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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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强调了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等措施的落实,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生产安全,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下面由阿拉网友分享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例10篇】”范文,供您写作参考,希望您喜欢。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二、推进安全县创建,逐步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xx)》,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五、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链条监管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七、推动机构建设,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八、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上半年靖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xx年经报县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先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省、市学习培训并获取检验员资格证,持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央投资200万元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可通过检查验收。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督促湘客隆、福乐多、步步高三个大型农产品销售超市严把进货渠道,严守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和销售台帐,定期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茯苓协会、四通米业、绿源现代农业对各自生产的.茯苓、大米、蔬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开展质量日常检测工作。20xx年上半年农业局共例行农产品检测82批次,合格率达99%,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3、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①根据上级农业执法部门

要求和靖州县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县65家农药经营店、30余家肥料生产经营者销售的350余个农药和30余个肥料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查获不合格化肥41000公斤,货值金额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并对不合格肥料进行了立案查处。

②按照靖政办函20xx52号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张贴《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六六六”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会同工商局组织县城农药、菌种经营者举办农资经营法制培训班,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六六六”粉等禁限用农药行为。与通道、会同、绥宁、黎平、锦屏、榕江、剑河等周边茯苓种植县农业局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打击“六六六”粉非法销售的协查联防机制,增强打击效果。

③督促茯苓批发市场和茯苓专业协会加强对“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检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自觉抵制“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入市交易。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3: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近期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的要求,我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县供销社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县社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安排、抓落实、抓督查。下属各企业负责人也加强了这次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详细制订了工作方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同时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对各自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进行自查,对每个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

二、群众积极参与

在这次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工作,我社广泛发动全系统职工参与。大部分职员积极响应,向单位反映各种安全隐患,主动参加隐患治理工作。对单位公布出来的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和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表,干部职工十分关注,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三、企业认真落实

从县社督查组检查结果来看,各企业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并能落到实处。各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职工开展了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县土产公司对排查出的烟花爆竹仓库安全范围内有杂草和仓库围墙出现10米长的垮塌两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治理,组织职工清除了杂草,筹措了2万元资金修砌围墙,现正在施工。

四、严格督促检查

县社组成的督查组,对本系统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督促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企业都以这次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工作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消除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4:

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总体情况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77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73户,企业4户。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xx年度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77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5、深入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以国道、城乡结合部、乡镇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突出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月饼、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检查商场、超市、

集贸市场经营户967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7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77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xx年度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xx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学习和贯彻《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落实“食品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xx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xx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总之,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克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侥幸麻痹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服务。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5:

今年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1.今年以来,在重大节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x次,检查“三小”食品经营户xxx余户,无证从业人员x人次,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xx处。通过检查,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食品生产经营(户)企业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登记制度,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二是对无任何证照的x户小餐馆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了店内店外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三是认真开展了xx个村的村卫生室检查,确保了药品销售安全。

2.抓实农村群宴的日常监管。一是今年x月xx日组织全镇的乡厨从业人员进行了宴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培训,同时精心组织了全镇的乡厨师于x月xx日参加了市上召开的全市乡厨的培训会议;二是镇食安办不分星期和节假日时间,在做好农村群宴网上报备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实了农村群宴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零距离向宴席的举办(承办)者宣传了群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全年镇、村两级现场检查指导农村群宴共xxx人次,无一例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我镇利用x月xx日,全镇安全生产企业培训会,“xxx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安全活动和“xxxxx”“食品安全周”活动,大力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和良好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6:

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

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全面排查;

四、加强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肉及肉制品安全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xxx户次,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出动车辆xx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7:

今年以来,食品流通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四有两责”,以持续提升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按照《20xx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许可改革、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模式,部署并推进了一系列重点工作,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开展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根据20xx年以来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对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创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

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建立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逐步将全省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在20xx年创建1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20xx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xx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增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机制

1、制定《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召开由设区市、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及省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会的研讨会,并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行文下发,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发布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2、举办全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视频培训班。5月,对设区市局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基层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批核查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和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操作,提高基层许可人员许可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

3、组织食品经营许可新证印制工作。协调指导省局后勤中心开展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制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如期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发放新证1736家,其中食品销售975家,餐饮服务722家,单位食堂39家。

