳时效为当日,可顺延一日,然后消失,但是能有查询功能,对他们这个档次葡萄酒广告而言意义不大。
(4)投放时间、版面、费用机动灵活。
(1)推荐投放各地政府日报,能直观的针对政府消费群体。
(2)投放生活类报能起到烘托市场的作用,现阶段对直接产生消费影响不大。
纸媒体广告。
1、广播的特点和基本功能:
(1)广播电台目前整体广告效应较弱,个大城市收听率较好的多为文艺台和交通台(很多城市合并在一起,叫交通文艺台)文艺节目一般以时尚歌曲打榜、经典老歌回顾、国外音乐欣赏等,交通类信息多为交通路况信息播报,消费者或取消多在轿车内。
(2)轿车消费者分为三大类型政府用车、私家用车、出租车;。
(3)信息传播速度快,更新快,也有固定的收听群体,但多为出租车,黄金堵车时段是较好的选择。
2、广播电台的广告大多为生活类和日用类,很少涉及高端酒类广告,几乎都是生活中常见常喝的大众消费品牌。
(1)不主张第一步投放电台广告。
(2)根据市场的销售和消费群体的接受能力,适时规划投放电台广告。
广播媒介。
1、电影的特点和基本功能:
(1)电影是故事片最好的表现载体,就目前电影业的发展来看,基本消费群体集中在23岁至40岁之间,获取广告信息有片头赞助,剧中广告植入,和片尾字幕鸣谢。海报宣传等四种方式。
(2)电影观众消费层次综合化,基本在白领以下的消费层,老总和处级以上干部基本没有时间观摩电影,不是葡萄酒主要的消费群体,针对性较弱。
(3)专为葡萄酒品牌创作故事片,这样有针对性,直观性,目前国内没有完全单一的商品创作故事片,如果专门创作企业故事拍摄影片,也要到市场成熟以后。
(1)不符合目前的广告投放电影媒体。
(2)根据市场的销售和消费群体的接受能力,适时规划投放电台广告。
影院广告套餐组合。
1、电视的特点和基本功能:
(1)电视媒体为大众的综合媒体平台,电视媒体基本以新闻、专题、文艺、电视剧、栏目等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为迎合市场规律的需要,现在多数以频道专业化,每家电视媒体对不同的社会消费结构规划出不同的频道,不同频道有不同的忠实观众,也就是频道的分类和产品的投放有直接关系。
(2)电视观众的受众面综合性很强,年龄段较宽,受众环境局限在室内,一般都在家庭。
(3)电视媒体不是高端消费品的推广平台,名车、名表、品牌化妆品等通常以照顾电视台面子点滴放。
2、投放种类:
(1)打通频道:专门选择适合自己产品和品牌定位的观众群体,决定投放频道,投放频道每天次数多,任何时间段都能看到,缺点是资金投放量大。效果是媒体硬板广告最好的一种。
(2)栏目冠名:电视栏目冠名有一定的收视群体,栏目内容的品味决定观众群体,投放栏目冠名的优点是定时定量,缺点是受众范围说到最小。
(3)电视剧冠名播出:基本意义同上,每部电视剧的受众和栏目基本相似,不同的是受众年龄范围大于电视栏目受众。特点是电视剧发行的好我们的广告就好,电视剧发行量差,广告效益就差,邮发行量来决定效果。风险较大。
(4)电视剧场时段冠名:各频道都有自己的电视剧观众,电视剧场的时间固定,广告投放效果也较固定,每部电视剧结束和开始是观众的断点,但是每个电视台的黄金段播出的电视剧,一般都有提前宣传,剧场的广告投放要好于电视剧片头的投放效果。由电视台决定效果,比较安全,风险小。
(4)特别节目冠名:特别节目的优点是观众集中,有短时间按的前期宣传过程,缺点是次数少,费用高。
(5)栏目奖品赞助:栏目奖品赞助是除本身的品牌外还需要出赞助费,优点是产品直观,与获奖的人形成互动,有固定的时间段和收视群体。
1、户外的特点和基本功能:
(1)户外广告的大多以机场高速和城市、景区入口、城市主要街道广场为重点投放点,根据地域不同有不同的投放黄金时间,不过这个周期较长,比如,冬季的北方城市广场人流力量就比夏季要少等等。
(2)南方的机场高速、景区春秋两季是最高峰等等。他的特点是有车路过就有广告效应,车流越大效果越好。现在以飞机出行的人群普遍岁数集中在24-45岁的社会中坚力量,高学历人群及企业管理者商务人群都是已商务出差为目的,直接定位了社会人群属性,机场高速广告,位于中川机场主干道上,给过往车辆以醒目出众、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伴随优秀广告发布效果及适合品牌形象推广最佳。
2、户外广告的种类分别路牌、高空广告(楼顶)、楼体、车体、公交站牌。
(1)高空广告加灯光照明和led屏幕的适合高档的消费品投放,也就是说适合葡萄酒广告。它的受众一般是在城市的高端人群,比如写字楼、住宅楼、交通要道口等等有较好的传播效果。
(2)楼体、车体、公交等等传播效果也比较好,但是传播效果和档次相对要弱于高空和路牌广告。
(3)综上所述,电梯楼宇平面视屏广告受众人群(企事业单位、公司老板、白领)已经越来越多,建议投放政府办公楼、高档写字楼、高档商品楼及单位住宅楼为主,针对人群特点分类宣传产品,从而进行引导性的选择消费。
(4)大型led户外广告屏,相对传统的路牌、灯箱、单立柱、霓虹灯等表现形式单一的户外广告媒体优势最大,是以文字图像和声音来展示产品在市场上的品牌价值、客户管理和专业品质,能最大程度提升产品的知名度。
市区户外广告牌。
机场高速广告牌。
伙伴传媒报价。
分众传媒报价。
1、活动的特点和基本功能:
(2)活动的方向决定品牌定位的根本条件,
(3)活动的内容是吸引媒体和影响受众的核心条件,
2、活动的经费投入集中,互动效果好,影响受众力集中。
会议方案范文合集6篇。
会议方案范文合集9篇。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六篇】
企业可创新广告宣传样式,如:通过雇员到现场宣传支付工资的形式,从而减少纳税负担。
实例:乙饮料企业,年初计划推出新产品。经本厂企划部提出两个宣传方案,预计销售额20xx万元。
方式一:通过新闻媒体作广告,年需广告费支出650万元。
方式二:派出250名雇员,身穿特制服装,服装上印制本厂商标和本厂厂名以及宣传口号,到需要宣传的地区的各大酒店和商场,在酒店和商场进行促销12个月。此方案服装制作费需支出50万元,250名雇员每月支付工资20xx元,两项合计支出50+250×20xx×12=650万元。
方式一因饮料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为30%,扣除限额20xx×30%=600万元,需纳税调整650—600=50万元,负担所得税50×25%=12.5万元。
