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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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一篇】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我先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与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与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矛盾、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打算就各个问题都展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触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实习总结《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

200*年**月**日早晨7:00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9:00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剧烈疼痛,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120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处无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具体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继续观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11:00时,患者血压开始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xx年10月20日1:00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20日3:40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决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一直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埋葬。

200*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诉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与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11月12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认真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12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始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一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请求。我方遂于12月26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利赔偿,我们于200*年**月**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二篇】

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现在,就让我们试着写一下律师的实习报告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下面网友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今年暑假,我在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周的短暂实习。在此期间,我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某些具体案件的接触也使我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过实习,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获得了一些实际经验,使平时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检验。在了解具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基础上,我对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段内一旦深入到实践中去,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与匮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便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缺陷,查阅相关知识,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师事务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学这门学科所具有的很强的实践性,也许你已经掌握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如何把知识转化为力量,运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所在。进一步说,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一种实践环境,需要实践的指导。大学教育阶段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远远不够,但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却绝对是一个前提,或者说是一个为你走向社会的铺垫,一个最好的准备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你就业的前景。我想“学然后知不足”是大学学习阶段最好的一种知识标杆,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又是对走上工作岗位时的一种内心真实体会的最好描述了。总的来说,也就是在哪个阶段就做好哪个阶段的事情,学习理论的时候要注意去实践,真正实践时也要知道在实践中去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律师在这其中的强大调节作用。譬如一些很简单的案子,一个资深的律师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依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就使问题得到解决。在中国这种注重人情事理的社会氛围下,一个人处理事情,协调关系的能力被得到重视,这里面就有一种人际关系和自身信誉在发挥效力的问题。对于一个律师而言,这两项条件尤为重要,一个律师的资历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做人,做事首先要做人,对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就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良好的人际关系,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以及自身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律师,对其口才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庭辩阶段,既要善辩,又得有理有据,沉稳冷静地辩。这就要求我们大学生从现在开始就要多注重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学会表达自己的同时,学会用自己的专业术语阐述自己的观点。

在熟悉了解律师基本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我还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律师行业的具体情况和与行业相关的细节问题。我意识到,一个律师的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直接关系到他的办案效率和办案公正。从他们身上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便是要有原则地做人,有准则地做事。

从中国整个大的就业形势来看,法学专业的就业率很低,但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地不断推进,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却是十分广阔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和人民服务,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实习结束了,回到学校,我明白我要好好规划一下自己在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了。珍惜年轻的时光,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同时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为人处事能力,让自己的大学生活圆满,充实。等到毕业的时候,我会信心百倍地去面对、迎接人生新的挑战。

后记:。

时间一天天流逝,这期间有过多少的点点滴滴,只要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记忆都是那么清楚,我感怀于生活中的每一个瞬间。不论那时的思想单纯,还是现在的慢慢成长,一个人本性的东西很难改变,就像是已经固化在骨子里了,是铭刻进去的,难以磨灭的。1篇文章,一张照片,都是承载过去岁月和故事的载体,透过这些,我们可以看到自己当时的做事风格,回忆起那些或伤感或美好的事情。现在回过头去看,或许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傻很天真,然后会露出浅浅的笑容。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过于忙碌的身影,除了用疲惫换来几许欣慰外,对过去的回忆能力,对未来的憧憬能力已经慢慢降低了,因为我们注重眼前和脚下,注重实际和功利。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什么太值得肯定,多元化的社会就会产生多元化的思维和价值观念。我只是希望自己也在努力向前的同时,为自己保留一份内心的纯真和美好。也会在某些时候悄悄回忆一下过去,算是舒缓一下身心,也算是为未来增添奋斗的力量。

一、实习介绍。

成都,曾被《新周刊》杂志誉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中国第四城”。作为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国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现又正值中国入世,深化西部大开发的双重历史机遇,如何招商引资,打造城市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7月——8月)的挂职实习。

二、实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4、申请减、免税;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

