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十热选(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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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一篇】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提上了政府和政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这一方面反映其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在依法行政中,尤其是在有关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着一系列必须尽快解决的突出问题。
所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指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机关或部门,在通过行政执法方式来履行自己行政管理职能中,所进行的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目标的规范性工作。
这些机关或部门主要有公安、工商、质检、海关、环保、税务、劳动、土地等行政管理机关或部门:行政执法方式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贯彻,不断取得法治建设新成果,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发挥了应有的职能和作用。
但必须看到,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必须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提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六项要求,构成了依法行政的基础和条件,为行政执法设定了原则和标准,回答了应该怎样行政执法这样一个基本问题。
1、合法行政。
其包含两个要素:职权法定和行为有据。
所谓职权法定,指有法律规定的授权,从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否则,即为违法行为。
所谓行为有据,指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2、合理行政。
原则地讲,合理行政要体现宪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原则。
具体地讲,行使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的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避免畸轻、畸重:执法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达到应有的执法效果。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仍处于完善过程中,与执法相关的制度中存在一些缺陷,这就使得合理行政在执法中要发挥两项重要的作用:一是在某些缺乏明确、有效规定场合,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做出正确的决定:二是在执法活动中对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发生疑问,导致对处罚种类、数量意见不一时,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予以合理抉择。
合理行政所具有的这两项功能,是对合法行政的重大补充和完善。
3、程序正当。
在西方法治国家里又称程序正义。
包括两层涵义:一是程序设定正当,不偏向、不歧视,符合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二是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
程序法是实体法的保障,程序违法会造成实体法施行走样,偏离立法的轨道。
4、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法律和行政管理,代表的是国家意志。
反映的是人民利益。
以高效便民作为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内容,直接表达出执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和目标。
高效便民也包括两项要求:一是法律规定有时限的,行政机关要按时限办事,这是应尽的职责和最低的义务。
二是在法律无时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当事人。
5、诚实守信。
在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中,行政机关率先规范,引导社会讲诚信、遵法纪,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行为的诚实守信,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布有关信息时应当全面、准确、真实,维护政府行为应有的公信力: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对因此受到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要体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与行政执法主体的自身利益脱钩。
以上六点原则和要求,形成了行政执法应当奉行的正确理念。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这一环节人手,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必然导致从思想认识到行为过程以至行为结果出现一系列问题,势必导致擅权执法、野蛮执法、创收执法等违法行为发生。
正确执法理念的形成与确立,需要有一个教育和灌输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能否有效建立如下制度作为保障,至关重要: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行必要的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列入政绩考核。
2、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主要以行政执法方式履行职责,把法律知识考试单独出来作为他们竞争上岗或任职前的一个必经程序,相信不久会成为趋势。
3、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学习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首先要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技能,其次是守规则。
在目前条件下,实行并完善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甚为必要,基层更是如此。
经考试具备起码的行政执法资格后,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培训,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促使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
二、加强程序制度建设,使遵守程序成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心。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二篇】
摘要: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精神文明和物质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治国在政,为政在人,人是和谐之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贯彻执行水法规的行政机关,那么水政监察员就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
关键词: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立案。
仅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在工作中还需要掌握大量水利行业知识,这样工作才会得心应手,水行政执法的依据是由国家颁布,这彰现出了水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是国家法律授权,因此,通过我们水政监察员的工作,能够有效规范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的预防、水工程的保护,水利规费征缴这些水行政管理行为,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时代在进步,知识在更新,执法者在交替,建设和谐的法制社会,就更加要求我们水政监察员的业务功底与时代的要求保持一致。
我单位开始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结合工作实践,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在执法中我们水政监察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水行政执法要力求规范性。
水政监察员必须注重自身形象,做到言行规范。
我们在执法时要做到语言规范和用词准确,文明用语诸如“你好”、“请”、“谢谢”等的使用,既让被调查者感受到人格的尊重,又能体现我们水政监察队伍的良好素质。
在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标志,调查案件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如果与违法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自觉请求回避。
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水行政机关的形象,如果不以规范的言行约束好自己,既损害水政监察队伍自身的形象,又影响与群众之间的关系,那么和谐社会,文明执法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
二、水行政执法应确保公正性。
首先我们应将水事违法行为性质、影响、危害和后果放在考虑的首位,把外部环境对执法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依法行使水行政执法权,秉公办事,公正裁决,既要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又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团体组织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赢得水行政执法相对人的信赖与支持,树立水政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民主法制的神圣。