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

1、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

一是开展20xx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xx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xx年创建工作。20xx年3月,召开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xx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编制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规范创建经费使用。20xx年6月,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于7月份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协作的工作实践。

一是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及交流。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协作会议;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有关人员,赴上海参加由人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组织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讨论坛。二是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下发《关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的通知》,继续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要求各地于20xx年5月底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三是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份(主办6件、会办12件)。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1、扎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先后三次派员参与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专研讨,多次对总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建议及意见;《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6月份,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

2、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落实我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落实省政府1213行动计划,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提出我省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具体意见。

3、开展全省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及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有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法规依据、执法手段、监管要求、准入衔接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五、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

1、统筹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开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20xx年食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了将校园周边、农村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整治品种,下发了《20xx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深入开展农村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xx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先后赴3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并随即下发全省各地《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3、开展全省流通环节茶叶市场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近年来省局对茶叶产品专项安全抽检和监测,发现个别区域、个别绿茶产品违规滥用色素,个别区域红茶问题突出,市场销售散装茶叶产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20xx年开展的打击茶叶加工违法行为“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全省茶叶的经营,建立茶叶流通监管长效机制,解决我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

1、制定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配合20xx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顿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补充制订20xx年流通环节省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针对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水产制品等重点品种,补充安排了20xx批次的抽检任务。

2、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提升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按要求规范建立自检室,提升食品自检能力。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即20xx年建立7个,20xx年建立15个,20xx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检能力。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8:

(一)依法实施许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

各级工商部门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严格实行注册登记中对食品的特别标注,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本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相关内容纳入经济户口管理,进行动态分类监管,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二是加强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对未取得乳制品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乳制品和无证无照从事乳制品经营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三是实行食品流通许可效能回访。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证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切实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四是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档案管理工作。各地明确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食品流通许可档案及时归档。

(二)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按照“一季度一重点”的要求,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系列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各有侧重的开展了乳制品市场、酒类市场、农村食品市场、添加剂市场、节日食品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今年7—8月,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食品经营户万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483件,罚没金额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万公斤,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流通环节添加剂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印发〈xx年福建省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认真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清理整顿阶段的各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质量抽检,认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中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突出排查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和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营违法犯罪行为。6月1日至8月18日,全省共检查食品经营者32597户,检查添加剂经营者20xx户,查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公斤、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公斤;立案查处流通环节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12件,罚没万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案件4件,罚没万元;印发宣传材料26288份,组织宣传讲座或培训班36场次。

2.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下发《关于加强xx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工商系统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防范,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保障“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秋节期间,各地重点加强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强化对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月饼抽样检验,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虚假宣传表示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部署各级工商局突出加强食用油、豆制品、酒类商品、冷冻食品、调味品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申诉举报集中商品的巡查监管,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作用,在节日期间加大对易腐败变质生鲜食品的检测抽检频度和数量,对涉嫌不合格的食品要立即采取抽样送检等措施及时处置,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商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经销各类不合格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的行为。

3.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各级工商部门在面对食品安全舆情时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认真调查了解、分析研判,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一是组织核查假冒进口奶粉事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及省食安办的有关密电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对上海锐可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假冒进口奶粉进行全面清查,截至7月25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14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万户次,下架封存可尼可系列奶粉、乐氏系列奶粉、善臣系列奶粉等假冒进口奶粉公斤。二是组织核查新西兰进口奶粉事件。根据省食安办的有关通知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针对近期质监总局曝光新西兰进口奶粉事件,以及涉事的“可口可乐”、“哇哈哈”和“多美滋”等公司的相关品牌乳制品下架召回事件,加强监管,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商家自行下架召回的有关品牌的乳乳制品数量和品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截至8月12日,全省乳制品经销商和超市企业等商家共下架召回相关涉事的多美滋、雅培、可口可乐和哇哈哈等品牌乳制品公斤。三是组织湖南不合格蕨菜、干笋的`清查工作。根据郑晓松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全省工商系统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及土特产食品店等农产品销售户为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对我省各地上市蕨菜、干笋认真清查来源地,确保一经发现湖南不合格蕨菜、干笋,立即停止销售。截止9月13日,全省共检查各类集贸市场507个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3714户次,开展蕨菜、笋干等相关产品快速检测快速145个批次。暂未发现湖南不合格蕨菜、干笋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检测,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根据重大节假日以及不同时段上市食品的不同特点,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并加强对抽样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加强监管执法,保障民生提供有效参数。今年7—8月,全省各地分别组织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果脯、蜜饯、矿泉水、果蔬汁饮料、糕点面包、果冻、调味料酒、蜂蜜和月饼等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工作,共抽检669个批次样品,合格率为%。