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1号到10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在所订的资料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尤其是《成都税务公报》这份杂志是由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办的,其中,“在税法公告”栏中。

我能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的通知》“依法治税”栏中我能了解到不法企业为了偷逃纳税所采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网,总是能将其一网打尽;“征管天地”栏是我最喜欢的,它通过一些具体实例,来告诉我们一个税种的征管,并且对一些特例也有说明。

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原来就只知道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除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实际上考虑到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计算,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规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入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

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我想也是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这次实习是有益的,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准备了很多良好的知识与经验。

今年暑期,从20____年__月__日至20____年__月__日,我在湖南____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____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__。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在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律所纪律,积极完善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时间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

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2、通过实习,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经过。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一个多月的时。

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会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认真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开始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准确的判断法律文书的类型及顺序,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判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去的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书。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在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赋予了较高的职业素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能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能力。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撰写完成后,律所中的欧阳律师拿出他写的文书让我对照解惑。

(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中,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只有我一个实习生,而我本身并没有跟随。

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章老严谨机智,处处体现着大家风范,许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办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资历最老的律师之一;赵律师幽默风趣是律所中最年轻的一位,虽然年轻,却依然拥有较好的业务量;许律师和李律师阅读速度快语速也快,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足足让我震惊了他们的反应能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浏览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不断完善自己。

(四)紧随实习脚步,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

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律所中许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师一起讨论。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黄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标准,许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律师需要拥有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知识。这就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法律代表了公平正义。律师是法律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努力。在外行看来,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但在中国法律职业环境中,在公检法律师这些行业里,律师多数处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师,在相对恶劣的执业环境中,放弃了自身的职业操守,沦为诉讼恶棍。诚然,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难处,律师秉承公平正义,但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服从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证据和程序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跟随着多位律师会见当事人或是进出法院旁听法庭辩论过程或是出入公司,周边出现的不是书本上描述这里是公平正义那里是程序严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总有一些事让你觉得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是伟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业都在摸索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将文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找平衡点和漏洞点。

在律所实习这段期间,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感到愧疚。我立志加入法律职业者行列,却没能在本科阶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辩论赛、控辩大赛、征文征稿基本不参加,所看的专业书籍少之又少,其他类的工具书也少有涉及。无论是知识层面还是技巧层面都与合格的法律职业者大有差距。大学虽说是自由的时代,大学生基本上也是成年人,但是大多自制的能力不怎么强,由被动到主动需要一个引导过程。我觉得学校及教师在相关方面应做些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了解到书本之外的法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学校之外的社会。周围不再是清一色的学生,各个年龄各个职业各种素质不同的利益纠葛。律师是社会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律师们看多了都有点麻木。他们说即便是跟你谈笑风生的当事人转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师在执业中要注重保护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这次实习对我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________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认定自己的职业选择。最后,我想向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表示感谢。谢谢律所给我提供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平台,谢谢你们一路的提点和帮助。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在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律所纪律,积极完善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时间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

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2、通过实习,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经过。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一个多月的时。

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会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认真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开始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准确的判断法律文书的类型及顺序,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判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去的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书。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在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赋予了较高的职业素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能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能力。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撰写完成后,律所中的欧阳律师拿出他写的文书让我对照解惑。

(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中,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只有我一个实习生,而我本身并没有跟随。

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章老严谨机智,处处体现着大家风范,许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办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资历最老的律师之一;赵律师幽默风趣是律所中最年轻的一位,虽然年轻,却依然拥有较好的业务量;许律师和李律师阅读速度快语速也快,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足足让我震惊了他们的反应能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浏览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不断完善自己。

(四)紧随实习脚步,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

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律所中许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师一起讨论。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黄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标准,许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律师需要拥有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知识。这就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法律代表了公平正义。律师是法律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努力。在外行看来,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但在中国法律职业环境中,在公检法律师这些行业里,律师多数处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师,在相对恶劣的执业环境中,放弃了自身的职业操守,沦为诉讼恶棍。诚然,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难处,律师秉承公平正义,但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服从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证据和程序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跟随着多位律师会见当事人或是进出法院旁听法庭辩论过程或是出入公司,周边出现的不是书本上描述这里是公平正义那里是程序严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总有一些事让你觉得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是伟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业都在摸索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将文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找平衡点和漏洞点。

