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工作总结范文(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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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工作总结1

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保证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自身建设,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教师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建立起新的依法治校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现将我校法制教育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一年来,我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文件,以《六严规定》为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坚决纠正违背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特别要在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教学常规管理、学生在校时间和有效作业、考试次数、体育大课间活动、教学用书管理和师德等问题上,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机制和制度环境。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按照克区司法所、街道司法所及各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师生必修的内容;领导、教师要积极参加"六五"普法培训,自学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要有笔记、记录、有心得体会,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按照银河街道和教育局党工委的要求,我校成立了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且学习和贯彻《xq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方案,制定了"宪法、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活动方案,并落实全体教师参加公职人员考试。各项活动都将切实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养成学法、懂法、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努力奋斗此活动强化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知责、依法尽责、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

12月1日,第八小学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王xx作题为《宪法在我心中》的"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师生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并发出倡议: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维护社会法制环境,为建设和谐校园,法制校园,担负起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把安全、诚信、有序融入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公平、正义、和谐构成校园文明的强音;让法治的火种,点燃我们的成长信念,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德治民族的优秀子孙,争当法制国家的合格公民。

12月1日下午,第八小学召开教职工大会,全校教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并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12月4日,学校统一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公职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答卷,教师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了解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并培育了法治理念,提高了法律素质。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我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五、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事故,视其情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我校不断完善和规范法治教育的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新课程改革之中,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注重法治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为积极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环境,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我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优势,巩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通过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知识讲座"、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举办"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法制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1日上午,第八小学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王鹏作题为《宪法在我心中》的"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师生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法制副校长特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维护社会法制环境,为建设和谐校园,法制校园,担负起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把安全、诚信、有序融入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公平、正义、和谐构成校园文明的强音;让法治的火种,点燃我们的成长信念,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德治民族的优秀子孙,争当法制国家的合格公民。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市交巡警大队于9月2日上午大课间,在第八小学开展了"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交警叔叔用活生生的交通事故案例,用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事儿,为同学们进行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同学们明白了安全意识的树立、行动的规范、责任的落实无不是打造安全的法宝。

最后,交警叔叔告诫同学们,要重视交通安全,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也要提醒自己的爸爸妈妈遵守交通法规,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规范交通行为,两期心中交通安全的红绿灯,让平安与我们相伴,幸福与我们相随。

5月9日下午,第八小学在报告厅隆重举行了"防暴力、防恐怖少年儿童如何自救案例讲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教育活动是由区司法局与区教育局联合举办的,旨在加强在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进学校",加深各民族学生之间的友谊。活动特请油城专业律师、讲师亲临学校,义务为学生进行民族团结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交流宣传互动活动。

克拉玛依市众信律师事务所惠晓梅律师,以"防暴力、防恐怖"为主题,为第八小学六年级全体师生讲析了少年儿童面对事件如何自救。在讲座过程中,惠律师联系昆明、乌鲁木齐、广州火车站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分析了严峻的当前形势及袭击的特点,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树立"防暴力、防恐怖"的意识,要从小树立维护民族团结,维护xq的稳定;懂得作为小学生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拒绝非法宗教,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此次讲座作为我校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很好地引导了我校的青少年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而且使同学们懂得了面对暴力恐怖,绝不能逆来顺受或以暴治暴;在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时一定要运用智慧,讲策略。

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法治,营造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4月11日下午,第八小学邀请大地律师事务所钱文丽律师为六年级的180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

钱律师从同学们喜爱的网络游戏说起,通过列举她经手的青少年因网络游戏而走向犯罪的法律案件,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网游的危害。又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形势,对学生应有的法制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案例,通过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钱律师还为同学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讲座,同学们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也坚定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的信念。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依法治校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依法治校工作总结2

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15—2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依法治县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班子抽领导任组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六个检查验收组统一开展,具体人员名单、检查验收程序范围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乡镇)

2、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学校)

3、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县直部门)

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企业)

5、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以上,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8分)

2、公务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篇以上。(2分)

3、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进行了统一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8%以上。(2分)

4、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2分)

6、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且适合青少年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集中法制学习培训。(2分)

8、企业依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分)

9、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活动有方案,有检查,有典型情况反映;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 “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建设。村“两委”干部普法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外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抓好社区内青少年、农民工、下岗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每年集中培训骨干不少于1次。(10分)

10、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11、认真组织“”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2分)

12、积极搞好扫黄、除黑、禁毒、反等专项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四、基层依法治理:(25分)

1、出台了本地法治建设实施办法。(3分)

2、党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团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4分)

3、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2分)

4、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方案、有典型、有总结。(6分)

5、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开辟法制宣传阵地。(4分)

6、依法治理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4分)

7、治保网络和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纠纷调处工作效果明显。(2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学校)

一、组织领导:(20分)

1、学校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10分)

2、成立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10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有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普法经费落实。(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5分)

2、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活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教师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5分)

3、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按规定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有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10分)

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5分)

5、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发挥作用。(5分)

四、依法治校工作:(30分)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章程管理学校。(5分)

2、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5分)

3、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5分)

4、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5分)

5、依法治校成效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学校形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良好风尚。(5分)

6、教师依法施教,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岐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5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县直部门)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了“五五”普法总体规划。(2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规划和年度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4、落实了“五五”普法经费。(2分)

5、落实了普法教材,对依法治县办统一布置学习并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持有率达90%以上。(2分)

6、积极参加依法治县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及宣传活动。(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40分)

1、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性、规范化。(10分)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学习,每年有学法用法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5分)

3、积极开展专业法大型法律咨询、竞赛及其它宣传周、宣传月等重大活动,五年内有二次以上重大活动。(10分)

4、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橱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难点、热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分)

5、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5分)

