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范文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范文(实用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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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第一篇】

20xx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xx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xx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

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xx]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xx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20xx年,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20xx年xx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20xx年xx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第二篇】

2021年以来,嘉善县^v^党组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和县纪委的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肃党的纪律,有力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责任。坚决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的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坚决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v^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和纠正党员干部公开发表与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落实党内监督,切实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了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统计调查的分管领导。认真执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都按流程通过党组或行政班子集体商量决定,并及时公开。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和述廉评议有关制度,班子成员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4.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为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今年我们制定了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点工作项目。一是要求各班子成员时刻关注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时向局党组报告。将“一岗双责”的履职情况纳入到月度班子会议工作汇报中。要求各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要求各班子成员将履行“一岗双责”中开展的各项工作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下来,定期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是否有疏漏,并每季报送局党组书记审阅。三是要求各班子成员做到“四个必谈”:与中层干部必谈;发现干部职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干部职工在推动落实工作上有情绪时必谈;干部职工岗位有调整时必谈。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科室人员思想状况,立足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对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3月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邀请县纪委第二纪检组组长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开展了一次集中谈心谈话活动。

5.深化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廉政风险意识。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上半年共开展领导上党课、赴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收看电教片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8次。不断深化学^v^台建设,及时将上级出台的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在局钉钉工作群发布,并发通知要求全局干部及时开展自学。借助争先创优统计学堂,要求各分管领导结合业务工作,以科室或条线为单位开展相关学习活动3次。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完善廉政文化宣传走廊。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6+3”专项工作的通知》善纪发〔2021〕4号文件要求,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6+3”专项整治工作。

1.落实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县^v^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充分认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通过局oa系统、钉钉工作群及时将本次专项工作有关要求传达至每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营造氛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统筹推进,及时自查自纠。根据善纪发〔2021〕4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持续发力纠治“四风”“6+3”专项工作自查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3月16日全部收齐每位干部职工《自查表》。同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利用会前说纪方式,局纪检分管再次强调持续发力纠治“四风”“6+3”专项工作,学习了《嘉善县会前说纪十分钟微教育3月份学习清单》相关案例。

3.注重长效,巩固整治成果。认真梳理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积极把纠治“四风”“6+3”专项工作重点内容列入日常监督范围,建立健全重要节假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投诉举报快速处理等监管机制,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县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更好地落实^v^^v^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并确定专人做好部署落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嘉善县^v^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提出六个一专项活动,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1.收看全国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5月15日,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收看全国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会上,国家^v^宁吉喆局长强调,要坚持强基固稳、坚持正风严肃纪,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统计干部强化担当履职尽责。

2.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日活动。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党组织生活和干部培训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廉政教育日活动。5月1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清廉嘉善”党风廉政教育馆。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活动当日,召开警示教育专项会议。安排局干部职工观看《“嘉嘉善善”清风君云端说纪》,包括“有哪些饭不能吃、不收受礼品礼金”等内容。纪检分管领导上廉课,认真学习市、县纪委总结的典型案例。会上,纪检分管领导强调,统计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工作责任心,做到廉洁自律。

3.组织一场统计执法知识培训。5月29日,安排一次统计法治讲座,由局法律顾问周波律师主讲,题为《统计执法中的风险与防范》,专家从法律条款入手,结合典型案件,重点分析近年来统计执法案卷有关问题,深入浅出讲解,从理论到实际操作,很好地帮助统计干部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切实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4.进行一次统计违法案件“回头看”。对照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五个一”制度要求,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案卷“回头看”,局统计执法组长、执法持证人员参与,及时发现问题为做好下阶段执法工作打下基础,充分发挥案件警示和教育作用,达到以案明纪、以案明鉴的目的。

5.全力配合上级统计巡查组开展巡查。根据《嘉兴市^v^关于开展统计巡查的通知》(嘉统〔2021〕9号)文件,6月起市统计巡查组到嘉善开展巡查。23日,市统计巡查组综合组到嘉善,通过听汇报、查台帐、访基层等方式,对巡查7个方面进行检查。县^v^积极准备,做好自查各项工作,总体工作推进顺利。