方式二中,特制的服装制作费50万元为业务宣传费,不超扣除限额20xx×30%=600万元准予扣除;该项雇员工资按税法规定可全额扣除,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扣除。因此方式二较方式一更优,可少纳税12.5万元,不需纳税调整从而减少纳税负担。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和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精神和《定远县关于深入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展示文明城管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局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素质,构建和谐城管,可爱城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对公益广告的的设置和发布进行指导和考评,全面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决定成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志荣。
副组长:陈锋、黄家祝。
成员:刘明玖、张文江、马燕、张德松、吴茂全、熊世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家祝同志兼任。
1、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xx年5月份启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以后长期开展。
2、公益广告宣传的重点是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与“中国文梦”、“美丽中国”、“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我县目前开展的“三城联创”,以及打造“美好新定远”工作紧密结合,与定城民情紧密结合,推出一批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营造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
1、各执法中队为本辖区内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墙体户外广告、店招牌及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和进一步规范工作。(执法大队)。
2、各执法中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监管职能,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店牌店招等广告的巡查监管,建立和完善广告监管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并做好记录,建立基本信息台帐,对辖区违法广告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解决。(执法大队)。
3、负责与各家广告公司协商,通知位于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的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媒体电子显示屏及各led电子显示屏设置产权单位,留一定比例画面、一定时间段刊登及播放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内容的公益广告。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执法大队)。
4、要求各建筑工地和广告公司在申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时,原则上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位置设置“讲文明树新风”的内容和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公益广告。(市容股)。
5、加强户外广告的审核报批工作,特别是户外公益广告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市容股)。
6、负责落实城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已有广告位置选点或新建公益广告载体,供各责任单位选用。(环美广告公司)。
7、规划城区内公益广告位的设置地点并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牌。每块广告牌尺寸根据地形地貌,科学设置,原则上要求在20平方米以上,单面钢架防风牌,画面为喷绘布材质,画布寿命为12个月(无大风和人为破坏)。(环美广告公司)。
8、加强对公益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对户外公益广告进行检查,发现褪色、破损、档次较低和存在危险隐患等技术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更换和修复,不能维修、更换的应予以拆除,确保各公益广告信息发布的有序、规范。(环美广告公司)。
9、利用路灯道旗、便民信息服务栏、环卫公共设施等设计制作一批内涵深刻、震撼人心、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宣传内容要紧扣“讲文明树新风”的主题。(环美广告公司)。
10、按照中共定远县委办公室20xx43号文件要求,每月设计制作不少于2副的公益广告通稿作品,供各单位无偿选用。负责对电子大屏幕、广告牌、公园、广场、主次干道、街巷、路名牌等户外广告媒介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环美广告公司)。
1、户外公益广告的发布实行事前备案。相关宣传责任单位需要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的,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将宣传内容、设计要求等资料报到市容股审核批准,由县文明办统筹安排发布。
