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样例【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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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第一篇】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重视和支持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认真组织在辖区内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做到不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全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定面积。在镇区主要路口、路段等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宣传保护耕地的意义和目的。

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我镇耕地。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镇村镇办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同时以建设中心村为契机,积极稳妥地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由分散建房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坚决杜绝中心村以外私批乱建现象的发生。

20xx年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真正将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对新村建设及工业项目用地进行了规范规划,主要靠增减挂钩方式解决。今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亩,通过增减挂钩复耕面积亩,努力实现占补平衡。20xx年居民点按规定数据减少面积公顷。

近年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建立了土地巡查制度,由镇长亲自挂帅,成员有管区区长、各行政村主任等组成,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对土地违法案件能积极配合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到位。我们通过巡查并配合县土地中心所等部门,制止违法乱建占用土地行为37起,没有一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乱建现象。

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已经结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我镇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为创建“和谐xx”提供了较好的资源保证。

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第二篇】

3月26日至27日,局体改法规处有关同志陪同省厅政策法规处晏少鹤副处长赴xx市xx局调研xx法制工作,调研组在省道xx超限超载检测站召开座谈会,听取了xx市xx局关于xx市xx法制工作的汇报,检查了xx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现场和执法案卷,检查中就执法文书规范化等问题予以现场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xx市xx局在不增加机关编制的情况下,市局机关成立了法制办公室和治超办公室,分别确定专人负责xx法制和治超工作,并已理顺岗位职责,稳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xx市局辖区内6个经批准的治超站中,xx超限超载检测站等3个站点基本建成投入运行,另外3个站因省道105改建,与改建工程同步实施,目前处于施工建设中。

(三)收费站人员分流和转岗安置工作已完成。其采取的考试分流安置办法(根据成绩排名顺序,自主选择治超站和岗位)值得鉴借,分流安置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征稽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也已接近尾声。

(四)法制办公室已经将原持有执法证人员、原政府还贷二级xx收费站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按照岗位大练兵情况着手开展征稽人员变更证件、新增考试合格人员申请证件的相关工作。

二、治超站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执法证件的问题。

目前,运转的治超站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极少,面临无证执法的尴尬局面。

(二)治超站装备的配备问题。

治超站的装备如何配备。如执法车应配数量,车型要求,是省局统筹安排,还是市局自行解决。目前,为开展治超工作,xx市xx局暂定给每个治超站配两辆车,一辆轿车、一辆商务车。

(三)执法资格认证问题。

去年,原政府还贷二级xx收费站撤站人员参加了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但还有相当一批在征稽岗位或路政岗位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却没有参加考试,他们想取得执法资格的愿望比较强烈。

(四)学历的困扰问题。

取得执法资格的学历条件必须是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目前,收费站转治超站人员大专以下学历的占多数,亟待提升。

(五)治超站人员的培训问题。

转岗人员业务素质、法律素质亟待加强,培训工作迫在眉睫。

(六)治超站制度亟待建立健全。

用制度管人管事,有制度工作才有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研究势在必行。

三、省厅处长针对治超站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二)将适时组织安排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进到执法队伍中来。

(三)在申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地方政府考试申领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证件。

(四)可以鼓励和奖励职工学习,提升学历,三年安置还来得及。

四、工作建议。

(一)加快推进治超站编制审批工作。各市编办要在省编办下达治超站编制指导性意见后,再审批各市治超站具体编制,省市两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和编办沟通,尽快推进批编工作,为原政府还贷二级收费站资格认证合格人员申领证件创造条件。因申领执法证件要提交人员安置资料,在明确安置到治超站的基础上,要明确是否安置到执法岗位上。

(二)请省局教育部门和省内大专院校沟通,以转岗人员为对象,办专门的大专班,提升转岗人员文化知识水平。

(三)省局应加强治超站制度研究、装备研究、职工素质教育研究,要抓好职工培训工作。

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第三篇】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达798毫米。境内有大小河流沟溪760余条,汉江在境流程47公里,水资源十分丰富。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8000余万元先后建成单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80多处,规模较大的集镇供水工程14处。目前,城区供水日常监测由县自来水公司实验室自行监测,并定期取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监测数据通过专用网络直接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三年来,县疾控中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对全县12个镇20处省定的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点,每年分别在枯水期(3-4月)和丰水期(7-8月)进行调查和采样监测,共监测微生物、毒理、感官性状和一般性化学、消毒剂4个大类33个指标。连续三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全县有70%-75%的饮用水工程被检测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超出限值,而游离氯基本为0。除此以外,其它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表明饮用水源本身水质良好。其中,ph值随不同季节有所变化,枯水期ph值多在之间偏酸性,丰水期ph值多在之间偏碱性。水质总硬度在70-280mg/l之间,且80%监测点小于200mg/l,没有季节变化,总硬度远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毒理指标、一般化学性指标等其它监测指标均稳定在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以内,没有自然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业污染。

