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大量“四二二”(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两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未来社区将承担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但就目前社区养老服务现状而言,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配套薄弱。由于缺乏后续管理运行经费支撑,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不够规范,缺乏有效运行机制和监管措施,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和企业不足,服务范围狭窄,服务质量普遍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但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的改善视力和助行类设施比较少。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未纳入社区功能统一规划,多数社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普遍不足,且设施简陋、场地分散狭小,严重制约了发展。
二是养老服务方式单一。受传统观念制约,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居家养老,多数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都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接济,而子女本身生活压力大,给老年人的生活费相对较少,对一些有偿服务难以接受。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上门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四个一”照料服务,服务形式和内容单一,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力量薄弱,高素质、高技能护理员储备不足,取得养老服务护理员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人员较少,养老服务的延伸、服务质量提升缺乏后劲。养老护理员配备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虽然经常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但部分参训对象由于家庭因素和工资待遇偏低等原因,真正愿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偏少。
四是医养结合不够深入。老龄人口逐年增加,且相当比例老人患有慢性疾病。但因社区医院配套的医疗保健设备不足,加之一些医疗健康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问诊不够深入,从而导致社区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仅留于表面,医养结合不够深入。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与医疗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业主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方面还有差距,对养中有医、医养合作的全方位发展模式探索不够,养老机构医疗设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观念认识尚有差距。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目前,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多数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还缺乏深层次的认识,认为老年人家中有子女,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其他人只能是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社会上对“孝”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依靠社会养老助老特别是将老人送到养老服务机构,或者寄宿在村居(社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子女不孝、不尽责的表现。
二、对策建议
一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配置。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公益性养老机构,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个人利用社区居民住宅和农村闲置房屋,兴办家庭化、个性化的托老机构。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释放市场活力,研究制定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政策措施,降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
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激发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制,拓展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大院服务功能,配齐硬件设备,配套“长者食堂”,以总人口、老龄人口和辐射范围为依据,开设“长者食堂”“老年餐桌”等公益助餐试点,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强化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的培养,积极组织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激发为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强化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培训,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打造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健全养老服务关爱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养老制度,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部门职责,通过增加保障收入与健全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居家养老服务倾斜。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具体标准,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留守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助医、助急等服务。
五是强化养老服务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媒体,传播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信息及服务内容,以提高公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度和重要性认识。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宣传报道,鼓励引导老年人参加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志愿者组织等基层社会组织,让他们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