6.完善一个廉政微教育点。以“常敲廉政警钟,促进廉政建设”为宗旨,充分发挥已有廉政文化阵地作用,完善“廉政教育廊”微教育点,积极营造廉洁统计工作氛围。

通过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实制度之笼,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统计的工作环境,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嘉善县^v^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v^^v^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认真审视自查,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党的政治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和决策机制。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坚决把学习贯彻^v^^v^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全县统计工作研讨会,让全县统计系统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党的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党性“体检”,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肃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依托学习强国、红船党课等平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新常态下政治素养和执政能力。

3.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增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从严加强队伍管理监督,持续发力推进纠治“四风”“6+3”专项工作。严格按照善纪发〔2021〕4号文件,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成立作风效能检查小组,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全员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按照分管工作制定岗位目标,签订三方责任书,将责任逐级量化、细化,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5.突出职能定位,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认真贯彻落实^v^^v^对示范点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一体化”“高质量”和“生态绿色”三个关键。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充分利用现有与青浦、吴江建立的统计工作合作机制基础上,扩大数据共享、推进资源统筹、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协作配合,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守统计红线,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1.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v^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负起来,从严要求、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底线一寸不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落细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护短遮掩。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思想防线。管党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内监督,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汇报 案件审理室年度工作总结【第三篇】

20xx年,我局继续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不断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现将我局的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大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20xx年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案件4件,审理案件4件,占稽查部门本年查结案件39件的10、2%,审理后发回复查补正案件2件,改变调查部门拟处理意见2件。审理案件查补税款685、4万元,滞纳金88、2万元,罚款35、5万元。

今年审理的重大案件主要是稽查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的行业中达到标准的案件,2户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1户为矿山开采企业,1户为服务业。其中:查补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200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

通过审理稽查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政策掌握不够,税款计算不准确;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掌握不够,运用税收政策有误差;取证资料、手续不完善,案件定性及数据计算不准确等。

二、重大案件审理基本做法

(一)保证相关人员会议审理的知情权。每次召开审理委员会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外,对稽查局主查、主审人员一并列席会议,对重大案件涉及基层征管因素的基层局主管领导也列席会议,通过参加会议掌握情况,形成会议审理结果。

(二)重大案件审理坚持把握好“四性”。一是程序的合法性。审理中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二是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三是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四是数据的准确性。注重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对纳税人已缴税款通过征管软件逐笔核对,并利用excel设计了带有自动计算功能的《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表》、《查补税款计算表》,防止出现计算错误。

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对稽查局和稽查人员的审理案件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造成稽查人员和稽查局审理后的案件经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仍存在数据差错、取证资料不全等工作责任心造成的问题,也加大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量。

(二)还存在案件不能及时执行结案问题。由于重大案件查补税款金额较大,纳税人由于经营状况等因素,不能一次性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分期缴纳造成案件执行中不能及时结案。

(三)由于总局的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经讨论后,正式稿一直未下达,20xx年将参考区局重大案件审理规程,对我地区重大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的考核机制,探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使以查促管的作用得以延伸。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汇报 案件审理室年度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神龙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20xx年度案件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紧密结合本县本委的工作实际,依法依纪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严格“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能力,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案件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共审结各类违纪案件55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5人,其中党纪处分51人,政纪处分4人;县纪委立案自办案件6件,涉及县管领导干部2人,乡镇部门办理案件49件。查处的案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人,留党察看处分1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人,警告处分7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记过处分2人,行政撤职处分1人。