2、户外公益广告发布后,应当进行监督管理。到期的户外公益广告由发布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届时不清理的,由中队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的拆除。户外公益广告画面制作费用由发布单位承担。
3、县城区各出入口和重要路段的固定户外广告设施每年发布公益广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其他路段不得少于1个月;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公益广告插播量不得少于总量的10%;所有“三面翻”广告应提供一面做公益广告,一年内至少更换两次以上公益画面。
4、经批准设置的公益广告牌,应长期用于公益广告宣传,不得改变公益性广告牌的性质发布商业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对该广告牌予以拆除。
5、广告设施不得长期空置,凡空置的广告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发布公益性广告。
6、户外广告设施所有人(使用人)在招租期间应发布户外公益广告,户外广告招租内容可以与户外公益广告同时发布,招租画面应当与户外公益广告的画面、内容相协调,不得影响市容,不得使他人产生歧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队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城管执法局承担的任务。
(二)深入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信息栏等形式,通过日常巡查向广大群众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社会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座谈会、讲座等形式,组织城区内的经营业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各单位根据方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落实,定期不定期的对活动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团购方案范文。
教研活动方案范文。
会议策划方案范文。
会议筹备方案范文。
教务员的宣传广告方案【第八篇】
我国现行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如果能够通过分支机构人为“增加”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企业就可以扣除更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即,纳税人将原来的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这样,虽然整个企业集团对外的销售收入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但是在原企业与销售公司之间增加了一道名义上的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
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60%=64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15%=500万元,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64+500)×25%=141万元。
如果通过纳税筹划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把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费用在两个公司间分配: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各分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20xx万元。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而因最后对外销售仍是20000万元,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经过纳税筹划后,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结果如下:
生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为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500万元,而扣除限额=18000×15%=2700万元。
生产企业就招待费用大于扣除限额的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20xx万元,而扣除限额为20000×15%=3000万元。招待费用超标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当然,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后还会有一些影响。例如,机构设立后会持续经营下去,因此企业应考虑长远的市场状况和企业发展状况;会有成本、费用项目的增加;流转税也可能会增加。
交易价格会影响两个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即生产企业以多少价款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才能保证两个企业都不亏损?如果一方亏损一方盈利,那亏损一方的亏损额就产生不了抵税作用,盈利的一方则必须多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交易价格一定要仔细核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
上一篇:李白我想对你说样例【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