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汇聚【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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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一篇】
全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考核程序,客观、科学地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全面工作情况,有利于规范教师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全面提高教学质最,合力打造盐中品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中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高中部全体科任老师。
对每位老师实行百分制考核,一学期考核一次。项目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质)(5分)、能(文化业务素质)(5分)、勤(教学行为规范)(5分),绩(教学成绩)(20分),廉(廉洁从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项。
个人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1.加强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忠诚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升旗等集体活动。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者扣分(公差除外)。
2.服从领导、团结协作、识大体、顾大局。不服从领导,
一次扣2分; 煽动闹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打骂学生,让学生站在教室外而等),发现一次扣1分;家长反映到领导处经核实无误后,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级部门或通过媒体曝光,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一次扣5分。
4.该项考核扣至零分为止。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虚心学习、坚持听课、教龄三年以内,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五年以上,每周听课不少于l节。以听课本笔记为准,少听一次扣分。
4、积极参加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研究课和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凡参加者一人次奖励1分。
5、鼓励全体教师加强学术研究,踊跃发表论文,在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者,分别奖励1、2、3分。
6、领导听课,提出表扬,奖励1分;批评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师务必认真参加公开课,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获奖奖2分,受到批评扣2分。
8、该项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l、按时按要求交教学计划和总结,无计划或者总结扣2分;两项均无扣2分;计划总结不认真扣1分。
2、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装异服一次扣1分,坐着讲课一次扣1分;上课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违者一次扣5分。
3、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确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分,病假一天扣分;旷工一节扣5分。
5、作业及检查,每学期年级组牵头检查两次,评出一、二、三等三个类别,获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业扣5分。
6、教案检查,考核标准同“5”,无教案扣5分。
7、学情调查,每学期组织学情调查一次,评出同“5”。
8、上课、上自习期问,有学生无故缺席者、上课教师未登记的,1人次扣相应老师1分。
9、监考、评卷无条件参加,不参加一次扣2分。
10、该项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1、本项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贡献(7分)三项。
2、每项考核执行统一标准,即年级主任根据平行班数量设置一、二、三等奖。教师个人该项得分=所带班级总得分/所带班级数量*同类班级考核系数。同类班级考核系数:一个为,两个为,三个为,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40分。一等占30%,二等占40%,等占30%.
1.廉洁从教、不以权 谋私、不收家长财物、礼品等,发现一次扣2分。
2.不乱订资料、乱收费、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1、对担任班主任的老师,按其工作状况予以奖励加分,具体标准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担任教研组长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语数外10节或两个班;理化生、政史地12节或四个班:音体美计16节或八个班。工作量不足,少一节课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节加3分。
此方案每月由年级组考核一次,送交教务处。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盐化中学高中教导处
20xx年11月30日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二篇】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绩效优先,重实绩,重贡献,重工作质量,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工(非义务教育阶段单位在职教师除外)和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教师绩效考核方面建议按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4、岗位津贴奖(课时津贴、工作量奖、班主任津贴、校长、中层等行政后勤岗位);。
5、安全责任奖;。
各学校根据年初学校管理方案,结合上述五个方面制定考核细则,将教师的工作量细化成考核分数,对教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然后以考核分数×资金计算。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资教生)人数×(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离退休人员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离退休人数×(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上述两者之和计算到学校(核算单位)并予以公示。
2、突出绩效。离退休教师按月平均发放,在职教师按绩效工资的60%按月发放,40%部分在每学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教师手中。
3、财政统发。首先由学校根据教师绩效得分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数额,并编造成绩效工资发放名册,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再送市财政局审定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教师工资代发银行,再由银行分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市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在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暂参照2006一般性部门预算单位规定津补贴标准执行。
学校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津贴、补贴政策,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绩效工资体制的激励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发挥出来,薪酬发放的平均主义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办教师与公务员之间以及公办教师群体内部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优质师资收入明显下降改革后学校的经费支配自主权普遍下降,教师收入的调节能力和激励机制的设计能力被削弱。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四篇】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六篇】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进取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经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本事、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分,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分;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当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资料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七篇】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学校在岗的教师。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1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八篇】
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进取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制造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本事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与当月员工个人出勤状况相挂钩。
考核工资。
以各制造部岗位性质不一样,该考核工资细分为非计件制考核工资和计件制考核工资两大类,该部分不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各制造部自行制定部门内考核实施细则。
非计件制考核工资。
原则上非计件制工作岗位应依据岗位标准设立周严性关键业绩指标予以考核。
计件制考核工资。
(1)计件制岗位应在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实施产量计件制考核。
(2)公司根据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的制造工资成本对各制造部计件工资进行总额控制,并于每月底汇总当月各制造部计件工资总额。酒类资料对由于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各制造部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各制造部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实际情景放在次月调剂。
(3)各制造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作业员当天产量直接计算当天个人应得计件工资。计件制考核工资由生管部统计人员汇总并经过核对后交人事、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事宜。
2.点工工资。
各制造部理解暂时没有计件单价的工作及其他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在合理安排劳动定额前提下执行3元小时的点工工资,此项工资在计件工资外单独报批。(此项工资从事非计件制作业的制造部员工不能享受)。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与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挂钩,
4.各项补(津)贴。
全勤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员工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该项津贴额度为30元月,按公司规定每月分解为上、下两半月考核。
交通补贴。
对各制造部从事计件制工作员工及从事跟班的非计件制工作员工发放每月30元的乘车补贴,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按1元天扣发本项补贴。
营养补贴。
该项补贴结合岗位特殊性只适用于部分计件制工作岗位,具体补贴标准为lamp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制造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病假补贴。
公假补贴。
凡国家规定的各种公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手续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补贴。
处于试用培训期内员工,在其经过试用考察期后,其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本事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在末级内确定;在此期间内,除可依规定享受学历与职称津贴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补(津)贴待遇,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进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经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