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热选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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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都江堰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的安排及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15如下: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职责人和职责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职责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资料,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经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掉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景;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景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5〕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5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构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二篇】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职责网络,确保全乡食品卫生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食品安全党委委员巩秀如任组长,15个村村主任为成员。同时与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职责书,明确了各村的监管职责,各村配备了监督员和信息员,健全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供给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乡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微信、qq等交流软件转发30余次。二是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食堂的设施情景、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学校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等饮食安全情景,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学校食品管理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全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食安办坚持重大节日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查,做到拉网全面不留死角。一是对全乡内有接待本事的农家乐、副食门店进行“三查”(查证件是否合格、卫生及器具是否达标、食材是否留样),二是对重点单位、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教育,如:乡内学校等单位伙食团、餐馆及农贸市场食品摊点。

(二)狠抓群体性就餐管理。

在群体性就餐方面,以突出申报监厨和操作人员管理两个重点保障食品安全。一是对各村定人定责落实群体性就餐的申报和监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确保群体性就餐安全。二是加强乡厨队伍的管理,经过对乡厨队伍的培训教育,从最底层解决食品安全风险,如:经过本年央视曝光的三、四线城市销售的不合格饮料,立即对乡厨队伍要求禁用。

(三)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工作。

在法定假日及周末期间,我乡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要求各村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供给核发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

三是部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三篇】

20__年一年来,我们临武县商务局紧密团结在县委、县政府周围,在县食安办的精心工作指导下,积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我县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坚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品泛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我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厂在今年开始投产运营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打击屠宰违法违规行为。

1、临武县民生牲畜定点屠宰厂于今天年三月份开始试营业,我局针对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建立了执法人员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肉品出场是否通过检验、病死猪病害猪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登记台账等。对各种不合规范要求的其限期整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完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加强对活体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进厂生猪必须佩带有防疫耳标。对进厂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规范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改进经营理念,认真做好肉品流向登记,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3、完善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管理。对厂方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严厉把控病死猪肉、注水肉等劣质肉品从屠宰企业上市的关口。

4、在整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动中,我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并对私宰点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日常与所属乡镇、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采取电视宣传与街头公告的方式在城区进行大力宣传屠宰法规。联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等职能单位对私设宰点和销售“白板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6件,涉案肉品1969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市场占有率为90%左右,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目前我局已经就下一步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拿出了一整套的整治方案及行动预案,上报县政府及县食安办。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重点打击屠宰监管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酒类监管,严格执法行为。

首先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们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日常执法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高了屠宰和酒类执法力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社会,群众齐监督,向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城乡居民大胆投诉举报,起到很好监管效果;三是加大了节假日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42多个次。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6瓶,有效规范了酒类市场流动秩序,促进了全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20__年工作思路。

1、针对我县屠宰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规章制度。

2、结合我县新定点屠宰场开业,大力宣传定点屠宰工作,针对我县存在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针对我县米酒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我们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管理,注重日常巡查抓实薄弱环节确保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

5、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把好经营资质关。

6、继续加大酒类打假整治和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四篇】

xx年我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食品安全协调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以下成绩:

自今年年初,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福临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龚文珍担任,由兰伟任副组长,成员有杜翼宏、郭斌、席琼等组成福临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福临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龚文珍,副指挥长兰伟,成员杜翼宏、郭斌、席琼等。下设办公室。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对我乡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网点,餐饮场镇,进行了逐个排查。凡是未进行登记,无让生产经营加工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取缔了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对植物油,面粉,乳制品等进行了抽样和监管,查处过期食品,有毒和有害以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监管责任,从而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了食品生产消费安全。

我乡通过广播,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了对《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大干部群众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率达100%。同时,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为了保障食品的生产、消费安全,我乡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由各村主任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由他们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然后及时反馈,给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食品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指挥部对信息作出应急处理。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五篇】

接区食药监20xx14号文件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措施,确保我镇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工作落实到位。

我镇从工商、食品、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我镇可能存在的生产销售“五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资格和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我镇针对本地区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管、排查及整治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抽查和定时定点普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排查整治方式。除按文件内容要求进行相关的监管排查整治外,我镇特别重点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校园周边经营户、学校、幼儿园食堂所生产经营或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检,据监管排查整治情况反映,我镇截止20xx年6月份,在食品安全方面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见《20xx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我镇利用有线台、宣传标语、横批等形式,多渠道宣传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设置投诉电话,投诉部门,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侵害群众食品药品利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以便我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了解问题,解决矛盾,处理违法行为。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六篇】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生命安全、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曲沃县粮食局作为全县粮油食品的主要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粮食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较好地履行了自身职能,在促进全县粮食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为全县粮油食品食用安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根据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放心粮油”工程创建领导组,领导组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负主要领导责任,总支书记、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明确综合股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放心粮油”工程的创建工作,并签订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根据食品安全的分工和要求,粮食部门在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承担的监管职能为:负责市、县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对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确定了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平时跟踪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好“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建设,惠及全县百姓;强化安全责任,实施长效监管;确保实现全年粮食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5月9日,我局派人参加了在厦门举办的粮食仓储质量新标准培训,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仓储新标准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化学药剂使用标准、粮食安全管理要求,保障库存粮食粮情稳定,储粮安全。今年在我县存放的960万斤贮备小麦其中315万斤需要轮换,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要求年底完成轮换任务。县级贮备小麦1000万斤,根据储备粮管理规定也已到轮换时间,由于县上财力所限,故至今未能实施轮换。