从上述检测结果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超标项目是微生物类,导致这种现状的因素有:

1.受到微生物污染源的污染。主要污染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污染。全县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均是地表沟溪河流,从广大集雨区汇集,而当前我县农村基础设施还相对滞后,很多镇村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冲洗厕所用水等污水,随地表雨水的冲刷流入小溪、河流,特别是一些农户住宅的排水管道直接通往沟河排污。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我县现有的农村饲养方式包括圈养、笼养和放牧,其中圈养和笼养设施大多是因陋就简,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建设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导致畜禽养殖废物废水直接外排。而牛羊以放牧为主,粪便多数散落在山坡草地上,这些粪便随雨水进入地表水,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农村饮用水处理专业化水平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普遍规模小,管理和技术基础薄弱。各集镇供水虽然建有较大水厂,有管理生产用房和净化处理设备,但现有水厂管理人员均是临时抽调人员或农村承包户,没有经过专门的上岗培训,对水厂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多,专业水平低,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他的分散式供水、小规模集中式供水普遍缺乏水处理设施、消毒设施和水质检查设备,均未经过人为加工处理,直接取用水源水。

3.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机构未建立。全县仅冷水镇成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协会,出台有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将村级供水纳入集镇供水站统一管理。其他各镇均未成立专门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未将村级供水纳入统一管理。二是管理运行经费不足。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费征收标准较低,征收难度大,影响了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三是管理人员匮乏。按照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规范要求,水厂管理需要净化设备操作员、管网维修养护员和抄表收费员等。但目前我县农村饮水工程仅靠临聘人员管理,无专职管理人员。

4.农村饮用水监测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源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保护规划,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现状底子不清,特别是农村集雨区的污染缺少准确科学的数据。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的监测和保护力度,狠抓水源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的水质卫生状况,确保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放心水。

有效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县卫生、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水质监测中心,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要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要落实水质监测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每次常规监测结果发现明显差异数据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发现有超标数据,应及时向水利部门和当地镇政府通报,由水利部门合同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方案。

3、突出抓好水源地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水资源量,水质情况、可供水人口、周围农村人口总量等。对重要的水源地要有统一的规划,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特别是要在每个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设立保护区标志,严格控制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的排放。对于较大的水源地,由卫生、水利和环保部门联合组成水源地水质监测站,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切实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技术方案。水利部门在饮水工程建设时应首先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置保护区的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和隔离带,降低人员、牲畜随意进出水源保护区内而造成水质污染风险;农业部门要在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积极推广建设氧化塘、沼气池、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等污水处理设施,突出抓好以农户为基本单元的“一池三改”(建设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建设工作;住建部门和各镇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各垃圾处置场必须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管理和指导,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建设废水处理回用设施、畜禽粪便处理和利用系统,严格控制农村点面源污染源,严格禁止在水源地规划建设养殖场。

4、强化集中式饮用水工程的管理与监督。管理是农村饮用水水质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水利部门是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主管部门,要坚持做到建管并重,强化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好集中式饮水的生产加工,对供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镇政府要成立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将村级供水纳入统一管理,制定管理运行办法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对供水工程的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水体的监测,努力营造优质良好的水环境;疾控中心要加大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及时掌握和分析水质变化;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各种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督促供水单位做好饮用的加工生产,尤其是消毒管理,提高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5、加大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水源地也就是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使其自觉地参与、支持水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同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适合我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内容与范围,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打击破坏水源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水环境保护和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

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xx―20xx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0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厅及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县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我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耕地总面积公顷,均为旱地。20xx年耕地减少公顷,其中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公顷。20xx年,耕地增加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公顷。

20xx―20xx年增加耕地面积公顷,其中土地开发4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公顷;20xx―20xx年减少耕地面积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公顷。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县政府和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每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立了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

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结合“地球日”、“土地日”和日常执法巡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制作专题宣传单、在电视台播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题节目、开展土地管理工作座谈会等。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民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自觉性。

20xx年我县划定基本农田公顷,均为旱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79%。全县设立保护标志牌,17个,全县成立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3个,东中西3片各一个,村管护小组261个,确定村组联络人员作为保护监测员。全县基本农田的各乡镇村组均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xx年度,我县基本农田没有减少和增加情况。

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开展了基本农田检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县政府文件制定下发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部署工作任务,安排落实工作措施。县上成立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xx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20公顷,实际占用耕地20公顷,批准占用耕地20公顷。20xx年我县补充耕地义务60公顷,任务60公顷,实际补充耕地公顷。

