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会议活动工作总结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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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承办1

一、20*年承办工作回顾

20*年,政府系统共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21件。其中,代表建议46件、政协提案175件。建议和提案中,涉及城建交电方面143件、农业农村工作方面27件、科教文卫方面29件、环境保护方面6件、旅游方面4件、其他方面12件。在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下,建议和提案办复率达到100%,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认可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充分肯定。回顾20*年承办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承办责任更加明确。做好承办工作是汇聚民智、集中民力的重要途径,既能够有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政府改进自身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因此,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过问,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了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各位分管领导对承办件从批办到办结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督导,定期调度,保证了工作效果。县政府办公室把督促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做好督办和办理后的复查工作。各承办单位能够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承办人员,从接受任务、组织办理,到答复代表、委员等各个环节一抓到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承办工作责任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承办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推行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集中办理,提高了办理效率。进一步完善定期催办制。建议和提案交办后,县政府办公室对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分门别类,分档建册,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下发催办函等方式,对承办数量多的重点单位每周催办一次,其它单位每两周催办一次,确保了办理进度。全面落实了意见反馈制。办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答复函内容、格式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答复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从而完善了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了办理质量和时效。

总之,在20*年承办工作开展过程中,大部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高,领导重视不够,承办人员业务不熟,办理速度较慢;二是有的单位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不够,答复函不够规范,措词不够严谨,态度不够谦虚。针对这些问题,各承办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关于2009年承办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46件、政协提案83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是代表、委员通过视察调研,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经过慎重思考后提出来的,反映了基层的呼声和群众的意愿,涉及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办理好建议和提案,对于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重大,意义深远。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意,为民解困,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社会更加和谐”。今年办理工作总的要求是,“提高一个认识,突出两个重点,狠抓三个环节”。

提高一个认识:就是切实提高做好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履行着全县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尊重他们的权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法治政府、推进和谐*建设的需要。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建设民主政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实效是办理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始终追求的永恒主题。群众的笑脸就是对我们的最高奖赏。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把社会满意度作为衡量各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和实效的唯一标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请代表和委员评定,请广大群众打分,对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重新办复。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拍板定案,在一线督促落实,在一线解决问题。对一些事关全局、政策性强的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必须亲自主持办理,确保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各级、各单位要挑选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从事承办工作,真正做到任务、人员、责任“三落实”,形成快速、高效的办理机制,使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层层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把办理工作与为老百姓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各级领导下基层现场办公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纳入工作重点,摆上重要日程,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办理,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热心办”,力争在重点问题的解决上有所突破,实现办理速度更快,办理质量更高,办理实效更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狠抓三个环节:就是要狠抓沟通联系、规范办理、督查督办三个环节。首先,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一方面能够使我们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希望和要求,不失时机的改进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方面也能够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知情知政,为他们依法监督、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努力创造一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及时主动通报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多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要通过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座谈、工作联系等方式,“走出去,请进来”,全面、准确地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建议和提案的目的、要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政府和部门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监督。通过当面协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使建议和提案更加具体,使承办部门的措施、方案更加合理可行,进而达到建议、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高的效果。其次,要规范办理程序。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办理质量的关键,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单位形象的重要内容。在办理责任上,各承办单位要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办理目标,制定办理方案,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为全面落实承办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在办理措施上,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真正做到靠前指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建议和提案的督办,亲历亲为,确保实效。在办理效果上,各承办单位在第一次办理答复后,对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不满意的承办件,必须向县人大代表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并主动上门当面听取提案人意见,征求重办方案,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办理答复,直到提案人满意为止。在答复格式上,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或提案人的复文必须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审核,从格式、内容、语气等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行文;县政府办公室要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函件,一律发回原单位重新答复。第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督办工作是推进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手段和工作方法,在办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具体情况,县政府将责成政府办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创新督办方式,在适当的时候会同县人大代表科和县政协办公室,采取领导督办、视察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通报督办、电话催办、检查督办等多种方式,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帮助各承办单位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按照“提质提速”的总体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承办工作的办理进度要进一步加快。此外,政府网站将对整个承办工作的进程向社会公开,办理进度、答复质量、走访落实等情况都能在网上查到,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会议承办2