“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被列入我县重点项目。“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创建工作是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是全面提高粮油食品安全水平,改善粮油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规范粮油经营者经营行为,确保粮油食品消费安全,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

“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创建工作是在省、市粮食局统一部署和县局领导的直接谋划下进行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今年我们又明确了由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创建“放心粮油”经销店的日常工作。

2、今年市局下达我局的创建任务是在去年建立一个粮油配送中心、四家市级“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54个“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基础上,今年再建立50家“放心粮油”连锁店,为完成该项任务,5-6月份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跑遍了全县各镇、村,对粮油销售店进行了专项考察和创建,至6月底这50家新的“放心粮油”经销店已基本建成,这样全县建成县级粮油配送中心一个、“放心粮油”中心店4个(已经省、市验收)、“放心粮油”经销店104个,将覆盖全县七个乡镇人口达16万,覆盖率67%。现等待下半年省、市的验收。

3、创建实施,在创建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级创建标准,促“硬件”到位,“软件”配套。在“硬件”上,我们为每家放心粮店统一购置货架、磅称、粮斗、工作台等物品,统一装修门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软件”上,我们统一下发商品采购入库、商品质量检验、商品销售等台帐,以粮食行业协会的名义,联合各收购加工企业,作出了“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公开承诺。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使命无尚光荣。我们决心在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关心下,团结一致,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做到经得起消费者评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率先让粮油食品做到人民放心、社会放心、政府放心。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七篇】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食品安全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悦来乡认真总结,现将一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刘兰香、乡长杨小强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乡长周新民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乡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帅罗和9个村安全协管员,办公室设在乡安全生产办,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乡政府主体责任,对全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二)安排年度工作部署。20xx年年初,悦来乡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会,对我乡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在每季度工作会上安排好本季度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20xx年年初,悦来乡与上级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与全乡9各村、2家食品加工企业、17家农家乐、7家食品流通经营企业、2所学校、医院和兽防站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一是每季度例行安全大排查,对全乡境内食品加工流通经营企业、企业和学校食堂、农家乐、小饭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上报。二是信息员每月向乡上报告本村范围内巡查检查的情况,并报告红白喜事宴席准备情况,乡安办及时下村检查。三是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乡肉联厂、乡内生猪屠宰场点、乡内饲料销售大户、乡内兽药销售门市和乡内大型养猪、养鸡、养羊场。检查了生猪屠宰检疫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检查了饲料添加瘦肉精及其违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未发现一起违规违法行为。

(二)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

选择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各行政村、企业、学校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

1.食品安全知识进农家。充分运用广播、标语、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前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78份,悬挂横幅3幅。

2.食品安全知识进集镇。利用赶场天向村民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和食品安全内容,提高村民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与学校合作,利用学校墙报、板报、班会活动、知识竞赛、开设食品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0xx年8月22日,召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会,乡全体机关干部、村三职干部和安全员、乡境内涉及食品安全企业和超市经营代表参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

通过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与我乡各食品加工流通经营企业、饭店发放告知书,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登记,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对2家食品加工企业检查了相关产品加工设备设施;检查2所学校食堂和8所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26家餐饮服务单位餐具、饮具等食品用具使用、消毒和食品货物卫生情况;对18家超市、小商店执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库存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检查,要求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要求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严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排查做到了全了解全覆盖,并建立相关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没有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情况,更没有发现“地沟油”、“地脚油”生产和使用情况。但因农村食品市场,商贩流动性大,无证小商贩管理存在难度,仍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开展此项工作,并加大多区域、多部门联动合作,逐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根据食药局对乡厨管理培训相关规定,悦来乡于20xx年1月14日-16日,对全乡境内乡厨进行了摸底排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各村安全员、乡厨进行了群体性聚餐管理申报程序培训,强化各村对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上报责任,同时要求承办宴席者在举办宴席前签订《悦来乡群体性聚餐安全承诺书》,严格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宴席举办,并完善了《农家宴请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一年来全乡共检查规模群体性聚餐10余次,均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年来,我乡食品安全方面没有发生一起事故,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但是,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只有以高度的重视和全方位部署,确保各项检查落实整改到位,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烙在群众心中,才能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20xx年即将结束,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全乡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的、稳定的、和谐的节日而奋斗。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11月1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