加强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一是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二是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从严执行耕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三是在保护和节约用地的同时,与开发耕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土地开发分享的“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样例【参考5篇】”,积极探索并形成一套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储备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挂钩的运作机制,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加强验收跟踪,对每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并做好跟踪检查,做好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搞好水土保持和土壤改良,确保开垦耕地的质量。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根据我县耕地分等定级工作成果,我县有高等地公顷,中等地公顷,低等地公顷。

根据农业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县有高产田公顷,中产田公顷,低产田公顷,建立了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45个。

五年来,我县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新增耕地质量参差不齐,补充耕地质量相对于被占耕地质量有差距;农业综合投入仍显不足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耕地计划补充任务历史欠帐多,后备资源匮乏,开发难度大;部分新增耕地由于产出低,肥力培植周期长,影响农民耕种积极性等。

今年我县项目建设保障用地的任务十分繁重,耕地保护仍然面临严峻的考验。我县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耕地保护精神,在保障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优化用地结构,强力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遏制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和群众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县乡两级政府和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级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和追究制度。

2.继续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个案,都要排除阻力,敢于碰硬,坚决从严予以查处。

3.多渠道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向土地开发要耕地。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向土地综合整治要耕地。大力推进乡村土地整治工作,做到早踏勘、早规划、早设计、早施工;整合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资源,加大投入,向灾毁土地复垦要耕地;以农业技术推广和落实种粮补贴政策为手段,强化地力培肥,提高农田质量,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杜绝耕地撂荒现象。

4.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实施《张家川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重点,加快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强新农村建设步伐。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精编耕地保护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

《xx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中的预备项目,为深入了解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使《条例》内容切合实际,发挥预期效用,我们在市经委、及xx市电业局的配合下进行了现场调研,发现我市电力设施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保护工作亟待加强,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xx电网基本情况及存在主要安全隐患。

xx电网位于黑龙江省电网的中部,担负着xx市市区及阿城、呼兰、宾县、双城、尚志、五常、延寿、肇东8个区、县(市)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达万平方公里,是黑龙江省电网的枢纽和东北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建工程、供水、热网改造项目的增多以及部分厂矿企业、个体和百姓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市区输电线路走廊、供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违章建筑、野蛮施工、高大树木种植及从事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日渐严重,未经审批、非法侵占、违章使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土地的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哈市电业局为例,其输电线路下方和电力防护区共有67个线路区段存在隐患近千处,其中较严重的12个区段违章建筑20多处。由于城市的扩建,原有的耕地变成居民区,建设垫土造成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不足的有近20处,线路下方后建钓鱼池达30余处,违章施工、在线路基础附近采沙10余处,江北利民开发区部分农民在电力线路下方抢种百万余棵高大树木(仅去年哈市电业局在该处剪枝就达60余万棵)。这些隐患给哈地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电网的稳定可靠供电、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隐患和威胁。据不完全统计,自20xx年—20xx年,因电力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14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达1,043,7345.万元,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我市电网运营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与电力企业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再加上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是电力设施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多,部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吊车碰线、车辆撞杆、挖断电缆等事件频频发生;二是电力设施被盗问题严重,查处不易,电力设施发生被盗案件后,通常丢失的只是一些导线、塔架或者变压器材,直接经济损失不大,所以报到公安机关后,一般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由于金额较小,公安机关对此重视不够,破案率较低,导致犯罪分子更加疯狂的对电力设施进行盗窃,形成恶性循环;三是电力器材销赃渠道还没有堵死,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法规制度不完善,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我市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国务院虽早在就颁布实施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但是由于颁布时间过长,部分条款难以满足当前电力设施保护的需要;大部分省、市已结合实际陆续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法规、规章,而我市在法规建设方面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部分边远地区法制环境不完善,尤其是对城乡结合区域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出现执法空白。

(三)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目前,相关部门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焚烧物品、采石放炮、放风筝、钓鱼、违章建房的现象屡有发生;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线下种树,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或漫天要价、或无理阻挠、甚至进行围攻、非法扣留等现象非常严重。

三、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建议充分发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协调作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事件要召开协调会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决,切实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明确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的职责分工;在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方面进行具体程序化规定;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

时,还要注意把握与规划、建设等其他方面专业法律、法规的衔接;做好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工作,如对堵塞销赃渠道、加强对回收电力设施的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时,注意与《xx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衔接。

(三)发动群众,群专结合,广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继续采取由专业员工护线与聘请群众护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群众护线员的作用。在聘请护线员时,可以借鉴南昌等地的先进做法,挑选当地有一定声望,且有责任心的人员;为有效稳定群众护线队伍,提高其工作积极性,除支付给群众护线员一定的报酬外,还可考虑将一些砍伐线路通道等小工程优先分给他们施工,充分调动群众护线员的工作热情。

(四)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地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页和社会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发放传单、组织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电力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争取全面的支持与配合,切实保障电力生产、输送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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