四、依法治理:(30分)

1、本单位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进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5分)

2、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行执法“四制”(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责任追究、岗位责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分)

3、①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6分)

3、②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3、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业依法治理有规划,有具体落实措施。

4、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3分)

5、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3分)

6、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2分)

7、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3分)

8、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有书面总结,及时反馈普法办信息等。(3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企业)

一、组织领导:(10分)

1、企业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5分)

2、成立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5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每年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3分)

5、普法经费落实。(2分)

6、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了相应的法制宣传员。(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5分)

2、制定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面达50%;参考率、合格率达98%。(10分)

3、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5分)

4、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四、依法治企工作:(35分)

1、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企业。(5分)

2、依法建章立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有章可行。(6分)

3、围绕维护企业生产、生活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等专项活动。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和劳动权益。(5分)

4、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5分)

5、领导干部做到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意识增强,无重大合同纠纷。(4分)

6、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无重大涉法上访事件。(4分)

7、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企业自身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效显著,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生活治安秩序良好。(6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基础工作:(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4分)

2、有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有普法网络图。(2分)

4、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2分)

5、制定了普法领导小组职责、普法宣讲员职责。(2分)

三、制度建设:(14分)

1、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的档案资料齐全。(2分)

2、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齐全(4分)。

3、建立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2分)

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民主理财活动记载。(2分)

5、建立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2分)

6、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2分)

四、硬件建设:(6分)

1、建立村(居)务公开栏。(2分)

2、建立财务公开栏。(2分)

3、有法制宣传栏。(2分)

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25分)

1、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与生产经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2、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居)民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开展“五个一”活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10分)

3、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六、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5分)

1、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有活动、有效果、有记载。(10分)

2、依法治理效果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5分)

依法治校工作总结3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局面,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乐山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围绕“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狠抓教育系统“关键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将我市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根据不同地区、部门、学校和对象的特点,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健全系统化、多样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及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之中,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结合法治宣传实际,把握依法治教的基本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丰富,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按照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推进教育系统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的宪法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崇,遵守党内法规。

坚持结合教育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教育系统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二)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根据《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明确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考试、进评估”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尊崇公序良俗,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积极探索法治教育的规律与特点,以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安排教育内容、教育重点和方法途径,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充分整合利用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格局。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以宣传贯彻实施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将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在教育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法治教育、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

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依法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并公布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法治观念提升工程

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狠抓关键环节,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与实践的需要,每年明确年度法治教育重点和学习规划,并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会前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予以落实。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评价机制和个人法治档案。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公务员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公务员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创新培训考核方式,探索建立依法治教案例库和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评测工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从事政策法规、等工作的公务员必须接受过系统的行政执法和教育法律的专门教育或培训,具备开展行政执法、运用法律处理教育纠纷、解决问题的资格和能力。

大力提高校长的依法治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中小学校长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市级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管理者,并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明确校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面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选送教师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师名师工程培训,在各级教师培训中开展专项培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等的培训力度。深入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培养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法律技能优的优秀教师。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中,要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

(二)统筹推进学生法治教育

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和课程设置方案,分学段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确保师资和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设《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大纲》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教材,在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课。深入推进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理念和内容。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班团队会、社会实践、成人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巡讲、辩论会、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微电影的拍摄与展播、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等校园普法活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学生校园欺凌等专题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班级”“法律进社团”“法律进寝室”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用好校园网、家校通等资源,搭建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以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个人社交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积极编写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制作普法影视光盘、普法动漫、法治宣传挂图等有关资料,供学生日常学习和参考。根据青少年学生需求,有条件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

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的评价与考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探索建立学校法治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学校法治教育的水平和成效与“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和年度(目标)考核之中,把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完善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对法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加强宣传和表彰奖励。积极创建法治校园,鼓励和指导学校完善校内法治教育的宣传栏、张贴画等,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校园环境。

(三)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

提升法治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在新教师公开招考中注重法治教师补充,到2020年前,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至少要有1名受过法治专业培训、培养的教师。在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定中,探索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单列评定。通过新进教师培训、将法治学习内容纳入政治学习安排等,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通过国家和省级选拔培训、市级专项培训,在七五期间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

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增加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中小学100%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职业学校、“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学校从一线政法工作者中选配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宣传的积极性。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组织引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学校和社区法治教育平台,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组建教育普法顾问团、普法讲师团等,建立完善普法人才资源库,健全普法表彰激励机制。

(四)创新丰富法治教育资源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以建设省级或市级示范性基地为引领,研制实践基地建设运营的相关标准、教育活动内容和管理办法等,逐步加以推广。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提供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打造一批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推动中小学生利用实践基地学习掌握法治知识。到2020年,积极争创部级实践基地,至少建成1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县(市、区)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发挥对普法工作综合协调的职能,会同各有关部门制作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参与实践基地建设;积极配合地方法院、检察院发挥优势,参与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担任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支持各级共青团组织将实践基地作为青年普法志愿活动的重要平台,推动以青少年的视角和表述方式,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观念。

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充分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将多种法治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予以整合、提升,为师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鲜活丰富的优秀网络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开发多种形式的网络法治教育课件,探索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立教育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广告栏、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载体,积极推动新闻媒体参与教育系统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教育法治宣传优秀品牌。

建立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和特殊群体学生的专项普法工程。支持法治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推进远程法治教育发展,使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能接受必要的法治教育。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支持,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五)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依据教育部制定依法治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修订我市相关评估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理水平。到2020年建成100所左右“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六)建立学校法律服务支持体系

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鼓励中小学视情况配备法律顾问。地方教育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搭建区域内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平台。

四、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普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

(二)健全教育普法领导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法治工作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依法治校及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法治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教育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加强与综治办、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搭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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