在律所实习这段期间,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感到愧疚。我立志加入法律职业者行列,却没能在本科阶段限度的挖掘自己。辩论赛、控辩大赛、征文征稿基本不参加,所看的专业书籍少之又少,其他类的工具书也少有涉及。无论是知识层面还是技巧层面都与合格的法律职业者大有差距。大学虽说是自由的时代,大学生基本上也是成年人,但是大多自制的能力不怎么强,由被动到主动需要一个引导过程。我觉得学校及教师在相关方面应做些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了解到书本之外的法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学校之外的社会。周围不再是清一色的学生,各个年龄各个职业各种素质不同的利益纠葛。律师是社会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律师们看多了都有点麻木。他们说即便是跟你谈笑风生的当事人转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师在执业中要注重保护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这次实习对我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三篇】

感激:师友的宽容和照顾。

20xx年3月23日至4月28日,按照学院的安排,我与其他四名女同学一道,在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参加毕业实习。该所位于汉口火车站,离武汉大学二十余公里,路上横穿武昌、汉口闹市。为了准点到律所实习,我们过上了早出晚归的紧张生活。

实习一个多月下来,感到受益匪浅。对法律实务的领悟倒在其次;按照张律师的观点,毕业实习是我们作为大学生实现与社会对接的关键一步。在实习中,我们要适应从教室到办公室的转变,要适应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还要适应从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角色重构转变……环境的变化、思维的更新,对我们的心理造成不小的冲击。同时,作为最后一批参与实习的学生,我们面临实习、考研、求职的三重考验,压力也是异乎寻常的大。因此,我相信,对自己而言,这是一次印象深刻的历练。

所幸,我在实习中较好地平衡好三大考验的冲突。在律所的表现,给律师们留下总体而言不错的印象;考研复试则克服了各种困难,取得较好的成绩,被法大录取为公费研究生;同时,求职方面与湖南出版集团达成意向,对方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的评价。回头想来,颇有“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的豪迈。

感谢指导我们的张国强律师,他的传授,更新了我多年以来根深蒂固的法律观念,为我带来了一次强烈的“思维风暴”;感谢实习小组的四位女同学,作为小组唯一的男生,我受到她们体贴入微的照顾,同时也因她们的忘我工作、深厚功底而沾光受到律师们的赏识;感谢武大法学院的王予民老师,他为我们联系到了前往德赛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在这间武汉最负盛名的律所里,我们度过了人生中最为关键的38天。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四篇】

每一座城市大概都会有其独特的味道。香港有两种:每个工作日,你踏上拥挤的港铁,穿梭于无数的高楼之间,燥热的空气和周围匆匆的`脚步时刻提醒著你不可以停下,这种叫作压力;某个週末,你乘船前往附近的岛屿,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迎面的海风和周围的笑声把你拖进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种叫做轻鬆。短短两周,我们体验到了一个立体的香港,不仅仅有关她的快、她的慢,更有关她的人和她的魂——法治。

