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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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月26日至*月9日对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月2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理清整改思路。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委情况反馈后,机关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和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及时建立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机关工委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机关工委书记谢军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抓好整改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分工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机关工委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序推进。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机关工委坚持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主要领导带头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工委会、专题会、办公会等时机,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从工委班子、党支部以及各处室等层面,一条一条认真分析、一项一项对照检查,深入基层党组织,摸清底数,把好脉搏,对症下药。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有8个,已取得明显成效的17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工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8月3日,机关工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市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形势,完善年度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工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时机,及时组织工委班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

2.关于“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盯重要环节。纪监工委加强对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监督,紧盯人事、财务、意识形态等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实行报备制度,监督从事后前移事前,发挥监督“治未病”之能。近期,工委组织的培训、运动会等大额开支项目,均做到提前报备。9月12日至1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市级机关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培训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明确规定工委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一对一廉政谈话,建立落实第一种形态全程管理台账,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3.关于“日常廉政教育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党风廉政教育。在国庆、中秋等节日前夕,通过“工委之家”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廉政信息,做到节前廉洁安全提醒。及时丰富“廉政文化墙”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教育深入人心。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内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组织参观监狱,通过身边案例和倾向性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支委会每季度分析廉政形势,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4.关于“内控制度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

加强工委政府采购内部管理规范性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工委《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进行修订,明确规定,预算金额不超过2万元且使用自行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取定向采购方式;超过2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且使用自行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特性,由自行采购小组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原则上邀请或公告邀请(单位或部门网站)不少于3家供应商比价参与。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工干部能力提升,组织工委组工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研讨。二是严格执行考察程序要求。重点学习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章关于“考察”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考察中贯彻落实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要求,确保程序严谨、到位。

6.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工委已初步拟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有序推进轮岗交流。对年轻干部经过谈心谈话、工作业绩表现和其他综合考量,结合个人主要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培养方向,为交流轮岗打好基础。7月份,1名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年轻干部,已轮岗到办公室进行锻炼培养。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对党小组长的业务培训,准确掌握“三会一课”具体要求。对支委会、党小组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每季度通过“智慧党建”系统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监督,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支部委员挂钩党小组制度,加强面对面指导,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开展组织生活的能力水平。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向工委会、党员大会汇报机关党建重要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监督。

8.关于“党建台账规范化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审核把关。支部书记加强对各类组织生活台账记录严格把关,督促党小组长严格程序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真实反映党员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确保各类组织生活记录符合规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党小组长台账填写培训,充分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以及党支部书记述职等“五记实三情况一报告”工作,推动“三会一课”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摸排,统筹推进。经全面摸排统计,目前市级机关共有事业单位党组织166个,其中隶属工委的89个,隶属部门党委的77个,做到家底摸清,便于分类指导。将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纳入统一部署,纳入全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并进行责任分解,统筹谋划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二是深入调研,加强指导。主要领导带队,赴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红链赋能”行动、加强产业链党建联盟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强链补链延链中增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红色动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等“两新”党组织的督促和指导。三是完善制度,确保落实。修订完善工委会议制度,确保全市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到位。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重要指示精神不透彻”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充分利用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读书班等,推动工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对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二是坚持服务中心。持续深化“争当领跑先锋”行动和“双为民”活动,深化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围绕科技创新、改革发展、惠民利民等10个领域,扩大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覆盖,以项目化、责任化鼓励基层党组织大胆“试水”、开拓创新。今年,市级机关71家党组织共申报84个“书记项目”,工委编印《市级机关基层党建优秀“书记项目”选编》,推动各单位通过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破解党建难点、民生痛点、发展堵点。选树50个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党支部、50名党员担当作为先锋,树立创先争优的良好导向。

3.关于“落实机关党建新要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模范机关建设。进一步推动深化《关于深化市级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深化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积极营造争创绝对忠诚、服务发展、为民造福、创新实干、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的良好氛围,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在开展模范机关案例征集评审的基础上,通报表扬模范机关建设优秀案例,编印《模范机关建设优秀案例选编》,在工委“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机关先锋网”开设专栏,宣传推介模范机关建设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4.关于“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党务知识,提升班子成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9月份,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主要领导带队赴苏州机关工委开展学习交流,对标找差,拓宽工作思路。参加全国机关党建研讨会,学习借鉴相关单位经验做法。各班子成员赴基层党组织一线开展调研,结合参与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巡学旁听,与基层党组织面对面交流,实打实指导。三是动真碰硬解决问题。扎实开展“强作风、优服务、促发展”活动,分线上线下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微调查”工作,共计回收调查问卷9920份,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66条。开通作风建设“微建言”平台,推进服务企业“微阵地”建设。召开2次企业“面对面”座谈会,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2条。制定《2023年度市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满意度评价实施细则》,配合市委巡察办推动巡察中发现的机关党建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的整改。

5.关于“推动工作存在惯性思维”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3日,工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反思剖析,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点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到会指导。二是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办公技能大赛前期准备工作,下发调查问卷,征求部分机关单位意见建议,拟定工作方案,增设摄影、Photoshop实用技巧、短视频剪辑、E*cel应用等项目。计划12月下旬开展竞赛。

6.关于“指导督导机关单位党建职责履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召开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半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片会、举办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推动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二是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落实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强化工委指导、督促职能。

