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热选【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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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管理、合同履行和市场调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提升了服务质量,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各方合作与发展。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热选【实用5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第一篇】

致xx公司:

我司于xx年xx月xx日与贵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简称合同)。为加强商务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保障顺畅、公平的商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我司承诺以下廉政责任:

第一条我司承诺在与贵司的商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司利益。

第二条我司保证我司以及我司工作人员与贵司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司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司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司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接受或暗示为贵司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司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许诺事后给予贵司工作人员利益。

(六)不以其它手段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上条款中所称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

第三条我司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司有权终止合同,相关的责任由我司承担;涉嫌犯罪的,贵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同意予以赔偿。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第二篇】

备案: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告发布3日前将比选方案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公告: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在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免费发布比选公告,同时该媒体公开在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上代为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强制标准等报名条件以及报名办法等事项。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报名:比选申请人凭资质等级证书等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报名。

现场监督: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

确定比选被邀请人

比选人确定2个至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比选人应在此范围内预先确定比选被邀请人的'个数并在比选公告中载明。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2个以上等于或者少于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应向全部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

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比选人单位不具备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补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一)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三)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第三篇】

项目编号:

比选单位:

二零一六年三月。

第一章。

致:

根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的规定,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确定你单位为比选候选单位。请贵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积极准备投标资料,并按时递交,我公司将按规定对比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略。

二、招标范围。

略。

三、时间要求。

项目时间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

四、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下午。

2:30。

递交地点:略。

五、投标资料数量: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

六、投标资料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工期、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公司简介(资格、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获奖情况;

8、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状况;

10、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11、项目质量控制方法及承诺;

12、其他服务承诺;

13、收费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七、保密要求。

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

5、投标文件的密封: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公司。

址:略。

编:略。

联系人:略。

话:

手机:

箱:

第二章。

比选办法及标准。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进行评标。

二、综合因素评标法采用打分制,满分为。

分,进行评比的各类因素分值按下列比例确定:

(一)商务标(60分)。

1、企业资信5分。

(1)甲级资质得3分,乙级资质得2分。

(2)企业近三年获国家级荣誉证书或省级荣誉每项2分,最高2分。

2、项目人员配备15分。

(1)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得10分。

(2)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3)项目配备的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次得1分,最高得4分。

3、招标代理业绩。

分。投标人近。

年承担过同类项目招标,每项得。

分,最多计。

3项。

4、代理服务费报价。

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报价,按下浮比例高低排序,报价最低者得25分,第二名得23分,第三名得21分。

(二)技术标(40。

分)。

代理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组织程序;人员组织配备;技术保障措施;合同管理措施;服务缺陷处罚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要求完整全面,针对性强。最低得分不得低于25分。

计算评委打分时,算术平均后为每个投标人最后得分,评委记分保留一位小数,报价得分及总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因素得分高低顺序推荐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承诺书。

格式自定,应包括报价、工期、服务承诺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派我单位。

项目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三、报价说明。

投标人自行编制,应包括相关的收费依据及计算方法等。

四、投标人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相关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情况表。

姓名。

职称。

证书。

名称。

证号。

拟担任的工作。

注:后附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第四篇】

尊敬的领导和买家:

我司愿意作为街道辖区6家一体化服务站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按规定履行配送义务。为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庄严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医药购销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给予医药回扣等好处费。

三、在正常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对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提供国(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五、我单位给医疗机构的捐赠款物,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业务代表(签字):

xx年x月x日。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总结【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招标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具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中、英文)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拥有一定数量的招标专业人员。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国招标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全国招标机构信用档案,发布招标机构信用信息;负责指导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在本地区、本行业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网址:,以下简称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前应当在招标网作出诚信承诺;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如实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表》,附件1)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以下简称《人员名单》,附件2)。

第六条招标机构对《注册登记表》所填写的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招标机构填写信息错误、遗漏、虚假,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招标机构应当在相关信息变更后30日内在招标网修改相关信息。

因合并、分立而续存的招标机构,其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注册信息变更;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在招标网办理注销;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招标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在招标网重新注册。

第八条不再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在招标网注销。

招标机构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其招标网注册自动失效。

第三章招标机构代理行为规范。

第九条招标机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招标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不得接受招标人违法的委托内容和要求;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第十一条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应当为与本机构依法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应当熟练掌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招标机构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当由招标专业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招标机构应当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协助招标人及时对异议作出答复。在招标项目所属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期间,招标机构应当按照招标项目所属主管部门要求积极予以配合。

招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招标项目所属主管部门报送招标投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标投标情况及其相关数据上传招标网,在招标网上发布、公示或存档的内容应当与相应书面材料一致。

招标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招标投标相关资料,并对评标情况和资料严格保密。

第十三条招标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

第四章信用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商务部在招标网设立招标机构信息发布栏,公布以下信息:

(三)其他信息:招标机构职业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纳税额等;。

(六)检查结果记录: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记录;。

(八)违法记录:当年及历史年度在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违法的招标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责任人员姓名、项目名称、违法情况和行政处理决定等。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由招标机构填报,由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核实;第四项、第五项由商务部公布;第六项、第七项由招标机构或招标项目所属主管部门填写;第八项由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主管部门填写。

商务部建立全国招标机构信用档案,纳入第一款所列信息。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招标机构信息存在不实的,可以在招标网或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向该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招标机构信息确实存在不实的,由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推动建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倡导招标机构签署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承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第五章行政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招标机构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登记后,应当向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存档:

(一)由招标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表》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营业场所和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房产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书)、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设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在下一年度补充提交)。

招标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相关信息变更后30日内将变更后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职从业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每年1月份将变更后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补充证明材料报送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

招标机构所属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存招标机构的相关注册材料。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机构在本地区、本行业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采取书面抽查、网络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各主管部门上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通过招标网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商务部。

第十九条商务部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招标网建立招标机构名录库、招标项目库和招标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在招标网向社会公布。

实地检查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实地检查的主管部门从招标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机构,从招标项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从招标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实施检查。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招标机构和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所属招标机构的实地检查,年度检查率应当不低于所属招标机构数量的10%。每年实地检查的所属招标项目数量,应当不少于5个或者上一年度所属招标项目数量的1%(两者以高者为准);上一年度所属招标项目数量低于5个的,应当至少实地检查1个项目。对投诉举报多、错误操作记录多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招标机构,可增加抽查频次。

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检查时,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被检查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并在招标网公布。

商务部可以组织对全国范围内招标机构及项目进行“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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