其次要做到公正执法,必须对身边的风险源点进行排查。
我们要不徇私情,不为己牟利,不为利所缚,不吃拿卡要,不接受违法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财物和馈赠,不接受案件相关人员的宴请,把好“人情关”,杜绝“人情案”。
敢于叫真碰硬,不怕打击报复,不为权所动,在法律所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能,切实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水行政执法必须确保准确性。
1、在受理案件时,我们要通过现场初步核查,对情况属实的立案查处,情节轻微的经现场处理,对不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范围管辖的案件应移交相关有部门处理,对于情况不实的,不予立案,对符合法律追究时效的水事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
2、案件的违法事实须具备五个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因果、何种目的,调查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对违法当事人要分清主次,划清责任,以便查明违法事实,查清违法当事人。
违法事实要有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且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我们要准确的收集、审查和有效地运用证据,对分享的“规范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十热选(优质10篇)”,鉴别真伪,要确认其与水事违法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以确定其证明效力。
3、案件的程序和听证程序《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有时水事违法案件存在着不确定性复杂性,就会造成水政监察员对案件程序的忽视,使案件在程序上形成疏漏,案件无法圆满解决,引起水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严重法律后果,因此,我们依法办案时,从受理立案到结案必须按照法定方式和步骤办事,所有必经的法定程序都不可忽视。
同时要克服执法心理障碍,正确对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制度。
4、在做出行政处罚时,首先要对水事违法案件定性准确,要全面分析违法当事人的违法动机、违法手段和违法后果,正确确定案件性质,为实施水行政处罚创造条件;其次要做到应用法律准确,适用的法律既包括违法当事人违反的法律规定,也应包括实施处罚的条款,适用法律依据要正确标注条、款、项、目,防止适用已失效或未生效的法律法规,对规章的适用要特别慎重,要审查该规章本身是否和法律法规冲突。
从立案、调查、取证,到作出处罚决定,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文书,都必须跟踪制作和运行,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有利强化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减少办案错误的机率。
四、结束语。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水政监察员的第一职责。
我们要坚持以让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理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和具有时代特征的水政监察队伍,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水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县农业局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按照县农业局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及早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
根据市支队和县农业局的要求,我们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宝鸡市2010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要求,我们及时制定《扶风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1、开展辖区内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以小麦、玉米种子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种子销售点和走乡串户的种子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严格种子市场准入。同时加强对种子经销点的备案登记,要求种子企业在种子销售前对其所委托代销点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经销,并核查了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全面掌握了我县种子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建立起动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将假劣种子案件的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查处侵权品种、无代销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审先推品种、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委托代销种子手续不规范、不齐全、超代销经营范围、擅自引种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种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案件43起,其中立案3起、当场处罚案件40起,扣押种子8800公斤,由于整治力度大,加上正面教育,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规范了种子市场秩序。
-3不违规经营违禁药品,产品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店面清洁卫生。二是开展“三品”农产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深入全县获证的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检查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情况、产品包装、标识情况、有无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现象。我队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重点抓好5家大型超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地基监管工作,与5家超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地基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每一家经营单位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从店面卫生、经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进销货台帐记录、明码标价、仓储设施、无不合格农产品、诚信服务等方面进行多次检查验收、评比,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予以停业,规范农产品销售市场。今年以来,我队共组织抽检11批次,抽检蔬菜、水果等样品124个,检查总合格率达%,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
我队在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对每一宗投诉案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处理,并认真做好相关笔录,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调查清楚后及时处理,对调解不成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今年共接到投诉7起,处理7起。
-53.没有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仪器和经费,检测手段落后,无法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4.监管存在死角。因农时紧,农资经营面广、点多,对村组及偏远地区检查不到位。
九、明年工作安排。
1.继续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执法队伍。
2.举办农资经销人员培训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农资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和重大执法行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3.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搞好卫生杀虫剂和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五种高毒农药的宣传。
4.继续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提高农资经销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假劣农资,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四篇】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五篇】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监察发〔〕3号)、市政府办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枝府办发〔2013〕13号)要求,市商务局及所属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围绕商务经济中心工作,结合开展“治庸问责优化环境考核”和“创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自我纠偏,层层抓落实。现就我局以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思想教育。