7.关于“指导督导民主生活会及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巡学旁听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工委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安排表》,对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开展个别访谈、查阅有关学习制度文件和学习资料等形式,认真填写《巡学旁听情况评估表》。8月份开始,工委分6个小组对52个机关部门开展巡学旁听工作,如实记录学习情况,认真研判各机关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总体情况,向各单位书面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截至9月25日,已完成巡学旁听单位20个。计划10月底完成巡学旁听工作。

8.关于“指导督导党组织换届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定期向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下发《换届提醒通知》的基础上,对任期临近的党组织进行电话提醒,加强督促指导。今年已有6家直属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期换届,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到会指导并讲话。二是对逾期多年未换届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实地调研走访、分析原因问题,加强跟踪指导。3家逾期严重党组织中,轻工培训中心党支部于6月份完成换届,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加紧筹备工作,拟于11月完成换届,省税校党委加强对上汇报沟通,争取尽快配齐党委班子成员,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

9.关于“支部堡垒建设还不过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指导开展“双建三带”活动,以《市级机关党支部建设分类晋级评价指数体系》为抓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党支部建设分类晋级评价工作中,市级机关30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创新型,2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市示范型党支部。在党支部工作“双建三带”活动,471名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540项。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组织“五记实三情况一报告”记实不规范的直属党组织开展培训。对逾期未换届或未备案的党支部下发书面换届提醒,督促直属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每季度下发党支部组织生活参考,依托“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机关先锋网”等,开设专栏及时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材料、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等内容。举办党旗在一线飘扬——市级机关党支部的故事情景党课。三是提高党建考核科学性。在市考核办指导下,加强对机关党建考核的研究,在半年度党建考核中,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在工作任务和计分细则上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实施差异化布置和考核,提高机关党建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10.关于“党建品牌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工作的调研,征求机关党务干部的意见建议,拟出台《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机关党建品牌论坛”、“最具影响力的机关党建品牌”评选等工作,注重挖掘提炼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介。

11.关于“党务干部任免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党务干部任免审批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今年对市民政局、市外办、市文广旅游局等3名提任正科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实地考察,做好考察记录。对5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届中调整的,加强事前沟通,严格人选条件。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制度,各直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免及委员会组成的请示,经工委会审议通过后任命书记12人、副书记21人,共计33人。三是对相关单位党务干部照顾性岗位安排提出调整岗位建议,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从业务岗位交流到党务工作岗位,进入角色快,落实党建工作实,机关党建工作已呈现新气象。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党委及时增配1名年轻骨干,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力量,更好地履行在行政审批窗口单位开展“双为民”活动的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党建质量提升。

12.关于“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单位把政治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今年以来共配备5名“80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党建考核半年度评估中把党务干部年轻化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评价指标。二是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分二期在复旦大学组织开展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开展宣传委员、机关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专题培训班,共计300余名党务干部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质。

13.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省市委相关要求,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委班子成员调研计划方案,明确要求每位工委班子成员结合机关党建实际,每人至少开展一个课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工委班子成员共上报6个调研课题,分4组开展外出调研。二是健全跟踪问效机制。下发汇总调研统计表,建立调研工作台账,有计划地推进调研活动,确保有安排、有督促、有落实、有成果。对每一项调研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情况,定期向工委会汇报,提出推进落实建议。将调研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推动调研任务落到实处。目前,6位班子成员的调研课题均已形成调研报告初稿,10月份将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集体研究探讨问题,交流调研经验,力争把存在的问题困难调研清楚,把面临的风险挑战分析透彻,把改进工作的方法路径找准谋实。

14.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智慧党建系统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二是规范流程管理。指导基层党支部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报告表》,由领导干部本人签字,每季度公示后上报。目前,市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率达到98%。

15.关于“工作闭环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制度。把联络员制度与党建片组工作机制相结合,工委班子成员每人指导1-2个片组工作,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作为指导员联络指导本片组党建工作。动态完善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划片管理制度,将市级机关88个直属党组织划分为8个党建工作片组,及时调整3位党建片组长,优化片组结构,配强组织力量。二是加强指导。指导8个党建片组召开半年度片组会,将会议材料汇编成册。充分发挥工委、党建片组、直属党组织间的联络作用,加强指导管理,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将联络指导工作作为工委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内容贯穿全年的业务培训,在联系服务中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党建工作的了解,总结吸收经验做法,熟知各部门业务工作,研究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方法,提升服务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16.关于“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及时对红色书吧使用党费购买的2个朗读亭进行验收,按期支付尾款,参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列入固定资产账户,统一入账管理。

17.关于“评先奖励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机关党建信息报送工作管理细则,结合党建信息员培训,对信息报送要求、激励方式进行明确,确保工作规范到位。优化调整表扬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方式方法,对先进单位只进行通报表扬,不再发放奖励费用。根据各单位党建信息工作成效,适时表扬部分优秀信息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履行职责,突出整改工作重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细化举措、统筹结合、建章立制。全面履行“统一领导”职责,加大对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指导力度,推动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从严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统筹规划和督查检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坚决守好“主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多措并举抓好《关于深化市级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

(二)强化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工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提升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性修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和年轻干部储备工作,着力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全方位、多岗位锻炼,建立“青年导师”制度,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尚贤讲坛、尚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增强干部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通过课题研讨、创新创优项目评选等措施,不断探索解决机关党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用好“党员积分”管理、公务员日常考核等举措,激励工委人员在机关党建工作上敢为敢干敢首创。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推动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从严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机关纪委职能,建立健全机关纪监工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党组织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机关纪委干部培训效果,提升纪委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党费使用管理,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防范堵塞内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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