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报告大全(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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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xx〕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况下,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达到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20xx年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xx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况。

20xx年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万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况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符合该政策的情况。下阶段将积极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积极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况。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通过政策的落实,20xx年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税务自查报告【第二篇】

我公司是新疆注册的xx食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是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经营,下设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和明细账等。目前使用的是金蝶软件,我公司的纳税申报表是按照要求统一在网上申报的。每年国税、地税的报税包括增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都是自行申报。我公司每年聘请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对我公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查和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公司增加进项税专用发票真实合法,不存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记载的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抵扣发票。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费发票真实合法,不存在与购销商品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不从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出售免增调价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中扣除;国际货运代理的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扣除该输入;不存在开票方和承运方之间不一致的运输发票输入扣除;不完整项目的运输发票不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取得的普通发票、普通机发票、手工发票已通过国税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相符。

购买房屋建筑固定资产不报抵扣进项税。

不存在购入的材料、电、气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进项税未按规定转出的情况。

如果退货或获得折扣,进项税已按规定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应按规定转出作为进项税。

不存在开具不一致的红字发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发生销售退货、销售折扣或返利,开具的红字发票及会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记录完整及时,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向客户开具发票,并按要求记录相应的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收入在当时确认,纳税义务按时履行。

流转税、各种补贴、政府奖不减免,按规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虚开发票或虚报人工成本等虚增成本,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凭证,成本、费用中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且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项目不进行纳税调整;符合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不进行纳税调整。

无超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基金、职工教育基金,无税收调整,无超标准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无税收调整,无超标准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无税收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和调整利润的情况。

不存在固定资产超标准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者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不同的,不进行纳税调整;对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期与税收规定之间的差额进行了税收调整。

不存在业务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支出范围、享受税收优惠等情况。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工资收入,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务专项检查和税务自查中及时、准确地完成税务自查工作。

以上报道!

税务自查报告【第三篇】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xx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了《xx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xx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xx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

同时,按照《xx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xx省人民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

今年,我局已多次与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xx日报》、《中国税务报》、《xx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xx〕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

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xx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xx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税务自查报告【第四篇】

实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规范调整,对5项权利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将30项权力清单进行公布,保证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标准、统一。制作行政权力监管细则,编制了21项《监管细则》和9项《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监管任务、监管措施、监管问责及保障措施。

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等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积极响应“两证合一”改革,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宣传。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内外网,及时公开、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新的税收政策,对系统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项办税流程等内容在办税厅进行公示,将地税权力公布于众,让纳税人办明白税、清楚税、放心税。

围绕“互联网+安徽地税”行动计划,积极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涉税咨询、地税学堂、信息推送、风险管理等活动的开展。实行联合办税,借助“营改增”改革,国地税互进办税厅,将日常涉税业务并入政务中心国税窗口,单位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由地税代开,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国地税联合提供纳税信用等级,银行以“信”放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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