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反风险预警防控十个全覆盖”工作、“党务政务公开”、“争先创优”等活动为抓手,以教育和预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聘请专家上党课一次,举办机关党员春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级各部门会议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讲体会、谈思路、表态度;并围绕全省开展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进行大讨论,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同时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召开一次讨论会,观看一次电教片。局党组还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争当新时期实干家,为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保证”主题,认真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执法过程中领导成员的问题,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对科室人员均一一作出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观看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肖明和我市优秀党员李文英等先进事迹资料电教片,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背叛与忠诚》,观看影碟《党旗魂》。重点从如何做到表里统一、言行一致、执法公正等方面来体现对党的忠诚。结合党日主题教育,发动机关全体党员唱红歌,以表红心。通过大张旗鼓地歌唱党、歌唱祖国来营造节日氛围,纯洁心灵,鼓舞斗志,在全局上下形成奋发向上、执法为民的精神状态。
(二)大力加强执法宣传。
(三)全面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每个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执法事项,转变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本局40多项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处罚听证制等,做到按制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健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四是健全行为约束制度。做好局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执法廉政等进行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定期评比、总结表彰、教育惩诫、督促整改等评价制度,让优秀和先进执法人员受到表彰奖励,让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教育惩诫,限期整改到位。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商务局建立了自己的商务网站,开辟了10多个专栏,并成为与对口的部、厅、局相连接的政务子站;同时在三峡.枝江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登录上传各类商务信息,包括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各类信息及国家法规、商务部发文、省市发文、本地发文、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调研文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公告、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依据、处罚结果、反腐倡廉、项目监督、机关财务、行政审批等具体内容。各类商务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到目前为止,已累计上传1000多条信息,日均撰写并上传2条以上,总量在全市所有市直部门排名居前5位。同时在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了电子审批业务,凡我局审核审批的业务均在网上进行;同时也对接了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答复行风热线上的执法咨询、投诉等,到目前为止,已答复2起咨询投诉,满意率均达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基层执法机构1个,即“枝江市商务执法大队”,同时加挂“枝江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局”牌子,合署办公。属商务局下辖全民所有制独立二级单位,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编人员4名,无临时非在编人员,空缺编制1人名。全年核定经费预算合计万元,其中,执法费万元,人员工资9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市委编办核定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执法大队长为吴明丽,副大队长为郭亚清,其他两名为成员;其中,女性3人,持有执法证1人。局内设机构市场秩序科也开展执法工作,配有两名公务员,均有执法证。
(六)扎实开展执法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市实际,就商务执法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二是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活动进行日常执法稽查和专项整治;三是依法查处了违反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四是对相关商务流通市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和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商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承担本市“12312”举报投诉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主要是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经营病死猪窝点,收缴病死猪肉。在打击私屠滥宰违规经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个场(点)。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肉品质量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两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万元。
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对顾家店镇强盛冷冻食品厂私屠乱宰行为进行了查处,处罚金一万元、仓库冷冻肉品暂时封存;协助动检部门查处了百里洲镇非法经营病死猪案,处罚金500元;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次,对全市50余个加油站点进行隐患排查,责令百里洲镇三洲村胡茂华关闭非法经营加油点1个,设备查封拆除。有效的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经营者全面实行备案登记,逐步推广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截止20底,全市已备案登记酒类流通企业1200家,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奠定了基础,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酒”。同时积极配合农业监察部门对菜市场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督促菜市场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完善农产品残留检测设施和规范操作程序。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各级人大、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精神,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该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站在解决农产品卖难、提高农民收入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服务业规范化及其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知识,组织全流通领域限上商贸企业开展了“百家商店无假货”等系列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在全系统牢固树立“顾客即上帝”、“民以食为天”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开展“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切实增强全系统“重质量、讲诚信”的意识,帮助经营者认识到质量安全关系自身形象,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加强对酒类流通的专项整治,强化登记备案和随附单检查;加强对瘦肉精的专项整治,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整治,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实行执法工作治庸问责。根据枝江市委今年关于治庸问责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制定了新的优化环境奖考评制度,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一月一评分计奖,并公示,重点是及时保质完成执法督办和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每项执法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没有出现一起被通报扣分事件,月均考核成绩在分左右。