首先,在师傅的安排下,我先后跟随所里的几位大律师旁听了四场庭审。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普通法下的庭审。在此过程中有一些比较有趣的发现。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是,大律师们在高等法院出庭后都会到楼下的咖啡厅坐一坐。第一次和大律师们去咖啡厅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任何的特别之处,以为只是随便坐坐。但是后来发现,几乎每一次出庭后,大律师们都会去咖啡厅随便坐坐。于是我便疑惑,这种“随便坐坐”的目的是什麽?后来有机会便请教了师傅。原来,在香港,大律师不可以直接接触案件的当事人,大律师所有的案件都是由事务律师委託,由于事务律师也常到咖啡厅,所以大律师到咖啡厅的第一个目的就是告诉事务律师,其已经完成了出庭的任务;其次,如果其他事务律师可在咖啡厅经常看到某一位大律师的身影,则证明该大律师代理的案件很多,也是一种实力的证明,这对于年轻的大律师而言,亦是一种很好的宣传。第二个发现是,在香港,特别强调大律师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要求大律师在向法庭陈词之时,不仅要向法庭展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和案例,对己方不利的法律和案例也要向法庭陈述。这完全改变了我之前的认识,虽然这给大律师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要求,但是对于法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而言无疑是十分有益的。此外,由于大律师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自然就避免了很多来自于当事人的很多无形压力。如果当事人的意见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而其又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无法被说服,大律师则可以出于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的考虑,终止委託。

其次,虽然上了一学期的课,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解仍停留于十分浅薄的层面,对于其在现实中的样态充满了好奇。得教于我的两位师傅李焕文大律师(thomaslee)和彭喜雯大律师(ellenpang),我不仅加深了对国际商事仲裁本身的理解,对于其在内地和香港的发展现状也有了新的认识。国际商事仲裁在内地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在内地虽然有很多律师从事仲裁相关的工作,但当中真正可以达到国际商事仲裁水平的律师仍是凤毛麟角。语言能力的弱势以及缺乏对普通法及普通法实践的理解等诸多因素,导致很少有内地的律师能够胜任国际商事仲裁的案件,所以内地当事人经常要聘请来自于其他地域的律师。彭喜雯大律师曾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在内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仲裁相关的业务,交流中,她流露出对内地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期待,也让我有了作为一名法学生的使命感。

大律师们还安排仲裁班的同学参观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cietachongkong)、国际商会(icc)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参观期间,我们与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短暂的交流,了解了三个仲裁机构仲裁的不同特点。我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仲裁庭选定以后,三个机构是否会继续积极地参与案件当中?参与的程度有多大?如果仲裁庭的进度发生了延迟,三个机构是否会积极地推动案件的进行?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三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致回答说,他们在仲裁庭选定之后,都会继续参与案件的进行。但这样的回答让我有些困惑。于是,参观后我与李焕文大律师探讨了这一问题,他把三个机构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拿给我看,并让我回忆三个机构工作人员的回答,然后让我自己体会。看完之后我们继续讨论了这一问题,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可以略微区分出三个机构的参与度,也就是其收取的费用。往往最贵的那个机构会参与的更多,而实际当中也是如此。但是具体在实践当中,三个机构的参与程度,著实还是需要亲自感受。

週末,张耀良大律师带领全体同学来到了南丫岛,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这裡是另一个香港。旅程中,同学们彼此交流,也增加了许多关于香港、关于法治的感悟。法治一直是香港所坚守的基本原则,其在很多地方的表现都值得内地的法律人去学习并思考。首先,香港大律师的执业环境远远地优于内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也更加完善。高度精英化的大律师群体使得这个行业的门槛极高,但同时也保证了该群体的社会地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各种社会事件中发声,表达群体的意见,推动香港法治建设的发展。其次,一个社会的法治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过其形成的传统观察出来。在香港,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在正式的庭审中都要戴假髮,著长袍,不同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的大律师的著装也是不同的。我还记得在desvoeuxchambers的门口有一张照片,那是王鸣峰大律师成为资深大律师的仪式。这些传统时刻证明著法治在香港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我站在置地广场的楼下,看著车,看著人,再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律师楼,作为一名法学生,我的心中不仅期待内地的法治发展能够更加完善,也希望内地的法律执业环境可以给予所有法律人更公平且更有价值的对待。

最后,感谢所有任课老师和大律师为课程的辛苦付出,感谢香港大律师公会、丽达集团和学院的支持,感谢香港中联办、香港高等法院、律政司、法援署、cietachongkong、hkiac、icc等众多机构为我们提供的交流机会。感谢同行朋友帮助,感谢李焕文大律师、彭喜雯大律师两位师傅以及麦业成大律师在实习期间给予的指导。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得此机会,感受不一样的香港。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五篇】

