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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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总结

在2024年上半年,我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工作和纪律都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所辖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尽职尽责,确保所辖区域内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下面是关于2021年上半年“一岗双责”的实施工作报告。

一、上次专题研究了贯彻执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

(一)关于在思想上进行思想教育,缺乏系统性和系统性。坚持理论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每日一学”。坚持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每日坚持学习30分钟以上,坚持做到“结合”与“转化”并重。

(二)关于在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的问题。始终将“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思想贯彻于企业工作的全过程和全过程,全力以赴,保证每一项工作都能顺利完成。制定所辖各部门资料的品质审核方案,并组织部门例会专题研讨。更多的和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到农村进行实地的调查和访问,并对工作报告进行二次审查,尽量将资料的品质问题降到最低。

(三)关于提高财政工作质量的问题。对公司的财务控制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对不完善的财务程序进行监督,并要求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对发生的各种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要进行详细的登记,以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强化学习各种财政法规,定期与财会人员进行讨论和沟通,查找存在的问题,查找存在的问题,保证各种经费的合理利用。

二、履行“一岗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一)加强思想武装,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作为重点内容,抓好“每日一学”。二是参加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等,同支部成员一道,对“四个代表”的各项规定进行了深刻的学习。三是继续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和打击统计造假行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主动承担责任。一是对本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紧紧围绕经费使用、经费使用、经费发放、国家安全和保密、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了廉政风险点17余项,并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台账,持续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对所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做到每季一次。对党员和群众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从统计造假问题通报和处理违规问题的通报中汲取经验,防止弄虚作假。三是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普查资料的品质。在今年的6个重点畜牧监控乡镇中,对25家农户进行了全面的入户访问。对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了2期业务训练。对10个县进行了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严格执行党纪法规,保持廉洁公正。一是讲政治、讲政治。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随时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严守党的各种纪律,在党内和公众的监督下,保持班子的团结。二是坚守廉洁的原则。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从严落实《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那些不健康的行为持坚定的态度,净化自己的生活、工作和社交环境,用自己的言行为自己树立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三、待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针对性和经常性的“一岗双责”。对各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做得不够,对风险的追踪和监督力度不够。对于某些工作态度不端正的部门工作,有的时候,由于工作压力大,工作压力大,说太多反而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不敢直面批评,严抓严管。举个例子,有些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去做,而是简单地叮嘱了一句,让他们以后别这么做了,也没有对潜在的危险进行解释,之后也没有进行任何的监管和检查,这就让他们的精神放松了,意识不够强,以后很有可能还会重蹈覆辙。又例如,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行严厉打击,并将其列入党纪惩处制度的大背景下,一些工作人员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资料质量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更多地用工作警示替代廉政谈话。有些领导和工人写出来的文章,没有经过认真检查,没有经过认真审查,出现了许多低级错误。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也是广大干部和员工工作状况的反映。但是,他们也仅仅是做出了一些修正,仅仅是做了一些工作上的简单提示,并没有将他们的失误给严厉地指出来,没有对他们进行过多的教育和指导,在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上经常积累。

(二)没有充分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一是在推动统计法制建设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使我们的法制观念还不够牢固。例如,统计法制宣传的方式较为简单,覆盖范围较窄,主要是利用统计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传统的“灌输式”方式进行,以案释法的宣传力度较小。二是执行情况不理想,执行情况不理想,抽查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例如,“双随机”执法仅仅是对基础工作的一种消极态度,缺乏积极性。其主要依赖X组的共同执法,自身不了解全过程及各个步骤,不够熟练,表格格式不够标准,执法水平较低。近几年来,只有2个企业被抽查,而去年因为支队没有对县大队的统计执行情况作出硬性规定,所以没有进行过统计执法。三是统计执法队伍薄弱,不能实现自主的执法;目前只有1个从业资格证书,统计执法队伍严重缺乏,必须配合X组开展工作。

(三)财政工作中仍然有许多隐患和空白。一是企业资产的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每年一次的资产盘点没有认真执行,出现了用固定资产登记而不是报表的情况。二是对公共汽车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标准的公共汽车管理记录,例如:没有对汽车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对汽车营运成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公共汽车的用途没有公布。三是会计核算体系不够完备,一些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缺陷。例如,现行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对无形资产的界定和分类标准,对企业的购置审批流程和处置流程等问题没有做出规定。目前,我国的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和报销程序尚无具体规定。三是对党的工作资金的监督。

四、今后工作的重点

鉴于以上所指出的问题与缺点,我打算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增强责任感。要坚持“不抓党建,就是重大的渎职”思想,要经常抓到抓,抓得住,抓得住,用得着。要强化对自己负责的部门的监管,对那些没有根基的人、没有根基的事情,要多加注意,不要当“老好人”,也不要害怕惹人生气,勇于“唱黑脸”,“说硬话”。要严肃处理,严肃处理,严肃处理。要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报告,做到防微杜渐,杜绝小事酿成大事。

(二)继续加大法制建设力度。一是印制《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深入企业进社区进乡镇,以“大排查”、“大走访”、“大走访”为重点,广泛深入地进行统计知识的普及。二是选择几个企业调研,进行“以案释法”的警示和进企业的宣讲,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使统计工作在群众中形成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观念。三是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选择一些有反常变化的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争取在执法工作中实现“量”与“质”上的新突破。

(三)继续提高财政收入。一是要实行每年一次的资产清查,要有专门的人员来检查和核对固定资产,并出具一份财产清单,从根本上消除用财产登记簿取代财产清单的情况。二是参照支队的《公务用车台账》格式,制定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台账》、《公务用车加油台账》和《公务用车行驶台账》等,对车辆的调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并规范了档案的保管和保管。三是认真地整理现有的财政管理办法,并根据支队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支队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制定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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