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土地估价报告监督检查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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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土地估价报告监督检查情况的函

 

各设区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管理,规范全省土地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土地估价报告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从全国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随机抽取44家土地估价机构、44份土地估价报告。经相关行政人员和邀请的省内土地估价行业专家认真审查、复核,抽查结果为:合格报告43份,占比97.73%(抽查结果详见附件),不合格报告1份,占比2.27%。在合格的报告中,优秀报告和质量较好的报告较少,二等以上优秀报告数为0,三等报告11份,占比25%,四等报告32份,占比72.7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估价师签字盖章页与土地估价结果没有在同一页;

2.住宅用地选择的评估方法不恰当。一般情形为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三选一”,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二选一”,且报告中未详细阐述评估方法选择理由;

3.附件中没有现场勘查记录表、体现评估师现场勘查的照片、备案函附记页;

4.比较案例选取不合理,评估重要参数的确定和取得依据缺失或不充分;

5.部分参数的取值没有作出论证与说明。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对照省厅历次土地估价行业监督检查结果,督促本辖区范围内土地估价机构加快整改落实,从机构内部管理、报告质量提升、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全省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

各土地评估机构要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评估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评估报告的质量。

省厅将指导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根据抽查结果,有针对性地督促各会员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建立会员信用档案,按照章程规定对会员进行奖惩,并及时报告奖惩情况。

XX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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