二、案件审理重点工作情况

(一)从严把关,依法依纪审理案件。一是严格审核,紧抓案件审理不松懈。以省、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活动为契机,坚持“二十四字”的办案基本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原则,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坚持执行两人审案制度、主审员制度和室务会议审议制度,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强化和提高审理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20xx年,及时审结纪检室移送的6件自办案件(其中2件涉刑案件经过细致的审理审查,依法移动司法机关),移送审理结案率达到了100%,未出现一起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二是强化管理,建立受处分人员“动态信息库”。建立受处分人员信息库,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受处分人员的身份信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时间等内容,并及时与公检法、组织、人事、财政和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处分人员信息准确掌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权利及时恢复。20xx年,依托动态信息库,对8名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提醒督查,依纪依法为9名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按期恢复了党员权利,为2名受行政处分人员解除了处分。三是注重回访教育,增强案件的整体效果。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采用平时回访和定时回访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回访教育实效。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谈心交流、与其所在单位领导交谈了解等形式,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教之以纪,交之以心,真心诚意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重新振作,努力工作,使其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从而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效果。20xx年,重点对近两年来立案查处的人员进行了回访,共回访对象6名,其中县管干部1名,并督促乡镇、部门纪委对其他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二)知行结合,推进基层审理规范化。一是积极推行案件协审联审制。紧密结合基层案件协审与乡镇案件联审,以分片联审、协审的形式,将全县15个乡镇的案件分四个片区进行集中联合审理,有效平衡了不同乡镇的违纪案件量纪,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同时,对经济违纪、违法占地等复杂案件以及部门较难实行联审的案件则由县纪委指派专人进行协审。20xx年,共联审、协审案件25件,占乡镇部门办理案件总数的100%。其中对因证据材料不到位要求补证的有*件,改变定性案件有件,改变处分档次案件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促进了查办案件程进一步规范、证据进一步完善、定性量纪进一步准确,实现了我县乡镇部门办理案件连续7年无申诉。二是积极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针对20xx年乡镇纪委换届、人员调动频繁的实际情况,以片区为单位,协同纪检、信访等相关室,集中开展乡镇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业务培训。同时,利用抽调办案的契机,通过“以案代培”的方式,指导抽调办案人员进行审理业务的具体实践。另外,对个别审理业务薄弱的乡镇,我们以“走下去”的方式,经常性的面对面开展答疑解惑,取到良好效果。三是督促指导乡镇严格按照《规范样式》办理案件。注重审理程序手续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全面推行《规范样式》操作流程。年初,将《规范样式》的书面和电子稿发放到各乡镇纪委,并利用协审、联审时机,加强使用《规范样式》的宣传、检查,督促乡镇纪委严格按照《规范样式》办理案件,进一步增强基层程序化、规范化办案的意识和能力。目前,全县15个乡镇已全部实行《规范样式》办理案件。四是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创新。结合省纪委《若干意见》(《关于基层工作纪检组织办理党员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后需追究党纪责任案件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神龙实际情况,我们对两类问题的处理进行了适当创新。①改变党支部大会票决方式。针对部分党支部情况较复杂、斗争较激烈等问题,改举手表决制为无记名投票制的票决方式,避免了党员不敢投票、违心投票等情况,如:今年龙洲街道一村党支部书记违纪问题的支部大会就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②涉及隐私等违纪问题的处理允许不召开支部大会。基于人性化考虑,因涉及隐私、家庭关系等违纪问题,经违纪党员本人申请和基层党组织同意后,允许不召开党支部大会公开讨论其纪律处分问题。如:今年彩龙乡和龙城乡两个案件因涉及隐私问题而未召开支部大会。

(三)选树典型,稳妥推进案件公开审理。要取得公开审理的良好效果,选择案件十分重要。因此,我们综合考虑案情、违纪问题的代表性、公开审理的教育意义等几个方面,对因信访而查处的黄龙镇余头村陈某某违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公开信访听证,并邀请15个乡镇的审理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一方面,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违纪的该处理的处理,未涉及违纪的该说明的说明,还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提高了审理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开展了一次现场案例培训,提高了基层违纪案件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今年乡镇公开审理违纪案件15件,占案件总数的60%左右。

三、存在问题

(一)制度法规还不健全。处分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要求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否则容易造成申诉案件的发生,对执纪的严肃性和纪委形象造成不利影响。但现行的一些制度规定配套不完善,甚至是空缺,给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如:20xx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同时被废止,造成对事业单位的一般人员处分(如一般教师、未担任职务的医生等)再无具体依据,而新的规定未见时间表。同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本身也有缺陷,没有兜底条款,具体到某个违纪行为,有时候根本就找不出具体条款,如公务员醉酒驾车,只好重新走回头路,又用《公务员法》一个“其它违反纪律行为”来处理。又如:新的《行政监察法》出台后,将凡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归入行政监察对象,如城管等,但是对于这些人员,我们有调查权,若要处分的话,却没有处分依据。