今年暑期,从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这对我以后的工作是非常有帮助的。

1、希望能通过此次实习将我在大学学到的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巩固所学的知识,发现自己的不足,以及积累一些实践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2、希望能通过此次实习加强锻炼自己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此次实习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希望可以通过这次实习培养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在这次的实习当中,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现实和理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的辅导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刚刚开始写起诉状的时候,虽然上法律文书课的时候老师有让我们写过起诉状,可是那个时候根本没把它当回事,只是把它作为老师上课布置的一个任务而已,只有当我真真正正的要用它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知道的甚少,我第一次写起诉状的时候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才写完,而且里面还出现了很多错误,还有低级的语句不通的错误,不过,幸运的是我的指导老师非常有耐心,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最终还是交上了一份比较令人满意的起诉状。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深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我的指导律师姜泰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此次实习还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的了解。

首先,我一直觉得律师应该绝大多数是在做诉讼业务的,可是到了华麟律所实习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律师并不是以诉讼业务为主的,我观察到华麟事务所里的律师们所做得非诉业务也挺多的,我的指导律师还告诉我真正好的律师是非诉业务多于诉讼业务的,这让我走出了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发的误区。后来我在网上还了解到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业务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其次,我以前一直觉得律师是一个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比较轻松的行业,因为你学到的知识可以一直反反复复的利用,其实不然,律师其实每天非常的繁忙,他需要整理、阅读的资料远比外面的人看到的多的多,虽然说在律所每天的上班时间不长,但是经常是下班以后还要忙很多处理资料的琐事,为了在法庭上那几个小时往往需要花掉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而且这十几个、几十个小时并不包括在办这件案子之前为成为律师所花的几年十几年的时间,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而且中国的法规更新的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必须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假如一个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那么在诉讼中就很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这对一个律师的名望是会有比较大的影响的,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接案率,所以为了不让自己落伍,律师每天都得花时间去网上浏览法规有没有新的变动,一旦有了变动就要花时间去研究、琢磨它的含义以及它的运用。

在此次实习当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姜泰老师的做事先做人。“人情味”三字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显得非常重要,这是我在实习工作中体会最深刻的东西。虽然在生意业务往来中,人们可能实质上以利利益为衡量,但是在表面上往往表现为一种人情。讨价还价不外乎看对方“人的行情”,如果对方讲诚信,守信用,有诚意,另一方自然更愿意作出让步,目的是借此使双方的关系长久持续下去,如果双方都有此意愿的话。一个生意人总是更愿意与信用度高的商人交往,所以姜律师总是这样告诉我:即使是律师,也应要有做人的基本秉性,“信用”二字尤其是商业往来中重要的品质。做事先做人,想来就是这个道理。人情世故这些东西在以前的自己看来,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以为只要一个人有实力,走哪儿都不怕了,这些所谓的“人情”似乎是见不得光的规则,让自己对之充满鄙视,这样的想法让我在实习工作的最初吃了许多苦头。初始打电话联系客户时,说话生硬,引起客户诸多不满,自己心里也郁闷的慌。好在我的指导律师是个很好的人,没有对我有诸多的指责,而是善意的指出我的不足之处,原谅了自己鲁莽的行为。这使我一方面很感激姜律师的教导,另一方面也明白了,对别人的尊重是做人的基本礼貌,对待自己的客户尤其如此。律师的社会地位虽然没有法官检察官高,但律师也有自己的尊严,在大多数环境下,律师都应该做到不卑不亢,有理有度,即使是面对客户。一位优秀的律师,总是致力于与客户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达到彼此相互信任,形成良性互动。这些都不是专业知识所能告诉我们的,由此看来,一位专业律师,不应该拘泥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这些只是基础,律师总是要面对各种的客户,处理各样的人际关系,比如与法官,与检察官等业务往来需要接触的人群,学会与不同的人交往,方显得尤为重要。这也使我看到自己还有许多可以进步的空间,路漫漫,可修远。