第一条 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办理全区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人大代表建议是指经区人大常委会办

事机构交办的本级人大代表针对政府工作,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闭会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经人代会主席团确定转为建议并属于政府工作范围的议案(以下简称建议)。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政协提案是指经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审

查立案的本级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针对政府工作,在政协会议期间、闭会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第四条 上级政府交办的属于区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办理原则

第五条 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地办理职权范围内的建议和提案。对不属本级政府、本部门、本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分别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工作部门另交有关单位办理。

第六条 严肃认真、高度负责。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

第七条 规范办理、注重实效。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答复;采取切实措施,注重实际效果,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八条 交办。会议期间的建议和提案,通过交办会议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建议和提案,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区政府办公室交有关部门办理;省、市人民政府转来的建议和提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交办。

第九条 承办。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分为主办、分办、会(协)办和转办四种承办方式。各承办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交办要求,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的内容,切实抓好承办落实。承办单位在接到建议和提案后,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清点分类,逐件登记,核实交办件是否如数和准确。如发现件数不符,应及时与交办部门核准。如有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的,应在收到建议或提案的十天内向交办机关提出改办意见,并将原件退回交办机关,不得搁置不告、自行横传或变更办理单位。

(二)逐件填写文件承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要求,报请单位领导批示。

(三)明确具体承办的下属单位或专人,对办结时间和办理要点提出具体要求。

(四)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员在办理工作中要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建议人、提案人的联系和沟通。在答复过程中,要做到与代表(或领衔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争取实现100%的直接见面率,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但与代表、委员至少应有一次直接沟通,主动听取建议人、提案人的意见。

(五)办理建议和提案应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建议和提案的内容,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解决不了的,应纳入规划,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因与政策规定不相符合而确实难以解决的,在答复中应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

(六)对属于建议人或提案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或提案,应由该部门答复。但需经分管区长审核签发后,交建议人或提案人。

第十条 审查。承办单位分管领导要将办理情况与原件内容逐件进行核查,对办复的内容、文字进行审核,对办理内容不合要求的,退回重办并重新审核并确定无误后,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最后审定并签发。

第十一条 答复。承办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报送有关部门。对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经与交办机关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答复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须向建议、提案人说明情况,解释原因。答复件的具体要求为:

(一)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应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不得由承办单位的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直接答复。书面答复应按统一规定的格式打印,并加盖承办单位印章。

(二)本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直接行文答复建议人、提案人(见格式一、二、三、四),并一式三份报送交办部门。经区政府办公室转办的全国及省、市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应将答复意见报送区政府督办室,由区政府督办室统一行文答复,承办单位不得自行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见格式五)。

(三)向建议人或提案人寄送答复时,应同时附征询意见表,征求其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承办单位的答复应同时分别寄送每位建议人或提案人,但征询意见表只需寄送领衔人。

(四)建议、提案答复之后,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承办单位应及时作出补充答复(见格式六),并报送交办部门。

第十二条 反馈和再办理。建议人或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其反馈意见,并按以下要求重新办理:

(一)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人或提案人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后,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并提出重新办理的指导意见。

(二)承办单位的领导要与提出不满意意见的建议人、提案人见面沟通,直接听取和交换意见,重新办理后应再次作出书面答复(见格式七)。

(三)重新办理工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协调,形成一致意见;相互协调有困难的,由交办部门牵头协调。

(四)承办单位的重新办理工作要在收到不满意意见一个月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需经交办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总结。承办单位在完成年度办理工作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于办理期限截止后一个月内,填写《办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格式八),连同书面总结一并报送交办部门。

第十四条 存档。承办单位在建议和提案办结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建议提案原件、办复件以及相关的图片、资料、音像等有价值材料的归类、立卷和存档工作。

第四章 办理制度

第十五条 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度。承办单位应将办理建议提案纳入单位正常工作议程,每年接到交办任务后,单位领导班子应作专题研究,由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单位领导应认真批办和督办并亲自参加调研和协调。