(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各地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针对性的日常巡查监管与执法,切实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突出问题给予特别关注与重点检查;二是加强针对性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排查,发挥日常食品快速检测筛查作用,对涉嫌不合格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及时送检确认,及时发现不安全食品并采取退市与溯源管理工作;三是加强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整顿,结合开展的“一季一重点”或“一月一主题”的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加大整治执法力度,积极防止违法经营行为引发的风险;四是加强针对性的部门执法协作,采取联合行动、抄告通报等方式,加强综合治理;五是加强完善食品安全隐患防范与发现机制,通过加强行政指导、落实食品经营者责任规定、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强效能监察、加强舆情监测与应急管理等多种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置,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工作督查和调研。

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我局组织人员,由王应涛分管局长带队分期分批深入基层工商所、食品批发(零售)店和示范点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了厦门、漳州、泉州、南平、宁德四个设区市的9个县(区)工商局、9个工商所、8个示范点及26个食品批发店、零售店和超市,召开了12场座谈会,了解了各地今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及时掌握基层在食品体制调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基层在监管职能划转到位前,做到“三要四不”(思想要稳定、工作要到位、风险要防范;队伍不被动、标准不降低、配合不打折、数据不糊涂),继续严格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9:

20xx年上半年,我所始终把行业安全监管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根据省、市、县、局确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进行了层层分解,实行了“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到人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年初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所里及时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同时要求辖区内所有客、货(危)运输企业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二、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应急演练

我所坚持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并重的原则,从思想教育入手,上半年我所共5次召集辖区内客、货(危)、驾校、维修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提高了安全隐患意识,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今年6月份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悬挂横幅、条幅30余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制作板报2块,展示相关图片30张,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月,我所联合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及客、货(危)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防恐、消防安全、事故应急等演练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立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局,全面分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63户(普货55户,危货4户,客运4户),查看车辆档案300余份。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运输企业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管理情况较好。对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制度不落实“一车一档”资料不完善的企业,当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共4份,并要求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下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年度各项工作之中。

2、加大监管力度,以管理出安全,安全出管理,做到安全管理两不误,两提高。

3、加强客、货(危)运输企业的管理,加强GPS平台对车辆的监管力度。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10:

上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采取五项有力举措,切实推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坚持依法登记注册,按照先证后照的要求,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注册。二是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巡查,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三是坚决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今年已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390户。

二、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已基本建立和落实了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打假维权一条街”等创建活动,组织评选食品行业“文明经营户”、“消费者满意单位”等活动,扩大典型示范作用。

三、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工商所对本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全部实行“一户一帐一卡”制度,即对每户食品经营主体建立登记台帐和经济户口卡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格落实“两图一书”管理模式,各工商所全部制作了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和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与食品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坚持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巡查制度,及时登记对每户经营者的巡查记录。三是稳步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四是逐步配备检测车、快速检测箱等设备,以工商抽检为主,以消费者送检为辅,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五是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通过“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等途径,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全方位覆盖。六是在本地报刊和电视台设立专栏,按照相关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七是把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四、严把食品违法行为整治关。一是深入开展专项市场检查,以粮、油、旅游食品等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全年共部署了三次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五一”前夕,全系统对旅游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顿。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建立食品违法案件督办和协查协作制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虚假食品广告等行为。

五、严把食品监管责任落实关。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严格一把手和主管的领导责任。二是落实指导监督责任,将各单位内设机构的指导监督责任按职能予以细分和强化,纳入绩效考核。三是落实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商所实行分片划段,责任到岗到人。四是落实效能督查责任,制定了督查管理办法,采取重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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