总的来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牢记着自己的实习目的,积极进取,做事认真负责,在各个方面不断完善自己,得到了指导律师以及律所同事的一致好评。通过这次实习,我学会了很多实践的专业知识,比如实践中法律文书的书写,以及到各个部门的调查取证等等;我也更深层次地了解了律师这个行业,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我觉得我的实习目的已基本实现。但在这次实习中我也发现了自己以前没有发现的不足之处,比如我与人打交道的时候总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学生,指导律师姜律师说这一点对于以后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很多刚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工作之后老是不能很快地把自己从学生变成工作者,工作的时候老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学生,这使得他们在工作上犯了不少错误,从而错失良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时刻提醒自己:自己马上就要参加工作了,不能再总是以学生的思维来看待问题了!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不管愿不愿意我都得离开华麟了,不过我会牢牢记住在华麟学的每一样东西,会牢牢记住姜律师对我的教导,我会继续努力,尽可能做到更好,我相信我可以活的更精彩!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六篇】

是展示自身实习收获成长的重要报告,那么实习报告该如何写呢?网友精编了一些关于实习报告的优秀范例,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暑假,我在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周的短暂实习。在此期间,我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某些具体案件的接触也使我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过实习,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获得了一些实际经验,使平时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检验。在了解具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基础上,我对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段内一旦深入到实践中去,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与匮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便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缺陷,查阅相关知识,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师事务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学这门学科所具有的很强的实践性,也许你已经掌握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如何把知识转化为力量,运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所在。进一步说,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一种实践环境,需要实践的指导。大学教育阶段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远远不够,但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却绝对是一个前提,或者说是一个为你走向社会的铺垫,一个的准备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你就业的前景。我想学然后知不足是大学学习阶段的一种知识标杆,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又是对走上工作岗位时的一种内心真实体会的描述了。

总的来说,也就是在哪个阶段就做好哪个阶段的事情,学习理论的时候要注意去实践,真正实践时也要知道在实践中去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律师在这其中的强大调节作用。譬如一些很简单的案子,一个资深的律师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依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就使问题得到解决。在中国这种注重人情事理的社会氛围下,一个人处理事情,协调关系的能力被得到重视,这里面就有一种人际关系和自身信誉在发挥效力的问题。对于一个律师而言,这两项条件尤为重要,一个律师的资历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做人,做事首先要做人,对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就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良好的人际关系,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以及自身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律师,对其口才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庭辩阶段,既要善辩,又得有理有据,沉稳冷静地辩。这就要求我们大学生从现在开始就要多注重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学会表达自己的同时,学会用自己的专业术语阐述自己的观点。

在熟悉了解律师基本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我还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律师行业的具体情况和与行业相关的细节问题。我意识到,一个律师的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直接关系到他的办案效率和办案公正。从他们身上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便是要有原则地做人,有准则地做事。

从中国整个大的就业形势来看,法学专业的就业率很低,但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地不断推进,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却是十分广阔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和人民服务,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实习结束了,回到学校,我明白我要好好规划一下自己在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了。珍惜年轻的时光,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同时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为人处事能力,让自己的大学生活圆满,充实。等到毕业的时候,我会信心百倍地去面对、迎接人生新的挑战。

今年暑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

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

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2月12日至4月2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心态上的变化:在我看来毕业实习是大学生涯中最值得憧憬的一项课目,也是我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天真封闭的学校向复杂开放的社会过渡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让人兴奋又使人受挫,有点苦并乐着的感觉。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领悟到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巨大变化,从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大学生渐渐的在社会的熔炉中经受磨练和考验,使自己逐步适应社会的潜在规则和生存方式,有些东西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自己,让人慢慢的学会稳重和成熟,从一无所知变得逐步清晰和深入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

知识经验积累: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同时,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二、