第十六条 跟踪办理制度。对区领导作出批示的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逐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跟踪办理,尽快予以落实。

第十七条 会办制度。对所提内容本文来源:文秘站 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建议和提案,由交办部门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在接到办理件的两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抄送主办单位,并报送交办部门;主办单位作出答复后,应及时将答复意见抄送各协办单位;需要现场调查办理的,主办单位应牵头组织现场会办。

第十八条 联系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制度,认真分析研究办理工作中的情况,协商工作安排,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立健全全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网络,承办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负责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的变更情况报交办部门;建立并完善承办单位与建议人、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制度。

第十九条 督促检查制度。交办部门要与承办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对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承办单位内部也要做好督办工作。

第二十条 培训和例会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定期对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定期召开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查找差距、沟通情况、部署工作。

第五章 办结分类

第二十一条 建议提案办理一般有以下四种办理结果,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时应在其答复件上分类标明办理结果。

(一)a类,即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主要包括:

l. 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2.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已被采纳、吸收到有关政策、计划、措施、方案之中,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正在实施。

(二)b类,即被采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已列入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

2. 建议提案所提出建议和意见,正在进行调查研究或已拟定解决方案;

3.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因有关方面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协调。

(三)c类,即不能解决、应给予解释的。主要包括:

l.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受法律、法规、政策等限制,现阶段不能解决的;

2.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受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的;

3.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从局部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全局利益不相符合,难以解决的。

(四)d类,即作为参考的。主要包括:

1.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虽然合理,但缺乏可操作性的;

2. 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涉及面广,非某一部门或地区可以解决,需要在国家或上级部门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和部署下,才能解决的。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二条 交办部门每年应对全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通报批评:

(一)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

(二)互相推诿、简单应付,办理质量差的;

(三)办复情况不实或不按承诺兑现落实的;

(四)超过办理规定的期限的。

第二十四条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的方法。建议提案办理未与建议提案人见面的、能落实而未落实的、建议提案人不满意和未办结的、当年落实率(a类件所占比例)达不到40%和代表委员满意率达不到98%的、办理建议提案5件以上未提交办结报告的、收到通报批评的分别扣减得分。没有办理任务的单位得平均分。

第七章 附则

会议承办3

(一)承办分工

1.政府全体会议,由综合科牵头承办,相关科室配合。

2.政府常务会议,由秘书科牵头承办。

3.政府办公会议,一般由综合科牵头承办,或由部门承办、综合科指导。

4.政府工作会议,一般由综合科承办,或由相关部门承办、综合科指导。

5.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相关部门(单位)承办,或由政府办相关职能科室承办。

6.中央、省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一般由秘书科牵头承办,行政科、综合科配合。

(二)会议方案

1.政府全体会议方案。综合科负责拟订会议方案,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经政府办主任审核后报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政府常务会议方案。秘书科负责收集拟提交会议审议讨论的议题,拟订会议方案,经政府办主任审核后,报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3.政府工作会议方案。由相关科室负责拟订会议方案,或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方案,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召集会议的政府领导审定。

4.其他会议方案。由相关部门或政府办相关科室拟订会议方案,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召集会议的政府领导审定。

(三)会议通知

根据会议方案,会议承办科室会同秘书科以明传电报、传真、电话等会议通知形式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简明、全面、准确、迅速,必要时要求参会单位提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特殊会议通知要按规定保密,重要会议通知要落实到参会者本人。严格会议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了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代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四)会议材料

会议承办科室要根据会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政府领导讲话由综合科负责起草,送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拟讲话的领导审定。其他会议材料,要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准备并按要求发放。需要镇区、部门和基层单位提交的材料,要事先通知并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文件、材料要求精短、严谨,力戒冗长、空洞。

对会议印发的所有材料的内容、格式、印刷、装订等方面要进行逐份审查,保证会议材料质量。

对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对标有密级或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资料,会后应如数收回。