通过此次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本次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对排查情况做好详细台帐登记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明细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实现不间断巡查。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8日至11月1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查迎检(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认真查漏补缺,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对照《20xx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工作台帐、资料整理,写好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区、市督导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一)突出特点,严查重点食品。重点加强肉类、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瞄准区域,严查重点部位。根据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梳理情况,重点加强餐饮排档、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卫生环境、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幼儿园、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集体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一)乡镇、街道食安站:负责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区农办:负责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区所有生猪、鸡、鸭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区质监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加工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流通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商店和流通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组织餐饮服务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机关、企业内部食堂、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动餐饮大棚和大型聚餐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的节点,加大整治力度。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问题产品。

(五)区卫生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机关、幼儿园及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测,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除“四害”等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幼儿园、学校及辖区内流动摊担(点)的监管。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摸排,积极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破案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量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此次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讲求通力协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区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重点督查本次排查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社会监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品安全舆论氛围。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效果等,总结好的排查整治做法、经验,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排查整治汇总表及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一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区食安办。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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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xxxx,其*查处食品无照经营户1xxxx,查处劣质奶粉案件xxxx,销售冒牌酒xxxx,元,元。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金伙局长关于“十条措施”和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在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结合省局的“十个提升”要求,强化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知道,确保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片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五定”方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任务到片区,责任到监管员。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2004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2xxxx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3xxxx,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0xxxx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积极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通知书,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25xxxx次,检查41xxxx,共查获无照经营户1xxxx,依法立案查处1xxxx,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10xxxx.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xxxx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3xxxx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企业7xxxx.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五)开展劣质大米、水果市场的专项整治

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监管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消费者对大米、水果等质量的投诉情况,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跟踪核查,依法处理。检查严厉打击打蜡上色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以次充好的劣质水果。坚决查处违法使用冒牌水果标贴的行为,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追踪,深挖造假加工窝点。检查水果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长效监管,确保执法服务双到位。

围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一大局,立足我所职能,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讨、制定各种长效监管措施,通过市场监管和行政指导相结合,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1、推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通过分行业、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层次,力争今年在6xxxx以上的企业建立工商联络员。并以企业工商联络员为载体,把行政指导具体内容和措施贯穿到日常监管执法和服务中,推行各种工商专业指导。

2、建立了红盾维权网络,增强监管新力量,延伸监管服务触角。以辖区内已设立的洋上村红盾维权站、工业园区红盾维权站和新发超市、国泰商场、远大电器红盾维权站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维权站规范的日常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范围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联络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工商业务知识及有关商品质量知识培训,积极培育“红盾维权站联络员”,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扩大监管面和服务面。

3、积极开拓思路,探索服务企业新途径。以依托开发区建设管委会设立的县“探花山-榜德”开发区红盾维权站为阵地对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商标使用注册、广告行为等进行指导,向企业提供各种注册、变更登记及年检表格。同时,探索由开发区建设管委会对新开业及变更、年检的企业进行地址勘察:工业园区企业在开业、变更登记及年检时,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二个以上的维权站成员进行现场地址勘察,勘察结果加盖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章后,作为企业经营地址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进一步方便园区内企业。

4、开展共建规范市场活动。进一步完善共建规范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等各自的职责和关系。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商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监控流程。并以点及面,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十篇】

20xx年度,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按照市政府责任分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管理建成区内食品摊贩、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冀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认真宣传食品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制作宣传展牌五块、印制各类宣传页3000余份,在冀州市影院广场、迎宾市场多次开展宣传工作,还利用电视媒体对乱扔乱倒、随意占道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同三个中队长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抽调收费科三名成员,共计22人全面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目前市区范围内各类食品、肉食摊贩90余个,为规范食品、肉食摊贩的经营场所,我们在市区内不同区域或背街小巷确定了7个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市场,规定凡经营肉食、食品的摊贩必须进入规定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流动摊贩。同时规定了经营时间,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时间段,既便于业主经营,又便于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检查。清理、规范肉食、食品摊贩35个,取缔占道屠宰、占道加工5处,对12个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肉食摊贩进行了行政处罚。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衡水市、冀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全面加强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从源头抓起,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各类饭店餐馆、火锅店、街头食品摊贩,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对涉及排放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体户做到彻底排查,不存在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在排查中特别注意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彻底摸清了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对随意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规范。共排查餐饮业和企事单位及个体户350个,对餐厨废弃物搜集不合格的13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未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3、努力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局对冀州市肉食、蔬菜销售情况,区域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市民提出的见意,经过综合考察与分析,为方便群众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在朝阳大街北段和昌成路中段分别建设占地30亩与5亩的中小型食品、肉食、蔬菜水果综合性批发和零售市场。目前已开始征地等前期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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