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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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增强了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信心。

一、民营经济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企业家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需要依靠和团结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为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的经验之一,同时把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作为2023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党的政策指引和鼓励之下,在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经济增长、提供充分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创新创业水平、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12年,民营企业数量为万户,到2022年增长到4700多万户;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已经超过80%;民营上市公司的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到2022年,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增加到28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家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需要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走向更加宽阔的舞台。

民营经济是实现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就业、民生改善、引领创业创新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任务,是促进我国经济不断增长、实现经济平稳发展、保持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力量。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民营企业能够持续不断地提供就业岗位,很好地安排就业和稳定就业,因此,充分挖掘民营企业就业潜力能够有效缓解就业市场压力。回想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承包”“下海”“个体户”“股份制合作”“互联网创业”等“热词”,可以看到民营经济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活力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的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不竭动力。进入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在逐年提高,有很多民营企业已经在高新技术、新业态等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这将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民营经济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自主创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许多创新创业者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能力,不仅自己实现了富裕,也帮助共同参与创新创业的群体实现了富裕。同时,民营经济在推动普遍富裕,促进光彩事业、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作,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并称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强调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并提出民营企业家要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自己肩负的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些重要论述为民营企业家树立了发展导向和价值追求,也深刻阐述了民营企业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

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

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突出表现在“两难”,就是融资难和盈利难。“两难”的外部原因是“两高”,就是税费高和成本高;内部原因是“两低”,就是科技含量低和产品附加值低。并且,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这已经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把脉、科学定向,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阐明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大政方针和鲜明立场,再次强调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动力,使民营企业真正摆脱困境。

三、全面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权益”,这些部署为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不断发展的土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们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推动营商环境大幅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从2013年的第九十六位提升到最新的第三十一位。2012-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在企业总量中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展现出强大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我们要完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做到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冲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为民营企业发展开辟更多空间。针对当下营商环境方面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刹住不正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想方设法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以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全方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各方面的服务功能,更方便市场主体办事和开展工作。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公平高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问题,坚持容缺办理机制,宽准入、强支撑、优服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让市场主体竞争更有力。要深化依法治理,加快诚信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安全经营,让市场主体经营得更加安心。要深化以商招商,做好土地、资金、审批等要素保障,做强产业发展平台,让市场主体发展更活跃。要强化配套支撑,结合产业结构,强化产业链条配套,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让市场主体发展空间更广阔。

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不仅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指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党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中,要坚持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要及时撤销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不透明障碍,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都能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的保护、各种所有制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环境。

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亲清政商关系是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就需要我们把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到工作当中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鼓励企业家的长期发展打算,持之以恒办好企业。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做好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的完善与创新,鼓励党员干部要做到主动作为、服务为先,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屏气凝神搞发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既要从硬处入手,也要从软处发力。以快捷高效、真诚热心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造亲商、重商、爱商、护商氛围,着力形成干部舒心、市场主体舒心、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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