(二)基层审理力量相对薄弱。乡镇、部门纪委虽然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但承担着党风廉政、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精神文明等党建工作,同时还分管纪检信访、计划生育以及重点项目、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由于纪委书记与纪检干部均为兼职,他们承担的工作千头万绪,有时工作忙得透不过气来,其他纪委委员也都是兼职,其时间和精力也难以顾及案件查办。一些基层纪委连初核、立案调查都难顾及,就更难顾及抓案件的审理工作,有了专职人员查案,就缺少了专职人员审案,极易产生查审不分。有些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所有过程几乎是由乡镇纪检监察人员一手操办,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工作模式,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的把握上,很难保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

(三)审理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基层纪委特别是乡级纪委的人员变动大,新手多,业务不熟,难以保障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新到岗同志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可说,有的连查办案件的基本程序都不懂,自然对审理业务也就不那么熟悉和了解了,即使不是新同志,由于几年才办一个案件,也存在对业务知识不够巩固,对查办案件工作仍然比较生疏,由于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存在,目前在基层纪委普遍存在不能适应当今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因基层纪委多数工作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短,普遍缺乏办案常识,在办理程序、履行手续等方面都很生疏,对条规不熟悉,处理案件随意性较大,使基层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我们在协审中,有的案件经过反反复复指点,都还难以达到办案要求。

(四)农村党员违纪处理存在“两难”。(1)调查取证难。一是人员外出查找难。违纪党员或证人外出务工查找难,特别是去省外务工的。二是强制措施落实难。碰到既不是党员又不是监察对象的当事人不愿配合,难以调查到真实情况。三是农村案件特别是一些信访类的疑难复杂案件,涉及时间跨度大、政策类型多、调查对象多。有的涉及土地、林业、工程等多个方面的政策规定,且涉及众多群众,需要大范围调查取证。(2)党支部大会召开难。按照规定,处分违纪党员必须召开两个党员支部大会,一个是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处分问题,第二个是下达处分决定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但是现在农村党组织要开一个支部大会非常不易,一是人数多,开销大。行政区划调整以后,一般村党员有四五十人,多的达一百多人,党员的务工补贴支出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非常薄弱。二是外出务工党员、年老党员多,到会率不高。青壮年党员在外务工多,年老党员因身体等原因到会率普遍不高,半数都很难达到。考虑到以上等原因,支部大会往往要结合其它事项合并召开,或是等到外出党员回家时召开,往往导致处分、宣布不及时。

四、意见及建议

(一)有依有据、积极稳妥地处理问题。处分一个人,最主要的就是有依有据,如果无依据、站不住脚,出现申诉案件且申诉成功的状况,会给执纪的严肃性和纪委的形象就会造成恶劣影响。现阶段社会形势不断变化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处理违纪案件时,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是我们在现阶段处理某些案件的主要手段。

(二)注重审理组织建设。在乡镇、部门人员编制缺的情况下,分片建立起案件审理小组,发挥案件审理小组的协助作用,以实现查审分离。通过把相邻的乡与乡之间的纪检监察人员组织起来,建立联合案件审理小组,不仅能有效解决乡镇纪委人员少,查审难分问题,以及应该回避而不能回避的问题,还能有效解决乡镇领导不够稳定,业务工作不衔接的问题。

(三)注重审理业务建设。一是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业务工作会议,举办一至二期业务培训。对县级审理室主任,至少每三年安排到省级以上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培训,对乡镇纪委审理人员,至少每两年安排到市级以上纪委进行一次培训。二是由上级职能部门适时编印适用性强的业务教材。就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党政纪条规释义,典型案例分析、公文制作、与被处分人谈话、案件归档相关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到基层纪检干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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