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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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报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部署。2023年以来,**市高位推动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一年多来,**市各级“护苗”组织、单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锚定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目标,着眼“防、打、管、控、教、督”,做细精准预防、做严打击整治、做强管理服务、做实风险防控、做新宣传教育、做勤督办督导,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作、“家校社”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推动的“护苗”工作全链条格局。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细“防”的举措,以六类未成年人分类包保帮扶为抓手精准预防

建立六类未成年人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对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后待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等六类未成年重点人群,进行“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分类分工包保帮扶,分别由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进行精准包保帮扶,并建立相应制度机制。市“护苗办”开发“护苗”信息系统,高效开展“护苗”包保帮扶并跟踪问效。截至2024年3月31日,牵头单位已完成41789名六类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录入,并利用“护苗”信息系统保障实战应用,确保六类包保帮扶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

搭建三级“护苗”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优化推广**县“护苗驿站”建设经验,探索在县市一级建立标准化“护苗驿站”,打造“一站式”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乡镇(街道)一级建设“护苗联络站”,标准化建设以实用为准,尽量减少基层负担;在村(社区)一级建立“护苗联络员”,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在“护苗联络站”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目前已在**、**等地开展“护苗驿站”建设试点工作,计划2024年内**市推广。

创新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四访五帮”机制。“四访”就是通过每月走访本人、走访家庭成员、走访学校老师或同学、走访社区(村)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学习情况和日常活动,努力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身心健康、就业安置等综合救助服务。“五帮”就是包保帮扶的“护苗”工作人员对帮扶对象帮助完成学业、帮助掌握技能、帮助增强法治观念、帮助提升安全意识、帮助养成良好习惯。出台《**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四访五帮”实施方案》、《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列入“四访五帮”范围评估标准(试行)》,共摸排纳入“四访五帮”范围的未成年人5650人,政法各单位、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领任务,严格落实教育引导和帮扶转化,共开展心理辅导2563人次,劝返回校199人,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95人,帮助就业72人,经济救助90人,公安机关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9项矫治教育措施1553次,为全省各地探索解决未成年人惩戒措施难落实问题提供了实践例证。

推动市级部门和重点县市同题共答。选取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问题较突出的4个县市,由4个市级部门对口建立包保责任制,构建“市级部门—县市政府—乡镇—村居—学校”纵向贯通的五级包保责任体系,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重大恶性安全事件发生。市公安局在**县包保工作中探索建立“一校一警”机制,联合教育部门梳理出涉未成年人安全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216所学校,以抽调民辅警、返聘退休民警或法治副校长兼任等方式驻校,实现重点问题学校秩序的根本性好转。

二、强化“打”的震慑,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零容忍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主动出击,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部署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利刃”专项行动,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实地督办,破获一批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件。全面用好“一站式”办案区,实现诉讼办案与救助保护双同步,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及时提供困难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重点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市全面起底近年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采取集中力量专项攻坚,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攻坚行动;出台《**市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便捷完善的执法依据和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出台《**市公安机关严防旅馆内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八条措施(试行)》,对行业场所内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发生在旅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持续下降。

深入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的办案理念,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2021年至2023年,**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数年均下降19.87%,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筑牢“管”的基础,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服务管理

抓紧抓实“控辍保学”。组织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全面排查辍学、逃学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落实“双线七长”责任制,对疑似辍学或未返校学生建立台账,逐人逐户劝返,对重点关注学生家访实现全覆盖。政法机关和教育等部门统筹家校社各方力量,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转化。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对四类孤困未成年人进行包保帮扶,劝返复学435人次。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出台《**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市中小学(不含教学点)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比例达95.32%,超过国家规定比例要求。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对留守儿童、离异、重组等特殊家庭孩子建档立卡、一人一策。整合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多领域多层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团市委牵头设立“市级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综合热线”;市民政局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市2200名孤困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诊疗;市妇联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等系列活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利用本系统心理咨询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

深入推动专门教育。出台《**市专门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在原有的**荣山学校基础上,新增建成**感恩、****、**育苗等3所专门学校。抓紧建设**荣山学校新校区、**仁兴专门学校,建成后将新增学位1000个。目前,4所已建成的专门学校共有学位700个,累计专教947人、解教610名,在教337人。

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健全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选配机制,对各校选配的法治副校长进行定期考核,对不适合担任的及时调整。**市普通中小学校配置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2023年举办法治宣讲4000余场、学生170万人次参与。

四、优化“控”的手段,筑牢涉未成年人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针对未成年人文身乱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市公安局会同市教育局深入校园开展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流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核查出一批有性侵、猥亵未成年人以及吸毒、故意伤害等行为过往史的教职工人员,依法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市“护苗办”印发《**市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市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市民政局重点加强校园周边文身店、网吧、宾馆旅店、烟酒店等重点场所整治。

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市“护苗办”持续组织开展“防命案、防溺亡、防未成年人受侵害、防道路交通亡人”工作,适时组织督导组进驻县市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出台《**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重点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筑牢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防线。

五、强化“教”的效果,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护苗”宣传教育

丰富载体。开展“护苗”宣传标语口号有奖征集活动,共向社会征集“护苗”宣传标语口号4273条,发动网络投票评选285万余票,评选获奖标语口号56条,有效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护苗”工作;拍摄制作《护苗“童”行共赴未来》宣传短片,组织在**市电影院线进行映前公益播放;市直各部门相继开展“美德润童心护苗在行动”、“护苗”文明实践系列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向欺凌说“不”、暑期防溺水云直播活动等,通过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各县市用未成年人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家校社”协同共育水平不断提升。

创建品牌。市“护苗办”会同有关责任部门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围绕不同的宣传主题,开展精准宣传。策划制作了“护航青春”系列专题片:针对男生、女生、家长不同受众,制作了3部防性侵宣传专题片,组织132万中小学生及家长观看,社会反响热烈;针对溺水、交通、自杀、欺凌等问题,制作了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杀、防校园欺凌4部警示专题片;策划制作了**市未成年人“护苗说法”栏目10集系列短片,针对涉未成年人不同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向各级政法机关征集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典型案例26个,全面开展以案示警、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共同防范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11家法院、54个人民法庭揭牌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解决广大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学生接受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实化“督”的内容,以督促指导助推“护苗”工作责任落实

强化督办督导。出台《“护苗”专项行动督办督导“四项制度”》,规定重点案件“一案一督办”、突出问题“一月一提示”、重要工作“一月一暗访”、日常工作“一季一督导”,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市“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市级督导,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和行业领域,进行挂牌督办。

强化考评监督。**市“护苗办”制定实施“护苗”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细则,加大“护苗”工作在平安建设考评中的权重,对“护苗”工作年度考评后三位的县市和市直成员单位,在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中取消评为第一档资格。推动建立“三书一函”等法律监督文书分析研判和跟踪问效工作制度,部署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加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场所监督管理,强化“三书一函”应用实效。“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共制发“三书一函”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告诫书、督促监护令等文书3836份,力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场所监督管理常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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