实习计划。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

委托书。

;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撰写法律文书。

本来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但实习期间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所以上手也较快。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但后来发现,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做支撑的,例如我帮一位律师写一份银行的法律意见书,其中涉及到的是银行业务知识、合同法、担保法及法律风险等专业实务知识,这要求我应先掌握其相关知识。我想空洞的头脑和简单的思维断然写不好甚至写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书和写刑事控告书的时候,我在法言法语和文书内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师指出。这时我才充分体会到知识的运用也需要良好的表达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

法律文书关系到法官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措辞必须严谨,马虎不得。我所写过的法律文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复修改,因为我知道那影响很大,高兴的是律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协助律师咨询。

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四)关于律师的理解。

1、抗压能力要求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18:00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专业知识要求高。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重要的沟通能力。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可当我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正确对待律师的身份。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事务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四、总结。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最后,作为即将就业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看到法学的就业前景是乐观的,但道路的曲折的。我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不应该只盯着传统的法学学子出路,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凸显出越来越大的优势,可谓前景广阔。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同时,坚持历练自己,在岁月沉淀之后能够留下人格的魅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保障和依托。

今年暑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七篇】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可以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下面是本站网友为您收集分享的“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

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

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想到这些,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

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

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

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今年暑假,我在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周的短暂实习。在此期间,我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某些具体案件的接触也使我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过实习,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获得了一些实际经验,使平时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检验。在了解具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基础上,我对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段内一旦深入到实践中去,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与匮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便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缺陷,查阅相关知识,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师事务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八篇】

今年暑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尽管才刚刚结束大一学年,法学理论知识还未学全和学扎实,但这也不应该成为“实习过早”的借口,因为很多知识都是可以现学的,而且在律所的实习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虽然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能够让我将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并且学到一些法律实务的知识,因此这次实习经历让我获益良多。

湖北中品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学习一些从未接触过的法律实务知识,积累经验;还要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我的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法律性事务。在实习中我了解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一些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

(二)撰写法律文书。

本来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但实习期间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所以上手也较快。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但后来发现,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做支撑的,例如我的指导律师在带着我会见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一方当事人之后,就曾布置我写一份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其中涉及到的是合同法、担保法及贷款利率计算等专业实务知识,这要求我应先掌握其相关知识,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法律文书关系到法官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措辞必须严谨,马虎不得。我所写过的法律文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复修改,因为我知道那影响很大,高兴的是律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协助律师咨询。

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跟随律师会见案件当事人;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但我也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这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我这个迟早要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是要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受益良多。感谢湖北中品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九篇】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所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我选取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理解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仅能够弥补知识的不足,还能够增加一些新知识,是提高动手潜力的好地方。透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透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透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必须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思考,而思考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主角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

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透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超多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我的工作还包括超多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但是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个性的认真。因为一向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十分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超多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潜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主角、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透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明白。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校园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透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资料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带给法律服务,务必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另外,透过和所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交流,大家都认为做人是做律师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师,首先就就应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诚实勤快上进的人。师傅就以前教诲我,作为一名女律师,要以专业素养征服对手,而不是凭借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关系。我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许多业内业外的人都强调,女律师要做得成功,必须要肯付出。什么才算是“肯付出”牺牲亲情、友情、感情出卖肉体、人格、灵魂我觉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位的时候叱咤风云炙手可热,但是靠某些手段获得的财富,在口袋里还没有捂热,就成了落马之徒。所以,律师不是不能够搞关系,律师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当事人和一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人,我们都要和他们搞好关系,这也是一种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个度,防止过犹不及。

所以,我此刻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带给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面临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目标和前进的方向,我会努力完善自我,弥补不足,争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潜力和综合素质,期望将来在法律这一行里会有我的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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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第十篇】

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与众多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客户建立了持久、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同时与国内各地区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协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网,使的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至以华南为中心的国内广大地区。

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目的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四)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弼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五)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弼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六)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弼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我会继续努力,做到!无论现在的我活得怎么样,相信我可以活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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