六是执法突出政风行风转变。去年以来,在规范执法过程中,我局同时开展了“创全省商务厅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枝江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宜昌市商务局通知精神,按照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方案,枝江市商务局自5月成立并运转以来,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枝江市行风民主评议活动38个经济管理类考核单位中名列第七名,在68个考核单位中名列第11名,为创建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我局虽然不是行评对象,但我局围绕省厅创建方案和指标内容评价标准,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行评回头看工作和参加全省的创建活动,推动枝江商务系统的行风建设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由于基础工作牢靠,成绩突出,枝江市商务局以优异成绩在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脱颖而出,终于获取“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总共仅评出7个示范单位,其中,地市州商务局5个,县市区仅2个。
三、存在的问题。
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较多,政府部门之间往往出现执法“都不管”或“都来管”的盲区和误区。商务执法范围广,执法对象多,而现有商务执法队伍人员不够,经费不足,设备不齐,需要配套。商务法律法规大多可操作性不强,执法中有行政处罚权,但无配套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保障处罚到位,起不到震慑违法违规作用。现有执法大队要么合并到商务局机关,取消独立法人资格;要么改商务局授权执法为独立执法,配齐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和相应的经费、制服、通讯、交通等设备;要么商务执法大队全面“推公”,融入全市集中执法队伍,以实现职权、责任和保障三统一与协调配套。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是政府加快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能整合,划行归市统一管理;
二是各类媒体要及时主动配合宣传,造舆论声势,为商务执法摇旗呐喊;
三是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硬手段,确保执法到位;四是组织经常性的商务执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六篇】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1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也可以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乡镇或在特定区域派驻检查人员。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检查人员必须在职在编,经过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且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派出机构、人员以及监管工作情况。
二、明确机构事权。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的行政许可和食品药品流通企业日常检查,本区域内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添加剂的抽样检验,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等职责,并按照相应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持证上岗、过程记录、日常检查、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制作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图、监管责任分解图,细化行政区域网格化管理。
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重点查处贮存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安全食品。要明确监管项目、责任人、检查内容、工作流程,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表格化、痕迹化要求。
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上级机关委托临时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检查职责。
三、规范行政许可。
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公示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文书,应当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以及具体条款。
派出机构的检查人员可以按照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强制。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可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要严格履行告知相对人查封扣押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程序。
派出机构对违法食品经营者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按规定报请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查封、扣押物品的.管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须就地取证。
五、严格行政处罚。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审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尊重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罚决定合法、客观、公正。罚没款收缴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派出机构在行政区域内发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受理投诉举报。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12331”、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依法及时核实投诉举报的问题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属于职责范围外的,要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台账,及时全面处理投诉举报事项,防止遗漏。
派出机构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七、健全监管台账。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制度,明确台账的具体事项和要求,按规定合理设置保存期限。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并及时更新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主体的台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举报投诉等台账。具体执法行为完结后,及时按规定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八、全面信息公开。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全面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不予公开的,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派出机构要在办公场所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其食品经营监管职责、管辖范围及依据。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信息,也要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九、严格执法监督。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78号)和《食品药品监管徽标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遵守着装配备和系统标识统一规范,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规程,遵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文明用语,维护执法风纪严肃性,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检查或者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经营监管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派出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工作自查,自觉纠正不合法、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要主动听取监管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十、加强能力建设。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1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保证配备履行职责所需基本硬件和设施设备。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整合现有检验资源基础上,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加大对派出机构快检设备的配备,通过合理布局、共享共用,做到快检筛查不出乡镇、基本检测不出县。
十一、定期考核评价。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对派出机构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督查考评,并及时将评价考核通报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向社会公开。年度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要加强日常考核。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派出机构在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七篇】