(五)会场布置

会议承办科室要提前落实会议室,协调行政科布置好会标、主席台、座次、座签等,仔细检查室内照明、话筒、摄录、空调等设备效果,分发好会议材料。要提前到达会场并组织与会人员签到,并将到会人员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如有参会人员未到,要及时催促其到会。

(六)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原则上应提前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来回走动、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关于通讯工具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记录纪要

会议承办科室要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做好领导讲话录音整理工作。书面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和内容不错记漏记,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会议承办科室要根据会议需要或领导要求起草会议纪要并按程序报批印发。常务会议纪要由综合科负责拟稿,经政府办主任审核后报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办公会议纪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拟稿,送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召集会议的政府领导签发。

(八)宣传报道

政府会议的新闻报道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确需报道的,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报道初稿内容由分管文字副主任审核,重要内容报政府办主任把关;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其报道初稿内容由分管副主任审核。

(九)材料归档

会后,会议承办科室要将会议通知单、签到单、会议记录(及录音、影像)、会议正式文件和参阅件、会议纪要等材料一并整理并立卷归档。

二、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调查研究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把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围绕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2.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调研活动。

3.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4.围绕分管及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三)课题确定

1.立项课题调研。每年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办公室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一批调研课题,具体由调研科负责。

2.自主课题调研。办公室全体同志自行选题开展调研。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每年独立完成调研材料不少于1篇,文秘人员完成调研材料不少于2篇,其他科室中层以上干部要结合实际完成调研材料不少于1篇,鼓励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有调研成果。

3.指导基层调研。发挥办公室牵头作用,组织部门和基层力量开展针对性调研。

(四)组织实施

1.调研前要做好准备工作,选准调研课题,拟定调研提纲,制订调研方案,确定调查范围和对象,搜集、掌握有关资料。

2.运用科学方法开展调查研究,不得弄虚作假,不能闭门造车。

3.既要注意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又要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开展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做到听实话、摸实情、谋实招、求实效。

(五)报告起草

调研活动结束后,一般在两周内完成调研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调研报告分析问题要有理有据,总结经验要实事求是,提出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成果利用

对较为成熟的调研成果,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报政府领导参阅;办公室将依托《政讯》平台,及时刊发有深度、有指导性的调研成果,并按程序将优秀调研成果向上级党政报刊推荐、报送,提高调研成果的转化率、利用率和影响力。

(七)工作奖惩

每年组织开展全办优秀调研成果评比,并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附后),具体由调研科组织。评选应注重质量,宁缺勿滥。

优秀调研成果奖励标准:

三、外宣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奖励内容

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物上发表的,署有个人、政府领导姓名或集体名称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各类正面稿件。

(三)奖励标准

(四)奖励凭证

以各类稿件样刊为准。

(五)奖励程序

承办会议活动工作总结4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又迎来新的一年,。在即将过去的XX年年里,我在和同事的关心下,顺利完成了相应的工作,现对XX年年的工作做一个总结。(ps:这句话偶从进公司开始就用,每年就是换个:))

一、前台接待方面。

XX年年1月至7月,我从事前台接待工作,接待人员是展现公司形象的第一人,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工装上岗,热情对待每一位来访客户,并指引到相关,为领导提供了方便,也为客户提供了方便。一年来,共计接待用户达1000人次左右。

二、会议接待方面。

1、外部会议接待

2、内部会议

按照各部门的需求合理安排会议室,以免造成会议冲突,并注意做好相关登记,以及会议室的卫生保持,公众物品的善后检查等工作,以便为本部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一年来,共安排内部会议500次以上。

3、视讯会议管理

在召开总部或省分视讯会议的时候,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半小时准时打开视讯系统,确保会议按时接入,本无一例会议延时出现;在召开对县区会议时,提前进行会议预约,呼叫各终端,确保每个县区都能正常参会。

三、费用报销、录入工作。

在这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周一汇总收集报销单据,周二找领导签字后录入erp系统,并做好登记工作,一年来,录入报销单据1000余份。合同录入20余份。

四、综合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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