2010年工作总结2010年,在局领导关怀和有关股室的大力协助及全队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35起,其中立案57起,罚没收入万元(2009年23|、8万)。全年辖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完成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20篇,完成“金质系统”企业信息录入200余家。
一、主要工作。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2010年执法工作要点和行政区划,实行执法监督责任制,明确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及其责任。
2、开展重点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在对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对油漆涂料、燃料油、胶管、等重点产品以及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查假冒伪劣,保生命安全”“查无证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对重点嫌疑易出问题的企业采取重点巡查,掌握违法证据,规范生产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3、开展产品专项打假,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们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查处3家种子定量包装不合格案件。另外,较好地完成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汽车衡专项整治、家电下乡专项打假、民用四表专项检查等工作。
4、开展生产许可证专项整治工作,对我辖区内国家列入发证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16家。查处5家企业无证生产,以上案件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开拓进取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比较保守。
2、区域监管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员工作积极性没有充分的调动起来。
3、工作方法不够灵活。
4、依托科技打假的意识不强、思路不清、没有必要的装备。
三、
2011年我们准备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拓进取,力争完成2011年工作目标。
2、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办案信心,强化案前分析的习惯和分析能力。学习主要以技巧、经验、教训交流为主的方式,适当组织外出学习,开拓视野、接触新事物。
3、加强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4、深挖案源,特别是对以前没有涉及的行业进行检查,包括:机箱机柜行业、仿古家具行业、电信设备、缝纫机配件等。
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以及案卷制作严格遵守《河北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程序操作规范》。
执法队。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八篇】
xx年,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及时充实和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宗倏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政执法督查等责任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细则和依法行政制度,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责任、量化分工,切实做到了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目标,强化责任。
年初,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法制办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提高全区民政系统人员的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同时,局党组与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民政办(所)负责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分解到科室(站、所、办)、分解到人,坚持做到行政执法工作与民政常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抓,确保了本局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渠道、信息畅通,有利地推进了全区民政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年初,局党组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效能,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工作责任措旋。如:2oxx年7月,殡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石板镇一丧葬用品店散发租冰棺的违规广告,我局及时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监督劝导,对当事人做好行政处罚约谈,劝其停止散发虚假广告行为,并于次日进行了行政处罚回访,当事人接受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劝导,及时停止了散发虚假广告的行为。
二、树立民生建设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切实让低保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1、为低保人群解困。一是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为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运行,我局按照“三级公示”的原则,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公开申请低保政策、手续、程序和举报电话,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公众性和透明度,坚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为了保证低保对象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低保金,我局采取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城市每月、农村每季度将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到低保金,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生。截止11月,我区城乡低保5067户、1094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万元。其中城市1664户、3028人,发放低保金万元,12月分月人均补差元;农村3403户、7917人,发放低保金万元,11月份人均补差元。
2、为低保家庭解难。为了确保低保户与其他家庭一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区政府就低保户安装天然气费用减免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与5家在新都城区开展营销业务的天然气公司协调,达成共识。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对全区1688户低保户使用天然气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未使用的有1274户,其中烧柴火的有39户、烧蜂窝煤的有1024,烧液化气的有211户。针对实际情况,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新都区城市低保户天然气安装费用减免补贴方案》请示,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原则通,予以实施执行。一是减免费用。对xx年在全区城市低保户中天然气管道已入户,但因经济困难未交安装费用的给予了减免,低保户只交上500元(目全新都区每户正常安装费用为3060元),就能享受到城市化家用天然气。二是实行补贴。对减免安装费用后仍有困难的城市低保户,经我局调查核实,由区财政以每户300元实施补贴,对以后出现天然气管理铺设到户的城市低保户,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安装费用或气未通的,也将享受到减免、补贴政策。这样,我区城市低保户最少的只交200元钱就能用上天然气了,使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策对他们的关心关怀。
(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做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加大老年人的维权力度,维护老年龄人合法权益。针对社会上出现个别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或人,个别老年人赡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造成无钱打官司的现象,我局利用区老龄委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老龄委工作站,成功援助了l起子女殴打父亲的案件:积极协调区法院审理1起父母起诉一子三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成功调解赡养纠纷25起,老年人满意度达100%。
2、大力推进基层民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我局在进一步深化、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大了村(居)务、组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新调整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组务合入村务公开栏,增加“涉农价格公示”、“廉政文化建设”等公开项目,使公开的内容、项目更规范、更加完善了。同时,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村(居)务、组务公开,完善和健全村(居)级财务管理、集体财产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居)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
3、认真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加大城市流浪(流动)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本年度依法救助325人次,其中妇女91人次;儿童58人次,其他人员176人次。救助率为100%。
4、依法做好殡葬改革、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xx年,我局加大对殡改法规的宣传力度,分别于3月20日至4月10日和9月10日至9月20日共出动宣传车23台次,深入各社区、村、组进行了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资料8ooo余份,书写、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覆盖面达99%以上;我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本年度,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056对、10112人;离婚登记1526对、3052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牢固树立依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为民责任意识。
1、依法服务。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和“创优”活动标准,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立的民政部门办事窗口,为服务对象办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和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了政府窗口统一受理的服务格局。今年我局又两次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整合,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由23项缩减为2o项,《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办理,规定的工作时限由30天缩减为15天;民间组织、社会团体规定办结时限由6o天缩减为10天,这样既减少了办事时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本年度,我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达100%;职责职权、审批程序和依据、收费依据、办理时限公开率达1oo%;企业和服务对象反映问题督查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达l00%。
2、文明执法。我局执法人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殡葬改革、查处不规范民间组织和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执法中,坚持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程序合法、无乱罚款、乱收费、乱法的行为.3、为民服务。我局在为群众办理与其他部门联办件数上,工作人员主动以服务型转变为能动型,加强上下部门(含区级部门)的衔接,为办事群众减少“跑腿”次数,能现场联办的,坚持“即办件”办理,不能实行“即办件”的,以窗口形式要件审查与相互协作实质性审查相结合,有机衔接、高速运转的审批方式,推动审批办事效率的提高,把服务流程明亮化与部门内部行政资源整合有效结合,逐步推动组织再造,方便了群众。
本年度,我局无一人在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过程中被上级机关通报、被中央、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年度,局党组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以民生建设为主线,不断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文明执法作为民政部门为办事对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努力实现区委提出的“翻番调结构,全面建小康,构建和谐新新都”宏伟目标做出积极地贡献.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九篇】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_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执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执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执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10【第十篇】
物价局规范执法工作体会。
自2012年以来,洪江市物价局采取“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工作宣传、打牢执法基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办事效率。”四项措施,有效地提升了价格执法队伍形象。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平时抓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价格法律、法规装在每个价格执法人员头脑里,能及时取、及时用;检查前首先是组织学习被查单位的收费政策,熟悉被查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做到进场检查一目了然;检查中能及时发现收费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十八大精神,提高价格执法队伍政策理论水平,使价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开展廉政教育、信仰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狠抓廉政建设,要求价格执法人员要端正一心为公的利益观,算清贪污腐化的代价帐,坚守廉洁自律的好习惯,争当干净干事的物价人。加强信仰教育,使价格执法人员做到坚定自己的信仰,居安思危,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思想上不动摇;自己想事,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全力成事,在做事上不动摇;刚正不阿,遵纪守法,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在作风上不动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执法队伍里要形成一股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树形象、增强执行力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地提升价格执法的能力。
二、加强工作宣传打牢执法基础。
针对我国物价水平持续上涨,人民群众生活开支不断加大,由此对物价部门产生误解,认为物价部门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尽到责任的情况下,我们将现行价格政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价格工作调研等写成新闻稿,发到省物价网、怀化物价网、怀化市新闻网、洪江市新闻网、政府网、廉政网、党建网等网站进行宣传,自2012年以来,各类网站、媒体累计采用稿件600多篇。其中,湖南省物价局网站就采用文章82篇。增强了价格工作和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国家管价单位更多地了解了国家的价格政策,对我局价格执法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为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案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与监控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防止行政不作为现象,不断促进价格执法工作和谐健康发展。我局及时将工作职责、办案廉政准则、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办案时限等全部更新上墙、()入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做到执法工作有为,监督检查到位,处罚客观公正,有效地增强了价格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了办案行为。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办事效率。
每年年初,局党组对《局内部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修订,确保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局内形成了一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转变了价格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对办事群众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暧心,一声祝福相送;价格执法人员个个做到“不让举报案件在自己手上延误、积压;不让群众来信来访在自己的岗位上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自201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5人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58件(办理网上咨询举报12件),办结率达100%,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举报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1起,没收违法所得万元,清退给原交费者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树立了价格执法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让群众放心的新形象。
洪江市物价局蒋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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